請假制度通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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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是指因病或因事請求在一定時期不工作或學習或有特殊事情。出自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排調》。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請假制度通告,供大家參考!

請假制度通告範文

請假制度通告範文一

公司請假制度範本公司請假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請假程序

第二條 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並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第六條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四章 請假規定

第七條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並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 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 請假以小時爲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 假期計算。

1.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 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 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並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准頒行。

.2.

一、病假:1. 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 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3. 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爲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爲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4. 員工病假每月審覈期間爲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請病假不能超過1天

2)每月累計病假>1≤2,扣除全勤獎100元

3)每月累計病假>2,扣除全勤獎200元

其餘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員工手冊》中第2.5款關於病假工資規定的扣除比率執行(詳細規定見公司《員工守則》《員工手冊》)。

操作規則:員工必須在休假後一週內將休假單遞交行政人員登記,如果超過一週(指從休假回

來當天開始計算)仍未交假單的公司一律按事假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任何請事假的員工在本月將沒有全勤獎金;

2. 經公司批准員工可以休不帶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必須提前一週提出;

3. 如果員工事假超過公司規定最大期限以至於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將視其自動離職。

4. 薪金扣除公式爲(基本工資+補貼)÷21.75×事假天數。

三、年假:

公司將給予員工年假以使他們在工作之餘獲得充分的休息時間,公司鼓勵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進行休息。

享受帶薪年假條件如下:

1、所有公司員工在服務期滿一年後均可享有12個工作日的年假,服務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一個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員工無權享受年假。

2、在服務的第一年,員工可享受的年假應根據該年的僱用時間按比例計算:

工作日數÷365天×12天

3、員工僱用終止時,未休年假應根據該年的僱用期限按比例計算平均工資:

月基本工資÷21.75×剩餘年假天數

休年假必須提前申請:

1、請假≤1的申請,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提出;

2、請假少於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

3、請假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一週提出;

4、請假超過連續十個工作日的申請,必須提前兩週提出。

操作規則:任何員工休年假,必須填寫正規的年假申請單,並提交部門經理批准,再遞交行

政人員登記,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補假單請求(特殊情況除外)。(員工的年假單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單經理交。)

四、遲到(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 每月累計遲到≥3次或累計遲到時間≥20分鐘,扣除全勤獎100元。

2、 上班、開會、培訓遲到、無故缺勤後,每次記口頭警告一次

1) 遲到在10分鐘以內,累計2次不計入警告;超過2次後,每次記口頭警告一次;

2) 每次遲到只要超過10分鐘,即口頭警告一次;

五、加班(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員工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須經部門經理事先同意,獲准的加班時間是作

爲加班費支付或補休安排,部門經理可根據工作性質和具體情況的不同決定補償方式,且必須遞交正式的加班申請單。

調休申請

、週末加班的員工可按公司規定補休,補休時間必須在加班的當月休完,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不予計算;

3、需要補休的員工必須提前遞交正式的加班調休表(即休假申請表),如果未收到加班調休表將等同休事假處理。

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1、一般工作日: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

2、週末: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0

3、公衆假期: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0

申請程序:員工根據工作需要,在加班前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註明加班原因和預計時

間,遞交給部門經理審批,加班完成後,員工必須在《加班申請表》中註明實際的加班起止時間,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遞交給行政人員,行政人員再統一將部門的加班申請表遞交人力資源部

六、考試假

試用期滿的僱員一年內可申請不超過5天的考試假,僅在考試日與工作日衝突時才准許請考試假,而且考試科目須與僱員申請考試假時在本公司從事的工作有關。

僱員應在考試假之前至少30天向直屬主管說明其申請考試假的打算,並填寫《休假申請表》,經主管簽字同意並附上准考證複印件後,遞交至人力資源部。僱員還應向公司報告考試結果。

公司保留當僱員在發佈考試結果之後12個月內離開公司時,向其索回支付給該僱員的每一天考試休假的工資全額的權利。

七、婚假

試用期之後,僱員經出具證明,在其首次合法結婚時,可享有婚假。

在25歲之前結婚的男僱員和在23歲之前結婚的女僱員可享受3天婚假;在上述年齡之後結婚者,可享受13天婚假

婚假應在結婚前或結婚之日後三個月內連續休完(不分工作日或週末)。婚假需提前至少一個月提出申請,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八、產假

女僱員享受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

1、懷孕三個月後,女僱員有權享受每月半天帶薪的孕婦檢查假;

2、懷孕六個月後,不應安排上夜班,必要時,工作崗位應做臨時調整;

3、包括分娩前的15天假在內,女僱員可享受共90天產假,並享受全薪工資;

4、其嬰兒不超過一歲的女僱員,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工資的哺乳假;

5、產假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連續休完。

懷孕女僱員應當與其直接主管討論與懷孕有關的日程安排和計劃,以便提前做出適當安排。

九、計劃生育假

妊娠不足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僱員可享受15至30天流產假;妊娠超過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僱員可享受42天的流產假。女員工在流產假期間,可享受工資。

爲計劃生育目的而採取有關醫療措施的僱員可享受1至14天計劃生育假,有關員工在計劃生育假期間可享受工資,在生育後三年內做人工流產,可視爲病假處理。

計劃生育假必需在採取計生措施後一次性連續休完。

十、喪假

已過試用期僱員在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5天喪假;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時,可享受2天喪假。休喪假應事先獲得批准(有正當理由則可免除)。

喪假僅在事發後五天內有效,並且應在這五天內休完。如果上述親戚的葬禮不在員工工作當地舉行,則根據距離而定,增加不超過三天的旅程假。在上述假期內員工將享受正常工資

請假制度通告範文二

關於加強請假制度的通知

公司全體員工:

爲了進一步規範公司規章制度,保障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經研究決定,考勤制度增加以下幾點: 一、因私事請假的,必須提前一天當面向部門主管和行政部提出申請,遞交請假條,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沒有得到批准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須先及時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並說明事由,於假期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如無請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二、因身體不適或其他特殊事情,必須延遲上班時間或提前下班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須當面向部門主管和行政部提出申請,遞交考勤補簽單,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須先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並說明事由,於假期後上班第一天,補簽單否則同樣按曠工處理。三、凡未請假、無故缺勤或請假未準即私自休假的視爲爲曠工,如曠工超過5天者,公司視爲自動離職,不給予結算當月工資。曠工扣款:基本工資的1.5倍×曠工天數 望各部門人員嚴格遵守如上規章制度。

特此通知。

行 政 部

20xx年10月25日

請假制度通告範文三

關於加強請假制度的通知

公司全體人員:

爲了進一步規範公司規章制度,保障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經研究決定,制度作以下調整:一、因私事或其他事件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必須提前一天當面向部門主管和行政部提出申請,遞交請假條,同意後方可休假,沒有批准者、擅自離崗、當天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每人每月事假不可超出三天,超出的天數作曠工處理。特殊情況除外。二、因身體不適或臨時突發不可避免的事情,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請假。請假人員且應於假期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望各部門人員嚴格遵守如上規章制度。特此通知。注: 1、請假者必須處理好手頭緊要工作任務、或交待其他員工代理。 2、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行政部備案,作爲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

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作無效處理。

行 政 部

20xx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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