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統計基礎建設保障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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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基礎是統計調查活動賴以開展的前提和條件,統計基礎事關統計調查活動能否正常開展,任務是否順利完成,結果是否準確可信,事關政府統計公信力。當前,隨着科學發展觀的深入貫徹落實,社會經濟不斷進步發展,黨和政府,社會各界對統計需求日益加大,對統計數據的關注度日益提高。同時,國際組織和社會公衆對統計數據質量要求越來越高,統計工作面臨着巨大的機遇和挑戰。要搞好政府統計工作,必須建立可靠的統計基礎。統計基礎工作涉及統計活動的方方面面,要對統計基礎有比較準確的認識,應從對政府統計體系入,釐清什麼是政府統計,什麼是政府統計基礎,政府統計基礎目前狀態如何,存在什麼問題,對統計結果的什麼樣的影響。重點探討建立什麼樣的統計基礎體系,以保障統計調查結果真實可靠,維護政府統計的公信力。

加強統計基礎建設保障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一、政府統計體系

(一)什麼是政府統計

政府統計也稱之爲官方統計,它是國家政府爲了滿足管理國家和向社會公衆提供統計服務的需要,利用公權力開展的各種統計調查和管理活動。現代政府統計的特點:一是政府統計調查活動有相應的統計法律支撐和約束;二是統計調查的目的爲滿足政府管理國家的需要和向社會公衆提供統計信息服務;三是統計調查活動是利用公權力開展的,佔用公共資源,調查經費來源於公共財政支出。

我國政府統計的目的,在《統計法》中立法宗旨中有這樣描述,“發揮統計在瞭解國情國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第二條中,統計的基本任務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第四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爲統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統計法》把我國的政府統計目的、特點描述的相當清楚了,既符合政府統計的一般特徵又具備中國特色。

(二)政府統計模式

政府統計模式指政府統計體系架構,政府在管理國家時需要對本國的國情國力有所瞭解,尤其是處於戰爭中的國家更是對人口、糧食、生產力(兵器生產)等重大國情國力要了如指掌,知己知彼,可以說有政府就存在政府統計活動。目前,國際上根據政府統計在國家政府綜合統計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分工情況將政府統計劃分爲三種模式:集中型、分散型和集中與分散結合的混合型。

集中型是指國家政府設立專門的統計調查機構承擔政府統計工作,各政府部門不承擔政府統計工作;分散型國家政府不設立單獨的統計調查機構,政府統計由政府各部門和地方政府承擔;混合型是國家政府設立專門的統計調查機構,統計工作由國家統計機構和政府部門、地方政府共同承擔。

集中型模式政府統計機構主要行使政府統計職能,統計信息涵蓋社會經濟方方面面,因此,國家政府統計機構設置門類齊全,既包括統計專業部門,也包括統計方法制度管理、統計標準制定、統計信息處理和統計諮詢服務等部門,機構部門比較龐大。但是,根據法律,政府各部門有責任和義務根據國家政府統計機構的要求,提供本專業的各種行政記錄和統計信息,經統一加工整理形成政府統計數據,並向社會和地方政府提供服務。如:荷蘭、挪威、丹麥、比利時、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分散型模式政府統計由政府各部門負責收集、整理、發佈,統計工作分散在各部門,與行政記錄結合較爲緊密。如:美國、英國、日本、印度等;混合型模式是集中模式和分散模式的結合,共同承擔政府統計任務,橫向管理比較分散,垂直管理比較集中。如:韓國、新加坡、菲律賓、泰國等。

我國政府統計體系,《統計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集中統計的統計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在政府統計調查項目管理上,《統計法》第十一條規定:統計調查項目包括國家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國家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全國性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專業性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同時規定,國家調查項目應當明確分工,相互銜接,不得重複。可見我國的政府統計既有集中的國家統計系統,又有部門統計相結合,不過當前我國政府部門統計相對較弱,數據共享程度較低。

(三)我國政府統計架構

《統計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系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第二十七條,國務院設立國家統計局,依法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國的統計工作。國家統計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的派出調查機構,承擔國家統計局佈置統計調查任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鄉、鎮人民政府設置統計工作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依法管理、開展統計工作,實施統計調查。

從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國統計架構在層級上有五級,即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市、州、盟)、縣(區、市、旗)、鄉(街、鎮)。鄉鎮人民政府統計法雖沒有要求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但要求設置統計崗位,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統計人員。但是,在沿海等發達地區的省份,鄉鎮一級人民政府也設立了相應的統計機構。在1998年江蘇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切實加強統計工作的通知》(蘇政發[1998]128號)文件,要求各鄉鎮應保持配備2-3名統計人員,其中一名在鄉鎮機關有專門職位。,江蘇省統計局下發了《江蘇省統計工作規程》(蘇統[]77號)文件,要求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鄉鎮統計工作,建立鄉鎮統計機構(統計站、統計辦公室),建立健全鄉鎮統計信息網絡。鄉鎮統計工作經費要列入鄉鎮財政預算。

,國家統計局通過對其直屬三支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組建國家統計局省(區、市)調查總隊31個,副省級城市調查隊15個,市(地、州、盟)調查隊318個,縣(市、區、旗)調查隊887個。新組建的各級調查隊原則上與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同一級別。在職能上,調查隊繼承了原有三支調查隊的現有職能,並將逐步增加國家宏觀調控和國民經濟覈算所需重要統計信息的抽樣調查任務,負責實施統計快速反應制度,承擔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調查任務。同時,接受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委託,進行統計調查和數據加工,爲地方黨政領導機關和統計局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四)目前政府統計內容

從國家層面上看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國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制定統計政策、規劃、全國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起草統計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指導全國統計工作。

——建立健全國民經濟覈算體系,擬訂國民經濟覈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民經濟覈算制度和全國投入產出調查,覈算全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覈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地區國民經濟覈算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國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覈定、管理、公佈全國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覈、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覈、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指導全國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建立並管理國家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地區、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收集、整理國際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統計工作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項目,組織實施國際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項目。

二、政府統計的基礎及當前存在問題

(一)什麼是政府統計基礎

政府統計的基礎是政府統計活動賴以開展的前提和條件,事關統計活動的正常開展,事關統計調的查結果,事關政府統計的公信力。統計基礎涉及政府統計活動的方方面面,涵蓋統計法律法規、統計調查機構、統計人員、統計方法制度、統計調查方式、經費保障、信息化建設、統計調查活動的管理等方面。本文重點探討基層統計機構在機構設置、人員配置、資金保障、工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統計基礎建設問題,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推動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發展。

(二)當前統計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

1.基層統計機構設置不完善隊伍不穩定

基層統計機構設置上不夠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鄉鎮統計機構獨立性不夠,部分縣區的統計機構設置在政府辦、經濟管理辦公室、企業服務中心等部門中;二是人員配備不足,隨着政府統計機構改革的推進,鄉鎮合併,管理區域加大,從事統計工作人員相對減少,與面臨的統計調查任務相比顯得力量不足;三是統計調查經費嚴重不足。目前,統計經費基本上由各級財政負擔,政府統計調查項目較多,基層統計機構經費緊張,影響統計工作開展;四是基層統計隊伍不穩。基層統計員工作辛苦,經常加班加點,承受的壓力來自各個方面,而且,工作待遇較底,聘用制統計員的待遇就更爲一般,導致鄉鎮統計員隊伍不穩定,給統計工作帶來了較大影響。

2.統計報表面廣量大基層統計人員難以應付

從客觀上看,一方面,基層統計人員素質不高。目前鄉鎮統計人員年齡偏大、文化水平較低,更缺少專業統計知識,導致統計報表問題較多,影響統計報表數據質量。另一方面,統計報表面廣量大。目前日常的政府統計主要有:農業、工業、貿易、服務業、勞動工資、能源、房地產、建築業、工業品出廠價格、規模以下工業抽樣、住戶調查、人口調查等十多個專業,幾乎涉及所有行業,同時還有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大型普查工作,各種報表多達百餘種。這些繁重的統計任務大多都由鄉鎮統計人員承擔,而鄉鎮統計員只有2-3人,一個人要承擔3個以上的專業調查,每個專業調查的調查表指標都很多、鉤稽關係複雜、涉及知識面廣,要求統計員知識全面、業務能力強、工作幹練、善於協調。一般統計人員難以達到如此高的要求,只能忙於應付,統計報表質量令人擔憂。

3.統計調查對象配合程度降低調查難度加大

從近幾年統計工作中看,統計調查對象總體的配合程度越來越低,導致統計報表填報質量越來越低,統計機構在催報上所花費的時間越來越多,報表審覈量越來越大,查詢工作量日益增加。導致調查對象配合程度降低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壓縮了與企業生產關聯度不高的部門和崗位,目前幾乎所有企業都沒有統計部門、許多單位不設統計崗位、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大部分兼職且不具備上崗資格;二是統計調查對象統計法律意識淡漠,對統計法律法規知之甚少,沒有自覺履行統計法定義務的意識;三是統計人員在企業地位低,不願意做統計工作,工作馬虎,能推就推;四是由於政府各部門下發的報表太多,統計調查對象不甚其煩,導致配合程度下降;五是統計部門依法行政意識不強,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和報表制度辦事,使企業不願意與統計部門合作;六是企業具有較高的自我信息保護意識,擔心商業祕密泄露。

4.部門行政記錄有待進一步開發利用

部門統計是政府統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各管理部門掌握着大量的行政記錄和評價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很多國家並沒有設立專門的國家統計機構,統計由各部門獨立承擔和發佈。部門行政記錄的信息範圍廣,包括:工商、稅收、金融、進出口、戶籍、教育、車輛、運輸、電力等,而且記錄完整,信息化程度較高,便於加工整理。在我國部門統計開展的不夠,主要是沒有進行有效的整合,很多行政記錄沒有得到很好的系統整理和開發利用。

5.政府考覈體系對統計工作的影響

政府目標考覈是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績效考覈的重要方法,當前政府管理工作中離不開目標考覈,離不開對工作的量化,也就離不開統計數據。但是,在目標考覈中,考覈體系的制定、目標和責任的落實更需要具有科學性和合理性。在當前政府管理中,發展是永恆的主題,而科學發展觀給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不但要發展而且要科學的發展,要可持續的發展。科學發展要求在保持同樣速度下,要付出淘汰落後產能、產業轉型升級帶來影響,對發展要求更高了。毋庸諱言,現在目標考覈中存在指標體系設置不合理,目標分解簡單機械的做法,使目標從下達那刻起就面臨難以實現的困境,或目標計劃與城市規劃和社會經濟發展等具體工作脫節。如:某市鄉鎮的大片土地被劃爲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很多企業外遷,但是在目標責任制定和下達時仍“一着不讓”,導致鄉鎮領導爲了完成計劃目標只能在統計數據上做文章,致使統計數據失實。

三、統計基礎建設的途徑

(一)統計基礎建設應建立在有限的統計需求之上

在討論統計基礎建設時,首先要考慮應建立什麼樣的統計基礎來滿足統計調查需求,在需求不清的前提下來討論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將會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這如同蓋樓房,基礎要打多深取決於樓房要蓋多高。打淺了,樓房要倒,打深了,沒有必要,而且會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在資金一定的情況下,要合理地分配樓房的高度和地基的深度,纔是比較恰當的。一個統計基礎不能滿足無限地統計需求,因此,要合理的分配統計調查資源,來最大限度地滿足統計需求。

要充分利用好現有的調查資源,一方面要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另一方面要對統計需求加以梳理,科學規劃政府統計調查項目,提高政府統計數據的利用率。同時,要打擊非法統計調查,減少重複調查以減輕基層統計機構負擔。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約束統計調查的膨脹:一是建立政府統計調查費用審查覈算制度,在審覈政府調查項目時,要審覈經費來源和經費使用規劃,對於經費無着落或經費使用規劃不合理的調查不予審批。建立政府統計經費完全由各級財政負擔向各級財政負擔與需求方共同負擔轉變,各級財政主要負擔普查和國家統一的統計方法制度調查,其他的政府統計調查應由需求方提供調查所需費用,用於統計調查所需開支,費隨事轉。二是充分利用行政紀錄和部門統計資料,減少重複調查和不必要的調查,科學合理的利用好政府部門的數據資源,改變事事要發調查表的習慣性思維方式。三是合理的制定統計調查頻率和統計調查指標。在統計工作中,將年報改半年報,半年報改季報,季報改月報,調查頻率越改越高。調查指標越改越多,越來越細。從統計實踐上看,調查頻率應制定在一個合理的調查週期上,過大過小都不合適,應根據實際需求和調查能力來合理制定。四是統計調查應將普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日常統計應更加註重結構和趨勢的變化,減少全面報表制度,適當提高統計起報點,使統計調查既可以在合理的精度內真實地反映事物的變化和趨勢,又可以減少調查工作量,減輕基層基礎負擔。

(二)推行統計數據生產的標準化

統計工作的核心是生產出合格的統計數據,要生產出合格的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是不可缺少的,但在目前統計實踐中重“評估”,數據質量控制不夠,而且“評估”制度很不完善,熱衷於對統計最終結果進行“評估”,而往往採取“係數法”、“排隊法”或用看似有關聯的指標來衡量。如工業增長速度用工業用電量的增長速度、應稅銷售收入等指標來評估,這些指標在各地的經濟結構基本一致、在經濟波動不大的情況下也許會保持在趨勢上的一致,但是,在經濟結構不一致、在經濟波動較大或產業結構調整的情況下失真嚴重。如:在生產發展相同的前提下,由於工業企業結構的不同,某地區的工業用電量佔全市能耗的比重僅爲20%多,而另一地區的工業用電量佔全市能耗的比重卻爲50-60%(甚至更高),工業用電量對兩個地區工業生產的影響程度就存在較大的差異;再如:某地區由於城市發展淘汰了一座高耗能嚴重虧損的水泥廠,由於此行業爲高用電量企業,淘汰後對該市的工業用電量影響很大,又因爲企業常年虧損對全市工業增加值貢獻不大,如果拿工業用電量增長速度評估工業增長速度,將會導致評估結果嚴重失真。

對統計數據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就是對統計數據生產全過程的質量控制,是對統計生產中各個環節上的質量控制,也是實行統計數據標準化處理。在這方面可以吸收銀行的業務管理系統,大學聯考閱卷、分數統計等管理理念,嚴格管理統計數據處理。對統計數據的質量控制應採取流程透明原則、技術控制原則、數據反饋原則。流程透明原則是制定公開透明的統計數據處理原則,對數據處理中的各個環節加以控制,記錄完整的數據變化痕跡,讓惡意修改統計數據行爲無處遁形;技術控制原則是以技術手段作爲數據質量控制的主要方法,而不是靠人的覺悟和境界來控制數據質量。隨着信息技術的飛躍發展,建立一套完整的統計業務系統是能夠實現的,不但要實現網上直報功能,而且要打造統計業務平臺,用計算機系統控制人爲差錯概率;數據反饋原則是指在數據處理結束後,數據反饋給調查對象,讓調查對象能看到數據處理後的最終結果。

(三)加強對政府統計的監管,維護公共利益

統計法規定,統計工作應當接受社會公衆的監督。但是在統計實踐中,誰來監管政府統計、維護公共利益方面顯得缺失,社會公衆在監督政府統計方面顯得信息很不對稱,同時,沒有法定的渠道來監督政府統計行爲。所以,統計數據會屢次遭到社會公衆的質疑,使政府統計公信力受到傷害。建立一個受信任的政府統計,統計工作的開放和透明是非常重要的,開放透明是減少誤解、誤讀最爲有效的方法之一。

在推行統計工作開放透明的同時,建立和完善政府統計監督體制是非常必要的,不但要實現系統內監督,政府監督,而且要推進第三方監督,實行系統外監督,用以解決統計系統內部難以自身解決的問題與矛盾。目前,統計業已成爲政府管理的最常用的管理工具,應用在政府各種考覈中,如:社會經濟發展目標、小康建設、科學發展觀、節約型社會、創新型城市等。而各種考覈又牽涉到各地方政府的政績和領導政績,政府部門的統計數據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干涉和影響,要抵禦這些影響只依靠系統內部的監督是不夠的,必須找到一支監督力量來約束統計系統的某些行爲,使統計數據免受干擾。5月1日實行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爲處分規定》是實行外部監督的有力武器,對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違法干預統計數據的行爲作了明確的處分規定。但是,在舉證、處理等方面存在相當大難度。《處分規定》跨越了系統內部監督界限,引進了外部監督機制,卻沒有對統計數據進行實質性審查,沒有對統計行爲的審查。

要做好第三方統計監督,應設計有效的監督體制,對政府統計行爲實行有效的監督,人大可以設立統計委員會來審查政府統計行爲和統計數據,主要審覈政府統計行爲的合法性、政府統計行爲的透明度、政府統計行爲的程序正當、統計方法制度執行情況和統計數據的真實性。

(四)通過統計調查機構設置減少干擾

目前,在很多省市在鄉鎮一級政府都設立了統計機構,如:政府的統計辦、統計站等,這些機構在政府統計中統計工作任務重、人員少、經費不足,是統計系統最基層的機構,在統計調查中直接與調查對象打交道。目前,鄉鎮設立統計機構緩解了政府統計力量薄弱,提高了執行統計方法制度能力,由於有基層政府的領導和支持,很多單靠統計部門難以解決的問題得以解決,有力地推動了統計工作的發展。但是從另外一方面看,統計機構層級增加,受到干擾的機率也在增加。鄉鎮統計機構很難抵禦少數領導對統計數據的干預,除非是“不想混了”,更有“聰明的”統計人員,主動投其所好,爲領導挑擔子,想方設法去完成計劃目標,更有一些地區,在鄉鎮一級統計工作放在經濟科、企管站,一手抓計劃,一手抓統計。在這種狀況下,想做到既要享受鄉鎮設立統計機構帶來的好處,又要消除所帶來的副作用,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要提高統計數據抗干擾能力,就要對調查機構的設置做出選擇和安排,增強基層統計機構抗干擾能力。首先,從目前政府統計所承擔的調查任務上看,鄉鎮統計機構只能增強不能削弱。其次,要保持鄉鎮統計機構相對獨立,要與經濟管理部門分開。第三,要加強對鄉鎮統計機構統計工作的領導、指導和檢查。四是,要對鄉鎮統計機構統計工作實行內部監督和控制,嚴厲查處違法干預統計的違法行爲。

(五)提高統計數據質量評估的科學性

改進數據質量評估體系和評估方法,提高統計數據質量評估的科學性。目前,各級統計部門的相關專業都出臺了統計數據評估方案,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評估,從評估方案本身和實際效果上看還存在一些不足。首先,科學性顯得不足。用於評估的相關指標,即使是關聯度很高的指標,也只能用於趨勢上判斷,不存在確切的函數關係,如:工業總產值、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企業應稅收入、工業用電量等指標與工業增加值及其增長速度存在相關關係,但絕不是函數關係。如果寫成函數關係,從理論上講是不科學的;其次,評估依據不充分。在統計數據評估中常常看到一些比例係數,這些比例係數在某一層級上,或許具備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要層層使用一定不具備合理性,顯得依據不足;第三,統計數據評估透明度不夠。上級對下級數據做了評估和調整,往往沒有說明和解釋,缺少應有的透明度,不像是在處理業務關係;第四,對數據偏差追究不夠。爲什麼評估後對數據調整,說明統計數據失真,既然統計數據失真了,爲什麼不追究數據失真的責任。也許有人認爲這是統計技術問題導致的失真屬於對統計數據正常的修正,那麼是技術問題爲什麼不完善統計方法制度,而要月月去修正統計結果,令人費解。第五,對數據評估存在一刀切現象。在數據評估中顧不上地區產業結構差異,數據質量好壞,簡單套用上級的數據評估方法,或對上級評估後的數據機械拆分,缺少科學性。

(六)提高統計信息化水平促進統計效能提高

統計信息化是提高統計效能,保障源頭數據質量,促進基層統計業務流程規範,阻斷人爲干擾的重要手段,統計信息化是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信息化水平的高低體現統計管理水平的高低,體現統計管理規範程度,體現統計管理的效能水準。當前,基層統計使用的軟件種類繁多、軟件平臺各異,甚至相互衝突,一臺計算機中要安裝各種統計數據處理軟件,一名基層統計人員要熟練使用不同的軟件,還要學會處理軟件中存在的瑕疵。目前,亟待提升基層統計信息化水平,建立以統計信息網絡爲基礎,以統一統計軟件爲支撐,以統計業務流程控制爲手段,以提高統計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源頭數據質量爲目標的統計管理平臺,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

四、對工業企業統計基礎建設的思考

(一)工業統計基礎現狀及存在問題

從目前南京工業企業統計基礎情況上看,總體評價較好,主要是南京的工業大企業在工業中佔有較大的比重,大中型工業企業達297家,佔全市工業66.7%,這些企業在企業管理上,人員管理上和經費保障上都給予了一定的投入,以保證企業管理信息準確、快捷、流暢。

南京工業統計基礎工作存在很明顯的特點:一是地區性差異較大。城區由於工業企業近年來外遷較多,留在城中的企業相對較少,企業規模相對較大,管理比較規範。統計部門在統計管理上便於指導,難度相對較小。在城區中下關區、鼓樓區、建鄴區幾年前就在工業企業中推行了“工業企業統計電子臺賬”,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省統計局統計督查中,企業良好的統計基礎給檢查人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部分郊縣的鄉鎮,由於對企業缺乏指導和督促,企業統計基礎工作相對較弱。二是企業間差異較大。對於管理規範、規模較大的企業,由於企業管理的需要,很多擁有完善的erp系統,統計基礎數據較爲完整。而企業規模較小的企業,財務由財務公司和代賬會計來承擔,統計基礎工作相對較弱,存在統計人員不穩定,統計管理和統計管理不健全現象。

目前企業統計基礎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統計管理和統計人員不健全,企業無相對固定的統計機構或統計崗位,這裏的統計機構和統計崗位並非指獨立的機構和人員,而是指企業在處理統計報表時機構和人員不固定,工作臨時分配;二是缺少統計臺賬,報表中的數據來源不清,計算過程和基礎資料不完整;三是統計資料管理不健全,企業對處理統計報表僅僅滿足報送任務,表現在企業對報出的資料不留底,歷史資料不歸檔、不留存;四是統計人員缺少必要的培訓,沒有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

(二)影響企業統計基礎工作的主要原因

目前影響企業統計基礎工作主要有企業內在和外部環境兩大原因。

從企業內在情況分析,對企業統計基礎工作的影響主要表現在:

1、企業經營者對統計工作的認識不到位。企業統計基礎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經營者對統計工作的認識,有什麼樣的認識就有什麼樣的結果,就有什麼樣的統計基礎工作。只有認識到位了,統計管理和統計基礎才能搞得好。首先,統計工作是企業自身管理的需要。要提高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力和生存能力,必須對企業進行有效的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統計信息是進行有效管理的基礎和條件,是管理者進行經營決策的依據,缺少統計信息和必要的統計分析,企業必然會在市場競爭中被淘汰;其次,報送統計報表是統計法規定的法律義務,《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保統計資料;第三,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統計義務是企業形象的良好體現,體現出企業的管理水平和誠信。

2、統計工作增加了企業的工作量。除了對統計工作在認識上的因素外,統計工作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工作量,對於較小規模的企業來說,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如何,企業經營者心中清清楚楚。僱個人來搞統計,要付工資,要培訓,要上崗證,增加了企業成本,對企業而言沒有任何用處。企業從經濟角度考慮,對統計工作能糊則糊。還有一種原因則是企業處於自身利益考慮,擔心企業信息泄露,特別是涉及到企業生產技術、成本、利潤等敏感指標,更是倍加小心,所以對統計報表採取了不配合的態度。

從外部情況上看,企業統計基礎不健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統計部門統計法律宣傳不夠,企業不瞭解統計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規定,特別是對統計基礎工作的規定;二是統計部門對統計調查對象要求不到位、培訓不到位、指導不到位;三是個別地區和個人出於考覈等目的利用手中的權利干擾企業報送統計資料,使企業正常的統計工作無法開展,統計基礎工作無法建立。

(三)樹立依法行政觀念促進企業統計基礎工作

要促進企業依法做好統計基礎工作,首先,應從統計機構自身入手,提高統計機構自身的統計法律法規認識,樹立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提高統計管理水平,提高統計業務能力,提高統計服務意識,爲企業搞好統計基礎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其次,加強對企業統計基礎工作的指導,提出明確要求,指導企業建立、完善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充分利用企業現有的網絡和信息管理平臺以及財務軟件產生的電子數據,來建立統計電子臺賬,提高統計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減少差錯,減輕工作人員負擔;

第三,通過各種形式加大統計法律法規宣傳,促進企業依法履行法定義務,對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原始臺賬的企業,要責令其改正,並依法給予查處;

第四,認真履行企業申報名牌、免檢產品和企業信用等統計數據審覈工作。加強對企業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審覈,對企業基礎資料不完善、數據來源不清的企業審覈不許通過,督促企業依照統計法要求完善統計基礎工作;

第五,加大統計執法力度,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三上”企業統計工作規範(試行)》。《江蘇省“三上”企業統計工作規範(試行)》是促進工業企業統計建設的重要規範性文件,是對《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爲處分規定》有關企業統計工作的進一步細化,更具有操作性,是促進統計基礎建設的重要抓手,應認真加以貫徹,完善統計基礎建設,準確及時上報統計資料,保障統計資料真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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