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年終工作總結範文及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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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院在區委的領導下,在區人大的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認真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全會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法院工作,緊緊圍繞“發展、平安、和諧”工作主線,突出“公正與效率”主題,踐行“公正司法、一心爲民”指導方針,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1-10月,全院新收各類案件2829件,辦結2325件,同比分別上升4.3%和6.7%,存案601件,結案率爲79.7%。

人民法院年終工作總結範文及工作計劃

一、緊緊圍繞全區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爲我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應有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來,我院緊緊圍繞服務經濟建設這一中心任務,着眼於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準確把握法院工作與我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切入點,以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爲目標,繼續抓好審判和執行工作,爲建設“平安**”,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應有的司法保障。

1、認真開展刑事審判工作,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數量比去年有所增長,1-10月,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98件488人,同比分別上升27.4%和42.3%;審結289件471人(含舊存),同比分別上升27.3%和38.5%。結案率爲94.4%。

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嚴把案件審查關、證據關和適用法律關,確保案件質量。刑事案件上訴56件,上訴率爲19.4%,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8件。大力推廣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易審,提高審判效率,其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110件,佔總結案數的38.1%,普通程序簡易審99件,佔總結案數的34.3%。刑事案件平均審限23.8天,當庭宣判176件,當庭宣判率達60.9%。認真落實防止超期羈押長效機制,繼續保持超期羈押案件零的記錄。

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犯罪活動,共審結“兩搶一盜”案件175件272人。充分運用財產刑等刑罰手段,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和貪污賄賂犯罪,審結挪用資金、偷稅、合同詐騙等經濟犯罪案件9件11人,審結貪污賄賂犯罪案件5件5人。積極開展集中打擊賭博和涉毒違法犯罪專項活動,共審結賭博案件9件26人, 審結涉毒案件6件7人。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結合的方針,繼續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理工作,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對1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別判處了單處罰金和宣告緩刑等較輕的處罰,爲矯治失足青少年創造有利條件。

2、精心開展民商事審判工作,維護經濟安全、社會和諧。

共新收各類民商事案件1582件,審結1288件(含舊存),同比分別下降1.5%和3.7%,結案率爲79.7%。

嚴把案件質量關。通過質量意識教育,抓庭審和裁判文書質量,全院民商事案件整體質量有了新的提高,1-10月民商事案件上訴70件,上訴率爲5.4%,同比下降了0.6個百分點,上訴改判15件,無發回重審案件。

努力提高審判效率。認真落實簡繁分流審判制度,擴大簡易案件受理範圍,提高訴訟進度;加強審限管理,建立案件報備制度,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二個月內未辦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五個月內未辦結的民商事案件,實行跟蹤監督,嚴防超審限。

高度重視案件審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導矛盾,積極採用訴訟調解的方法解決糾紛,將訴前、訴中、訴後調解相結合,充分發揮調解工作的傳統優勢,做到“案結事了”。1-10月民商事案件調解結案408件、經調解撤訴267件,調解、撤訴率達52.4%。其中++、++、等基層法庭調解、撤訴率達到了80%以上。堅持從維護穩定和發展的大局出發,精心組織、精心審理,妥善審結了一批集團性案件和新類型案件,社會效果良好。

3、慎重開展行政審判工作,努力促進依法行政。

共新收行政訴訟案件19件,審結15件,同比分別上升58.3%和36.4%。審查非訴行政執行案件143件,同比上升25.4%。受理非訴行政執行案件108件,執結90件(含舊存)。

在審判中,堅持從促進依法行政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積極做好疏導和協調工作,及時化解矛盾,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在非訴行政執行尤其是房屋拆遷等矛盾較爲尖銳的案件時,注重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仔細研究最佳執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爲的順利開展,又注意維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

4、不斷強化執行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實際利益。

新收執行案件920件,執結729件(含舊存),結案率達75.4%,執行標的1563.5萬餘元,執行標的到位率達68.1%。全院繼續保持“執行工作良性循環”,今年3月,我院被評爲全省9個“先進執行工作良性循環法院”之一。

將執行標的到位率和執行案件質量納入業務考覈範圍,使執行業務考覈從單純數量考覈向質量考覈轉變,增強對債權人實體權利的保護意識,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實際利益;認真貫徹執行窮盡理念,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窮盡所有執行手段,對已查明的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依法堅決採取強制措施予以執行,以保護債權人合法利益;繼續注重藉助外部力量緩解“執行難”,積極爭取黨委、人大與政府支持,改善執行環境;繼續加強直接關係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定的案件、執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訪熱點案件的執行,利用各種方式和途徑積極疏導、協調,促使當事人和解或自動履行。

二、積極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促進和體現司法公正,不斷提升司法服務品質。

年初以來,我院堅持完善制度與落實制度雙抓並舉,積極開展司法規範化建設,通過規範司法行爲,促進和體現司法公正。

——認真梳理、修訂和完善現有各項規章制度,裝訂成冊,建立了一套涉及隊伍建設、審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爲民等各個方面的科學管理運行機制,以完善的制度促司法規範化。

——規範法官細節行爲,提升法官形象。印發《法官行爲提示》150條,對法院工作中經常遇到的細節問題,提示法官正確的處理方法和應當避免的情形,消除當事人合理懷疑,維護法官的形象公正。實行院風院貌督查制度,採取實地明查暗訪的形式,對全院各部門的院風院貌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及時督促改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通過督查,全院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得到了增強,工作效率、工作作風以及庭風庭貌、辦公環境都得到了進一步改善。

——實施庭審考覈,規範庭審行爲。成立庭審考評委員會,以觀摩庭爲主線,通過旁聽審判人員庭審,從法官着裝、言談舉止、指揮當事人舉證質證、歸納爭議焦點等方面進行考覈,對查明案件事實、調控庭審節奏、掌握庭審氣氛的能力進行點評,按庭審規範記分,從而有效促進審判人員克服庭審隨意性,嚴格按規範辦案。組織司法警察進行業務素質集中培訓,提高司法警察隊伍素質,使值庭、羈押進一步規範化。

——規範執行工作,促進執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思想、規範執行行爲”作爲執行工作重點,在執行過程中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開展工作,進一步做到公正、公開、規範、文明,以程序合法確保實體公正;認真貫徹執行省高院關於執行九項制度,嚴格落實執行權分權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賣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拍賣委託抽籤制度和執行聽證制度,確保執行各環節公開、公正、規範;高度重視規範、文明執行,堅持以思想工作爲主、強制執行爲後盾的工作方法,注意文明用語,重視做好被執行人思想疏導工作,努力消除當事人對法院執行工作的誤解,解決執行工作中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

——強化審判監督,保障司法公正。嚴格執行程序法和實體法,對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或程序違法的裁判,按照“有錯必究”的原則,堅決依法提起再審,共辦理審監案件6件,審結再審案件5件;嚴格落實內部案件質量監督制度,全面落實立審、審執和審監分立,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強化不同訴訟環節間的相互制約;嚴格落實案件質量評查制度,督察室共檢查案件2593件,編髮《督察簡訊》5期,及時發現並糾正了案件裁判過程中的一些不規範做法。

——切實加強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根據上級法院的要求,對全院5個基層法庭的審判管理、隊伍管理、後勤服務管理等進行了全方位檢查和監督,並根據“嚴格、規範、科學”的要求,查漏補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管理水平,使法庭工作進一步走向規範化,促進法庭各項工作的開展。

——規範人民陪審工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的要求,認真開展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和考覈工作,確定了28名人民陪審員參加了由省高院組織的封閉式法律知識培訓,並接受了區人大常委會的任命,使人民陪審工作進一步走向規範化。

三、認真貫徹“公正司法、一心爲民”指導方針,紮實改進司法作風,保障羣衆司法利益。

年初以來,我院不斷完善各項便民、利民措施,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親民和取信於民的具體措施貫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保障羣衆的司法利益。

——認真落實《人民法庭司法爲民18條措施》和《關於爲普陀海洋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爲漁農村羣衆提供司法服務,爲地方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各基層法庭充分發揮紮根漁農村、接近羣衆、熟悉民情的優勢,在做好各項審判工作的同時,延伸審判職能,積極參與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配合政府採取非訴調解等方式,及時妥善處理了一批突發性事件和糾紛。爲方便羣衆訴訟,++法庭在轄區內四個交通不便的社區設立法庭巡迴審判點,安排幹警定期赴各審判點值班,受到了轄區羣衆的歡迎。

——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對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及時提供司法救助。共對39件民商事案件緩交訴訟費12萬餘元,減、免交訴訟費9471元(其中2件全免、3件減免),及時解決了部分困難羣衆打官司難的問題。

——繼續發揮審判職能優勢,重視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提高基層調解工作水平。共組織基層人民調解員培訓會7次,累計培訓200餘人次。社區巡迴法官定期走訪社區,接受法律諮詢,指導社區調處糾紛,促進了基層有關組織及時消除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工作。

——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堅持實行信訪工作統一領導,對羣衆來信來訪,做到專人辦理、分工協作、層層負責,確保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共處理羣衆來信來訪737人次,並訴前調解8件涉及勞動工資、損害賠償等案件,促使當事人及時兌現應付款項15.8萬餘元,及時解決了部分羣衆的實際困難,消除了一些不穩定因素。

——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提高漁農民羣衆法律意識。刑庭、++法庭專門與學校建立法制教育網絡,定期爲學生上法律知識課;++法庭派幹警擔任轄區中國小的法制輔導員;++法庭堅持每月向鄉鎮村及調解組織送發“以案講法”的法制宣傳資料,在當地受到了廣泛歡迎和好評。5月份,我院還結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開展,組織了70多名法官利用雙休日休息時間送法到5個未設法庭的海島,爲羣衆解答有關法律問題。

四、以專題教育活動爲抓手,全力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和黨員幹部先進性建設,確保隊伍整體素質穩中有升。

年初以來,我院堅持以人爲本,紮實推進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質法官隊伍。

——開展專題教育,提高政治素質。積極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認真學習法院系統內的一些先進典型人物、事蹟,組織部門中層幹部到外地先進法院考察,向兄弟法院學習高效的辦案經驗,組織開展“如何在審判工作崗位上體現黨員先進性的標準”和“立業在法院,奉獻於司法”的主題大討論等,使幹警進一步明確了新時期法院黨員幹部保持先進性的具體要求,增強了工作的責任心和積極性。積極開展“規範司法行爲,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結合本院實際,認真查擺問題,狠抓落實整改,紮實有效地開展了各環節工作,收到了預期的效果。

——繼續抓好法官業務素質建設。以崗位培訓、能力培訓爲重點,結合審判實踐開展“一素養三能力”培訓,不斷提高法官職業素養和庭審駕馭能力、裁判文書製作能力、法律適用能力。先後邀請了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湯黎明副院長和華東政法學院鄒榮教授爲幹警講課。鼓勵審判人員在審判實踐中研究疑難問題,開展應用型審判研究,自我學習提高,1—10月,全院幹警共撰寫學術論文和調研文章50餘篇,編髮內部調研刊物《審判思考》5期,舉辦審判業務沙龍2次、民商事審判工作例會3次。組織開展審判能力集會考評和優秀審判長選任活動,對在審判崗位上的審判人員庭審能力、裁判文書製作能力和法律適用能力進行一次量化考覈,通過考覈,在全院形成一股比能力、爭先進的良好氛圍。繼續做好乾警參加學歷教育和在職培訓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學歷層次。通過論文研討、邀請專家開講座、審判業務沙龍、專題例會、專題學習會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法官業務知識結構得到及時更新,業務水平和辦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加強法官廉政建設。始終把廉政建設作爲一項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逢會必講,警鐘長鳴,並結合先進性教育以及“規範司法行爲、促進司法公正”等活動的開展,加強法官廉政意識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約束的能力;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法官廉政保證金制度,約束法官不廉潔行爲;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工作,加強與社會廉政監督員、法院工作聯絡員的聯繫,強化對幹警八小時外廉政情況的監督。一年來,未發現幹警違法亂紀情況。

—— 繼續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日常聯繫和溝通,自覺將審判工作置於代表監督之下。狠抓人大司法評議整改方案的落實,及時向人大彙報司法評議整改落實情況,通過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切實解決在去年司法評議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不足,進而推進審判工作的開展。向人大報告上半年法院工作,向區政協通報上半年工作開展情況,認真聽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大和政協的監督。積極配合區人大常委會對我院近幾年執行拘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相關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議案和建議,由專門機構依照相關程序辦理,並狠抓落實,及時反饋,以此推進法院各項工作的開展。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和人大代表寄送《審判動態》和《法院工作簡報》,通報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爲人大代表履行監督職責提供便利。積極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案件庭審,共組織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旁聽庭審21次,累計旁聽160餘人次,爲代表依法監督司法工作創造條件。

五、存在的問題

一是少數審判人員大局意識還不強,還存在機械辦案、就案辦案的思想,在有些案件的處理中,未能把握好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二是司法爲民理念還未深入到部分審判人員的頭腦中,司法爲民舉措兌現上還存在缺陷,部分審判人員不重視對當事人的訴訟指導和解釋工作;三是執行工作的措施和辦法還不多,執行案件執結率雖然較高,但標的實際到位率較低,對一些故意逃避、拒不執行的被執行人制裁措施不夠有力;四是有些審判人員的法律適用水平、庭審駕馭能力等方面還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對新情況、新問題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較好地適應新類型或疑難複雜案件的審理;五是少數審判人員對當事人存在態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簡單、執法形象不佳等現象,有的審判人員不注意謹言慎行,特別是在接待當事人過程中表態草率,直接影響了法院的公信力。

六、xx年工作思路

xx年法院工作總的思路是: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xx屆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公正與效率”不動搖,堅持司法爲民不放鬆,繼續強化審判職能,狠抓隊伍建設,努力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爲建設“平安 *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具體圍繞以下六方面開展工作:

1、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抓好隊伍建設不放鬆。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圍繞“強隊伍,抓素質”的工作重點,確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觀念,把隊伍建設置於基礎性地位。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全面落實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五中全會以及全國、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精神,通過學習和教育,進一步增強幹警大局意識、司法爲民意識、責任意識和質量意識。進一步推進“學習型法院”建設,繼續以崗位培訓、能力培訓爲重點,並開展有針對性的審判業務培訓,結合審判實踐進行三個能力的培訓,不斷提高法官的三個能力。採取講座、討論等“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進行一些專題性的教育培訓。結合審判實踐,開展應用型審判研究,完善調研工作機制,指導審判。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從嚴治院。始終把加強院庭兩級班子建設作爲法院隊伍建設上的關鍵所在。進一步增強班子工作實戰能力,增強院庭領導的黨性觀念,積極發揮院庭領導的表率作用。

2、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和服務大局意識,充分發揮好審判職能作用。

在審判工作中要堅持從全局的高度來觀察、分析、解決問題,把辦理具體案件與服務大局緊密聯繫起來,防止和避免因機械執法而導致矛盾激化,發生極端事件。刑事審判要突出搞好綜合治理,繼續貫徹“嚴打”方針,把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作爲首要的政治任務,與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和減少犯罪。民事審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不僅要正確適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實體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儘可能做到定紛止爭,力爭“案結事了”。行政審判要突出搞好促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與行政機關的聯繫,及時與行政機關溝通交流,既要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監督支持行政機關的合法行爲,增進人民羣衆和政府之間的相互信任,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有力促進依法行政。

3、以及時有效地實現當事人合法權益爲目的,不斷推進執行工作。

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執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時有效地實現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提高執行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進一步加大對拒執行爲的打擊力度,尋找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新的突破口,扭轉執行工作被動局面。深入推進公開透明執行工作制度,避免當事人合理懷疑,建立執行結案率、實體執結率、標的到位率相結合的考覈機制,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提高執行工作的公信力。

4、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全力做好涉訴信訪穩定工作,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把化解和處理涉法上訴擺到突出位置來抓,堅持矛盾化解和防範兩手抓,落實責任制,在案件處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細,打“主動仗”,確保從源頭上減少衝突對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穩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5、認真落實司法爲民舉措,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爲民”的法院工作指導方針,強化宗旨觀念,構建審判貼近羣衆的司法爲民機制,在審判流程的各個環節推行便民措施。充分考慮當事人的文化差異,依法適度行使職權,強化對當事人的訴訟指導和法官釋明權的行使,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加強對當事人的司法救助,對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用,切實保障困難羣衆的合法權益。繼續實行速裁方式,對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審快結。加大訴訟調解工作力度,按“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審結合”的原則,將訴前調解、庭前調解、庭中調解、法官調解、調解員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儘量通過調解方式達到平息糾紛的目的。

6、立足於法院長遠發展,進一步夯實各項工作基礎。

積極推進“規範司法行爲,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的開展,建立司法規範長效機制,通過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實要求、強化監督,將我院的各種司法活動納入到規範化軌道,確保司法權正確有效行使。以新大樓建成投入使用爲起點,向科技要質量、要效率、要效果。在現有基礎上不斷提升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挖掘審判資源、依靠科技強化審判能力、依靠科技開創一流的工作。在完善硬件建設的同時推進軟件建設,提升網絡化,自動化標準,增強辦公科技含量,爲法院各項工作的發展搭建起一流的平臺。要同步提升法院整體形象,樹立新風貌,培養新精神,營造新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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