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廳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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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廳安全制度

舞廳安全規定

(一)舞廳員工上班前必須檢查電源電路是否完好,通道是否暢通,警示標誌、消防器材是否擺放到位。

(二)嚴禁未成年人進行舞廳

(三)嚴禁攜帶槍支、易燃、易爆和各類兇器進入舞廳。

(四)機手必須嚴格設備操作規程,機器設備不得超負荷等運行,禁止用銅絲、鋁絲取帶保險絲。

(五)機房、舞廳內禁止吸菸,舞友吸菸應指定吸菸處。

(六)舞池內發現打架鬥毆,當班員工應上前制止,並報告公司領導。

(七)非工作人員不能進入機房亂動設備、廳內的各類開關。

(八)吧檯人員應做好舞友的物品存放,防止丟失。

(九)每場舞會完畢後,舞廳所屬工作人員應進行清場,關閉總電源,與守夜人員做好交接班記錄。

(十)售票員當日的現金應當日上交公司財務

(十一)守夜人員必須保證舞廳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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