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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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

專用合同(精選15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遊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a.團號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__(附名單);

b.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c.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

d.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

e.遊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交通工具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

g.用餐次數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

h.住宿次數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

i.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景點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

k.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

l.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m.導遊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遊總價格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後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a.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b.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2.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a.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b.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3.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a.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b.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a.問題發生後乙方已採取善後處理措施的;

b.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遊者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c.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5.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第七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專用合同 篇2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抵押事項進行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爲清嘗債務以合法擁有的座落在 鎮(鄉) 路(村) 巷(組) 號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經濟擔保。其四至爲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案;抵押土地面積 平方米現用途爲 用地。地上建築物 幢 平方米;地上附着物 平方米。

二、擔保範圍

1、抵押借款的貸款本息。

2、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3、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稅費。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額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於乙方期限 年(月)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地塊經評估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抵押出讓總價爲人民幣 萬元大寫 千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 角 分。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總地價的 %摺合人民幣萬元大寫 千 百 十 萬 千 百 十 元 角 分爲最高額貸款付給甲方。

四、民事責任

1、甲方對產權的責任抵押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地塊土地使用現狀的完好。乙方有權按抵押合同約定檢查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使用狀況。

2、甲方佔管期間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的土地出租、變賣、贈與、調換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辦法。

六、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原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抵押人不能履行債務抵押權人佔有或處分土地使用權時處分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雙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納抵押人與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應交的出讓金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在變更之日起向--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2、抵押關係終止甲、乙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向--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註銷抵押登記。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議定補充如下———————————————————————————————————————————————————。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並經 國土資源局辦理登記後生效。

十、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一份甲、乙雙方、登記機關有關部門各執一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簽章) :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專用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遊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爲組團社組織的旅遊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設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

雙方均應於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複印件並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變更一方應於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更新後的材料。

第三條 《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並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遊者人數及名單;

2、接待費用;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遊覽行程安排、遊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及時間;

7、購物次數、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

8、另行付費項目名稱及價格;

9、對導遊的要求;

10、其他 。

第四條 《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商一致,就變更後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出團後《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 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六條 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於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並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後日內核對,並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 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二)地接社義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遊行程、旅遊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遊服務;

2、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遊者與其他旅遊者合併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具有相應經營資質和接待能力的旅遊輔助服務者;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於接待成本;

2、雙方的約定不應損害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祕密。

第八條 風險防範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規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遊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爲組團社組織的旅遊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於 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遊者的安全,對於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遊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採取救助措施並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後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於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助旅遊者索賠。

第九條 旅遊糾紛處理

旅遊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地及時解決,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地解決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

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遊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並於責任劃分明確後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後,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並提供相關證明後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遊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額標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緊急情況下,一方應採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遊者協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遊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爲基數,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遊者與其他旅遊者合併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具有相應經營資質或接待能力的旅遊輔助服務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行爲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地解決旅遊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任何一方未積極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範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祕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旅遊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旅遊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拒絕賠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務引發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爲 (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爲 (限於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一方可於合同有效期屆滿前 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專用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

第二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出借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爲償付。

4.保證人接受出借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出借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出借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出借人損失,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8.借款人出現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出借人登報聲明公示其違約信用信息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出借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當出借人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借款人後,出借人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出借人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借款人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議書、授權委託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出借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

住  所:

保 證 人:

住  所:

保 證 人:

住  所:

出 借 人:

住 所: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專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一)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20_年08月01日起至20_年07月31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聯繫電話: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辦公室行政人員崗位(工種)工作。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濟南市。

第五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一)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七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甲方按下列第(一)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1500.00元/月。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

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的勞動定額爲/,計件單價爲/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元/月(不得低於前款第(一)、(二)、(三)項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甲方於每月15——20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八條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如不續簽,視爲合同期滿解除,屆時乙方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離

2、合同期滿不續簽的員工,公司將按照《勞動法》規定,停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合同期滿前,甲方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是否和乙方續簽合同,職、工作交接、社會保險轉接等手續;發工資,並不再繳納社會保險。

甲方(公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專用合同 篇6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設計人: 聯繫電話:

施工負責人: 聯繫電話:

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住宅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規格:房型__________層(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廳__________廚_____________衛________陽臺

1、_________室,計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廳,計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廚房,計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衛生間,計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陽臺,計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註明部位) ,計 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三、施工內容:詳見《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施工工藝表和施工圖

四、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 2 )_____種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2) 乙方包工、包輔料,甲方提供主材(見附表: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見附表: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見附表: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五、工程開工日期:--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整。(其中包括裝修輔料費、人工費、設計費、裝修垃圾清運費、搬卸費、電梯運貨費、管理費、裝修出入證工本費及押金等。)

第三條:質量要求

一、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二、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重慶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三、質量檢查監督部門:重慶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四、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一、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在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二、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雙方共同驗收,材料進場時要甲方簽字認可方可進行施工;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三、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見附表: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的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支付施工費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當工期進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經甲方驗收合格時,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費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當工期進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並經甲方驗收合格時,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費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費是在裝修工程竣工並經驗收合格後結算,金額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

二、剩餘尾款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部分,作爲裝修風險金,在三個月後無工程隱患再支付(注:施工費包括裝修輔料費、人工費、設計費、施工清運費、搬卸費、管理費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價款,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進行中甲方所付款項,乙方收取需開收據.)

四、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約定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工程工期

一、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4、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

5、 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未按期 支付工程價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6、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每日按工費的1%作爲違約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五、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一、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質量標準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以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的內容和《重慶市住宅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雙方約定。

1、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認證所需費用採取"誰提出誰墊付"的原則。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認證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認證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驗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應予順延。

3、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爲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驗收。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添寫工程驗收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後三天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提交工程結算單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三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在三天內結清約定款項。

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爲貳年。驗收合格簽字並結清約定款項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7、驗收不合格,乙方負責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則使用房屋視爲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價款未結清,乙方不負責保修。

9、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其他事項

一、 甲方工作

1、開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2、負責提供水源、電源爲乙方使用;(僅爲施工專用,工人不得用於私用)

3、負責協調裝飾公司與鄰里之間的關係;協助乙方做好現場保衛、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築物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響應的審批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二、乙方工作

1、 指派(姓名) 爲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有關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施工現場應配備乾粉滅火器。

3、保護好原居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居民)的關係。

4、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垃圾處理工作。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其它物品,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築結構及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7、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 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線路管道暢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遵受《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規範》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包括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或其他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由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標向重慶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幾項具體規定

1、因工程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立即運到物業指定的地點。

2、施工期內,甲方將進戶門鑰匙 把交給乙方代表-- 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由乙方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約定和規範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後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則乙方可不予辦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一、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5%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二、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簽定後工程不得轉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藝步驟;

2、甲 方 提 供 裝 飾 裝 修 材 料 明 細 表;

3、乙 方 提 供 裝 飾 裝 修 材 料 明 細 表;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專用合同 篇7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快遞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專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着互願互利的原則,就包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包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機)加座_______;數量 _______輛;暫定包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70%_______元。餘款行程結束付清。乙方包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備註:司機食由____負擔;宿由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__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 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包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以後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出包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將乙方送至後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包車費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包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爲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E.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 乙方責任:

A.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B. 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爲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 乙方於出發前支付70%包車費,餘款於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0%.

五、特別約定:

對行程內遊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徵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此協議價格不含稅金

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爲100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及傳真: 聯繫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特別聲明:

專用合同 篇9

簽約地點: 哈爾濱市

甲方: 哈爾濱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爲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誠信合作、互惠雙贏的.原則,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明細及銷售區域

1) 甲方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產品(見附件),銷售區域爲 市,乙方不得跨區域銷售。

2) 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區域市場範圍內做好網絡渠道建設,確保甲方產品在該區域市場的快速流通,並按標準完成雙方簽訂的銷售任務。

3)乙方在銷售運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價格體系及補充說明的規定,不得蓄意擡高或壓低產品銷售價格,不得跨區域銷售,如經甲方發現並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如下處理:第一次甲方給予乙方書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乙方本年度的一切獎勵政策。第三次甲方取消乙方的代理權。

二、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

1) 甲方根據乙方訂貨單組織貨源,乙方指定到貨地點 站。

2) 乙方發貨的產品重量不能少於1噸(約15000元),運輸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不足1噸的運輸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發貨重量超過3噸,甲方把運費差價全部以貨品的形式贈送給乙方。

3) 乙方在驗收貨物時應認真清點,據實簽收,並在送貨簽收單或其他領貨憑證上按規定簽名。

4) 如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不明確或乙方提供錯誤,造成返貨或退、換貨,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甲方保證產品的外包裝完好無損地到達乙方所指定的到貨地點。如有運輸近中造成貨品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追償,乙方協助甲方並提供相關證據,追究運輸過程中的責任。

三、訂貨方式與結算

1) 乙方必須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訂貨,如以電話或其他方式訂貨,出現貨品名稱符或數量不符等情況甲方概不負責。

2)乙方必須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先行支付所訂貨款,甲方保證款到5日內發貨(特殊產品除外),如甲方拖延發貨日期每超過1天,按此批進貨額的1‰進行賠償。

3) 貨款結算價格按合同價格結算,若遇價格調整,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四、驗收標準、方法:

1) 乙方應在提貨時進行驗收,驗收完畢乙方應當簽字確認。

2) 乙方應對產品的品種、數量、規格、外觀質量進行確認。

3) 乙方在驗收中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質量與其訂貨單不符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

五、銷售任務及獎勵條件:

1) --年度銷售目標爲萬元(按甲方開票金額爲準)。完成任務者甲方給予乙方提成獎勵,年度一次性結算(具體如下所列)。乙方沒完成銷售目標任務,則取消乙方獎勵。

(注:如乙方在6個月內銷售低於5萬元,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2) 獎勵政策:

產品銷售按照年度銷售根據產品系列扣點,具體規定如下:

火鍋底料系列、火鍋調料系列、調味油系列

年銷售額(元)

10萬-35萬

35萬-50萬

50萬-100萬

100萬-300萬

300萬以上

返點率

1%

1.5%

2%

2.5%

3.5%

其它系列(除火鍋底料系列、火鍋調料系列、調味油系列)

年銷售額(元)

10萬-35萬

35萬-50萬

50萬-100萬

100萬-300萬

300萬以上

返點率

1.5%

2%

3%

4%

5%

說明:扣點等級基數按照銷售總額計算

3) 甲方在全力宣傳品牌形象,“粒粒香”商標已獲黑龍江省著名商標。“粒粒香”商標如獲中國名牌或中國馳名商標、乙方年銷售額達到150萬元以上,甲方將出資2萬元做該地區的促銷活動,具體由乙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按甲方的實施計劃執行。

六、返貨條件

1) 乙方在供方產品生產日起六個月內可以退貨,運費由乙方負責。(新產品運費由甲方負責)

2) 如乙方因產品長期滯銷而造成返貨的(到期前6個月),返貨按貨款會額扣20%,運費由乙方負責。

3) 在距保質期三個月前返貨按貨款金額扣30%,運費由乙方負責。

4) 如新產品在6個月內滯銷返貨不扣費用;如產品過期則不予退貨,運費由乙方負責。

5) 如產品出現質量(經國家質檢部門檢查爲不合格產品),運費由甲方負責。

6) 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可傳真)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並做好接貨準備後方可返貨。

七、甲方義務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產品宣傳單、公司簡介和其他宣傳資料以及公司三證複印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產品的檢驗報告等資料。

八、爭議事項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解決辦法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未羅列事項,需闡述的內容可附附件或簽署附加合同,經簽署後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條件

1) 本合同爲甲、乙雙方的約定內容,屬商業機密,未經雙方任何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將合同內容及價格或條件泄露給第三方。

2) 在乙方代理銷售期間,乙方不得就甲方技術等商業祕密向第三人透漏,如乙方將合作過程中掌握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而外泄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3)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截至到 年 月 日(有效期1年)。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署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哈爾濱粒粒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地址: 哈爾濱市-- 地址:

業務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專用合同 篇10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施工工程隊負責人)

身份證:

聯絡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裝潢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磚混結構;房型__房__廳__套,建築面積約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裝飾施工內容:甲方住房的水電改造工程,牆體改造,牆體拆除,牆面及地面拆除,地磚、瓷磚鋪貼,吊頂安裝,門窗拆除,包水管,頂面、牆面塗料,廚具、潔具、燈具安裝,隔斷製作,搬運工程等其他裝修工程中應包含的所有工程。(關於採購及搬運工程的補充約定:甲方所有采購都由乙方協助完成,甲方在採購過程中,承諾在免費的前提下盡力要求裝修材料供應商將裝修材料送貨至甲方房屋內。但如遇材料供應商堅持只負責送貨到甲方住宅樓下或者不予送貨的情況,則乙方負責將該等裝修材料搬運到房屋內或者乙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施工現場)。

5.總價款:____元(包括屋內垃圾清理費和材料搬運費),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氣片價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餘工程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整。以上總價款根據乙方實地考察甲方房屋,並初步瞭解所需完成工程後確定,該總價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擔的裝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約__天。另,如雙方經過協商,對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意見,則按達成的統一意見執行。

第二條 關於乙方職責的約定

1.乙方(即)在裝修期間承擔施工工程隊負責人的職責,對本次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負責。乙方全面承擔聯絡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現場管理裝修施工質量和施工人員等職責。如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和各類應由施工工程隊承擔的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只針對乙方(即)提出賠償。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需保證全程在現場進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進行材料選購除外。如遇特殊情況,需與甲方協商並且獲得認可)。

3.乙方負責人負責組織裝修人員參與本合同定義的裝修工程。如甲方對乙方裝修人員的施工水平存在疑義,可以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第三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全部工程用裝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裝修施工設備、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並組織施工,由於保管不當或施工工藝不當造成的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必須負責進行材料的搬運上樓工作(瓷磚除外)。

4.爲了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一週書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及協助甲方進行材料採購,以便甲方於週末採購材料。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於甲方提供材料延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大致精確(+/-5-10%)的所需材料的數量。由於乙方材料估算錯誤過大而導致的材料重新購買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或者由乙方負責運輸退回供應商。

5.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協議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四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應廠家免費安裝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單位安裝(如窗戶,櫥櫃防火門,檯面等),甲方應事先安排時間並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並避免造成整體工期的延誤。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書面辦理驗收確認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從竣工驗收確認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由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材料費用。

第五條 關於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並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爲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電話:

乙方(簽章): 電 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專用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遊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遊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爲乙方提供旅遊服務。

第二條 旅遊的地點及每個旅遊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旅遊景點爲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爲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遊的生活安排:

甲方爲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遊服務:

甲方爲乙方提供導遊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遊的費用:

本次旅遊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遊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遊的交通工具:

甲方爲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繫、提供,並保證乙方的旅遊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爲乙方安排本次旅遊。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遊景點和縮短旅遊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遊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遊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爲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遊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遊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遊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遊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遊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遊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用合同 篇12

甲方(旅遊者或單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出境組團旅遊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通用條款》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甲方已認真閱讀《通用條款》各項內容,並就《通用條款》按以下第_____項予以確認。

1、完全認可《通用條款》各項內容;

2、基本認可《通用條款》的內容,並就持異議的條款與乙方重新達成協議,記入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二條旅遊者情況

甲方參加旅遊人數爲______人。

甲方聲明:參加此次旅遊的人員身體狀況基本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遊,並願意承擔健康責任。□是□否

第三條旅遊內容及安排

(一)成行團號:____________(□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二)旅遊行程共計____日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三)旅遊線路:(包括旅遊者抵達的國家/地區、城市、主要景點,主要景點應當註明保證旅遊者實際遊覽的最少時間)

(四)集合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

(五)散團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六)購物安排:每天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次,全程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購買旅遊意外傷害險:□是;□否

購買方式:□自行購買;□委託乙方購買

第四條旅遊費用

(一)本旅遊行程的收費標準(人民幣)爲:成人____元/人;兒童______元/人。旅遊費用(人民幣)總計:成人______元/人×______人+小孩_____元/人×_____人=_________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應在出遊前____日內交納預付款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付訖。相關費用約定在旅遊行程中支付時,甲方須支付現金。

(三)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或標準: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乙方代甲方辦理□護照□簽證□通行證□簽註,旅遊訂車(房、餐)等手續費。

2、交通客票標準:火車:□是/□否空調車,□硬座/□軟座/□硬臥/□軟臥;

輪船:普通客船____人/間,□是/□否帶衛生間,或等艙;星級遊船□標準間/□單人間/□套房;

汽車:□是/□否空調車;

飛機:□經濟艙/□商務艙/□特等艙。

3、住宿標準:

(1)非星級飯店:____人/間;□是/□否帶衛生間;□是/□否有空調。

(2)星級飯店:□雙人標準間/□單人間/□三人間/□套房;□是/□否有空調。

住宿時如遇自然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

住宿設施位置:□城市建成區內;□城市郊區

4、膳食標準及費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早餐[中西式自助餐或桌餐]_____元/人,正餐_____元/人[□中式/□西式][____菜____湯],共___早餐____正餐。

5、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6、旅遊服務費:含組團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四)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境外導遊、司機、酒店服務人員小費;

2、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3、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4、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行程中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爲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6、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等其他保險的費用;

7、第四條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五)關於旅遊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不成團安排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

(一)簽約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乙方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前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乙方建議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

3、乙方建議甲方延期或更改旅遊線路,如甲方同意則改簽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補足;如有減少,由乙方退回。

(二)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是;□否。

經乙方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體轉讓方式選擇:

□1、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由乙方就本合同內容對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遊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甲方與受讓旅行社重新達成協議,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4、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用合同 篇1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

專用合同 篇14

甲方(賣方): 身份

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買方): 身

份證號:

地址:電話:

丙方(擔保方):西安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西二路萬景商務中心7樓 電話: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路號

幢 單

元層 號房,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爲 ,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結構 ,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出賣給乙方,乙方並同意購買.

第二條購房款總額爲人民幣(大寫)元,其中首付款爲人民幣(大寫),首付款由乙方在本合同訂立2日內存入在丙方指定的監管帳戶。

首付款之外的購房款爲人民幣(大寫),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並取得《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業務受理單》後3日內,貸款方將貸款金額一次性轉入乙方帳戶,並在上述期限內依據《房易安資金劃轉通知書》將所有購房款轉入甲方帳戶。

第三條 本合同訂立後3日內,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交足以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所有證明文件(見附件一)。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訂立後5日內與貸款方訂立抵押貸款合同辦理借款手續,並將足以辦理抵押登記所需文件(除新的產權證書外的文件,見附件二)轉交由丙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應當保證出售房地產權屬清楚,無正在發生或將來發生之糾紛,甲方保證對出售之房地產享有完全合法之權益,如系共有,則全體共有人應當簽署書面文件同意出售,且不因共有人之間之爭議對乙方、丙方有任何關聯。

第五條 甲方保證出售之房地產不存在租賃爭議。

如已經租賃,應當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並經乙

方、丙方覈實,如因租賃產生之任何爭執,均由甲方自費承擔責任並負責解決。

第六條 自本合同訂立時起,甲方保證將該房地產按約定價格出售給乙方,並不得反悔或另行出售。

第七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後,無條件委託丙方辦理過戶、抵押登記手續,按約定支付首付款並與貸款方訂立首付款之外的購房款抵押貸款手續。

第八條 乙方保證在取得貸款後,按照貸款合同即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合同應經丙方同意。

第九條丙方爲乙方擔保期間自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貸款方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止。乙方與貸款方另行訂立的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變更,未經丙方同意的,丙方擔保責任免除。

第十條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貸款手續。

第十一條費用:丙方收取手續費用爲人民幣(大寫) 元,方在本合同訂立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及抵押登記過程中需交納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自行交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手續費、貸款擔保服務費及已收的費用予已退還。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五、六條約定,導致本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或引起抵押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由此而給乙方、丙方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非用等,由甲方賠償。甲方在賠償乙、丙方損失之外,還應乙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由甲方承擔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乙方還應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或引起抵押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由此而給甲方、丙方造成的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費用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還應向甲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由甲方承擔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丙方在本合同之義務全部免除,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及丙方各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甲方在乙方在貸款合同訂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應向丙

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條乙方在貸款合同訂立之前,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乙方貸款合同訂立之後,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購房合同、協議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解除方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丙方所收擔保費、擔保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二十二條凡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原因方應當賠償丙方一切損失,其中包括直接損失、可預見利益損失、仲裁訴訟費、律師聘請費用等,原因方還應向丙方支付購房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三方同意將本合同作爲乙方貸款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以乙方向貸款方申請購房貸款獲得貸款方批准爲生效條件,如果貸款申請未獲得貸款方批准,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所有文件之送達,均已本合同所列地址爲準,本合同各方之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相對方,未通知對方時,送達至本合同地址所列地址即爲送達,本合同之變更,應以書面爲準。

專用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___車號:___手機:___)

甲方根據經營現狀,需要租賃一輛貨車做日常運輸使用,乙方擁有___車輛,並具有承運能力和資質,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車輛履行本合同:

1、七證齊全:身份證、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營運證、保險卡、當月養路費票、駕駛證且對應證件複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案;

2、乙方確保上述證件有效,車廂符合甲方裝貨要求;

3、在本合同簽定前無遺留未解決糾紛;

4、乙方爲此車輛的所有者,車輛符合相關法律,規範經營;

5、確保車輛正常保養、維修,能正常運行,不影響甲方運輸時效;

第二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如下方式運輸路徑及服務費用:

1、不固定路線包月租賃模式,即:甲方爲乙方承擔運輸過程中所有油費及過橋過路費用但不包括車輛維護維修等費用,費用報銷依據爲過橋過路費票據,及加油發票;

2、甲方爲乙方每月支付4800元車輛使用費用(160元/天-30天=4800元),無論甲方每天有無業務或者業務量大小,車輛空置時乙方不負責,甲方均需按照每月4800元支付車輛使用費;

3、如乙方原因未能出勤,則按照160元/天扣除,當月出勤數不得低於25天,如低於25天或者經常不能接受甲方安排,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原則上行駛路線爲開平水口鎮範圍路線,如路線臨時改變,亦要服從調度安排,但路徑不能超出珠三角範圍及交通管制區域內,如超出路徑範圍內產生的罰款,則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採取如下結算方式:

1、車輛使用費用採取定期定額結算,甲方15天定期予以結算。

2、過橋過路費用及油費採取每週一報,實報實銷形式。

結算車輛使用費用時,乙方需要提供:出勤登記表(需直屬領導簽字確認).

報銷過路費用過橋費用及油費時,乙方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過橋票據及加油發票,加油發票定額無效。

如遇特殊情況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乙方同意甲方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到如下帳號:

收款人姓名:

收款人開戶行:

收款人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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