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餐廳創業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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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人們的收入也變的越來越豐厚,開始由原來的吃飽向吃好吃得安全健康轉變。開始減少了對大魚大肉的親睞,開始喜歡一些清淡的素食產品。而我們餐廳的產品就是針對消費者的這種需求所提供的。這些高收入的人羣對健康有着更高的要求,而且他們也有着方面的消費需求,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必定會產生一批又一批高收入的人羣。而高檔素食也越來越會被他們所接受,並且素食也會成爲一種潮流。對於追求時尚的年輕人會對其產生別樣的情趣。

素食餐廳創業計劃書

(一)餐廳選址

餐廳的選址決定了餐廳經營成敗的一半,我們必須把好選址關 ,開餐廳所選的地址必須交通便利,便宜的交通是顧客決定購買行爲的重要因素,它能確保有足夠的客流量。如果交通不方便,過往的客人就沒有就餐機會,也就產生不了就餐慾望。而我們的餐廳是針對高消費羣體的設計的。所以餐廳的選址應該在高檔住宅區、高檔寫字樓、高檔商業區附近,這些地段人羣密度高,人羣的收入高有較高的消費能力。並且有高的消費動力。環境特徵高收入羣體對環境的要求自然要高一些,我們所開餐廳調查發現如果餐廳及周圍環境幽雅、整潔會給消費者帶來不同的視覺感受。能夠贏得更多的顧客光顧量的檔次就決定了我們餐廳環境必須要好。

(二)餐廳定位

餐廳的定位對一個餐廳的經營的狀況有着重大影響,這是意味着我們賺誰的錢的問題,是我們餐廳的一個目標,我們必須瞭解我們的客源類型。我們餐廳所坐落的地段就決定了我們餐廳經營定位是以高檔素食爲主的餐廳,所以我們的消費羣體主要是高收入的人羣,而他們也具備這種消費能力和消費能力。我們的餐廳是現代化的裝飾而且餐廳內也會富有浪漫的氣息。所以這對20—30歲的高收入青年人羣有着強烈的吸引力,品味高層次生活,感受精美菜餚和優質服務。讓他們感受餐廳濃厚的現代氣息。給消費者帶來全新的體驗。對於這一年齡段的年輕人,有着追求時尚和潮流的新鮮感,擁有獨特的個性,對餐廳有着高品質的要求。而在這個環境幽雅、環境整潔、裝修別具一格的餐廳裏會讓消費者有着別樣的感受。

(三)餐廳裝修

餐廳的裝修分屬有外觀設計和內部設計。1:外觀設 其主體上一定要體現企業外觀形象,與企業的核心文化要一致,並且餐廳的外觀設計要與周圍的環境和諧統一。做到相得益彰。建築物的外觀與餐廳的檔次要一致。而餐廳的經營內容、經營形式、特色也就決定了其建築外觀造型的表現形式,本餐廳主營高檔素菜,所以餐廳的外觀應帶給消費者一種清新、自然、高雅與大自然和諧的理念。同時也要融入一些現代元素展現青年人的朝氣和活力。使二者達到和諧統一,成爲一個有機整體。可以選一幅大自然的圖畫而在其中幾顆帶着露珠的疏菜,並且還有鳥兒在枝頭,這樣就可以給消費者表現出生態的感覺,在餐廳的入口處放兩個盆栽。本餐廳的經營規模在150—200平米左右。餐廳規模雖然不大,但是裝修一定要精緻。。

(四)餐廳經營與營銷

針對以素食爲主的餐廳目前市場上還不是很多而且規模也不大。其檔次也很低不能做好這個市場。但這個市場可供挖掘開發的空間大,潛在市場廣,同行業的競爭也小。因此把這種產品推向市場會有一個好的銷路。能贏得市場。尤其是高收入者得歡迎,餐廳的目標就是針對這些人羣。餐廳的營銷手段對餐廳的收益有着重要的影響。關係企業產品的銷量,因此我們餐廳的目標是滿足顧客需求以獲得最大程度的利潤,就是要以顧客爲中心、各科之上的原則,餐廳要以以顧客需求爲需求,爲顧客提供他們最需要的產品,我們要給顧客便宜、與顧客溝通、關注顧客成本,以生產適銷對路的餐飲產品。將餐廳無形的服務轉換成有形的東西。例如:我們餐廳的優質服務、理念文化、環境、產品質量轉化成有形的東西進行營銷。是顧客對我們的產品產生一種信任感,餐廳要通過高質量的產品來樹立自己的品牌,建立優質的品牌效應。

(五)餐廳的宣傳與推廣

我們餐廳要通過媒體向顧客傳寶產品信息,通過廣告對顧客起到喚起意識引起注意、引起興趣、啓發願望導致行爲的作用。針對我們餐廳的定位及消費羣體的特徵我們餐廳的宣傳一電視報紙雜誌和網絡宣傳爲主。運用報紙雜誌的應用範圍廣,形式多種多樣這種方式可以通過文字和圖片來宣傳餐廳的產品和特點,通過電視廣告宣傳主要是視聽廣告,通過語言和畫面的結合,在短時間內就能給人以強烈的影象。這種方式收視率高影響範圍廣。同時我們餐廳也可以輔以流動廣告來宣傳,隨着網絡時代的來臨,商務網絡佔據着重要的地位,而年輕人有偏愛網絡,因此在網絡上要對餐廳做大力宣傳,同時在網絡上進行銷售。同時也可以通過網絡團購來增加我們餐廳的客源。吸引更多的人來我們餐廳消費。

(六)菜單設計

我們餐廳的菜品以高檔素菜爲經營特色,並輔以小碟精美葷菜。體現膳食平衡與營養。滿足高收入人羣的健康飲食需求,保證蛋白質、穀類、豆類、根莖類、葉才類均衡攝取。下面介紹素食的優點。素食是最有效最根本的美容食品。素是可以減少癌症發病率,尤其是直腸癌結腸癌的發生。素食可以減少患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和肥胖等慢性疾病的發生。蘇軾有助於防止骨質增生。素食是減肥良藥。讓人大腦更清醒思維更敏捷。因此素菜是對人很有利點的菜品。我們餐廳菜品原料都必須來自無污染的,原料經過嚴格選取,並且要經過檢測,如果達不到要求就不能進入烹飪環節。旨在打造我們高質量的品牌。維護我們產品的品牌度。樹立顧客對我們的信任感。下面就是我們餐廳的部分菜餚,我們把它分成了幾個方面,第一:把素菜做成葷菜的形式。菜點有 糖醋素排骨 茄子魚等 第二:就是把素菜做成其原來的形式 菜點有 香菇菜心、西芹枸杞炒百合、香芹木耳炒白果、茼蒿炒豆乾、木耳蒸蛋。第三部分:滋補素菜 玫瑰山藥 第四部分:就是結合西餐的形式 如香菜焦糖雙桃沙拉、金槍魚素菜沙拉。這些都是精工製作的菜品,每份的數量都不多,菜品通過器皿、盤飾來增加菜品的美感,並且通過不同顏色的搭配來豐富菜品美感。吸引消費者的食慾。因此高檔次的定位就決定了我們必須有優質的菜品以及高質量的服務,讓顧客在我們這裏即能感受到中餐菜品的白滋百味,也能享受到在西餐廳裏的浪漫氣氛,享受非凡體驗。

(七)餐廳的投資

本餐廳所坐落的繁華和餐廳的檔次就決定了本餐廳的投資是一個很大的數目,經營成本也高。這包括了餐廳的裝修費,餐廳設備費用、租金、人事費用、水電氣、稅收、維修等費用支出大。所以餐廳的消費價格相對較高,從而保證盈利。但是更需要餐廳每個環節都要節約,在最大程度上控制成本。廚房保證原料的出淨率,做到人人控制成本。同時最重要的還是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實現廚房標準化生產,對整個餐廳做標準化管理。以最小的消耗生產更多的餐飲產品,使企業獲得最大利益。

(八)總結

通過這個策劃書我有些感悟,首先:一個餐廳的選址確實太重要了這關係着經營成敗。餐廳的定位要明確,如何賺錢?賺誰的錢?面向市場,市場需要什麼我們就生產什麼。高檔的餐廳不僅是做高品質的菜品還有賣的就是企業的文化,將菜品賦予文化的含義,菜品要有特色必須去挖掘別人沒有的東西從而去佔領市場,樹立自己的品牌,打響自己的品牌。同時企業要有自己的盈利模式,不僅要通過菜品來獲得利潤,更重要的是去找一個全新的模式去獲得一個長期的發展空間,我相信經過這個課程的學習我有了一些這方面的知識儲備。並且在以後工作時候將會對我有莫大幫助。

新黨章 - 第二章

第十條 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一)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二)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三)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四)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羣衆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瞭解和參與。

(五)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六)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第十一條 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可以直接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基層代表大會的選舉,如果發生違反黨章的情況,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調查覈實後,應作出選舉無效和採取相應措施的決定,並報再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准,正式宣佈執行。

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

第十二條 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必要時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代表會議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召集代表會議的委員會決定。

第十三條 凡是成立黨的新組織,或是撤銷黨的原有組織,必須由上級黨組織決定。

在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基層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上級黨的組織認爲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或者指派下級黨組織的負責人。

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可以派出代表機關。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

第十四條 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對同下級組織有關的重要問題作出決定時,在通常情況下,要徵求下級組織的意見。要保證下級組織能夠正常行使他們的職權。凡屬應由下級組織處理的問題,如無特殊情況,上級領導機關不要干預。

第十五條 有關全國性的重大政策問題,只有黨中央有權作出決定,各部門、各地方的黨組織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議,但不得擅自作出決定和對外發表主張。

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行上級組織的決定。下級組織如果認爲上級組織的決定不符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可以請求改變;如果上級組織堅持原決定,下級組織必須執行,並不得公開發表不同意見,但有權向再上一級組織報告。

黨的各級組織的報刊和其他宣傳工具,必須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第十六條 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組織報告,請求裁決。

黨員個人代表黨組織發表重要主張,如果超出黨組織已有決定的範圍,必須提交所在的黨組織討論決定,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任何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如遇緊急情況,必須由個人作出決定時,事後要迅速向黨組織報告。不允許任何領導人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

第十七條 黨的中央、地方和基層組織,都必須重視黨的建設,經常討論和檢查黨的宣傳工作、教育工作、組織工作、紀律檢查工作、羣衆工作、統一戰線工作等,注意研究黨內外的思想政治狀況。

新黨章 - 第三章

第十八條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爲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第十九條 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四)修改黨的章程;

(五)選舉中央委員會;

(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二十條 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 黨的中央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全國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第二十二條 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xx,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委員會xx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產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

中央委員會xx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每屆中央委員會產生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在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黨的經常工作,直到下屆中央委員會產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爲止。

第二十三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黨組織,根據中央委員會的指示進行工作。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政治工作機關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總政治部負責管理軍隊中黨的工作和政治工作。軍隊中黨的組織體制和機構,由中央軍事委員會作出規定。

新黨章 - 第四章

第二十四條 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表大會,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會,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由同級黨的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經上一級委員會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由同級黨的委員會決定,並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第二十五條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和審查同級委員會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查同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三)討論本地區範圍內的重大問題並作出決議;

(四)選舉同級黨的委員會,選舉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二十六條 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

黨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三年以上的黨齡。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如提前或延期舉行,由它選舉的委員會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分別由上一級委員會決定。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出缺,由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同級黨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級黨的委員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七條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報上級黨的委員會批准。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在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委員會職權;在下屆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經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務委員會產生爲止。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定期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第二十八條 黨的地區委員會和相當於地區委員會的組織,是黨的省、自治區委員會在幾個縣、自治縣、市範圍內派出的代表機關。它根據省、自治區委員會的授權,領導本地區的工作。

新黨章 - 第五章

第二十九條 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徵求黨員和羣衆的意見。

第三十條 黨的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第三十一條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它的基本任務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羣衆,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

(四)密切聯繫羣衆,經常瞭解羣衆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羣衆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羣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發揮黨員和羣衆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六)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

(七)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佔國家、集體和羣衆的利益。

(八)教育黨員和羣衆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

第三十二條 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羣衆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羣衆,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工會、共青團等羣衆組織。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羣衆組織,團結凝聚職工羣衆,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

新黨章 -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 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黨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努力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黨重視教育、培訓、選拔和考覈幹部,特別是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積極推進幹部制度改革。

黨重視培養、選拔女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

第三十四條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模範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條所規定的黨員的各項義務,並且必須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水平,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帶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四)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爲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羣衆,堅持黨的羣衆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羣衆的批評和監督,加強道德修養,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條 黨員幹部要善於同黨外幹部合作共事,尊重他們,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

黨的各級組織要善於發現和推薦有真才實學的黨外幹部擔任領導工作,保證他們有職有權,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第三十六條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無論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或是由領導機關任命的,他們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都可以變動或解除。

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於繼續擔任工作的幹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退、離休。

新黨章 - 第七章

第三十七條 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

第三十八條 黨組織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應當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黨內嚴格禁止用違反黨章和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嚴格禁止打擊報復和誣告陷害。違反這些規定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受到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條 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留黨察看最長不超過兩年。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

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各級黨組織在決定或批准開除黨員黨籍的時候,應當全面研究有關的材料和意見,採取十分慎重的態度。

第四十條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如果涉及的問題比較重要或複雜,或給黨員以開除黨籍的處分,應分別不同情況,報縣級或縣級以上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縣級和縣級以上各級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直接決定給黨員以紀律處分。

對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本人所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的上述處分,必須經過上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嚴重觸犯刑律的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由中央政治局決定開除其黨籍;嚴重觸犯刑律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由同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開除其黨籍。

第四十一條 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應當實事求是地查清事實。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如果本人對處分決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訴,有關黨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者迅速轉遞,不得扣壓。對於確屬堅持錯誤意見和無理要求的人,要給以批評教育。

第四十二條 黨組織如果在維護黨的紀律方面失職,必須受到追究。

對於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覈實後,應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作出進行改組或予以解散的決定,並報再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准,正式宣佈執行。

新黨章 - 第八章

第四十三條 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每屆任期和同級黨的委員會相同。

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報黨的中央委員會批准。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由同級黨的委員會通過,報上級黨的委員會批准。黨的基層委員會是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還是設立紀律檢查委員,由它的上一級黨組織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設紀律檢查委員。

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紀律檢查員。紀律檢查組組長或紀律檢查員可以列席該機關黨的領導組織的有關會議。他們的工作必須受到該機關黨的領導組織的支持。

第四十四條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把處理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中的問題和處理的結果,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報告。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要同時向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告。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發現同級黨的委員會委員有違犯黨的紀律的行爲,可以先進行初步覈實,如果需要立案檢查的,應當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涉及常務委員的,經報告同級黨的委員會後報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批准。

第四十五條 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檢查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並且有權批准和改變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於案件所作的決定。如果所要改變的該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已經得到它的同級黨的委員會的批准,這種改變必須經過它的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如果對同級黨的委員會處理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請求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予以複查;如果發現同級黨的委員會或它的成員有違犯黨的紀律的情況,在同級黨的委員會不給予解決或不給予正確解決的時候,有權向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協助處理。

新黨章 - 第九章

第四十六條 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可以成立黨組。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組的任務,主要是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討論和決定本單位的重大問題;做好乾部管理工作;團結黨外幹部和羣衆,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

第四十七條 黨組的成員,由批准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黨組設書記,必要時還可以設副書記。

黨組必須服從批准它成立的黨組織領導。

第四十八條 對下屬單位實行集中統一領導的國家工作部門可以建立黨委,黨委的產生辦法、職權和工作任務,由中央另行規定。

新黨章 - 第十章

第四十九條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羣衆組織,是廣大青年在實踐中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學校,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共青團中央委員會受黨中央委員會領導。共青團的地方各級組織受同級黨的委員會領導,同時受共青團上級組織領導。

第五十條 黨的各級委員會要加強對共青團的領導,注意團的幹部的選拔和培訓。黨要堅決支持共青團根據廣大青年的特點和需要,生動活潑地、富於創造性地進行工作,充分發揮團的突擊隊作用和聯繫廣大青年的橋樑作用。

團的縣級和縣級以下各級委員會書記,企業事業單位的團委員會書記,是黨員的,可以列席同級黨的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會議。

新黨章 - 第十一章

第五十一條 中國共產黨黨徽爲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

第五十二條 中國共產黨黨旗爲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

第五十三條 中國共產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誌。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定製作和使用黨徽黨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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