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管理制度(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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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

爲了使學生有一個優雅、舒適的學習環境,讓學生能夠安心的學 習、生活、特制定一下管理制度。

學校的管理制度(精選17篇)

1、 將垃圾進行分類、 貯存、 管理 (教導學生將垃圾按照可回收, 不可回收處理)。

2、 讓值日生每天將垃圾倒在垃圾臺內。

3、 值日生負責將紙屑燒掉,以免到處亂飛。

4、 垃圾臺管護實行衛生輪流管理制度,此制度打印發放到各個 班級和教師手中。

5、廁所糞便每月清運一次,垃圾臺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均由政 教處負責。如果末能按時清運,一次扣發政教主任衛生獎 20 元,直 至全部扣發。

6、垃圾臺實行封閉管理,並由政教每月噴灑藥物,防止蚊、蠅、 鼠等棲息繁殖,擴大污染和危害。 全體師生必須遵守,如有違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2

爲嚴肅勞動紀律,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規範考勤程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實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應按時打卡、簽到。

㈡專職教師到校授課不打卡,由教務科負責檢查到位情況;但專職教師每週三下午返校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者學校統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參照行政人員打卡、簽到。

㈢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均應打卡、簽到。校園晚值班由辦公室檢查到位情況;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檢查到位情況;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學生科檢查到位情況。

㈣行政後勤人員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辦公室的打卡簽到記錄爲準;教師上課考勤以教務科的檢查記錄爲準;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學生科的檢查記錄爲準;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以負責檢查的職能部門的檢查記錄爲準。

㈤教職工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項目與時限規定

㈠請假

教職工請假按規定分爲婚假、產假、病假、喪假、事假5種。

1.婚假、產假(含小產假)、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病假:教職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應控制在一週時間內。超過一週者需再憑醫療證明辦理續假手續。

教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憑醫院證明辦理。

3.事假:教職工除上述情況以外的請假或請病、婚、喪、產假等超過規定時限,爲事假。事假視具體情況按權限審批。

4.下列情況允許請假,但不作事假處理(不計出勤費、獎金,但不影響全勤獎):

⑴搬遷新居(限2天以內);

⑵參加小孩家長會;

⑶小孩打預防針;

⑷按規定產檢。

㈡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20分鐘(含20分鐘)爲限,超過20分鐘另處。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10分鐘(含10分鐘)爲限,超過10分鐘另處。

3.教職工參加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遲到、早退根據當時點名情況認定。

㈢曠工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派工手續不正規者;

3.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2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4.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1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三、請假、派工手續

㈠坐班期間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內打卡簽名的教職工,必須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醫院證明,請婚假需附結婚證明,開家長會附學校通知等),並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後,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㈡專職教師或行政兼課教師因各種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課任務,必須提前1天填寫《調課、停課、請人代課申請表》,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並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後,交教務科備案。

㈢專職教師週三請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課任務,以及在上課外的時間派差,同時須填寫《請假單》,並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後,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㈣確因急病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請假者,應及時打電話報告所屬科室(部門)負責人並徵得同意(教師應同時向教務科報告並徵得同意),並報人事部門備案,事後憑證明材料按程序補辦請假手續。

㈤請假審批權限

1.科室主要負責人請假

⑴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內(含6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後,報校長審批;

⑶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後,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職工請假

⑴1天以內(含1天)由科室領導審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內(含6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後,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審批。

⑷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後,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3.教職工在舉行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期間請假,一律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班主任不能參加要求班主任參加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除向所在科室請假外,同時須向學生科請假。

四、考勤結果

㈠考勤情況公佈

1.行政後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及專職教師打卡坐班由校辦公室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情況。

2.專職教師及行政兼課教師上課由教務科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情況。

3.校園晚值班由校辦公室負責,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負責,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學生科負責,於每月初2天內公佈上月考勤

情況。

㈡考勤結果處理

1.各負責科室及負責人、批假人應如實填報、籤批,凡發現不如實填報出勤情況的,追究責任。

2.各負責部門的考勤情況公佈表,是計發國家工資及校內勞動津貼的依據。考勤結果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勞務津貼、獎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連續曠工達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曠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解釋。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3

爲了加強對學校日常工作的制度化管理,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值班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值班領導代表學校領導、協調、督促、檢查值班人員開展工作,代表學校處理值班時間內發生的重大問題。

二、所有值日人員須佩戴值日標誌,行政、年級組教師值日人員須在7:00前準時到崗。(作息時間變動另行再定)

三、嚴格值班責任制。值班期間遇到問題,一般性事項由值班人員協調處理,並報告值班領導;對需要答覆又把握不準的,請示領導後再予答覆;緊急情況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根據領導指示迅速處理,確保工作不耽誤。

四、抽查值日教師到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值班人員督促學生會值周學生幹部做好學生課外期間的安全、紀律、衛生等管理工作。

五、嚴格值班紀律。值班實行滾動式輪值制,每班實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脫崗、不空崗。臨時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帶班領導請假,並向門衛值班人員說明情況。值班人員要經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潔,對當天當班期間的情況要按照要求做好記錄。並在週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

六、實行值班考勤制度。學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政教處負責不定期檢查。值班情況作爲對個人年終考覈的依據之一。

七、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接待客人、接聽電話、下達通知或處理其他事項,態度要和藹,語言要規範,記錄要清楚準確,請示報告要及時,處理要及時迅速,辦理結果要作記錄。值班期間要保持聯絡信息暢通。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並迅速向帶班領導彙報。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認真負責,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視、勤觀察,個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旦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要承擔事故責任。 4、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和學校日誌,整理好當日值班記錄.在第二天早8點前前將值日記錄本交辦公室。向值班領導及時報告值班期內的重要和重大事項。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總值班或學校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6、值班過程中有關事項的應急處理程序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7、發生特別緊急的情況時,各類人員應以保護師生的安全、各類財產安全爲第一原則,緊急處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約。

新泰市金斗學校

20xx-2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完善現代學校制度,促進學校依法治校,依據教育法、教師法、工會法等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國境內公辦的幼兒園和各級各類學校(以下統稱學校)。

民辦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

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第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應當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和_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認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和教職工的利益關係。

第六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中國共產黨學校基層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職 權

第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覈、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做出。

第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溝通機制,全面聽取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併合理吸收採納;不能吸收採納的,應當做出說明。

第三章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第九條 凡與學校簽訂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關係的教職工,均可當選爲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佔全體教職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級教育等部門確定;地方省級教育等部門沒有確定的,由學校自主確定。

第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學院、系(所、年級)、室(組)等爲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可以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組),並推選出團(組)長。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教師爲主體,教師代表不得低於代表總數的60%,並應當根據學校實際,保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和女教師代表。民族地區的學校和民族學校,少數民族代表應當佔有一定比例。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接受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

第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連選連任。

選舉、更換和撤換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程序,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並結合本校實際予以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提案並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

(四)就學校工作向學校領導和學校有關機構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五)因履行職責受到壓制、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第十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努力學習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黨和國家關於教育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積極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任務;

(三)辦事公正,爲人正派,密切聯繫教職工羣衆,如實反映羣衆的意見和要求;

(四)及時向本部門教職工通報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評議監督;

(五)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 組織規則

第十五條 有教職工80人以上的學校,應當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足80人的學校,建立由全體教職工直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制度。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其內部單位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教職工大會制度,在該範圍內行使相應的職權。

教職工大會制度的性質、領導關係、組織制度、運行規則等,與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相同。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遵守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規則,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

第十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

遇有重大事項,經學校、學校工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3年或5年爲一屆。期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

第十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出席。

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需要可以邀請離退休教職工等非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作爲特邀或列席代表參加會議。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不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二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應當根據學校的中心工作、教職工的普遍要求,由學校工會提交學校研究確定,並提請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一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爲有效。

第二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推選人員,組成主席團主持會議。

主席團應當由學校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學校、學校工會主要領導,教師代表應占多數。

第二十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任務。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對教職工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可以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中,教師代表應占多數。

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遇有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可由執行委員會聯繫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與學校有關機構協商處理。其結果向下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二十五條 學校工會爲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

第二十六條 學校工會承擔以下與教職工代表大會相關的工作職責:

(一)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徵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建議人選;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精神,督促檢查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組織各代表團(組)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活動,主持召開教職工代表團(組)長、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

(三)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建議和申訴;

(四)就學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學校黨組織彙報,與學校溝通;

(五)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的其他任務。

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的學校,其執行委員會根據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授權,可承擔前款有關職責。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當爲學校工會承擔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可以在其下屬單位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在該單位範圍內實行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可以與本地區有關組織聯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相關規定。

有關學校根據本規定和所在地區的相關規定,可以制定相應的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教職工大會的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全體教職工均有代表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教職工代表按職工人數的20-30%的比例民主選舉產生,教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教師應不少於代表總數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條 召開教代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由學院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黨、政、工、團主要領導幹部,教師代表不少於百分之五十。

第三條 教代會每四年爲一屆,按時換屆,特殊情況,經批准可提前或推遲換屆。

第四條教代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會的表決必須有全體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爲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向代表說明,取得多數代表同意。遇有重要問題,或根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以提前召開大會或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教代會的議題,應根據學院的中心工作,圍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教學質量,深化內部改革,增強學院活力,關心羣衆生活等羣衆關心的`問題,

第六條學院教代會根據需要,可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其成員可以由各代表團醞釀提名,大會選舉產生。如因退休、調離,可提出申請增補,經院工會審議,另增選代表。專門工作委員會行使教代會通過的,按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職權。

第七條 教代會工作機構,應盡職盡責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務:

(一)宣傳好黨的羣衆路線和依靠教職工辦教育的方針、政策,宣傳和解釋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作用和任務。

(二)組織教職工選舉教職工代表,組織教職工代表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和管理知識。

(三)提出召開代表大會的方案和議題的建議。

(四)徵集、整理提案,交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小組審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和校務公開制度。

(六)組織教職工代表傳達會議精神,發動教職工和羣衆實現大會提案。

(七)組織教職工代表團或工作委員會檢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

(八)承辦教工代表大會主席團交辦的事宜。

第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事項,必須經過全體代表半數以上的票數通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本規則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院黨委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 本規則由臨沂大學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黨政聯席會負責解釋。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6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

爲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爲,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文件爲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審覈,報校長批准。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說明收費項目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收費公示制度

1、爲規範教育收費行爲,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

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於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製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製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範。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審覈。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範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方尹國小

20xx年9月2日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7

爲加強學校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和—諧校園環境,根據上級機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值班制度。學校值班按工作職責要求,分日常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領導帶班、宿舍值班、監控室值班、門衛值班。

一、日常值班。

日常值班是由一名幹部帶班、3——4名班主任參與的值班,值班時間爲前一天下午活動課結束至次日下午活動課結束。其主要職責是:

1、加強學生一日生活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

2、督導檢查學生晚自習學習情況。

3、檢查學生晚上就寢及午休情況。

4、負責學生衛生清掃制度的落實。

5、負責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和學生突出事件的處置。

6、督導檢查學生使用普通話情況。

二、法定節假日值班。

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安全辦公室負責,爲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於兩人。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教學設備、生活設施及財產物品安全,加強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2、負責假期校園衛生清掃。

3、負責上級機關工作檢查和外來人員工作聯繫接待。

4、協助其它崗位值班人員做好假期工作。

三、領導帶班。

領導帶班由政教處負責安排,參加帶班領導爲校長、副校長、辦公室主任、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等。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對學校各值班工作人員值班檢查。

2、負責處理和解決各值班人員反映的問題及事項。

3、負責督導節假期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4、負責節假期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置。

四、宿舍值班。

夜間值班由政教處負責安排,人員爲全體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時間全天24小時。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生公寓人、財、物的安全。

2、負責督促學生整理好宿舍衛生。

3、排查宿舍內的安全隱患。

五、監控室值班。

監控室值班由安全辦公室負責安排,2人輪流24小時值班。其主要職責是:

1、加強對學校關鍵區域的監控。

2、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3、填寫好監控記錄。

六、門衛值班。

門衛安全值班,由門衛負責,堅持24小時值班,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2、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詢問、證件查驗及登記。

3、負責學生出入校園手續的查驗和登記。

4、負責校內突出應急安全事件的處置。

5、嚴格執行門衛制度。

七、值班人員的獎懲。

1、對在值班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件,保護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等突出表現者,學校將給予表揚和獎勵。

2、對違反值班制度、工作失職、誤班漏值、擅離值班崗位,給工作造成影響者,一經發現將按學校責任追究制試行辦法處理。給工作造成損失及安全後果者,視情節輕重,除經濟處罰外,將給予辭退,觸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爲了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羣衆路線,深入基層,深入羣衆,開展調查研究,深入瞭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把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和經驗發揮到學校的發展建設中來,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領導要自覺學習毛澤東、鄧小平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關於調查研究問題的論述,提高對調查研究工作以及對唯物辯證法的實踐觀的認識。

第三條 調查研究應根據學校的中心任務,結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虛心聽取廣大師生員工的意見。做到掌握情況準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紮實有效。

第四條 學校領導定期到基層調研,每位校級領導要與分管聯繫的基層單位建立對應的聯絡關係,保證每兩個月到一個基層單位集中調研一次,瞭解基層單位的實際情況,解決實際困難(此項由校長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分別安排)。

第五條 學校領導在每學期開學,應結合自己分管的工作部門和分管的工作性質,提出調查研究工作計劃,由學校兩辦根據學校領導的計劃統一協調安排(此項由校長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具體落實)。

第六條 學校黨員領導幹部每年至少參加一次下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此項由組織部安排)。

第七條 學校領導應深入教學科研第一線,通過到課堂聽課或深入實驗室調研,瞭解教學與師生的思想情況和工作學習情況(此項由教務處安排)。

第八條 建立學校領導走訪師生宿舍和膳堂制度。新學年開學、新生入學、畢業生離校、重要節假日,學校領導要到宿舍、膳堂看望師生,瞭解羣衆的情緒,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此項由校長辦公室安排)。

第九條 建立學校黨委常委聯繫民主黨派、僑聯負責人制度,與校內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不定期進行聯繫,與黨外人士廣交朋友,傾聽黨外意見(此項由統戰部安排)。

第十條 堅持校領導接待日製度,保證每週利用一個下午時間安排一位校領導接待教職工來訪,傾聽教職工意見和建議,瞭解基層情況,解決教職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此項由信訪辦公室安排)。

第十一條 提倡學校領導現場辦公,及時解決問題,涉及多部門交叉的問題,有關領導應事先協調,提出方案,相互配合,積極解決問題,避免相互推諉,久拖不決(此項由校長辦公室安排)。

第十二條 學校領導在調查研究中要善於總結,寫出調查研究報告,抓好典型,以點帶面,及時推廣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的事蹟和經驗。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9

蔣營國小綜合實踐活動室管理制度

一、綜合實踐活動室管理人員要加強政治學習,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爲教學服務。

二、進入本室要保持安靜,聽從教師管理,維護教學秩序。

三、在學生活動前,管理人員必須爲學生綜合實踐活動創設必要的條件,針對每次活動特點,開放實踐活動室,協助任課教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科技興趣小組活動,提出活動安全的要求,確保學生的安全。

四、保持實踐活動室整潔有序,保持室內整潔,不得隨地吐痰,用完各種工具,要及時清理並放回原位。

五、實踐活動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實踐室。

六、認真做好器材的保養、維修、報損工作,不隨便借出綜合實踐活動室的器材,保持常用設備完好無損。

七、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電源總開關和門窗。

1、實驗人員應嚴格掌握本室相關安全制度、儀器管理、藥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關要求。

2、進入實驗室必須穿工作服,非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實驗室內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每天上下班應進行清掃整理,桌櫃等表面應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無塵,杜絕污染。

4、實驗室應井然有序,物品擺放整齊、合理,並有固定位置,不得存放實驗室外個人用品、儀器等。

5、隨時保持實驗室衛生,不得亂扔紙屑等雜物,實驗用過的廢棄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內,並及時處理。

6、試劑應定期檢查並有明晰標籤,儀器定期檢查、保養、檢修。

7、實驗完畢,即時清理現場和實驗用具,對於有毒、有害、易燃、腐蝕的物品和廢棄物應按有關要求執行,兩手用清水肥皂洗淨,必要時用消毒液泡手,然後用水沖洗,工作服應經常清洗,保持整潔,必要時高壓消毒。

8、離開實驗室前,尤其節假日應認真檢查水、電、氣、汽和正在使用的儀器設備,關好門窗方可離去。

9、部門負責人督促本制度嚴格執行,根據情況給予獎懲,出現問題應立即處理、上報。

蔣營國小心理諮詢室管理制度

1、心理諮詢教師必須態度熱情、工作認真細緻,不得遲到、早退,要按時到崗接受諮詢者來訪。堅持心理諮詢的經常化、規範化。

2、諮詢人員要遵守管理制度,愛護室內公共財產,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愛室如家。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優美、舒心,營造溫馨的空間。

3、本着“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健康心理狀態以誠相待,傾情相助,想人所及,引導來訪者自助。

4、諮詢人員在諮詢時,須學會傾聽,無條件接收來訪者,事後做好記錄。

5、諮詢人員要及時整理來訪者的材料,並做好分析與總結。

6、尊重來訪者人格,保護來訪者的隱私,切實履行保密原則,對有較爲嚴重心理障礙的來訪者,必要時可通知學校和家長,取得支持和配合。

7、諮詢人員若不能當時解決問題,須查閱相關資料後再行約定時間解決。

8、充分利用課內和課外時間、提高“心理諮詢室”的開放率、使用率。

9、做好有關材料的存檔工作,及時整理、裝訂成冊。

蔣營國小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體育器材室由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一般體育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

三、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後才能進入器材室。

四、各種器材、設備要建帳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五、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正常使用。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報經有關領導批准,報廢或更新。

七、要嚴格遵守體育器材借用制度,借用登記,及時歸還。

八、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值班(值周)時間:

每週星期天下午6:00至下週6:00,值班(值周)週末應在學校護好校,管理好未回家的同學,讓留校學生吃好、休息好,安全度過週末。

二、值班(值周)主要職責:

1、要求按時到崗,不遲到,中途不離崗、脫崗。

2、值班員在本校值班,到崗後,與上一班值班員做好交接手續,領取鑰匙、值班記錄本、電筒,每兩小時左右至少巡視校園一次。離崗時與下一班值班員做好交接手續,移交鑰匙、值班記錄本、電筒。

3、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重點是防盜、防火。重點部位:行政樓、實驗樓、圖書館、食堂。

4、做好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並及時登記。

5、 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發事件先要冷靜處理,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向學校領導報告。

三、重要電話:

1、報警電話:110。

2、急救電話:120。

3、火警電話:119。

4、xx鎮中心學校:。

5、教育局辦公室: 。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繫,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值日教師負責。夜間由值班教師負責。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繫 ,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啓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

趙湖國小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2

爲確保本校節假日期間工作正常運行,政令暢通以及校園防火防盜等安全需要,結合本校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一、學校值班由校長室統一安排。值班實行夜班、雙休日白班、法定節假日、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

1.夜間值班由中層以上領導帶班,分別對值班人員、綜合協調,統一領導,做好全校的夜間值班保衛工作。

2.雙休日(週六、日)白天,由校長室負責安排人員值班。

3.法定節假日值班,由校長室另行安排值班。

4.法定節假日值班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在中午和夜間工作人員下班時,另派專人負責傳接電話。

二、值班人員必須做到:

1.按時到崗,忠於職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遇事妥善處理,特殊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3.值班人員要有高度責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將單位領導的電話及住址隨便告訴外人。

4.值班人員不得擅自留宿親戚和朋友。

5.值班人員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託學校其他人員代崗,並提前通知校長室。

三、夜班特定時間加強巡邏,對重點部位要加強監視看管,做好防火、防盜、防範工作。

四、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的設施,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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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3

根據上級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爲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鑰匙分別由化學教研組長和實驗員分開保管)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後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6、危險化學品的範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4

1、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節假日、寒、暑假期間應安排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及時接、傳處理問題。

2、各重點要害部位要安排定點值班。

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準擅離職守, 不準在值班室中、幹私活、喝酒、看書或留宿外人,做到勤巡視、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手續。

4、值班人員負責在校區內巡邏、守護及糾察在校區內

違規違紀人員或者違法亂紀人員。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

5、值班、巡邏守護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堅持原則,大膽管理,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5

1、辦公室值班時間:每日19:30——21:30(冬),19:30——22:00(夏)。

2、每日持流動鑰匙者必須提前10分鐘來開門,次日值班人員必須在下班前到辦公室取流動鑰匙。

3、各部門成員按值班表輪流值班,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和管理。

4、嚴禁請非科協人員代班,每學期每人換班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5、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或中途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向負責人請假或找人代班。

6、值班期間不得因從事其他無關活動而影響正常工作。

7、值班時,必須認真負責的對待每一位進出辦公室的人,禁止對來客說“不知道”,並做好當天值班的詳細記錄,如有緊急情況,及時通知相關負責人或主席。

8、各值班人員應充分了解科協近期活動及相關歷史,靈活的處理各類問題。

9、值班期間應注意言行舉止,坐姿和站姿。不得嬉鬧、吸菸喝酒或進行其他有損辦公室形象的活動。

10、值班期間必須保持辦公室桌面整潔,並分類整理好當天的資料。

11、辦公室電腦不得進行私人工作或與科協無關的其他工作。

12、下班之前打掃好辦公室衛生,熄燈,關窗。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學生科協辦公室。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6

在大課間活動中,爲保證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發生,特制訂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師

1、加強責任感,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場地器材,運動服裝,認真檢查,充分估計到容易發生的問題,制定預防措施。場地器材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理。

2、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教育學生要按照教師佈置內容,有組織有秩序地活動,不能各行其事。

3、培養骨幹,使他們預先了解教學內容,動作要領,保護方法。在上課時、協助教師維持好課堂紀律,在分組練習時負責安全保護工作。

4、教會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間降低重心,勿使後腦着地;由高處跳下時先屈膝,前腳掌先觸地,減少震動。

5、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重視安全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減少事故的發生。經常向學生進行文明禮貌 教育。在競賽中制止粗野的犯規動作,發揚“寧失一球,不傷戰友”的優良作風。

6、在進行體育活動之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有關活動的注意點,讓學生明白,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

7、講清各種器材的使用規則,可能出現的不規範操作所引起的危險與不良後果等。

8、建立傷害事故登記制度。對發生的傷害事故及時登記,認真分析原因,從中吸取教訓,目的是爲了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9、教師要及時對體育器材、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或主管領導。

二、學生

1、學生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做,對個別操作要領不清的可以向教師發問。

2、學生的有關體育項目必須在與該體育活動相對後的場地內進行,不得在不宜進行該項活動的地方進行該項活動。

3、學生在觀摩體育活動時,必須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規定範圍觀看,不得進行不文明的行爲。

4、學生打算進行一項非規定進行的體育項目時,必須徵得有關教師的同意方能進行,需要使用體育器材時,必須向主管器材的教師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後方可使用,用後立即歸還。

5、對於不按教師要求和學校規定,擅自進行某項體育活動,造成後果的,學生自負責任。 6、活動中出現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教師報告。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7

學校值班人員在值班過程中,肩負着保衛學校財產安全和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的重任,工作職責具體要求如下:

一、必須保證按時交接—班並且認真、如實填寫各值班記錄,如遇重大問題無法當場解決,須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必要時應提醒接—班領導注意。

二、當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前及值班過程中過量飲酒,更不得擅自脫離值班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出差或有事),請提前與學校取得聯繫,以便及時調整,確保學校24小時有領導值班。

三、值夜班人員還負責檢查每天師生的出勤情況,負責檢查學校的防火、防盜情況。

四、所有值班人員必須堅持早、晚在校門口迎送、檢查學生,做到按時、嚴格。

五、值班人員負責領導學校的保衛人員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及學生的管理工作。

六、因值班人員無故脫崗所造成的事故及損失,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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