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返鄉農民工問題調研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6W

去年下半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省部分縣市出現了農民工“返鄉潮”,給當地社會治安、人口管理和勞動就業等方面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返鄉農民工問題引起了各級的高度重視。我們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羣衆、發放調查問卷、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深入到有關部門、鄉村,進行了細緻的調查,瞭解到了一些實際情況,作了一些初步探討,提出幾點對策。

關於返鄉農民工問題調研

(一)、返鄉農民工反映強烈的幾個訴求

一是社保訴求。返鄉農民工反映最多的是社會保險問題,這是他們最大的顧慮。大部分農民工在廣東、浙江等沿海地區務工多年,所在務工單位基本上爲農民工交納了社保金。但農民工返鄉時,無法將社保關係轉回本地接續,單位繳納部分不能轉出,只能退回個人部分,損失很大。他們要求儘早實現社保統籌,返鄉後能夠正常接轉社保關係。

二是創業訴求。調查發現,返鄉農民工中,有意繼續外出務工的19人,佔40.5%;希望在附近找工作的5人,佔10.6%;希望在家務農的13人,佔27.7%;希望自主創業的10人,佔21.3%,比如搞養殖和種植業,但資金問題是他們面對的首要問題,其次是技術和項目。某村民返鄉投資生豬養殖,已投入10多萬元,當前迫切需要資金支持。據他反映,金融部門發放的“惠農卡”貸款門檻較高,手續複雜,難以拿到貸款。

三是其它訴求。主要是增加就業崗位,開展技能培訓,實現就地就業;簡化戶口、簽證、身份證等證照辦理和補錄手續,方便外出務工和生活;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程序;加大外出務工人員維權力度;降低高中階段教育收費等等。

(二)、返鄉農民工的就業情況

春節過後,當地組織了一次返鄉農民工專場招聘會,有76家單位(其中沿海地區12家)參與招聘,提供就業崗位6300個,工資待遇在800-1200元左右。據統計,有1萬多人進場求職,達成就業意向5120人,現場簽訂就業協議2853人。據勞動部門反映,當前返鄉農民工求職就業具有幾個特點:

一是農民工求職不夠理性,普遍對企業降薪不太適應,好高騖遠。

二是就業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存在“有事找不到人、有人沒事做”,如某紡織企業招人就乏人問津,不願意幹。即使有,都是年齡偏大,屬“4050”人員;而1家企業招2名會計,卻引來近50人應聘。

三是高薪、高技術職位招人依然困難,農民工技能和管理水平達不到要求,如2家公司招聘的經理、主管和鍋爐工程師等無人問津。

四是本地就業比例高,在簽訂協議的2853人中,有2250人是本地企業,佔79%。五是農民工希望獲得培訓。招聘會期間,有711名農民工報名參加培訓,目前已有1384名返鄉農民工參加了免費培訓。

(三)、農民工返鄉對社會治安的影響

1、矛盾糾紛呈現增多趨勢,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和羣體性事件。(1)土地承包糾紛集中。土地承包糾紛在各地普遍存在,特別是農民工返鄉後,由於生活困難、利益驅動等原因,強烈要求收回原承包土地,與現承包人多次發生矛盾,引發毀損青苗、打架鬥毆等事件,嚴重的還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和羣體性事件。由於政策法律與農村現實出現衝突,加上這些返鄉農民工外出時間很長,處理起來十分棘手,基層幹部爲此頭疼不已。當前土地糾紛主要爲三類:一是返鄉農民工與各類移民之間的矛盾;二是返鄉農民工與在家農民之間的矛盾;三是返鄉農民工與村裏之間的矛盾。產生這些矛盾的主要原因有幾點:一是一些外出務工人員過去爲了逃避繁重的稅費、提留,對自己的承包土地長期拋荒,有的時間長達XX年以上,致使村裏將拋荒的土地重新調整給當地農民和移民,有的還經過了消赤減債處理。二是土地流轉不規範,口頭協議居多。三是土地升值產生的利益驅動,土地由“包袱變財富”。一方面是國家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加大,不但不用上交稅費,還能獲取補貼;另一方面由於各類建設加快,土地徵收補償金額加大,特別是城郊結合部。另據預測,土地糾紛爆發的高峯期將出現在三四月份的春耕期間以及十月前後秋冬播期間。

(2)債權債務糾紛嚴重。農民工返鄉後,債權債務關係當事人碰頭,引發糾紛。主要是村集體與返鄉農民工之間的債務糾紛,其次是返鄉農民工之間、返鄉農民工與留守人員之間的債務糾紛,再就是返鄉農民與其它主體之間的債務,比如企業等。某村返鄉農民工李某,給當地某企業借款10多萬元,因該企業經營不善,多次討要未果,面臨血本無歸的可能,而且和他一樣借錢給該企業的農民工還有7個左右。(3)戶口婚姻矛盾突出。一是戶口問題。部分返鄉農民工在外流動頻繁,與所在地戶籍部門長期失去聯繫,錯過了幾次戶籍整頓,加上故意躲避稅費而銷戶,以及違法生育等原因,致使戶籍資料不全、遺失,口袋戶口、黑戶口現象增多。部分農民工在外結婚,因爲沒有戶口,未辦理結婚證,導致小孩上戶困難。某村返鄉農民工要求補錄戶口11戶,有8戶無結婚證。二是婚姻矛盾。農民工長期在外務工,婚姻觀念逐漸發生變化,加上工作難找、工資不高,返鄉之後,婚姻矛盾增多,特別是本地與外省市通婚較多,出現糾紛調處較難。某鄉司法所春節期間調解糾紛7起,其中涉及返鄉農民工2起,且都是婚姻糾紛。(4)鄰里之間的老糾紛爆發。農民工返鄉後,接觸磨擦增多,因耕地、宅基地、人際關係、生活作風等引起的鄰里糾紛上升,特別是“算老帳”的多,報舊怨的多,私了的多,大多數不經過法律程序。返鄉農民工中,普遍存在借返鄉之際把在外期間不能了結的糾紛做個了斷的想法,突出的是要了結留守老人或孩子之間的糾紛,極大地增加糾紛調處難度。某村2戶留守老人(其子女均外出務工),爲宅基地糾纏不清,發生衝突,多次揚言等子女返鄉後,要作個了結。(5)交通事故糾紛不容忽視。農民工大量返鄉,導致人流、車流增多,特別是農村以摩托車居多,車輛手續不全,性能不強,安全意識欠缺,致使交通事故多發,引發糾紛。

2、侵財性犯罪案件上升,破案難度加大。儘管和往年相比,刑事、治安案件沒有明顯的上升,但是仍然呈現高發案趨勢。而農民工集中返鄉後,導致矛盾迭加,管理難度加大,特別是極個別人在生活壓力下,可能會不擇手段地攫取財富,“兩搶一盜”等侵財性案件增多,給社會治安帶來巨大壓力,破案難度加大。

據當前調查情況,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盜竊案多發。特別以盜竊摩托車居多,某鎮去年底破獲1起盜竊摩托車案,經查實,系2名外出返鄉人員作案。而在少數偏遠山區鄉鎮,出現了多起以前很少發生的盜竊人情款案件,涉案金額較大。二是作案手段智能化。據調查,農民工返鄉後,從發案情況進行分析,局部地區犯罪行爲手段出現新變化,犯罪意識更爲大膽,性質更爲惡劣,作案技巧明顯提高,出現智能化傾向。某鎮春節期間發生多起入室盜竊案,出現了防盜門被整塊撬掉的新型案件。三是作案手段暴力化。某鎮去年全年無1起搶劫案,今年正月初六早晨發生了1起搶劫中巴車司機案,案值6000多元。據公安部門初步偵查,極有可能是返鄉農民工作案。四是流竄作案增多。返鄉農民工中的違法分子多流竄作案,並與外地犯罪分子相串通,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加之治安信息沒有共享,案底難掌握,防範打擊難度大。五是少數有前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同期返鄉,不安定因素增多。六是公復場所尋釁滋事增多,性質更加惡劣,多次發生吸毒、打架鬥毆等案件。

3、失業人員增多,就業壓力加大,收入降低,給社會治安帶來不穩定因素。一是目前企業不太景氣,就業十分困難。二是今年企業工資待遇普遍降低,農民工收入降低。某村民去年在北京某裝修公司打工,年初月工資2500元左右,年底就降至1200元。因嫌工資低而返鄉從事滷菜加工。三是務農收入太低,自主創業困難。在家務農,因爲基礎設施落後,抗災能力差,農業仍然存在“靠天吃飯”的現實,加之流通信息不暢通,科技含量不高,導致收入太低,難以養家餬口。而自主創業主要受資金、技術和市場風險的困擾,難以保障農民增收。當前的危機和困難有着深層次的社會原因和國際背景,經濟危機導致的收入下降,現實生活中存在的貧富差距等,以及當前工作、生活上的極大壓力,極有可能導致心理上的不平衡和信心上的喪失。由於就業創業困難,失業和閒散人員必然大幅增加,容易誘發利益衝突,引發新的不穩定因素。有些失業人員和低收入者可能灰心喪氣、鋌而走險,從而引發嚴重的刑事犯罪。

4、中長期影響不容小視。農民工返鄉後,社會治安和穩定的中長期影響值得引起重視。當前,按照農民的習慣,正值春節期間,農民工一是安心過年,無暇處理糾紛。二是大多數農民工已經或準備節後外出務工,尋找就業機會。一旦外出務工未果,農民工可能會出現新一輪“返鄉潮”。到那時,將引發更加激烈的矛盾糾紛,社會穩定形勢將更加複雜。目前不少外出的農民工打電話回鄉,稱在外面工作不好找,有工作的工資低,或是發工資不及時。

(四)、幾點建議與對策

1、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對返鄉農民工進行全面地動態排查,詳細瞭解和登記返鄉農民工的基本情況。密切關注返鄉農民工的動向和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措施,積極予以解決。既要嚴格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又要充分考慮農民工返鄉後的農村實際,儘快出臺完善土地流轉、移民扶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積極主動化解矛盾,解決農民工的後顧之憂。

2、紮實開展嚴打整治鬥爭。繼續深入開展以“兩搶一盜”爲重點的嚴打整治鬥爭,特別是涉及侵害農民利益的案件,重拳出擊。大力加強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積極開展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有效預防和控制犯罪,確保一方平安。

3、積極扶持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把就業創業作爲當前的重要工作來抓,切實擴大社會就業。一是建立返鄉農民工就業指導協調機構,組建專門的勞動保障聯絡員隊伍,覆蓋到各個村、企業。專門負責瞭解農民工就業狀況和返鄉情況,負責對勞動力市場信息的監測統計,加強對農民工的職業指導。二是搭建經常性的求職平臺。廣泛收集、提供就業信息,經常性召開專場招聘會,爲企業和求職者搭建平臺。三是加大就業專項資金投入。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返鄉農民工就業援助,免費開展就業培訓、創業培訓、職業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服務。爲返鄉農民工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對吸納農民工就業企業給予就業補貼等。四是大力挖掘就業崗位。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對接沿海地區產業轉移,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發展高效農業,促進返鄉農民工就地就業。五是設立農民工返鄉創業園,以創業帶動就業。樹立返鄉農民工是財富的觀念,充分發揮返鄉農民工人才、資金、技術資源。積極實施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切實解決返鄉農民工創業中資金、項目、流通和技術等方面的困難。特別是國家已經出臺的一些扶持政策,要真正落實到農民手中,不能打白條。比如農行“惠農卡”、信用社支農貸款等等,要降低門檻、簡化手續,在降低風險的情況下,真正讓老百姓受益。同時,地方政府可設立返鄉農民工創業園區,適當政策傾斜,大力扶持返鄉農民工創業。六是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嚴格兌現失業保險待遇。對穩定就業半年以上且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爲其辦理失業保險,在其失去工作後要納入失業登記,發放失業保險金,使之在失業後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時,儘快健全可轉移、可接續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其後顧之憂。

4、加強政策法律宣傳和服務。全面開展農村普法教育工作,不斷增強農民工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避免不正當維權導致的上訪等羣體性事件的發生。職能部門要積極爲返鄉農民工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成立維權組織,加大維權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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