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體經濟漏徵漏管情況的調查及對策大綱

來源:瑞文範文網 9.97K

隨着國家政策的進一步開放,個體經濟發展迅猛,已經成爲推動地方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但是在稅收徵管中,對個體經濟的稅收徵管在力量和措施上還都相對薄弱,漏徵漏管或者徵管不到位的現象仍然比較突出,成爲稅收管理工作中的一個薄弱環節。

關於個體經濟漏徵漏管情況的調查及對策大綱

一、個體經濟漏徵漏管情況現狀

從主觀上說,個體經濟存在偷逃故意,經營者明知是一種違法行爲,但受到利益的驅使,存在僥倖心理,在沒被稅務機關檢查到並納入管理前,有意逃避稅務機關管理;從客觀上說,也存在由於個體工商業戶,開停業頻繁,企業或者街道門市分佈區域廣、稅務工作人員少、稅法宣傳滯後等原因,導致管理工作不能及時到位,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雖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但不及時辦理稅務登記和如實申報納稅,對稅務機關的登記管理和申報納稅能躲一天算一天。

(二)、廠中廠、店中店及一些掛靠業戶形成的漏徵漏管現象。由於這些業戶在日常經營中很難被發現,稅務管理人員容易忽視,而稅務機關在定期集中清理整治時,由於時間短也容易讓他們矇混過關。

(三)、採取更換經營地點或假報停歇業等手段逃避納稅義務。爲了達到偷逃稅目的,一些個體業戶利用稅務機關不同管轄區域及徵管力量不足,經常變換經營地點或假報停歇業,利用中午、晚上及節假日時間進行經營活動,與稅務人員打游擊,逃避稅務機關管理。

(四)、利用國、地稅機關管徵範圍不同,逃避納稅義務。如各種建築公司對外經營部的倉庫、各類中介機構或辦事處、中轉站、賓館、酒家內小賣部等。

(五)、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搞虛假下崗職工、虛假殘疾等手段偷逃國家稅收。

二、對個體經濟產生漏徵漏管現象的原因剖析

一是由於長期人們思維定勢,造成稅務機關個體經濟控管重視不夠,而個體工商業戶也缺乏主動納稅意識。同時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個體經濟發展迅猛,再加上人情稅和關係稅的制約,出現漏徵漏管現象也就難以避免。

二是個體稅收管理辦法滯後,造成稅收負擔率明顯偏低,控管的隨意性大,缺乏剛性。目前,對於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管基本上採取定期定額管理辦法,雖然新《徵管法》明確規定對不建帳的業戶可以採取不同方法覈定其營業額,但在實際操作中稅收覈定工作依據不足,測算方法也不是很嚴密科學,導致稅率雖高,而實際稅收負擔率明顯偏低。

三是稅務機關登記、管理環節銜接不緊,控管不嚴。個體工商業戶一般都從事投資少、見效快的行業,船小好調頭。所以一部分個體私營業戶成立的快,註銷的也快,且流動性大,這也給我們稅務機關管理上帶來了諸多不便。《徵管法》規定在領取營業執照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但是不少個體工商業戶只注重工商營業執照,對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缺乏足夠認識;再加上稅務工作人員疏虞管理、檢查不夠,致使納入稅務管理的渠道不暢、效果不佳。

四是相應徵管機制不健全。

對一些零散和行業稅收,如運營車輛營業稅、出租房屋用於居住應納的稅款等,可以委託相關單位代徵。但由於現行的徵管機制不健全或者不到位,不同程度地造成稅款的流失。

三、對策和建議

(一)、建立有效的稅法教育機制,特別是要在中國小增加稅法教育課程,依法納稅教育要努力從學生做起。

(二)、嚴格執行定期定額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建帳管理辦法。將個體私營的稅收徵管引入正軌,減少偷漏稅現象發生,建帳是有效途徑。

(三)、加強以票控稅管理。對使用地稅發票的餐飲業、服務業、小建築業、交通運輸業等個體工商業戶,在嚴格遵循程序制度的前提下,對發票的請領、發售、使用、繳銷和管理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嚴防大頭小尾票和虛假報稅現象的發生,堅決打擊混用發票和假髮票等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問題。

(四)、實行公示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利用辦稅服務廳的辦稅公開欄、電子觸摸查詢系統及縣電視臺“信息欄目”,將個體業戶停業情況向社會公示,並在申請停業的個體業戶經營門市櫥窗顯要位置張貼徵管業戶停業標誌,請社會監督。

(五)、進一步完善協、護稅和綜合控稅體系。稅務機關應與工商、國稅、公安、技術監督、銀行等部門建立聯合控稅機制,特別是國、地稅、工商之間應實現信息共享,對稅務登記、定額覈定、停(歇)業、貨物運輸發票、稅務違法違章等情況適時進行網絡監控。做到監控、查處、清理、建檔、管理一體化,讓漏徵漏管問題無處可藏。

(六)、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加大嚴厲打擊偷漏~度。各級稅務機關要建立起舉報中心,完善舉報制度。同時在查處舉報案件中要依法辦事、嚴厲打擊,增強透明度和暴光度。

(七)、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稅務機關在嚴格執法的同時,要增強服務意識,以納稅人滿意爲我們的最高服務標準。努力構建一個文明徵收、優質服務、秩序正規的辦稅環境,讓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時,真正享有納稅人應有的權利,進一步促進納稅人依法納稅觀念。

(八)、加強內部制約,創造公平徵收環境。稅務機關要健全內部制約機制,日常工作中實行徵、管、查分離,在執行政策中要杜絕人情稅發生。對辦稅序、稅收定額、違章處理結果等要作到定期公平,使廣大納稅人交上明白稅,消除隔閡橋。(九)、嚴格過錯追究,剷除敷衍塞責現象。加強制度管理,嚴格按照程序操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爲。及時校正稅收執法中的偏差,對在稅收徵收管理方面發現的問題及時查處、嚴格追究,將我們的稅收徵管隊伍建設成爲領導放心、納稅人滿意、自身形象良好的地稅輕騎兵。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