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關於對差旅費管理的調研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1.07W

2月4日路局下達20xx年財務預算,其中差旅費預算爲139.46萬元,較XX年實際248.63萬元減少109.27萬元,減幅達到43.95%。而我段地處xx省東部山區,管轄面積大、申請報告小站多、交通不便,造成差旅費支出大。加強差旅費的管理,直接影響我段“經營成果不超支”經營任務的完成。因此在預算下達後,重點選擇對差旅費支出情況進行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最新關於對差旅費管理的調研報告

一、差旅費的管理中問題

1、定額掌握標準與實際差距大。段內給各車間下達預算時,無法乘坐火車的,定額按照工區距工作車站鐵路公里數乘以120%,每公里0.15元計算。隨着公路運輸不斷漲價,這個標準已經無法滿足實際。如2月20日對xxx工區xxx站寫實發現,xxx站至xxx站鐵路17公里,按段掌握定額報銷3元,而實際大客車車票6元。白山至臨江大客不管到哪,上車就是15元,按照定額最遠到臨江62.41公里11.24元,而到遙林24公里僅5元。

2、打車費用無法避免。通過與xx、xxx、xx、xx、xx、xx車間職工進行座談,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站,與外界相通的大客車少,進行天窗作業往返最多隻能乘坐一趟大客。而xxx、xx、xxx、xx、xx、xx等站離通客車的公路都在5公里以上,還有各區間道口有很多是遠離客車公路線路,在作業時不打車很難到達。

3、天窗修時間早影響差旅費。1-2月份下達的施工計劃,有很多作業時間都在早7:00-8:30之間開始,而對於非工區所在地站沒有能夠按時達到的大客車,造成車間打車費用或產生宿費。如2月4日xx站天窗7:35至8:35,天窗前還需1個小時左右到車站,而工區所在xx至xx最早的小客車是7:00,只能早起打車。2月28日靖宇天窗早8:00,工區所在地輝南至xx最早客車8:20才能到,參加天窗人員27日晚到靖宇住宿。

二、近期對差旅費的一些做法

1、成立工區減少交通費。在山河屯、通化縣成立工區,對原管界進行調整,減少工區管界過長而產生的交通費,對工區所在地的作業不支付差宿費、交通費。

2、充分利用天窗減少天窗次數。圖們車間汪清工區由於職工死亡和“361”學習減員後僅有5人,天窗作業時車間除幹部外還調延吉、鹿道工區各1人協助參加天窗修,充分利用天窗修有效的時間進行檢查、檢修,有效防止了因人數少無法完成天窗作業而多請天窗。

3、減少通信車巡。將原規定的通信每日車巡,除長圖線直埋區段外,其餘都將車巡改爲定期添乘檢查,減少車巡費用發生。根據管內線路自然狀況、業務性質進行劃分,工區按周、半月、月進行添乘檢查,車間幹部按月添乘檢查。

三、關於差旅費的節支措施

1、合理組織天窗修,節約成本。對全段各站月度天窗修次數進行全面覈定,按次數審批並組織天窗修,全力提升天窗修利用率,大力壓縮交通費、差旅費支出。充分利用配合工務等單位“天窗修”,合理組織人員進行設備檢維修和巡檢作業,進一步壓縮天窗修次數。

2、嚴格審覈臨時工作任務支出。因全段管理範圍大,天氣狀況不一樣,遇有雷雨天,由調度通知車間,各車間自行掌握是否派人。雷雨雪天氣及軍特運任務值守發生的交通費、差旅費列入各車間費用計劃,段不再單獨報銷。

3、合理組織通信作業內容。合理安排通信設備的巡檢次數與各項整治任務,能合併作業的一定要合併作業,取消或減少車巡、徒步巡及執機,減少差旅費支出。

4、控制差費支出。所有幹部在段管內出差不報銷差旅費,所有到段參加會議及辦理各種事務人員不支差費,在食堂就餐。

5、規範住宿管理。嚴格按照段範圍內固定住宿地點及費用標準,執行段管內宿費標準爲20元/天,段管外宿費標準爲50元/天。瀋陽出差必須住鐵路招待所,梅河口出差不報銷宿費,必須住培訓基地。年內在圖們、蛟河、通化、白山地區工區所在地調劑房屋,設置免費住宿房間。各類會議原則上採用電話會議形式,減少差宿費支出。

6、區分費用列支渠道。凡是大修、工程、設備代維護等發生的支出,必須列入相關項目費用,杜絕非正常檢查、檢修發生費用擠佔差旅費,並做到及時進行清算。

7、加強差旅費動態寫實。結合幹部包保班組活動,對交通費、宿費情況進行寫實,建立各工區交通費用標準臺帳,發生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四、對差旅費管理的建議

1、優化天窗時點。我段上報的天窗時點是按照有利於作業的時點上報,但是審批下來與上報存在差異,尤其是時間過早產生費用的現象普遍。建議路局在給天窗時,一些線路使用率低的站,如白河線、和龍線煙白線、宇輝線等,按照上報計劃下達。

2、補充電務人員。牡圖線、白和線所在的圖們、朝陽川車間人員少,天窗修需要各工區相互支援協作。而隨着吉圖琿客專投入,必將從上述車間調人。建議路局對邊遠地區電務人員及時補充。

3、重新劃分作業防護職責。電務在工區人員少的情況下,進行工作必須三人以上(室內防護1人、室外防護1人,作業1人)。建議路局將室內防護職責劃歸車務,使電務有限的人員能夠投入到作業當中,保證設備維繫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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