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縣扶貧工作的調研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2.64W

爲進一步推動扶貧工程在我縣得到更好的實施,根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安排,7月27—28日,由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宋先國和副主任董黎明帶隊,組成調研組,分別到景福、寶泉、塔山、高堰等鄉鎮和縣農業局、水務局、農業機械管理局、交通局、扶貧辦等5個單位,採取聽取彙報,現場查看扶貧項目,走訪座談幫扶貧困戶等方式,就我縣實施扶貧工程的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研究,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我縣扶貧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來,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省、市關於農村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按照全縣十年扶貧開發綱要,以新村扶貧整村推進爲重點,以改善貧困村基礎設施和培育優勢產業爲着力點,大力組織實施新村扶貧、產業扶貧、勞務扶貧及貧困互助資金髮展項目,使貧困村農業基礎設施逐步改善,貧困戶自我發展能力不斷提升,增收致富主導產業開始形成,貧困羣衆收入逐年增加,縣級領導聯繫鄉鎮、縣級部門幫村、黨員領導幹部包戶的扶貧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全縣扶貧工作成效明顯。

(一)高度重視,健全機構,明確思路。幾年來,我縣扶貧工作成效明顯,但仍有省定扶貧村45個,貧困人口7.69萬人,貧困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不足668元。行路難、用水難、增收難等問題還困擾着這些貧困村和貧困戶。爲鞏固三年扶貧攻堅成果,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相關部門和鄉鎮及時組建了經常工作機構,充實了專職人員,落實了工作經費,制定了工作職責,出臺了一系列扶貧工作和對口幫扶的配套政策。堅持“政府引導,社會支持,羣衆參與”的工作方針和“綜合開發,重點投入,穩步推進”的基本原則,根據實施整村推進、產業扶貧、勞務扶貧、構建和諧社會扶貧工作要求和我縣廣大農村的客觀實際,明確提出了“打基礎、興產業、優環境、促轉變、建和諧、奔富裕”的綜合扶貧工作思路。

(二)突出重點,狠抓項目實施,大力改善基礎條件。近年來,我縣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大力實施扶貧工程,特別是交通、水務、農機、畜牧、農業等涉農部門通力協作,全縣扶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解決了部分貧困人口溫飽問題,貧困村的落後面貌正在逐步發生改變。一是實施基礎扶貧,利用幫扶資金816萬元,發動羣衆投工投勞,先後修建衛生井、集中供水站、蓄水池、塘、堰等人畜飲水工程2867處。人畜飲水工程的實施,使10.77萬人直接受益,解決了貧困村、貧困戶用水難和飲水難的問題。二是利用幫扶資金1853萬元,修建通村公路292.6公里,受益村達107個,改善了這些貧困村的運輸難和羣衆行路難的問題。貧困地區羣衆生產生活條件大爲改善,爲貧困羣衆脫貧致富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實施產業扶貧工程。利用扶貧資金456萬元,在一些貧困鄉村集中成片地實施了優質水果、中藥材、蔬菜等種植業項目9個,1.255萬畝,實施水產、良種兔、山羊、生豬等養殖業項目6個,使每個貧困村都有特色種養產業項目,較大幅度地增加了農民收入,緩解了羣衆增收難的問題。四是實施新村扶貧,解決貧困村發展難。利用扶貧資金1805萬元建設扶貧新村39個,受益農戶達3.72萬人。特別是新階段以來,爲實施整村推進扶貧戰略,加大了新村扶貧力度。利用幫扶資金在扶貧新村中完成“三建五改”(建家、建園、建沼氣池,改路、改水、改廚、改廁、改圈)扶貧工程0.46萬戶,改善了幫扶村農戶的生產生活條件。

(三)狠抓勞務輸出,着力增加貧困戶的現金收入。勞務輸出是實現勞動力資源合理利用的重要形式,對解決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出路,統籌城鄉發展,加速貧困地區脫貧進程都具有重要意義。幫助貧困戶進行勞務輸出,是實現幫扶形式逐步由“救濟式”向“開發式”轉變、“輸血式”向“造血式”轉變的有效途徑。我縣扶貧辦、婦聯、工會、共青團、農廣校等部門先後利用277萬元幫扶資金,舉辦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53期3200人次,有組織轉移輸出2160人,大部分外輸勞務從業人員月收入達到1000元以上,收到了輸出1人,脫貧1戶的效果。爲順利推進扶貧新村建設和新農村示範村建設,提高貧困人口素質,近年以來,相關縣級部門和鄉鎮每年都要利用幫扶資金組織全縣對當年啓動的扶貧新村和新農村示範村的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扶貧部門、扶貧工作人員和扶貧對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技能。

(四)注重管理,提高扶貧實效。一是加強項目管理,嚴格項目審查,嚴把立項關。把一些切合實際、羣衆急需、有利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項目,經扶貧部門篩選考察後,再推薦給上級部門和縣政府選擇立項,確保幫扶項目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強工程監督,嚴把質量關。扶貧辦對實施的幫扶項目實行全方位協調和全過程跟蹤,嚴禁擅自修改項目計劃,隨時跟蹤檢查項目實施進度、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成任務。三是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幫扶項目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嚴格把關,確保建成優良工程、效益工程。四是加強資金管理。明確了幫扶資金和物資的管理原則、使用範圍。財政、審計部門密切配合,加強監督,規範各項目實施單位財務制度,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佔、挪用幫扶資金,並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向項目單位違規攤派資金,搭配物資。

二、存在的問題

(一)貧困農民主體作用發揮不夠,“等、靠、要”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我縣部分鄉鎮、村一味強調自身的貧困,重視向上級定點幫扶單位爭取幫助支持,幫扶的單位也重視扶貧濟困,積極爲貧困羣衆捐資捐物辦實事,輕視引導和調動羣衆的積極性,發揮農民羣衆的主體作用,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着“等、靠、要”思想,被動等待幫扶的現象比較突出。

(二)扶貧資源整合不夠,項目實施後續管理滯後。一些鄉鎮、村只重視爭取了多少項目,接受了多少幫扶資金和物資,忽視了對幫扶項目和捐贈資金和物資的使用管理,在項目設置上沒有從貧困村、貧困戶的角度去考慮該發展什麼項目、如何實施管理好項目,沒有把資金與項目的質量完成情況掛鉤。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力度不夠,“整村推進”效果不明顯。特別是種植業扶貧項目實施後的後續管理嚴重滯後,影響了扶貧項目綜合效益的發揮。

(三)扶貧工作長效機制不夠健全。扶貧工作一般體現在幫扶主體的自覺行動上,沒有剛性的目標任務,一些部門和鎮鄉幫扶方式單一,給錢給物忙於應付,沒有從建立長效的幫扶機制上下功夫。在貧困村建設中,雖然各部門的項目與扶貧開發有所結合,但沒有一套長期的向貧困村傾斜項目以達到“整村推進”建設新農村的投入機制。特別是幫扶方對貧困問題的調研,貧困村發展規劃的編制,信息的反饋,資金的管理等方面做得不夠完善,造成社會扶貧的盲目性。

三、幾點建議

(一)繼續堅持領導重視,統一認識,完善機制。一是思想認識要進一步統一。要把做好幫扶工作始終作爲重要的社會系統工程,擺在政府及相關部門重要的工作位置上,抓緊抓好;二是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完善。每年都應組織相關縣級部門,加強多方銜接,規劃和落實幫扶項目,推動幫扶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三是幫扶渠道要進一步拓寬。要堅持“政府引導、社會支持、羣衆參與”的工作方針,堅持幫扶與協作相結合,輸血與造血相結合,使幫扶的思路更寬,渠道更多。四是要切實加強扶貧項目實施的後續管理,充分發揮扶貧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五是進一步加大對扶貧工作典型事例的宣傳力度,調動各方積極性,確保扶貧工作更加紮實有效推進。

(二)堅持分類指導,充分發揮羣衆主體作用。幫扶的主要對象是貧困村的貧困農民,因此貧困農民既是參與主體又是受益主體,必須充分調動農民羣衆實施幫扶項目,改變落後面貌的積極性。要針對貧困人口具有相對性、動態性和階段性的特點,堅持“扶貧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則,建立運作激勵機制。在扶貧工作中做到政策、步驟、批次上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扶持,對有強烈脫貧願望和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貧困戶,要集中力量優先扶持,讓這一部分貧困戶先脫貧致富。對於無勞動能力,因殘疾、疾病致貧的,納入社會民政救濟中去。對於有勞動能力但好逸惡勞、坐等靠要、懶惰酗酒致貧的,進行耐心教育和引導。以此激發、激活貧困戶自力更生、勤奮努力、自我脫貧、走向富裕的內在動力,最大限度的調動貧困戶的生產生活積極性,使貧困戶變壓力爲動力,讓貧困戶的精神狀態、思想觀念發生轉變,生產方式和生活水平得到較大提升和鞏固。

(三)創新機制,整合資源。要把扶貧工作與構建和諧社會相結合,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經濟發展相結合,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相結合,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進一步整合涉農項目資源,形成幫扶合力,建立脫貧致富的長效機制,發揮幫扶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強化統籌措施,將定點幫扶資金、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信貸扶貧資金、國家投入的涉農資金和其它社會資金聚集起來,最大限度實現整合使用,充分發揮扶貧資源的引導作用和綜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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