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宏觀稅負水平的分析認識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6W

黨的xx屆三中全會制定的科學發展觀及其五個統籌是我國發展與改革和穩定的長期戰略方針,是我國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行動綱領,也是我國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指導思想,因此,科學發展觀及其五個統籌具有統領各項工作的地位。稅收政策作爲政府財政政策的重 要組成部分,擔當着實現國家進行籌集政府收入、調控經濟結構、調節收入分配、監督經濟運行等重要職能作用。建國以來,我國稅收政策在國家現代化建設中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發揮了很大作用,但是,在我國跨入21世紀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新時期,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及其五個統籌的新階段,從部門工作服務於國家宏觀意志,具體政策服從於社會實踐需要的們認爲現行稅收政策存在着較大的缺位和不足,特別是宏觀稅負水平有待調整完善改革。

關於我國宏觀稅負水平的分析認識

一、宏觀稅負總水平偏低,影響政府職能的充分發揮

稅收政策對於宏觀經濟管理、社會消費行爲、gnp增長的波動都有直接關係,政府利用開徵、減免或者停徵某種稅種,提高或者降低有關稅目的稅率與起徵點,以及稅前扣除與事後退稅等限制或鼓勵手段,調節投資規模、消費基金和對外貿易的增長,以抑制社會總需求膨脹刺激有效需求,同時抑制或刺激總供給的變化,並對經濟結構產生協調作用。稅收作爲經濟運行的內在穩定器與價格變量調控相配合,可以達到生產與消費總量與消費結構的均衡;適量、合理的稅收可以協調社會資源的最優配置,並可達到各生產部門勞動者利益的動態均衡,收到社會公平的調控效應。我國宏觀稅負長期處於低水平徘徊,減弱了國家籌集收入的力度,影響政府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投入和宏觀調控。表現有三:

1、我國稅收收入上個世紀下半葉緩慢增長,21世紀開始大幅度快速增長。我國稅收收入在經濟發展、企業利潤增加和稅務徵管工作等因素綜合作用下,1950年一1980年的30年間稅收收入年均增長爲61億元,從改革開放後到20世紀末的20年間稅收收入年均增長爲522億元,在跨入21世紀到XX年的五年間呈現大幅度快速增長的態勢,比上年增長數額越來越大,如XX年爲2350億元,XX年爲2500億元,XX年爲1831億元,XX年爲3465億元,XX年爲5256億元。全國稅收總規模達到25718億元。展望未來,我國稅收收入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一是稅收增長是經濟增長的反映,我國經濟增長在2020年前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保持7%-8%左右的速度,爲稅收增長打下了基礎。二是目前我國稅收收入實際徵收率只達到潛在稅收能力 的70%-80%,國內有的專家認爲1998年只達到50%-60%,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部分專家認爲中國整體徵收率在70%左右,還有的認爲在80%左右。稅收上的跑、冒、滴、漏等空間很大,如果將實際徵收率提高20個或30個百分點,我國稅收收入即可增加1萬億元或1. 5萬億元。

2、目前稅收收入對政府財政收入支持力度還不充足,致使國家還需要利用大量的財政赤字和發行債務。其情況,一是以稅收收入佔當年財政收入的比重(%)多數年份徘徊在93左右,如1992-XX年分別爲94. 66, 97. 84, 96. 43, 93. 29, ( 1996年無數據)、95.80, 93.80,90.13, 93.92, 93.30, 93.29, 92.18。十多年來從未滿足政府財政收入100%的需要。二是稅收收入佔財政支出比重(%)更低一個檔次,始終徘徊在80左右,如1991-XX年,分別爲88. 30, 88. 10, 91. 70,88.50、88.50、87.0、89.20、85.80、81.0、79.19、80.94、79.97、81. 20。數據顯示,還有20%左右的財政支出要政府依靠財政赤字或者發行債務解決,XX-XX年財政赤字和發行債務額(億元)分別爲2491. 27和4180.1, 2516.54和4604.0, 3149.51和5679.0, 2934.7和6153.53。

3,稅收收入佔gdp比重(%)是國際上衡量宏觀稅負水平的通用標準。按國際通例:gdp人均260美元時的低收入國家,最佳稅負水平爲13%左右,人均750美元時,最佳稅負水平爲20%左右,人均10000美元時的高收入國家,最佳稅負水平爲30%左右。按上述標準衡量,我國人均gdp已達1090美元以上,稅負水平理應在20%以上爲最佳,但是實際上我國宏觀稅負水平幾十年來徘徊在10%-17%之間浮動,處於低位逐年有點上升而後又逐年下降再逐年回升的運行中,如1990-XX年分別爲13.83, 12.38, 12.29, 10.96, 10.33, 10.18, 13.02,11.06, 11.67, 14.17, 15.67, 16.77, 17.07。從國際比較中得知,我國宏觀稅負水平是低水平的,據《世界競爭力年鑑》48個主要國家和地區的數據。XX年各國稅收收入佔當年gdp比重(%)最低的是中國香港爲9. 94、最高的是瑞典爲52. 94,平均爲35左右,其中:發達國家的日本爲27. 02,美國爲28. 22、澳大利亞爲31. 82、加拿大爲36. 35、英國爲37. 27、德國爲37. 99、意大利爲42. 26、法國45. 60;發展中國家一般爲20%-26%左右,哥倫比亞爲11. 57、菲律賓爲13. 93.泰國爲14. 98、中國爲15. 01、印度尼西亞爲16. 51、印度爲16. 79,阿根廷爲20. 99、馬來西亞爲22. 31、韓國爲26. 20、俄羅斯爲26. 700。

二、不同產業和行業宏觀稅負水平差參不齊

由於產業與行業情況不同,國家稅收政策在一定時期分別採取鼓勵政策、限制政策或者中性政策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也存在着產業行業之間不合理問題

1、從1996-XX年我國三次產業比重(%)與宏觀稅負比重(%)發展趨勢觀察,第一產業佔gdp比重從20. 4逐年下降爲15. 6,而其宏觀稅負水平從2. 67近年又上升爲3. 51;第二產業佔gdp比重從49. 5近年又上升爲50. 9,而其宏觀稅負水平從13. 47近年又上升爲18. 09;第三產業佔gdp比重從30. 1近年上升爲33. 2,而其宏觀稅負水平從12. 3逐年上升爲15. 34。總的趨勢是gdp比重只有第一產業是下降的,第二、三產業則均是上升的,而其宏觀稅負水平三次產業則均是上升的趨勢,不過上升速度呈現第一、三產業較慢,第二產業較快的特點,第二產業負擔着全國稅收收入的56%左右。

2、以XX年爲例,當年宏觀稅負總水平爲16. 77%,我國第一產業份額佔gdp比重爲15. 3%,而稅負份額佔比重爲4. 1%,其宏觀稅負水平只有4. 48%,從數據顯示不難看出國家對第一產業的鼓勵與照顧。我國第二產業佔gdp份額比重爲50. 4%,其稅負份額佔比重爲55. 8%,其宏觀稅負水平達到18. 6%,從中看出第二產業是我國經濟和稅收的半壁江

山,尤其是工業其稅負水平達到19. 93%,超額負重運行。第三產業佔gdp比重爲34. 3%,其稅負份額比重佔38. 4%,其宏觀稅負水平佔18. 76%,對於這個在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全面小康社會關係重大的未來需要加快發展的產業,稅收並未充分體現明顯地鼓勵與支持。

3、全部國有和規模以上非國有工業企業稅金及附加佔工業增加值比重(% ) XX-XX年分別爲5.64, 5.48, 5.34, 4.88;按XX年分析:建築業稅金及附加佔增加值的比重爲16. 3%;國家鐵路稅金佔運輸總收入的比重爲3. 25%;限額以上批發貿易業稅金及附加佔商品銷售收入額的比重爲0. 116%,零售業稅金及附加佔商品銷售收入額的比重爲0. 28%;限額以上餐飲業稅金及附加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爲4. 68%;國際旅行社稅金佔全部營業收入的比重爲1. 34%。再分析一下具體行業的XX年宏觀稅負水平(%),建築業爲8. 76,地質勘查業與水利生產、供應管理業爲17. 8,交通運輸業爲10. 3,倉儲郵電通信業爲7. 5,批發和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爲23. 9,金融保險業爲16. 5,社會服務業爲12. 1等。有的高於總稅負水平是可以理解的如餐飲業,有的就不好理解,如地質勘查與水利業宏觀稅負竟達到17. 8。酒稅流失嚴重,每年生產幾千萬噸,徵管不力,浪費糧食跑了稅收,還刺激酒業盲目發展,民間有要當縣長先辦酒廠之說,湖南、廣東、四川三省酒廠有1. 8萬餘家。

三、不同經濟類型宏觀稅負水平懸殊過大,基本上是內資重於外資,國有重於民營

1、同行業不同企業,片面的稅收優惠政策與市場經濟的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相悖,人爲的造成稅負畸輕畸重。我國1994年外資企業所得稅負擔率爲10%,比內資企業負擔率低23個百分點,其流轉稅負擔率爲4%,比內資企業低3個百分點,1994年後外資企業負擔率比內資企業低5個百分點,而且外資企業在工資成本、城市維護建設費、投資方向稅、進口設備關稅等方面還享有諸多優惠政策,這種政策促使社會上產生大量假合資、假外資,據聯合國貿發會議估計,在我國外商直接投資中有20%是內資出境後再流入的資本。1997年爲128. 8億美元,佔當年ml增量的16. 8%。據XX年統計,我國內資與外資、國有與非國有企業稅金及附加佔增加值比重情況如下,如工業企業總體上爲4. 88%,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爲8. 44%,集體企業爲2. 77%,股份有限公司爲4. 79%,外商投資企業爲2. 36%,港澳臺投資企業爲l. 229%;建築業總體上爲16. 3%,其中內資爲16. 25%,國有企業爲17. 82%,集體企業爲15. 36%,外商投資企業爲20. 91%,港澳臺投資企業爲17. 36%;限額以上批發貿易業總體上爲0. 116%,其中內資爲0. 117%,國有企業爲0. 148%,集體企業爲0. 087%,有限責任公司爲0. 096%,股份有限公司爲0. 117%,私營企業爲0. 090,外商投資企業爲0. 122%,港澳臺投資企業爲0. 043%;限額以上零售業總體上稅金及附加佔商品銷售收入比重爲0. 28%,其中內資爲0. 30%,國有企業爲0. 36%,集體企業爲0. 35%,有限責任公司爲0. 25%,私營企業爲0. 23%,港澳臺投資企業爲0. 27%;餐飲業總體上稅金佔營業收入爲4. 68%,其中:內資爲4. 98%,國有企業爲4. 3%,集體企業爲4. 86%,有限責任公司爲4. 81%,股份有限公司爲4. 48%,私營企業爲5. 3%,外商投資企業爲3. 9%,港澳臺投資企業爲4. 24%。

2、我國企業所得稅稅率規定內資企業爲33%,外資企業爲15%,低於發達國家,如比利時爲39%、意大利爲36%、法國爲33. 33%、奧地利爲34%、西班牙、荷蘭爲35%、美國爲15%-39%累進徵收、高於發展中國家,如巴西爲15%,馬來西亞爲28%、韓國爲27%、泰國爲30%等,也高於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的30%和新加坡的24. 5%。

3、國有經濟國家稅收佔比重高達50%以上,如1994-1999年分

別佔全國稅收總額的比重(%)爲79, 65, 61, 56, 54, 50。由於稅收政策的扭曲和改革的滯後,國有企業倒沒有享受國民待遇,而非國有與外資企業長期享受超國民待遇。這樣發展下去,很不利於我國以公有制爲主體和以國有經濟爲主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制度的建設與鞏固。

四、不同地區宏觀稅負水平不夠公平

1、從三大地區觀察。以XX年爲例,全國各地區生產總值(gdp )爲105172. 3億元,稅收收入爲16996. 5億元,全國宏觀稅負水平爲16. 16%。其中:東部地區11個省區平均爲17. 2%,中部地區8個省區平均爲8. 89%,西部地區12個省區平均爲11. 46%,從經濟發展快與稅收相應增加的規律分析,東部地區宏觀稅負水平高於全國和其他地區是必然的,如發達地區的三市二省宏觀稅負水平就比較高,北京爲42. 49%,上海爲34. 40%,天津爲24. 08%,廣東爲21. 55%,雲南主要由於煙稅因素爲20. 12%。但是,作爲貧困的西部地區高於中部地區是值得思考的。

2、從一部分省區對比觀察。以貴州這個有名的貧困山區省份與有名的江南魚米之鄉的江蘇省相比,XX年貴州省宏觀稅負水平爲14. 15%,而江蘇省則爲12. 58%;大西北的陝西爲11. 81%、新疆爲12. 43%、寧廈爲11.99%。而沿海的福建省只有11. 81%,山東省只有8. 64%,大平原的河北省只有7. 62%,河南省只有7. 25%。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因素與不夠公平之處。

五、不同羣體宏觀稅負水平差距大,低收入羣體重於中等收入羣體,中等收入羣體重於高收入羣體,工薪階層重於富裕階層

我國個人所得稅徵收比例開始僅佔gdp0.5%, XX年達到1%,還比不上一個非洲國家,印度與印尼這個比例也爲1%強,泰國和墨西哥爲2%,匈牙利等東歐國家高於3%,據世界銀行統計,所得稅佔gdp的比重低收入國家爲3%,中等收入國家爲5%-6%,高收入國家爲11. 5%,預計XX年我國僅爲1. 17%左右,與國際上應有的個人所得稅水平相差懸殊。我國個人所得稅管住了工薪階層,但是,對新崛起的高收入階層即人們所說的大款們徵收力度太軟太弱。據統計,我國個人所得稅XX年爲1211億元,其80%以上來自於工薪階層,可是,我國已經有兩、三億富裕人口,其個人所得稅稅源達到1000多億元。

另外佔總人口8. 7%的富裕階層擁有12萬億元銀行儲蓄存款總額的60%以上。交納個人所得稅不到稅收總額的10%。除了徵管因素外還有稅率等設計問題,如起徵點800元太低,應提高到1500元以上,從而對低收入羣體從根本上免徵個人所得稅,又如最高邊際稅率爲45%太高,如日本1999年從50

%降爲37%,韓國1996年從50%降爲40%, XX年又降爲36%,美國爲38. 6%,巴西爲25%,印度、馬來西亞均爲30%,泰國爲37%。再如多數國家採取個人收入綜合年終計算的辦法,我國採取分項計算辦法,也是稅款流失的重要因素。還有我國稅制結構過於簡單,對於有納稅能力的羣體應建立全面多環節稅收徵管體系,就收入形成,收入運動,收入轉化等過程,都有稅收跟蹤稽查徵收,如所得稅,消費稅,社保稅,財產稅,贈予稅,遺產稅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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