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以來反腐倡廉建設調研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2W

從黨的xx大以來,我國的改革發展進入了關鍵階段,反腐倡廉建設正處於重要發展時期,形勢任務發生了較大變化,面臨着許多需要解決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中央關於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要求,各地各部門積極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創新發展,取得了一些新進展,呈現出一些新特點。

新時期以來反腐倡廉建設調研報告

一、黨的xx大以來反腐倡廉工作呈現出的新特點

(一)更加註重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促進和保障科學發展

黨的xx大提出,反腐倡廉必須緊緊圍繞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進行,始終放在全局中謀劃和部署,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xx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又進一步提出,各級紀委要適應新的形勢,更加自覺地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貫徹落實到紀律檢查工作各個方面,更加自覺地把紀律檢查工作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去謀劃和部署,不斷探索和拓寬服務科學發展的有效途徑,促進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XX年工作規劃》把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作爲今後一個時期懲防腐敗體系建設的一項基本要求,提出既發揮服務和促進作用,又推動懲防腐敗體系逐步完善。

(二)更加註重關注民生、以人爲本,積極促進社會和諧

黨的xx大指出,要堅持以人爲本、關注民生,堅決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是我們黨實踐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任務。必須把這項工作擺在黨風廉政建設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xx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提出,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堅持以人爲本,堅持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必然要求,必須作爲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爲檢驗反腐倡廉建設成效的根本標準。懲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把糾正損害羣衆利益不正之風作爲加強懲防腐敗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提出要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加大糾風工作力度,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

(三)更加註重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黨的xx大提出,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並把反腐倡廉建設作爲黨的五大建設之一。xx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又進一步提出了新時期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十六字”基本要求,並把改革創新作爲首要要求,強調要以改革精神推進制度建設,以創新思路尋求治本辦法,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懲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也提出了堅持改革創新、開拓進取的基本要求,強調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狀態、思想作風和工作方法,加強和改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工作,使反腐倡廉建設更加適應世情、國情、黨情的發展變化,更加富有實際成效。

(四)更加註重治本和預防腐敗工作

黨的xx大提出了“一個堅決、三個更加註重”的要求,強調要正確處理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的關係,堅持懲防並舉、注重預防,逐步健全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xx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提出要堅持治標和治本、懲治和預防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懲治於已然,防患於未然,既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又加大預防工作力度,努力把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程度。懲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又進一步強調要堅持懲防並舉、重在建設,以建設性的思路、舉措和方法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使懲治與預防、教育與監督、深化體制改革與完善法律制度有機結合,形成有利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觀念、文化氛圍、體制條件、法制保證。

(五)更加註重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統籌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黨的xx大指出科學發展觀的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反腐倡廉建設要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相適應,必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之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xx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對反腐倡廉建設又提出了統籌推進的基本要求,強調做到“四個結合”,堅持把改革的推動力、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結合起來。懲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又進一步提出要堅持統籌推進、綜合治理,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結合起來,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增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科學性、系統性、前瞻性。

二、當前反腐倡廉建設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

調查顯示,當前的反腐倡廉工作正在按照黨的xx大的戰略部署,紮實有效深入地向前推進,呈現出領域不斷拓展、力度不斷加大的良好發展態勢。但是,由於受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和影響,反腐倡廉“重在建設”的要求還沒有得到有效落實,有利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觀念、文化氛圍、體制條件、法制保證還沒有真正形成,反腐倡廉建設仍然面臨着一些突出的問題和困難。

(一)一方面,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反腐倡廉建設、爲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服務和保證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自覺性不斷增強;一方面,服務、保障、促進科學發展觀落實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缺少協調性。一是在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反腐倡廉實踐上,還處於原則性要求多、操作性措施少的狀態。一些地方和部門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反腐倡廉建設還僅僅停留在工作理念、工作指導思想這樣抽象化、概念化、理論化的層面,而把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貫穿、體現在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謀劃、部署和安排上不夠,工作方式、工作措施還沒有達到科學化的要求。二是對違背科學發展觀問題的行爲缺少明確具體的界定標準和懲處依據。比如,對“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違背科學發展觀的行爲,目前尚無統一的界定標準和懲處辦法。三是科學的反腐倡廉建設政績觀沒有真正樹立。片面強調查實問題、懲治腐敗,忽視澄清事實、預防腐敗的錯誤政績觀仍是科學推進、整體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思想障礙。

(二)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設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反腐倡廉形勢總體上向着好的趨勢發展;一方面,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腐敗現象又呈現出一些新特徵、表現出一些新問題,反腐倡廉形勢不容樂觀。

一是現階段腐敗的表現形式越來越趨向於隱蔽化、期權化、複雜化。據調查分析,隨着懲防腐敗力度的不斷加大,以及腐敗市場的逐步縮小,公共權力濫用方式和權錢交易行爲也發生了新的變化,主要表現爲決策事項具有制定上的趨利性,權力尋租具有時空上的期權性,活動內容具有表象上的合法性,腐敗主體具有行爲上的隱蔽性。這種情況的存在和發展,將會進一步加大懲防腐敗的難度,也將使反腐倡廉工作面臨着新的嚴峻挑戰。

二是重點領域的腐敗問題仍然易發多發。從今年年初全省開展的黨風廉政建設民意調查情況看,羣衆認爲腐敗現象比較突出的五個領域依次是:工程建設(佔49.3%);選人用人(佔39.6%);國企改制(佔37.2%);財政撥款(佔33.1%);土地批租(佔32.2%)。羣衆認爲腐敗現象比較突出的部門和行業排在前五位的依次是:醫院(佔45.0%);公安(佔36.6%);法院(佔30.5%);學校(佔26.5%);交通(佔22.3%)。其他部門和行業分別是:檢察院(佔22.0%);國土資源(佔19.1%);組織人事(佔18.5%);稅務(佔17.9%);城市規劃(佔16.6%)等。羣衆認爲腐敗問題最爲突出的五個方面依次是:貪污受賄(佔47.1%);人事工作不正之風(佔35.8%);收受現金(佔26.2%);生活作風腐化(佔22.0%);利用職權爲親屬經商提供便利(佔21.5%)。

三是損害羣衆利益的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從民意調查看,羣衆認爲當前損害羣衆利益的五個突出問題依次是:看病貴(佔63.9%);子女上學貴(佔38.3%);看病難(佔24.4%);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佔24.1%);食品藥品安全缺乏保障(佔22.9%)。其他分別是:企業重組改制中侵害職工利益(佔22.0%);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佔18.0%);打官司難(佔17.0%);子女就學難(佔15.4%);徵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佔11.7%);企業違法排污(佔4.2%)等。四是高級別幹部的羣衆認可度在下降。從民意調查看,23%的被訪羣衆認爲縣處級幹部是最容易發生腐敗的人羣,其次是地廳級幹部(佔14.3%)、省部級幹部(佔14.%)。

(三)一方面,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反腐倡廉建設的民主化、法制化程度明顯提高;一方面,推進民主法制建設、依靠民主和法制防治腐敗的任務仍很艱鉅。一是黨務公開進展緩慢,影響了黨內民主的發展和擴大。從《實施綱要》提出要建立黨務公開制度到今年《工作規劃》再次要求推進黨務公開,已經三年多的時間,而目前真正建立並有效實行黨務公開制度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很少。加之,一些黨內民主制度原則性要求多,操作性規定少,缺乏硬性約束力,導致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民主制度沒有得到很好落實;黨員的權利、義務不對稱,一些地方和單位強調黨員的義務多,保障黨員的權力少,黨內民主討論的環境沒有形成,黨內民主建設供給滯後於黨員羣衆的民主需求。二是法制建設落後,反腐敗依據效力偏低。從調查情況看,我們以往更多地把反腐敗看成是黨內鬥爭,在方式方法上主要是以紀律約束和紀律處分爲主,反腐倡廉的一些基本規章制度,如《廉政準則》、《紀律處分條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均以黨內法規、制度形式出現,上升到法律層面的僅有《行政監察法》一部,大大制約了反腐敗依據的權威性、行爲的合法性和處罰的嚴肅性。以黨內法規、制度來解決已經遠遠超出黨內事務範疇而表現爲社會性問題的反腐倡廉問題,效力明顯偏低,教育和震懾作用有限,這是目前一些地方反腐倡廉工作不力,廉潔從政規範約束不硬,執紀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一個重要原因。三是黨內法規之間協調性有待加強。目前,黨內行爲法規更新較快,但組織法規規定的組織機構和權限不能與行爲法規協調,滯後於行爲法規。如《黨內監督條例》第8條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而在組織法中關於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定位卻不能及時進行調整。

(四)一方面,在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促進和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方面,反腐倡廉建設在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方面還不夠緊密。一是融入點還不夠多。對反腐倡廉建設如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研究不夠,缺少對反腐倡廉建設規律如何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的深入探索,融入點還僅僅侷限於通過促進作風轉變、加強監督檢查、嚴肅黨紀政紀等治標性渠道和手段,圍繞現代化建設總體佈局謀劃、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不夠。二是融入載體創新不夠。傳統性、常規性抓融入的辦法較多,適應現代化建設總體佈局需要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措施、新辦法少。三是反腐倡廉建設的拓展深度不夠。當前的反腐倡廉建設還處在解決共性問題的階段,對權力運行的高風險部位和腐敗問題高發的關鍵環節等個性的、深層次的問題研究不夠,源頭治腐各項改革深入推進的空間很大。

(五)一方面,中央對加強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工作高度重視、推進力度很大,縣級紀檢監察機關較好地履行所肩負的職責;一方面,縣級紀檢監察機關與其承擔的職責不相適應的問題較多,亟須解決。一是政治地位受到削弱,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普遍偏低。紀委政治地位下降,被排除在同級班子之外,甚至常常被當作黨委的一個工作部門來對待。特別是去年黨委換屆後,縣級紀委書記不再由同級黨委副職兼任,許多紀委書記的排序比較靠後,致使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難以充分發揮。領導班子職數減少,去年黨委換屆過程中,縣(市、區)紀委副書記職數由3個縮減爲2個,而同級黨委的組織、宣傳部門的副職職數一般增加到4個,且多爲正科級;縣(市)紀委常委職數也由9個減至7個,且常委的級別普遍偏低,多爲副科級。內設機構規格低。機構改革前,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室一般爲副科級,室主任按實職對待;改革後部分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室改爲股級,室主任也爲股級幹部,雖然有的配備了副科級幹部,但其身份爲副科級紀檢監察員,屬於高配性質。二是經費保障不足、設備落後陳舊。財政撥款僅夠維持工資,一些地方辦公經費缺口高達80—90%,辦公用房緊張、設備老化、現代化辦案手段缺失。三是機關幹部編制偏少、素質不高、流動不暢。幾次機構改革中,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普遍縮編,與承擔的職責任務矛盾突出;幹部隊伍人員老化,45歲以上幹部超過50%;知識結構不合理,缺少執紀辦案的專門人才;幹部提拔交流比較緩慢,許多人在紀檢監察機關幹到退休,工作積極性受到影響。四是基層紀檢機構職能弱化,鄉鎮和縣直紀委形同虛設。書記兼職過多,有的達6項,抓紀委工作精力有限;監察工作普遍處於從屬狀態。

三、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需要明確的重大思路和對策

調研中我們深刻認識到,實踐永無止境,創新永無止境。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既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黨的xx大的重大戰略部署。我們感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在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思路和對策制定上,應結合形勢發展需要,緊緊圍繞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相適應,與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相適應,與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相適應,與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相適應,以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辦法推動反腐倡廉建設深入發展。

(一)在適應科學發展觀要求上實現改革創新

黨的xx大提出要“使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破除與科學發展觀要求不相適應的思想觀念,着力解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反腐倡廉建設作爲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着促進和保障科學發展的重任,必須認真解決落實科學發展觀方面存在的問題,堅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推動科學發展。

1、創新服務和保障科學發展的切入點和工作載體。一是應抓緊研究制定違背科學發展觀行爲的界定標準和懲處辦法。建議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考覈辦法》和《違背科學發展觀行爲界定標準及處理辦法》,對違背科學發展觀行爲的情形、性質、調查處理等做出具體規定,爲紀檢監察機關服務和保障科學發展觀落實提供必要依據。二是正確把握和處理懲處與保護的關係。要正確履行懲處與保護的職責,一方面要嚴肅查處違背科學發展觀的行爲,爲科學發展觀落實提供政治保證。另一方面,要注意保護黨員幹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積極性,堅持既要嚴格依紀依法辦案,又要嚴格區分一般錯誤和違紀違法的界限,嚴格區分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出現的失誤和違紀違法的界限,嚴格區分工作方式方法不規範和違紀違法的界限,做到懲處腐敗者、挽救失誤者、保護改革者、追究誣告者。三是注意提高服務和保障科學發展的能力。要圍繞服務和保障科學發展觀落實,不斷強化紀檢監察幹部服務科學發展的本領,提高服務科學發展的保障能力;加強對落實科學發展觀過程中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工作落實的有效途徑和辦法,不斷提高服務發展的創新能力;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各方面抓好科學發展的作用,不斷提高服務發展的組織協調能力,以良好的素質和過硬的本領保證科學發展觀的落實。

2、實現反腐倡廉工作科學化。一是制度建設要更科學。調查中我們發現,過去防治腐敗主要是行政命令式的,出發點是性本善。制定若干個“不準”,要求領導幹部自覺做到。但這些“不準”實際上只是“籬笆牆”,缺乏剛性約束力。因此,要從規定“不準”向“不能”深化,既要規定“不準”怎樣,更要規定違反了怎樣處罰,以增強制度的剛性和嚴肅性。當前,要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反腐倡廉建設的發展變化,與時俱進地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不斷消除工作“空白區”,拓展法規制度覆蓋面。要注重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實踐性,善於把那些好經驗、好做法、好措施上升爲法規制度,切實增強法規制度的實效性。要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制度的行爲,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二是監督機制要更完善。結合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實際,找準腐敗高風險部位和關鍵環節,細化量化預警指標,使監督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根據不同部門、行業特點,列出一些“值得注意”和“需要警告”的具體行爲表現,並據此加強對重點人員的觀察,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予以提醒,防止小毛病發展成大問題。如,與工商界人士有密切的私人交往、突然發生了意見的改變,對本人職責以外的事項感興趣、超越個人權限辦理有關事項、簽署不合理的長期合同、提出要求由自己辦理某一審批事項、無理由地簡略審批手續、不願被調換到可能更輕鬆的工作崗位、生活方式有突然改變,有超過收入水平的大額消費支出等。肇東市在堅持實施述職述廉、定期考廉、幹部廉政檔案的基礎上,建立了“廉潔指數評價體系”,通過勤廉雙述、年度考覈、廉情監測網和有關部門信息反饋等途徑,全面採集領導幹部廉潔信息,並對自我評價、民主評價、客觀評價、處分處罰等進行量化,綜合打分,健全完善了三級預警機制。以來,依據廉潔指數對21名黨政一把手進行了通報談話,對11名進入三級預警的領導幹部進行了教育談話,對5名進入二級預警的領導幹部進行了警示談話,對4名進入一級預警的領導幹部進行了誡勉談話,並立案處分領導幹部3人。三是監督措施要更科學、更有約束力。要結合問責制的實施,強化層級監督。不僅自己錯了要問責,下屬錯了領導也要被問責,切實做到一級盯住一級,防止問題發生。我省一些地方結合工作實際,切實加強了層級監督管理。如大興安嶺地區從加強制度建設、構建責任體系入手,制定出臺了《行政問責暫行辦法》,重點對決策失誤、治政失當、政令失暢、行爲失範等44種行爲實施行政問責,尤其對資源管理、森林防火、改善環境等重點工作加大了問責力度。以來共對293人進行了行政問責,其中處級幹部17人、科級幹部172人,有效解決了行政不作爲、執法不規範和以權謀私、以情枉法等問題。

3、創新紀檢監察工作方式方法。當前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統籌性越來越突出,迫切要求實現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實現反腐倡廉建設由應急式的零散抓向防範式的系統抓轉變,由各自爲戰的突擊隊式的打法向集團軍式的協調作戰邁進。因此我們建議:一是圍繞增強教育的說服力,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健全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靠社會各界共同搞好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圍繞增強制度的約束力,加強與黨委、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特別是法制部門的溝通聯繫,抓緊健全完善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違紀行爲懲處、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等方面的法規制度,不斷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三是圍繞增強監督的制衡力,在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的同時,支持和保證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司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充分發揮好各監督主體的作用。四是圍繞增強改革的推動力,堅持找準職能定位,既要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更要注意調動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的積極性,協助他們不斷推進和深化各項改革。五是圍繞增強糾風的保障力,堅持以行風評議和行風熱線爲載體,協調督促各參評部門深入開展專項治理,認真解決損害羣衆利益問題,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六是圍繞增強懲治的威懾力,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通過聯席會議等多種形式,協調組織、人事、審計、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積極參與和配合違紀違法案件查辦工作,切實形成查案合力。

(二)要在如何融入現代化建設總體佈局上創新

把反腐倡廉建設融入現代化總體佈局之中,既是黨的xx大的明確要求,也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現實需要。通過調研我們認爲,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現代化建設總體佈局之中需要重點把握三個方面:

一是在研究改革措施和制定政策之時,就要把如何預防腐敗考慮進去,做到未雨綢繆,防範在先。應堅持把反腐倡廉建設貫穿於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全過程,體現在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各個方面,既要通過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爲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提供必要的紀律保障,更要着眼於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堅持統籌謀劃反腐倡廉工作,積極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領域,做到統一部署、統一落實、統一檢查,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設的綜合效果。

二是源頭治腐措施要更加科學、更加有效。當前,由於源頭治腐工作正處於拓展領域階段,一些重點環節和具體部位改革還不到位,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還沒有消除。因此,在拓展領域的同時,要進一步把源頭治腐各項工作引向深入,即由解決權、錢、人等重點領域的共性問題,向解決各部門權力運行存在的個性問題深化。今年,爲切實找準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進一步健全完善權力運行監督管理機制,省紀委在省直22個重點部門開展了“健全監督管理制度,規範權力運行”調研活動,重點對各部門行政權力運行過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易發生問題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查找監督管理漏洞和機制制度缺陷;預見可能發生的問題及採取的途徑方法;研究制定加強業務管理、強化權力監督制約的辦法和措施,建立健全有效規範權力運行的制度規定,並列出“源頭治腐工作模式圖”,目前這項工作仍在進行中。伊春市紀委探索推進廉政風險監控體系建設,堅持以落實中央頒佈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XX年工作規劃》爲核心,積極建立廉政風險監控規劃體系、廉政風險識別與防範體系、廉政風險監控體系、廉政風險修正體系。目前4個試點單位已初步建立了廉政風險監控規劃體系。當前,除行政審批外,政府各部門掌管着專項資金、物資、項目等的分配權,這些權力也亟須進行規範。

三是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督促各部門改善行政管理,健全工作機制,實行政務公開,提高行政效能。這是監察法賦予的職權。因此,要正確處理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的關係,堅持由重紀律檢查、輕行政監察,轉向既重視紀律檢查,又重視行政監察,絕不能畸輕畸重,互相代替,顧此失彼。紀檢監察機關對政府部門的監督應更多地以行政監察的名義進行,要把監督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上,以規範行政執法程序,控制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自由裁量的空間。在加強廉政監察的同時,把行政效能監察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保證政令暢通,確保中央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三)在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上創新

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主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藉助市場機制、經濟制度和利益調節機制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1、充分運用市場競爭機制防治腐敗。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競爭機制已成爲協調各種利益關係的重要手段。紀檢監察工作應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充分運用市場競爭機制限制並有效約束行政權力。一是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體制創新。應圍繞利用市場機制改造行政權力,建立行政退出機制,把原本屬於市場主體的權力交給市場主體,加大市場化運作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權力易於介入環節的程序性預防制度。應圍繞精減行政權力主體、建立新型管理機制,大力推進政府管理體制創新,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穩步推進政府部門大部制改革,切實解決層次過多、職能交叉、人員臃腫、權責脫節和多重多頭執法等問題。圍繞防治經濟領域決策事項的腐敗,進一步推進決策體制改革,綜合運用民主、公開和追究等措施,促進決策體制改革。二是進一步擴大市場競爭機制發揮作用的範圍和領域。凡是能夠通過市場機制運作的事項,都要採取市場競爭的辦法去運作。如在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行爲市場化條件下,應探索項目投資、工商登記由審批制向備案制過渡,國家除進行政策調整和社會管理外,具體經濟行爲應由市場去調節;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打破行業壟斷和部門壟斷,解決因壟斷帶來的超額利潤和由此引發的各種經濟腐敗問題等。三是進一步規範市場中介組織行爲。加強對中介組織的管理,強化其行爲後果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對違規違法行爲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和法律制裁,並通過規範中介組織的從業行爲,監督制約各社會組織、經濟組織和個人的違規違法行爲。

2、運用經濟手段防治腐敗。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注意運用經濟手段調整人們的行爲取向,用經濟手段消除腐敗現象滋生的經濟誘因。一是加大對資金和財務的嚴格管理力度。進一步推進財政金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嚴格大額度資金使用的程序和監督管理的辦法,實行人大審議,跟蹤審計,儘量減少現金支取和使用。健全完善財政金融部門資金審批內部監督制衡機制,分解審批權力,規範審批程序,探索實行電子審批。對各單位舉辦的培訓中心、療養院等經營性資產實行由國資部門統一管理,切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明確規定各單位“一把手”不許直接管錢,建立報銷票據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會人員、單位主管領導聯籤制,嚴格財務管理。二是加大對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的經濟監督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制度,把領導幹部的家庭住房、私家車輛、儲蓄存款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如實登記,接受組織和羣衆的監督;健全完善領導幹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領導幹部本人和配偶、子女出國、留學、定居等情況要及時向組織報告。進一步加大對領導幹部的廉政審計力度,建立特種審計制度,對領導幹部負責的重大經濟項目、重大經濟活動等實行專項重點審計。三是加大對經濟腐敗行爲的經濟制裁力度。應修改完善《國家公務員法》和《行政監察法》,不僅對國家公職人員退休就業做出限制規定,而且對他們辭職、離職再就業方面也要做出具體的限制規定,並賦予監察機關對經濟腐敗行爲的依法懲處權力。延長經濟腐敗問題的追究期限,對腐敗分子不論離開原崗位多長時間,都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加大對腐敗分子的經濟處罰和違紀違法所得追繳的力度,限制其從業資格,增大腐敗行爲的風險和成本,充分發揮經濟制裁在防治腐敗中的作用。

3、利用利益調節機制引導幹部的從政行爲。堅持以人爲本,充分尊重並盡力滿足幹部的物質需要,是保持清政廉潔的重要基礎。應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利益調節機制,運用經濟槓桿調整幹部的行爲取向,儘可能使幹部的廉政行爲與利益需求相統一。一是推進分配製度改革。調節少數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解決不同行業、部門同職級工作人員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統一黨政機關的福利待遇,進一步規範與治理公職人員薪金外收入。加強對執收執罰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杜絕一些部門和單位利用私設的“小金庫”亂髮獎金和補貼等不正之風。二是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重點推行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要取消公務用車,實行貨幣化補貼。改革完善管理體制和制度,建立公務活動原由、過程、效果公示和報告制度,實行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及其他辦公經費限額包乾,做到超支不補,節餘歸己。積極推行異地交流任職領導幹部住房公寓化,以減少財政開支,防止領導幹部以房謀私。三是推進領導幹部廉政經濟激勵機制改革。應探索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實行逐月儲存積累,待公職人員退休後全額發給本人,如果公職人員出現違紀違法問題,廉政公積金全部收繳國庫。探索設立廉政獎勵基金,對那些始終廉潔奉公、政績突出的公職人員退休時發給一定數額的獎金。綏芬河市本着積極穩妥、以點帶面的原則,對領導幹部履行廉政、勤政責任情況實行經濟獎勵或懲戒,研究制定了《廉政基金管理辦法》。在對廉政基金的來源、繳存、提取、扣罰相應做出明確規定的同時,將執行扣罰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職盡責情況相結合,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四)適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要求,在充分運用民主和法制手段防治腐敗上創新

黨的xx大提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黨的xx大又進一步提出,“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並作出了“民主和監督是防治腐敗的有力武器”的重要論斷。反腐倡廉建設要堅持以這些重要理論爲指導,堅持運用民主和法制手段防治腐敗。

1、注重運用公開和民主措施防治腐敗。當前,應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積極推行電子政務,特別是電子監察系統,推動政務公開實現規範化、制度化和現代化。進一步完善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大力推行社會聽證、專家諮詢、新聞發佈等公開辦法,探索實行羣衆代表列席辦公會議、羣衆評議質詢等制度。進一步加大黨務公開推進力度,重點把黨委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黨委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情況,領導幹部選舉和任免的規則、過程和結果情況,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等公開;創新黨務公開的形式,通過黨內情況通報、調查黨內情況和社情民意反映、黨內重大決策徵求意見、社會公示和社會聽證、專家諮詢和論證等,及時把黨內重大事項公開;強化黨務公開的機制,抓緊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工作機制、領導機制、監督機制和反饋機制,促進和保障黨務公開有效開展。

2、充分發揮羣衆的民主監督作用。依靠民主防治腐敗,必須突出人民羣衆的監督主體地位,切實發揮和保障人民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一是要進一步創新民主監督的載體,堅持多層次、多渠道引導和組織廣大羣衆參與到民主監督工作中來。今年,省監察廳協調省委統戰部、省工商聯等單位,從各民主黨派和社會各界聘請了26名特邀監察員,並制定完善了《聘請特邀監察員辦法》和《特邀監察員工作規則》,注意發揮特邀監察員的監督作用。二是要注重加強基層羣衆監督,積極探索在城市社區建立紀檢組織,在城鄉廣大羣衆中聘請黨風政風監督員、信息員,構建覆蓋嚴密的監督網絡體系。牡丹江市東安區圍繞構建黨員幹部“八小時”外監督管理體系,制定了《關於加強社區紀委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社區紀委須經黨員代表大會正式選舉產生,紀委書記由社區黨委副書記兼任,紀委委員從離退休的老領導、老幹部中產生。現在,每個黨支部都設立了紀檢委員,各黨小組設立了黨風廉政監督員,基本形成了以街道黨工委爲領導,社區紀委爲基礎,社區內各級黨組織和社區內黨員幹部共同參與的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新格局,構建起了社區有紀委,樓棟有委員,居民中有監督員的“大廉政”網絡。三是要創造性地解決監督工作的實際問題。雞東縣切實解決村級黨務、村務、政務虛監、弱監、難監等問題,在13個行政村試點創設村務監督委員會。該委員會集議事職責、監督職責、理財職責、協調職責於一身,對村兩委班子成員行使監督權、質詢權、建議權、違紀舉報權,對村級所有黨務、村務、政務實行全程監督。同時,建立了村務監督員廉政徵詢和報告制度,由鄉紀委組織召開村務監督員例會,及時瞭解羣衆呼聲,並對不能夠正確履行職責或有違紀違法問題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嚴肅處理。

3、加強輿論監督,形成濃厚的崇廉氛圍和對不廉潔行爲的強大輿論壓力。從調查情況看,有57.7%的被訪者對腐敗問題看法主要是通過國內書報電視等媒體的宣傳而獲得的,9.8%的被訪者是通過互聯網或境外媒體而得到的;只有10.3%的被訪者是聽別人說的,8.8%的被訪者是親身經歷;還有42.2%的被訪者建議把腐敗案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一方面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幹部,另一方面讓腐敗分子受到道德鞭笞。可見,新聞媒體在反腐敗工作中發揮着重要的輿論導向作用,應進一步明確各新聞媒體和有關人員宣傳反腐倡廉的工作職責、目標任務以及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工作紀律等方面的要求,實現反腐倡廉宣傳報道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結合廉政文化建設,進一步加大廉政文化宣傳教育力度,推動廉政文化“六進”(廉政文化進機關、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六上”(上報刊、上電視、上桌面、上網絡、上舞臺、上街道),實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調動各方面力量打造有地方特色的優秀廉政文藝作品,並組織優秀廉政文藝作品深入企業、學校、農村、社區進行巡演。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弘揚正氣、鞭撻醜惡的作用,在大力宣傳廉潔從政先進典型的同時,進一步加大腐敗案件的曝光力度,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刊登評論文章、接受約談訪談等多種形式,及時公開重大典型案件,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崇廉鄙貪的良好氛圍。

4、走依法防腐治腐之路。從法理上說,國家法律的地位高於黨內法規。法律是由國家機器強制執行的行爲準繩,較之黨內規章有着更爲強硬的約束力。因此,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深刻認識到依法反腐是大勢所趨,是新形勢下推進反腐敗鬥爭的必然選擇和可靠保證,是建設法治化國家的迫切需要,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法律法規制定力度,及時把那些經過多年實踐成功有效的制度上升爲國家法律法規,如總結國內成功經驗和借鑑國外做法,抓緊研究制定《反腐敗法》,明確依法反腐的依據、程序、任務及保證措施等;結合《廉潔從政準則》實行情況,研究制定《廉潔從政法》,堅持依法規範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爲;參照全國人大制定的《監督法》,研究制定《國家公務人員監督條例》,增強監督工作的嚴肅性和有效性,不斷加大依法防腐治腐的範圍和力度。相應地,要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實行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直接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新體制,以適應依法反腐的需要。

(五)着眼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深入開展,在加強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上創新

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是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組織協調者和工作推進者,肩負着重要的職責和繁重的任務。當前,要針對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存在的問題,堅持着眼於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能力,強化工作保障,優化工作條件,爲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提供保證。

1、切實加強縣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建設。一是明確縣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地位,重申基層紀檢機關是同級黨委的專門監督機關,明確縣級紀委爲縣級領導班子之一。二是增加縣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職數,一般應設3名紀委副書記,5名專職常委,並按正科級配備。三是統一內設機構規格和數量,明確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室爲副科級,室主任按領導職務對待。四是統一人員編制,規模較大的縣(市、區)一般不少於50人,規模較小的縣(市、區)一般不少於30人。

2、切實加大經費保障和裝備配置力度。一是實行經費保障由上級財政轉移支付,按照年人均2萬元左右的標準把辦公經費和辦案等專項經費統一納入省級財政預算,“人頭費”仍由同級財政負責。二是強化紀檢監察機關裝備建設,統一制定紀檢監察機關裝備配備的種類、標準目錄;統一採購,直接配發基層單位;統一設計全國統一的紀檢監察證件、標識,由省級紀委配發。

3、推進基層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一是深入探索鄉鎮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建議把鄉鎮紀檢監察幹部編制、工資、福利收歸縣(市、區)紀委、監察局統一管理,分片組建縣(市、區)紀委、監察局派駐鄉鎮紀工委、監察分局,在縣(市、區)紀委、監察局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若干鄉鎮的紀檢監察工作。二是深入探索縣直部門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建議將原有縣直部門紀檢監察幹部編制、工資、福利收歸縣(市、區)紀委、監察局統一管理,按大口設立派駐紀工委、監察室,歸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垂直領導。三是建立健全巡視督察制度。由市(地)級黨委建立巡視督察組,定期不定期地對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情況進行巡視督察,切實解決個別縣級黨委對紀檢監察工作不重視、不支持的問題,逐步改善縣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4、切實優化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結構和素質。一是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專業化水平。建議參照法官、檢察官職業資格制度,建立紀檢監察職業資格考試製度。建議在省或市(地)級紀委建立培訓專項經費賬戶,保證專款專用。培訓應堅持系統性和專業性結合,經考試合格者,發給“執紀辦案資格證”。二是建議根據辦案工作需要,打破縣域界限,建立法律、財經、審計、計算機等專業人才庫,查辦大要案時可在人才庫中隨機抽取相應辦案人員成立專案組,案結人撤。這樣既能解決基層辦案單位力量不足問題,又能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並防止以案謀私現象發生。三是建立紀檢監察幹部競爭流動機制。在改善幹部隊伍素質結構的同時,應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優勝劣汰,對不勝任紀檢監察工作的要及時調離;符合交流條件的要強制交流;優秀幹部要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推薦任職;年輕幹部要選派到基層或上級機關掛職鍛鍊,以保持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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