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自強之星”評選活動方案
一 活動目的
“自強之星”評選活動旨在進一步挖掘和宣傳大學生身邊的自強典範,爲當代大學生樹立“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塑造和展示當代大學生勇於承擔責任、勇於面對困難的形象,以榜樣的力量激勵我校廣大青年學子自立自強、奮發成才
二、活動時間
宣傳階段:2011年4月3日——2011年4月5日
實施階段:2011年4月6日——2011年4月 18日
評選階段:2011年4月23-24日
公示階段:2011年4月25日——2011年4月26日
決賽階段:2011年5月7日
總結學習:2011年5月8日——2011年6月8日
三 活動組織者:主辦方:台州職業技術學學生處
承辦方:台州職業技術學院勤工助學服務公司
四 活動口號
發現自強 表達自強 傳遞自強 共享自強
五 活動地點:學術報告廳
六 申報對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通過學院認定的貧困生,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學習成績良好,遵紀守法,無任何違法違紀記錄
3積極參加公益志願者服務及社會實踐活動,有自立自強的表現
4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5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
樹立和弘揚社會主義榮辱觀,關心時事,有較高的政治素養;
七評選辦法
(一)推薦過程
1、本次評選活動候選人將採取個人申請,學院組織推薦的方式產生。自即日起至2011年4月18止,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評選,確定推薦參加評選的學生名單。各學院應及時將評選相應結果公佈,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同時方便同學們瞭解相關動態情況。經過學院推薦參加評選的同學須於4月19日18:00前將以下資料電子版:
①報名登記表、個人照片
②個人事蹟材料(1000字以上)
打包後發送至評選活動專用郵箱:(壓縮包統一名稱格式爲“學院_學生姓名 參評資料”,我們將切實做好保密工作),並將:
①報名登記表
②個人事蹟材料(1000字以上)
打印版資料在4月19日18:00前交至勤工助學辦公室。報名登記表上所填寫各項數據及基本情況需加蓋學院公章及相關領導簽字證明情況屬實,並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逾期不上交以上資料者視爲自動放棄評選資格。
(二)評選過程
1、4月23-24日進行候選人資格審查,並公佈進入校級初評的候選人名單。進入初評的學生需在5月1日18:00前上交評選用講稿(6分鐘以內)和ppt展示電子版材料(就自己的家庭、在校生活與學習情況、社會實踐和勤工儉學經歷等方面作自我陳述)
2、4月23日—4月24日,由學生處組織初評評審團進行候選人初審評比。
3、4月25日,在學工在線公佈“自強之星”終評候選人名單。
4、5月7召開“臺職院2011自強之星評選大會”。由專家評委對候選人進行現場提問、評審,各學院派代表參加事蹟報告會。
5、終評成績的權重分別爲:主要事蹟得分70+現場表現得分
八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設 “十大自強之星”獎十名,頒發獲獎證書、和獎品。
九、活動要求及其它事項
1、各院(系)要把此項活動作爲重點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認真組織推薦,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蹟挖掘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廣播、網絡、海報、展板、橫幅等途徑,廣泛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
2、評選對象爲通過學院認定的貧困生,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評選過程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隨時接受廣大師生領導的監督。
4、台州職業技術學院“十大自強之星”稱號獲得者,如違反法律法規或校紀校規,學校有權取消其稱號,並進行嚴肅處理。
附
“自強之星”參賽人員主要事蹟評分細則
本次院十大“自強之星”與賽人員其主要事蹟得分爲70分,決賽得分滿分30分
決賽評分標準
一、演講內容(15分)
1.緊扣主題,主題深刻富有感召力,內容充實。(5分)
2.立意新穎、結構合理、邏輯嚴密、層次清晰。(5分)
3.富有真情實感,事例真實感人,具有教育意義。(5分)
二、形象風度(5分)
1.着裝整潔,儀表大方。(3分)
2.臺風穩健、精神飽滿、態度親切、舉止得體。(2分)
三、問答環節(10分)
根據參賽選手的回答酌情給分
.
臺職院大學生自強之星”候選人登記表
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照片
班級
學號
民族
政治面貌
籍貫
宿舍號
手機號
短號
自強事蹟介紹(要求不少於1000字,以大學階段爲主,可另附紙填寫)
班主任意見
團總支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