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活動應急預案(精選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33W

集體活動應急預案 篇1

爲預防學生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集體活動事故,防止事態擴大,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集體活動應急預案(精選6篇)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差等等。

二、事故的預防:

1、活動前由學校通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旅行社導遊人員在車上針對本次活動及學生的年齡特點介紹活動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4、活動過程中要求導遊人員與教師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5、要求車隊選派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爲校外集體活動服務,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

6、加強車隊駕駛員職業道德教育,要求駕駛員“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

7、活動前,校方及活動承辦機構(旅行社)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有專人管理,禁止學生入內遊玩。

8、委託經過區教育局資質認定的活動承辦機構組織校外集體活動,並要求活動承辦機構爲參加活動學生購買保險。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出現傷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處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家長。

2、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書面報告區教育局綜合教育科;重大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區教育局辦公室、綜合教育科及區學生社會實踐活動辦公室。

3、一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導遊人員、學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4、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6、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則參照《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進行處理,若中國小校因學校管理不當造成傷害的,則在第一時間通知人壽保險公司。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則由學校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7、組織管理:

領導小組(詳見《城沙鎮第一國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人員分工:報警、報告、疏散、救護、接待、事故善後處理協商等。

集體活動應急預案 篇2

爲確保我院研究生及教職員工在各類各項學生活動中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克服麻痹思想,落實安全責任,本着既要組織豐富多彩的學生活動,又要確保安全穩定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一、關於校園文化活動的分類

根據學生文化活動類型、參加人數和活動場所的不同,我校學生集體活動分爲A、B、C、D等四類。具體分類見下表:

A類

B類

C類

D類

參加人數

校園內活動

講座、報告會、會議

超過1500人

1000-1500人

500-1000人

500人以下

文體活動及其他

超過1000人

500-1000人

300-500人

300人以下

本地區校園外活動

講座、報告會、會議

超過500人

300-500人

100-300人

100人以下

郊遊、參觀、教學實習、社會實踐

超過300人

100-300人

100人以下的

文體活動及

其他

超過400人

200-400人

100-200人

100人以下

非本地區活動

會議、參觀、教學實習、社會實踐、旅遊及其他

超過100人

100人以下

二、關於學生文化活動的審批

學生各項文化活動實行申請審批制度。一般程序爲學生班級向學院提出申請,由學院報學校學生工作部或相關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具體審批程序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主辦單位或相關部門認爲有必要的,也可至少提前1天通知校保衛部門,以便安全保衛部門提前安排保衛人員負責安全及保衛工作。

三、關於學生文化活動的審批事項

在各項學生活動的計劃中,必須包括安全方面的相關內容,明確安全責任人員,落實安全責任,對於在校園外組織的活動,還要由活動主辦單位或部門做好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審批時,學生工作部主要審批活動是否必要和可行,安全保衛部主要審批活動計劃中的活動場所是否能容納擬參加活動的人數,特殊的安全要求是否能夠達到,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應急預案是否周全,安全責任是否明確。

四、關於校園內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保障

(一)對於校園內的主要學生活動場所(含西7廣場、七彩石廣場、學術報告廳、露天電影院、各多功能廳等),需由安全保衛部和各相關管理部門合理確定各場所的最大容納人數,完善各場館內外的平面圖、路牌、路線指示標識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同時制定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並明確預案各環節的責任人,在活動的舉辦期間安排專門的保衛人員全程負責安全保障工作。

(二)安全保衛部門要定期對保衛人員和學生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組織應急預案的現場演練。安全保衛人員和活動組織人員要熟悉活動場地的周邊環境、緊急疏散路線和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案,共同維持好現場秩序,做好處理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負責做好疏散引導工作。

(三)對於已經批准的活動中,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安全保衛部和各園區要積極做好特殊安全的保障工作。在園區內舉辦的大型活動涉及到燈光照明(露天電影院、階梯教室等)的,由主辦單位或部門至少提前1天通知後勤部門或相關部門處,由後勤部門或相關部門派人在活動舉辦之前檢查設備,以確保活動的安全進行;在活動舉辦期間要派人值班,做好應急工作。

(四)學生集體活動需要使用校園內活動場所的,由校團委或學生工作部門通知活動場所管理部門,管理部門應提前做好場館及設施的安全維護工作。

五、關於校園外學生文化活動的安全保障

(一)在本地區校園外組織的各項學生活動,組織者必須事先察看活動場所、周邊環境、疏散路線,做到心中有數,對於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不得組織學生參加;A類、B類和C類學生活動,必須由老師帶隊,必要時,須由安全保衛人員陪同。

(二)在非本地區組織的各項活動,組織者必須在出發前對所有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到達目的地後,要帶領所有人員對住宿房間、活動主要場所等的周邊環境、安全出口、緊急疏散路線等進行詳細瞭解,並在接待單位的協助下,制定相應的具體應急預案。

六、關於學生文化活動的安全責任

要本着“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活動的主辦單位或部門是第一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活動的具體組織者、學生工作部門、安全保衛部門等均對安全負有重要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給予嚴肅處理。對於不按規定程序申報,或申報未經批准而舉行學生集體活動併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從重從嚴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突發事件的逐層報告制度

八、本預案適用於研究生院本部研究生的學生集體活動,西山校區和成教學生的集體活動參照本規定執行。

九、本預案經學校通過後開始實施,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集體活動應急預案 篇3

學校組織的大型運動會、文藝匯演、文體教學活動和表演活動等,以及軍事演練、科普學農、春遊等大型學校集體活動,這些活動人員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種類多,很容易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爲防患於未然,提高學校對校內外集體活動突發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各學校須制定大型集體活動突發安全事故防範措施,並因地制宜地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師生自救自護能力,保障師生安全。

一、加強安全知識健康教育,提高法制意識

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大力開展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和提高學生在發生意外事故後的自救自護能力。組織學習《未成年保護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國小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下發的關於如何加強防範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的文件和要求,提高師生的法制意識。

二、組織活動前對可能引發各種校(園)內外各種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進行預測

進行大型集體活動前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或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體育設備、體育器械(具)等存在安全隱患;活動場所缺乏消防設施和設備;活動場所的建築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及食品衛生標準等。對以上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並根據活動性質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事故發生應急處理小組,明確組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應急措施。加強對全程活動的監督,明確信息報告人和信息報告的程序。

三、制定或完善大型集體活動安全防範措施

各學校、幼兒園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組織好學生和幼兒參加的各項集體活動,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務必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一)、各學校、幼兒園在活動前要擬定詳細行動計劃,包括活動時間、地點、路線、參加人員、服裝要求,交通通信工具的準備飲食安排、活動總負責人、各部分專項工作負責人、各班級(學段、年級、小組)負責人等基本安全保障做出概要說明,做好組織分工、配齊工作人員,並將整個活動計劃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在組織活動前,要爭取得到開展活動場所所在的當地政府、公安、交通、消防、衛生防疫和電力等部門的支持和幫助,要派專人事先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儘量不要組織學生前往。具體內容如下;

1.1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防止火災、人羣擁擠踩踏、舞臺踏陷、騷亂或溺水事件的發生

要從安全角度明確進、退場時間、地點、順序和座席區域,要給每個班規定固定的座位區域並定出互不衝突的疏散通道,若有多個學校參加活動規劃時要與相鄰的兄弟學校協調,以免發生衝突。會前畫展出平面圖分發到班,指揮學生排隊依次入場和退場。

1.2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

明確場館內所能容納人數的最大限額。使用室內會場時,會場所有前後門邊門可以隨時開啓進出,只有在出口通道足夠應急使用的情況下方可指揮入場舉行集會。檢查消防設施、安全通道、公共場所的電器及消防設施,發現並排除可能引起火災的不安全因素。

1.3確保有關器械、設備、設施符合衛生與安全要求,特別是運動器材及參加活動人員生活設施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

2、如組織參觀活動,應在時間安排上儘量做到提前預約,避免先在參觀人數處於高峯的時間段。

3、注意選擇天氣較好的時間,根據季節、氣象預報情況提示活動參與者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儘量避開連雨季和冰雪天氣出行,以防自然災害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4、學校和承辦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並督促各項制度的和措施的落實。大型活動需要的盒飯、點心、飲料等食品必須在衛生、工商等部門公示的專業企業中定購、保證外加工食品的衛生與安全。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異地軍訓、學農、遊覽、參觀等活動時,對需在外地就餐的,必須在承辦單位的支持和幫助下,配合衛生防疫部門事先調查就餐地點,查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包括食堂和小賣部等)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飲水衛生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並將就餐地點和人數告知當地的教育部門及衛生監督部門,經衛生部門認可後,方可組織學生就餐,確保活動的環境、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

5、學校和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公路、鐵路、衛生、公安等到部門,精心選擇活動的路線和車輛,落實交通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參加活動人員途中和活動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落實活動中的安全防範措施

1、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安全意識

要求全體工作人員明確職責,堅守崗位,避免疏漏。一旦發生事故,則應以保證學生安全爲核心,臨危不懼,沉着處理,切不可拋棄學生,臨陣逃脫。

2、出發前、到達目的地後、活動前、活動後、返校前、返校後,都要清查人數,避免走失學生。

3、乘車、乘船按核載人數乘坐,不得超員,不與司機攀談,大聲喧譁;不得將肢體伸出窗外,不向車窗外扔廢物。

4、不允許學生攜帶危險品及不潔淨食品飲水。

5、保證各個環節上的安全責任人堅守崗位,如班主任堅持跟班,在進出口安置指揮進退場的專職人員,配備喊話筒或其他指揮用具;在場館內的疏散通道主幹線、安全門、消防設施、電源等處設專人負責,並使各種安全設施處於應急準備狀態。

6、要以班級爲單位,根據座次區域距入口的遠近,安排進出場順序。

7、在館室內的參觀活動應強調讓學生認識並牢記安全門的位置及安全通道的方向。

8、活動過程中保證秩序,嚴禁學生在座席內嬉戲、打鬧、大聲喧譁。教師所處位置要儘量使自己所負責的學生在視野所及和指揮有效的範圍內,如果所負責的學生較多,要分區域讓班幹部協助管理。

9、戶外集體活動,一般20-30名學生配備一名教師,並建立必要的組織網絡和通信網絡。參加集體食宿的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10、對活動中使用的花環、花束、氣球、樂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標牌、旗幟、橫幅道具都要認真考慮,在設計上考慮學生的年齡,要輕便、易拿、防火,儘量沒有尖銳的棱角。製作的橫幅儘可能用紗幅底(紗不兜風,能減輕舉橫幅學生的負擔)。對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嚴格的規定。對活動中使用的有關器械要進行認真檢查。

集體活動應急預案 篇4

爲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持學校教學秩序正常運作,及時應對大型集體活動期間發生的各種有關安全、穩定事件,做到對事態快速反應、果斷處置、控制局面、減少傷害和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學校各種活動開展期間,出現以下幾種情形,應及時啓動本預案:

1、活動場所建築物(含臨建)坍塌;

2、活動場所發生地震、火災;

3、現場秩序失控,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4、現場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響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爲首要任務。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及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分工協作、各負其責。

3、居安思危,預防爲主。重視安全工作,增強憂患意識,將“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貫穿於活動的策劃、籌備、舉辦等各個環節。

4、快速反應,從容應對。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機制,一旦發生安全事件,要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報告:

大型活動中發生安全事件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彙報,並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人視事件發展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

活動的主辦單位領導爲本次活動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爲本次活動的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組織者不得離開活動現場,隨時掌握現場情況。安全事件發生後,主辦方、承辦方以及在場的有關部門、人員,在上報的同時,要及時、有效、果斷的開展工作,控制事態、減少損失。

3、應急響應:

學校接報後,有關領導視情況及時啓動本預案。

四、突發事件處理響應程序:

(一)事件發生後,在場工作人員必須立即響應:

(1)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將傷員送往上坪寨鄉衛生院急救;

(2)迅速組織學生有序撤離突發事故現場,清點統計人數;必要時通過校園廣播向全校師生髮布險情簡報,提出應急時期紀律要求和防範措施。

(3)迅速劃定現場保護範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4)必要時與當事人員的家屬及縣政府職能部門(比如公安、交警、消防、公共衛生部門等)取得聯繫,協助好救援工作。

(二)及時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之後,有關部門或知情師生要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大概情況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根據事件性質、情況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和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2)應急預案啓動後,各組要快速開展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情況,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未經領導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越級報告或接受媒體記者採訪。

(三)現場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報告人及現場目擊證人瞭解事件的真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現場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員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資料,爲查清突發事件的起因與經過提供第一手材料。

(四)突發事件受到控制後,採取下列措施進一步妥善處理:

(1)進一步明確人員職責。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性質及工作人員具體情況,把各項工作落實下來,安排專人專崗負責,避免出現工作“盲點”與任務目標含糊不清的情況。

(2)通知相關人員,嚴防事態擴大。突發事件往往牽涉到多個人,多個家庭,

乃至多個部門,在這種情況下,應將突發性事件的結果、大致的過程與起因等,迅速而客觀地通知相關的個人或部門。

(3)在搶救師生生命安全事故時,應及時保障車輛要求,財務組應及時提供醫療款,保證因突發事件受到傷害的師生能及時得到搶救。在受搶救師生穩定後再根據具體責任情況由領導班子研究處理方式。

(4)協助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深入調查瞭解,統一對外發布相關信息。先期處理基本完畢之後,應該積極地對事件的起因經過等進行詳實調查,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前提下,由學校領導統一、客觀地向外界介紹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未經同意,其他任何個人或部門都應婉言拒絕媒體記者的採訪,並表示學校正在積極處理。

(5)對重大突發事件遲報、漏報、瞞報、接到突發事件通知而不及時到位處理的人員,學校將予以通報批評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在突發事件發生並被控制穩定後,各小組應及時召開現場會議,並將會議內容以書面形式提交應對大型羣體性活動安全事故指揮部,應對大型羣體性活動安全事故指揮部及校領導班子應及時研究處理議案並消除因突發事件而產生的不良影響。

(7)有關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突發事件暴露出來的薄弱環節,認真整改,最大程度地減少事件損失,避免事件的再發生。

五、應急處置:

在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應對大型羣體性活動安全事故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一)辦公室:

主任:、

成員:、

具體職責是:

1、掌握突發安全事件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彙總、上報有關情況,下達上級指示精神。

2、統一調配人、財、物,負責做好處置事件的具體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

3、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4、調動機動車輛。

5、接待安排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二)疏導組:

組長:、

成員:、

具體職責是:

1、對大型活動開展期間可能發生的不穩定事端提前進行預測、評估。

2、事件發生後,要以最快速度組織班主任等有關人員即刻趕赴事發現場,面對面開展疏導、化解工作,引導現場人員有序撤離。

(三)後勤保障及救護組:

組長:、

成員:、

具體職責是:

1、活動開展前做好醫務人員、救護地點、醫療器械、藥物的準備工作。

2、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員送醫院繼續治療。

4、保護好水、電等設施,保證安全用餐、用水、供電。

(四)供應組:

組長:、

成員:、

具體職責是:

1、搞好應對安全事件所需設備、設施物資的採購、供應工作。

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關的儀器設備。

(五)財務組:

由財務室負責,具體職責是:

1、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

2、搞好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六)善後處理組:

組長:、

成員:、

具體職責是:

1、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安撫工作。

2、做好受傷害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傳組:

組長:、

成員:、

具體職責是:

1、掌握事件過程中張貼的口號、標語、大小字報及散發的傳單,積極把握好正確的輿論導向。

2、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在事件的各個不同階段,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

3、負責媒體採訪的接待工作。

4、對網絡宣傳進行監控。

(八)保衛組:

組長:、

成員:、

具體職責是:

1、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

2、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門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

集體活動應急預案 篇5

爲預防學生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集體活動事故,防止事態擴大,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市政府、教育局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意想不到的突發自然災害等。

二、事故的預防:

1、活動前由學校通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3、活動過程中要求教師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4、活動過程中要時時刻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學生集隊行進、右側通行、聽從指揮。

5、活動前,學校(班主任)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有專人管理,禁止學生入內遊玩。

6、如果遠途旅行則委託有資質認定的活動承辦機構組織校外集體活動,並要求活動承辦機構爲參加活動學生購買保險。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出現傷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處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家長。

2、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書面報告市教育局;重大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教育局。

3、一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導遊人員、本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4、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6、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則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若因學校管理不當造成傷害的,則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要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四、組織機制: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人員分工:

教育:各班班主任。

管理:各班班主任。

報警:

事故調查:

報告:

護送傷者:

集體活動應急預案 篇6

爲確保校內舉辦大型活動的安全和有序進行,及時有效地處置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將防範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根據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校園大型活動是指:由學院主辦或組織的校慶、重大節日慶典、省市級以上的體育賽事、學生運動會、文藝團體演出、招生就業招聘會以及省市級以上黨政領導和國家領導人、知名人士等來校視察、訪問、學術講座等活動。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包括活動期間人爲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活動秩序、學院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築物倒塌、擠踩壓傷、交通事故、重大的治安案件、自然災害事故等。

(二)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爲一般性、較大、重大三個級別。

1、一般性突發事件。對師生人身安全、活動秩序、學院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以學校爲主可以處置的突發事件。

2、較大突發事件。對師生人身安全、活動秩序、學院和社會穩定造成較大影響和危害,或出現人員傷亡,需由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共同參與處理的突發事件。

3、重大突發事件。對師生人身安全、活動秩序、學院和社會穩定造成重大危害併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院甚至向社會蔓延擴大的態勢,死亡3人以上,需由當地黨委、政府組織、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理的突發事件。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構建和諧社會和平安校園爲目標,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紮實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工作,爲維護社會和校園穩定、推進學院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校園環境。

三、組織領導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活動主辦部門院領導、活動主辦部門負責人及保衛處、學生處、教務處、總務處、基建處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校內舉辦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四、處置原則

校內舉辦的大型活動堅持“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要強化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紮實地做好預防和處置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的工作。重點做好:一是活動舉辦前,要立足防範,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後,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後,要做好善後工作,防止出現反覆。

五、幾種常見突發情況的處置。

(一)火災事故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由分管院領導、活動主辦部門領導、義務消防隊員、保衛人員組成。

2、報警程序:

(1)火警119、學院監控報警中心、活動主辦部門領導和學院領導。

(2)報119火警時一定要鎮靜,口齒清楚,說清火災的地點,火災發展的現狀以及因什麼原因引起的燃燒(電器、氣體、各類油)。

(3)報完119火警後派人員到學院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

(4)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就近人員現場進行撲救,以救待援。

3、組織實施:

(1)相關部門領導及義務消防隊和就近教職員工均應積極參加火災撲救等待救援。

(2)消防車到來之後,服從消防專業人員的統一指揮,根據義務消防隊的責任分工做好撲救、疏散、通信聯絡、救護等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就近使用滅火器、消防水槍、水桶、臉盆等。

(4)撲救火災原則:救人重於救物;先控制後消滅;先重點後一般。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災現場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及時撲救。

4、撲救方法:

(1)撲救火災時,應注意先切斷電源、氣源,同時要注意先轉移火場及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品,實在無法轉移的應設法冷卻或降溫處理。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滅火工作。

(2)實行自救:當火情較小時,現場工作人員應迅速組織學生使用滅火器撲救。滅火時應站在火源的上風處滅火,並注意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使用溼毛巾、溼被子、溼衣服等。

(3)報火警:當火情有蔓延趨勢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要說清地址、起火部位、火勢情況和報警人姓名、聯繫方式。

(4)組織疏散:應調動人員充分利用疏散通道組織疏散、救生。危急時刻,不要顧及財物,逃生第一。

5、注意事項:

(1)火災後應保護好現場,未經消防部門許可不得擅自清理現場。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情況。

(3)火災事故首先要注意撲救人員的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學生意外傷害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由分管校領導、活動主辦部門領導、受傷害學生所在部門領導及學生處、保衛處有關人員組成。

2、報警程序:

急救120、學院監控報警中心、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保衛處領導、學生處領導、分管校領導。

3、處置措施:

(1)學生出現意外傷害事故,必須把握“搶救第一”的原則,立即安排人員聯繫、報告活動負責人,就近送當地正規醫院或者聯繫當地120急救中心,予以緊急救助。同時疏散學生撤離至安全地點,保護事故現場。

(2)報120時一定要鎮靜,口齒清楚,說清受傷人員所在地點,受傷狀況。報完120後派人員到校門口引導急救車進入事故現場。

(3)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校內醫護人員進行救治,減少人員傷亡。

(4)各部門領導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立即處置並及時向學院領導彙報。

4、注意事項:

(1)現場處理事件時要冷靜,採取措施要果斷。

(2)處理此類事件的原則是:搶救第一,減少傷亡。

(三)羣體打架鬥毆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由分管院領導、活動主辦部門領導、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及保衛處、學生處有關人員組成。

2、報警程序:

(1)學院監控報警中心5700110、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學生輔導員、班主任、保衛處領導、學生處領導、分管校領導。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衛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控制局面,勸解圍觀人員,並找到事件的主要當事人,帶離現場進行調查。

(2)各部門領導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立即處置並及時向學院領導彙報。

(3)如有人員受傷,按照先救治後調查的原則進行處置。

(4)如是校內人員與社會人員發生打架鬥毆事件,須立即撥打公安“110”電話報警,並盡力控制事態。

4、注意事項:

(1)現場處理事件時要冷靜,採取措施要果斷。

(2)處理此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少傷亡,保護學生,注意自身的安全。

六、善後處理工作

(一)校園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發生後,學院應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二)對在預防、處置校園大型活動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對在預防、處置校園大型活動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它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將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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