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廠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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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廠承包合同書 篇1

甲方:

磚廠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乙方:

議定事項如下:

一、 承包名稱: 鎮 村磚廠; 生產項目:生產紅磚。

二、 承包方預交承包磚廠資產損壞、丟失風險抵押金人民幣: 萬元整( 元)。

三、 承包期限爲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甲方收取承包金爲一年,每年的承包金爲 萬元整。以下承包金每年一交,每年11月30日前交下一年的承包金,如果11月30日前不交承包金,屬違約。

五、 如果磚廠經營不善、磚價不好等原因,乙方不幹而違約,甲方會扣掉風險抵押金柒萬元。如果土區不夠,村上負責提供生產磚的土區。合同到期時,如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在 年 月 日驗收合格後返回風險抵押金 萬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義務:提供生產場地、生產用土、輪窯、生產用房、辦公用房、機井、變壓器、水泥電柱、機器生產工具物資等資產詳見 村資產交接單,甲方不提供交接單以外的任何物資,提供期限爲連續四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方式。

2、 權利:甲方有權定期監督輪窯、廠房、機械設備的維修和管理。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承擔上繳國家稅金、土地使用稅費、環境污染費、水電費、水資源費、水土流失費、管理費……(凡屬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應收稅費等)一律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對生產資料負責保管維修。

3、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維修好輪窯、廠房、機械等設備。

八、 以上事項望雙方執法守法,遵照執行,不得違約,誰違約誰承擔責任,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九、 本合同未列入事項,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十、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村 法人代表: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磚廠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乙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所有的位於九臺市——磚廠承包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包乙方九臺市後小屯村南山磚廠,營業執照號: 負責人:

二、承包合同一年一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下一年如乙方對外發包,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三、承包金一年共計 萬元,自——年月日起每月由甲方給付乙方萬元,至——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剩餘承包金,給付的承包金以乙方給甲方出據的收款收條爲準 ,如甲方到期給付不上承包金,乙方有權扣留甲方相當於所欠承包金數額的紅磚(紅磚以出售價格爲準)。

四、甲方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對磚廠機器設備,土方、渣石自行使用,廠房,各種車輛及磚、磚窯等與南山磚廠相關的一切設備,附屬設備,場地,原材料等均歸甲方無償使用,甲方自行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承包期間正常生產,經營,在甲

方承包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甲方承包期外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在甲方承包期間,如由於乙方的原因發生民事、刑事、行政糾紛等導致磚廠停產,停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等,乙方須一次性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人民幣——萬元,並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磚廠現有設備以雙方認可簽字的明細爲準,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收回磚廠和設備,但不得向甲方主張設備使用費等權利。

八、在甲方承包期間,除稅務費由甲方承擔外,其餘一切費用(包括檢證費,村上承包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在甲方承包期間,有權自主決定用人,用物,乙方無權干涉,甲方有權決定南山磚廠的一切生產事宜。

十、以上協議系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符合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發生糾紛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磚廠承包合同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 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二、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臺):

隨機人員(人數): (司機 人)

三、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承租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出租方(甲方)的基本責任:

1、提供技術性良好的設備。

2、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該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五、承租方(乙方)的基本職責:

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設備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累計時間計算, 元/時。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上月租金。本設備租金按月結算

2、運費的承擔:設備的進場、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3、工作時間: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

七、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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