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承包服務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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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承包服務合同 篇1

發包人:甲方

物業承包服務合同(通用5篇)

承包人:乙方

爲了使小區物業規範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改善小區人居環境。經發包人小區業主共同商定且與承包人反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內容,共雙方遵照執行:

一、第一條 小區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承包管理事項

1、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的清潔衛生。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供水系統、供暖系統等)的維修與管理。

3、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4、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安全盤問(包括夜間),發現非小區人員應做好登記,並對有可能造成小區損失的非小區人員謝絕入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用/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爲:。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支付,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在承包期間除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據本合同事實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2、因乙方的承包內容包括24小時管理小區,故乙方可以委託其信賴的第三人實施必要的承包事務,但委託第三人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託第三人不與發包人建立任何關係,第三人也不得依據其工作內容向發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及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承包服務合同 篇2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把石景灣花園小區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爲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深圳市安全整治標準,爲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爲使小區物業規範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對花園小區進行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承包物業管理的範圍:石景灣花園小區

二、承包管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交付押金: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 。

四、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費用 元/月;此費應在每月月底結清。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工作的實施情況。

2、甲方爲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監控設施。

3、甲方有權不定期對小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區上月水電費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徵收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及公共維修基金。

3、乙方負責承包期間內業主與業主之間發生的糾紛由乙方協助解決。

4、乙方負責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門廳)的衛生清潔。如有居民投訴衛生較差時,乙方應有責任處理此事。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任何公共設施,如須改建公共設施,必須經四方同意。任何個人及集體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別是樓頂搭建,如有違反乙方要負一切責任。

6、乙方負責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安全,並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7、乙方負責小區院內的公共設施、綠化帶、建築物、公共水電設施管理。

8、乙方負責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乙方承擔小區公用面積的巡邏檢查,確保小區所有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時盤查和監控可疑人員,發現案情要及時報警或上報鎮黨委、政府。

9、乙方負責公共衛生區的環境衛生、垃圾清運。小區內不得焚燒垃圾,禁止院內垃圾存留。負責化糞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0、乙方在管理期內,負責收小區內公共設施維修基金。並動員小區業主自選7—9位業主代表負責監督小區內工作及公共設施維修的開支。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物業管理委託或承包給第三方。

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供水泵房動力馬達檢修確切損壞,及小區內用電變壓器確切損壞,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承包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把××花園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具體細則如下:

一、甲乙雙方同意,該接管工作自××年××月××日起正式生效(交接期爲××日),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花園的物業管理工作,並可以沿用甲方名稱。

二、××花園物業管理公司公章交由甲方行政中心統一管理。

三、××花園物業管理公司由乙方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甲方派出一名會計參與乙方會計覈算和財務管理。

四、乙方接管甲方在××花園的物業管理工作,期限爲××年,接管承包試用期爲××個月。在乙方經營有盈利的前提下,應向甲方交納承包管理費,具體數額及時間由雙方另行協議。

五、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次日起,甲乙雙方對××花園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項包括執業文件、原有設備、設施、原有物品及財務章等,開發公司行政中心及甲乙雙方派出代表,在有關移交清單上簽字確認。在協議生效期間××公司僅享有使用權並負有維修義務,合同終止後上述物品必須在完好(自然損壞除外)的情況下全部移交甲方。

六、自××年××月××日起,××花園物業管理公司事務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自即日起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承擔一切責任;××年××月××日前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以及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屬於甲方的遺留問題所開支的費用(包括預收業主的各種款項等),由甲方清償。

七、自××年××月××日起(包括試用期),原××花園物業管理公司員工的勞資、人事關係(包括員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勞資糾紛等)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承辦前所發生的一切勞資人事關係(包括員工的薪金、福利待遇及勞資糾紛等)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承包接管甲方物業管理公司之後,應保持與甲方一致的對外形象,使用統一標識。乙方員工必須統一着裝。同時,乙方承諾短期內保證物業管理費不變,但經過乙方對物業管理的改造、設施的完善,則可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物業管理的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九、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凡甲方有重大接待及活動時,在保潔、保安、場地及維修、水電等方面需要乙方支持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但涉及費用的開支必須相互磋商解決。

十、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甲方辦公樓、董事長工作室及生活區等特定場合,所有保安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並保留原有的崗哨。

十一、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所有重大事項(包括公交線路、時間的更改調整,收費項目等的增減等),乙方必須出具書面意見,與甲方協商實施執行;

十二、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乙方所有以××花園物業管理公司名義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必須同時知會甲方備案;並與甲方簽訂承諾書,乙方承諾協議的所有責任義務,產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

十三、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達到的量化指標如下:

1、有效投訴率不高於1%;

2、業主滿意率達95%;

3、機電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8%,故障率低於2%;

4、業主回訪率達100%;

5、維修及時率、合格率達100%;

6、治安發案率不能高於千分之1;

7、持證上崗率達100%;

十四、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對業主所作的承諾,乙方必須無條件繼續執行,但甲方對上述承諾必須有法定文本移交給乙方予以確認後才執行。

十五、合同有效期間,乙方負有維修、養護、管理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責任,負有維護區域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責任。廣地花園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水電、有線電視費用均由乙方代收代繳。

十六、在乙方經營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等)導致經營中斷,乙方有權停止支付經營期間的各項費用。

十七、合同有效期期間內,如甲方發生股權變化或被整體收購時,本合同可協商終止,但甲方必須清償乙方各項的投資款並作出相應的補償,具體的投資款以會計事務所覈實爲準。

十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如雙方發生任何爭執,在協商無效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到××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名: 簽名:

年月日

物業承包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市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爲了更好的爲物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現就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爲二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乙方爲該項目原物業管理承包人。現在該項目物業管理重新招投標中,經甲、乙雙方協作努力,甲方取得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中標資格,並與業主單位簽訂了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見附件)。

二、爲保持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延續性,甲方經乙方要求同意將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承包給乙方。承包的期限、內容、面積、地點與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爲一致。即本協議承包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該項目物業服務合同解除和終止時,本承包協議也同時解除和終止。

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該項目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價格爲元/年,該費用由乙方負責協調業主單位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轉入甲方的指定賬戶中,該費用未及時到賬或到賬不足的,乙方同意先期墊付,或在本協議乙方承包費用支付中相應覈減。

四、乙方應按質按量完成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內容和範圍包括該項目安全防範和清潔保潔工作(具體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爲準);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承包費用覈定爲該項目物業服務包乾費用扣減本協議第五、六條約定款項以及其他有關費用後的餘額。在業主單位物業服務包乾費用足額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約責任和義務後,甲方於每次月10日前按月均攤支付前月承包費用給乙方,但屬乙方應付未付款項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費前代爲扣付。

五、甲方於每個物業服務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計提該項目年管理費,標準按該項目物業服務包乾費用的百分之 五計。同時按該同等比例每月均攤扣留款項作爲乙方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正常解除或終止時,如乙方全部完成履約責任和義務後,甲方不計息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爲,甲方有權罰扣相應履約保證金。

六、乙方同意甲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包乾費用每月計提並負責繳納相關物業稅費,標準按該項目物業服務包乾費用的百分之 五點七計,如物業服務稅率標準有變,

以實際標準調整爲準。

七、經協商,甲方指派一名管理人員協助乙方進行溝通和管理以及業務指導和監督,乙方每月支付管理人員工作補貼計人民幣 1500元,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支付承包費用中扣付。

八、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選派與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按業主單位和甲方的標準要求,對該項目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和日常維護工作。乙方選派的工作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乙方按其標準承擔並須按期支付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費用等,同時報於甲方備案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九、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必須服從業主單位和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和監督,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爲業主單位提供優質物業服務。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在該項目物業服務中如發生人員和財產安全事故,包括所造成的損害和賠償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十、在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期間,乙方應主動維護甲方信譽和形象,對甲方和業主單位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見,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應認真對待並積極落實,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的,經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七天內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所造成的責任和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一、該項目物業服務所需人員、服裝、工具、設施設備以及有關物料和成本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業主單位提供的物業服務用房,以及相關環境場所和設施設備交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和使用,本協議期滿時應確保其完好狀態下歸還業主單位,如有損毀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乙方如需甲方臨時提供人力物力或其他支持的,相關費用標準經協商後由乙方支付。

十二、除本協議約定或遇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不良後果或損失的,均應承擔有關責任並負責賠償。

十三、其他事項:

1、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諾:本協議旨在承包甲方中標的該項目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與甲方僅爲承包與發包關係,而不認爲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是甲方的員工,並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乙方在選派工作人員時應盡責告知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和後果。

2、乙方應按規定與其選派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提供社會保險,相關費用由

乙方及其選派工作人員承擔,甲方可提供相關協助並在乙方承包費中直接劃扣代繳。

3、爲完善管理,乙方應主動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保險,確保其選派工作人員在物業服務中受到意外傷害或有其他意外可享受保險賠付。

十四、在本協議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遇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政策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政策爲準,如因該類牴觸的調整涉及本協議的根本原則,甲、乙雙方應以積極的姿態另行商議解決辦法,確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十五、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業主單位備案一份,自甲、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業主單位:

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物業承包服務合同 篇5

發包人:

承包人:

經協商,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工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建設地點:

3. 合同編號:東城都會外牆塗料

4. 工程實施技術要求:(詳見邀標書具體要求及現行的《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二、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雨天順延)

備註:

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天,承包人逾期超過15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承包人還需承擔委託第三方施工的費用、交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 質量要求

1.承包人設計(如果有)及施工質量在符合使用功能的同時,必須符合國家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以及相關行業標準。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20%的違約金,承包人必須自費返工使工程達到合格的要求,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完工,承包人必須承擔逾期完工違約金,經承包人返工後,工程質量仍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委託第三方施工,委託第三方施工的費用及逾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若上述違約金仍不能彌補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還需予以賠償,賠償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交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2.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確認的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人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 發包人委派 爲現場業主代表。

4. 承包人委派 爲現場項目經理。

四、 現場施工組織與安全文明施工

餘氏物業

1.施工期間的現場施工組織與安全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發包人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 做好成品保護,牆面鋁板、玻璃等如有破損、污染,則無條件恢復,如有損失,產生的損失均由承包人賠償。

4. 工程施工結束後,承包人應根據發包人要求將整個施工現場復原,直至發包人滿意。

五、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本工程合同爲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款爲:(大寫)人民幣:。(小寫)¥:以上價格包含承包人爲實施本工程所需要一切費用和稅金,如人工、水、電、機械設備和工器具、措施費(垃圾清運、成品保護、腳手架、吊籃等所有措施)等。除非發包人提出正式變更要求,否則工程總價不予調整。

2. 付款方式:

六、 工程變更

(a)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提前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發包人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實施。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b) 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c) 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d) 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e)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f) 發包人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g)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 竣工驗收與結算

1. 竣工驗收

餘氏物業

(a)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c)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2. 竣工結算

(a)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如沒有任何變更調整,則直接按照合同價進行結算。

(b)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c)承包人送審的結算價與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調整差額超過3.5%的部分作爲高估冒算處理,則本工程所有發生的審計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d)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爭議條款處理。

3. 質量保修

(a)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本工程質保期三年),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b) 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根據國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八、 違約、索賠和爭議

1. 違約

(a) 發包人違約,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b) 承包人違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c)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 索賠

(a)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b)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發包人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發包人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餘氏物業?發包人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14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發包人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14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發包人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14天內,向發包人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以上規定相同。

(c)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b)條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 爭議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他

1. 發包人有權根據需要單方面終止合同,不需要對承包人進行任何解釋,合同終止後發包人與承包人將按實進行結算。

2.如果發包人認爲承包人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承包人違約時,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如果承包人整改結果不能令發包人滿意,發包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後並不能免除承包人對所完成工作內容的保修責任。合同終止後發包人可以聘用其他承包商來完成剩餘合同工作內容,發生的費用將從合同價格中相應扣除,與承包人的結算也應在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進行。

十、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工程實施具體要求和邀標書

3.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4.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本工程無)

十一、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二、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三、 合同份數、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一式陸份,發包人保存肆份,承包人保存貳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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