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書(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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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

甲方:

加工承攬合同書(精選13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產品設計加工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製作內容與要求:

訂購 項

具體內容:上海漢沃展示設計有限公司爲 的設計與製作,詳見報價單及圖紙。

二、甲方在圖紙與報價單上簽字後,乙方按照圖紙與報價單上所列內容生產的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視爲合格品。若驗收不合格,則甲方有權不予接受或退貨並要求全數退款,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要求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但徵得乙方同意除外。

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負責解決,輔材、工藝細則、電路方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五、乙方在合約簽字生效後,負責在 月 日前完成產品設計與製作。交貨地點,收貨人由甲方指定。

六、製作費結算方法:

1、雙方協定的價格爲 人民幣,甲方在設計製作開始前,須支付預付款計 50% 人民幣_ __。甲方在安裝結束後的七日以內應安排專門人員驗收,甲方在驗收合格並收到正規增值稅發票後向乙方結清製作餘款合計 _ 整人民幣。因甲方原因在驗收合格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逾期未結清費用的,甲方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設計製作費以(現金,支票、匯款)形式匯入乙方帳戶。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預付款即抵作違約金,無故拖欠餘款,我司有權安排專人要回。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則須雙倍返還甲方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交貨的,甲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合同價格包含乙方將產品運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成本及利潤、稅金、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及後續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修、技術服務)。

七、糾紛的處理:

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有效,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參照經濟合同法及設計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等法律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質量的保證:

乙方對已製作的產品實行質量跟蹤保證。具體爲——電器保質半年,其他保質一年。(注:除人爲以外)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託承攬人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人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人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2.承攬人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3.定作人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3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

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

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

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

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

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

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一、標的、數量、價款

二、乙方負責設計、加工、代運輸、安裝、鐵塔防腐、熱鍍鋅、17%增值稅等

三、甲方須積極協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讓施工或變更施工地點而誤工期,甲方承擔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乙方施工人員到場後,甲方免費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交貨地點爲 。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預付合同總額的30%,貨到5天內付合同總額的60%,餘款完工10日內付清,付款按合同賬號,傳真合同有效,如延誤付款時間,甲方承擔3‰滯納金。

七、電力塔製作安裝工期爲20 天。

八、本塔可抗颱風、防潮、三年內不出現質量問題,如出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九、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須修改或終止合同時,須事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時,原合同不得變更。

十、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終止合同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內容,乙方產成品或半成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承擔產成品或半成品的生產費用。

十一、雙方嚴守合同,如有違約時,違約方承擔10%-30%違約金,雙方發生合同爭議,由產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裝人員需在甲方支取費用時,心須持廠內財務科證明信,否則甲方承擔責任。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5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雙方議定書櫃製作、油漆的加工與安裝,此項合同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書櫃尺寸

長180cm,高170cm,寬45cm,層數7層。

第二條:材料要求

站腳60×30扁管厚度3cm,每層25方管套25角鐵。 25×25方管厚度:2cm。25×25角鐵厚度:2cm。

第三條:層板材料要求,高密度木工板厚度2cm,要求噴清面漆。

第四條:書櫃漆要求,紅丹打底,再上藍氨基漆。

第五條:每個書櫃大寫壹仟貳佰陸拾元整(¥1260.00元),共16個,總價爲人民幣爲大寫貳萬零壹佰陸拾元整(¥20xx0.00元)

第六條:必須運到校園內,運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交貨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20xx年7月29日前全部交貨。

第八條: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甲方方可付款。

第八條: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6

承 攬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定 作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7

加工承攬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8

承攬方(乙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加工承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

原材料:

規格:

單位:

數量:

日期:

成品單位耗用量:

二、乙方完成產品情況:

品種:

規格:

單位:

數量:

加工費:單價     金額

三、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

四、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五、甲方對加工完成品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六、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

七、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9

甲方:(定作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承攬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地:

乙方是爲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產廠家,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爲是:

甲方向乙方下達加工訂單,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圖紙、技術指標、質量標準、驗收標準及其它約定條件,加工產品並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加工費給乙方的行爲。

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見下表:

甲方企業物料代碼產品品名、規格單位單價備註

1.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增加上表以外的同類型零部件加工,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簡稱“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備註

四、加工零部件價格及加工費的確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價格,由雙方依據《報價覈算表》確認,該價格自確認之日起生效。

因市場價格的變動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價格的,按該程序重新確認,之前仍按原價格執行。

2.爲確保甲乙雙方長期有效的合作關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須最具市場競爭力。

3.加工費計算方法:

(1)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應在覈定加工零部件價格基礎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價格,餘額爲乙方的加工費。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倉庫辦理領料手續,領取物料並按照甲方規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損耗標準進行加工,超過規定標準,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加工費中扣除。

五、加工訂貨:

1.甲方向乙方下達訂單,乙方接受:

(1)甲方以傳真或電腦下單(下同)的形式向乙方發出《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訂貨,乙方確認訂單的具體要求後回傳,該訂單作爲甲方向乙方訂貨的依據。

(2)電話通知訂貨。

但訂購的貨值或甲方提供給乙方加工的材料貨值必須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同時,甲方必須填寫《電話通知訂貨記錄》,作爲電話訂貨或更改訂單的原始記錄憑證。

2.因甲方的生產計劃變動,要求更改訂貨時,乙方接受:

(1)甲方向乙方發出《加工訂單更改通知單》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從新發出《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乙方確認後回傳。

(2)電話通知更改。

但更改的貨值必須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訂單:

(1)訂貨當天通知取消的,訂單取消。

(2)在一個貨期段內(非訂貨當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時應立刻停止該訂單的生產,並將己生產數量如實反映甲方,經覈實是在乙方生產力範圍內的數量,甲方僅負責安排此數量已生產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協助乙方消化爲該訂單生產的正常備料。

4.乙方需領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於訂單下達之日,憑甲方訂單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辦理領料手續。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裝、運輸與交貨: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裝,按甲方企業技術規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包裝物標識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某加工零部件沒有甲方的企業技術規定則按國家有關規定或採用適宜運輸與保證質量的包裝。

4.乙方必須按合同及訂貨單的要求將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倉庫,運輸、裝卸費用自負。

送貨時應包裝完整,標識明確,規格統一,並在送貨單上註明甲方制訂的物料碼、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生產廠的合格證。

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時,經檢驗合格開具合格檢驗報告後,開具《收料單》。

6.甲方負責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裝物的保護並統一地點存放。

乙方應在七(7)天內將加工零部件的包裝物運走,否則,對包裝物的任何問題甲方不負責。

七、雙方就合同產品所需模具,約定如下:

1.圖紙的設計與提供:乙方進行圖紙的設計開發,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經甲方確認,費用由乙方承擔。

2.模具的製造及其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3.模具的驗收及其標準:由甲方或甲方確認的圖紙及零件檢驗標準確定。

4.模具的使用、維修、保養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5.模具的知識產權: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權:甲方所有。

八、知識產權保護

1.按照雙方簽訂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規定執行,有商標許可的,還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九、產品技術、質量標準與控制

1.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檢驗標準及下列文件、資料: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1

加承合( )字第 號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加工承攬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共同信守:

一、產品的質量、包裝、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1.承攬方的違約責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___%或酬金總額____ %的違約金。

其餘違約行爲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第二十一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2.定作方的違約責任: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和設計等,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未履行部份價款總值_____%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違約金。

其餘違約行爲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協議,作爲附件。

九、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_________________單位將______________(地點或加工件全稱)交予___________加工。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信、公平的原則特制定以下條款,望雙方遵守。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完工,共計_____天。(不可抗拒原因順延)

二、甲方在合同簽訂時要將所加工產品的成套圖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圖紙後詳細查看後交由甲方簽字確認。乙方在看圖時不明確的地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圖紙的技術交底,甲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答覆。不能答覆的技術問題乙方有權停止施工。(所有加工產品圖紙及技術交底資料由雙方簽字後作爲合同附件,同樣具備民法典律效應)

三、質量要嚴格按照圖紙要求加工或有甲方技術交底資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動。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負責。

四、加工產品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加工產品(工程)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金額不含稅金及其它費用。如有要求另行協商。)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乙方總價定金 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時,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訂購單或能材料訂購單據時支付乙方總價 _______________%。

3、加工件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支付乙方總價__________%。

4、加工件安裝或交付時支付乙方總價________________%。

5、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加工件總額。

七、產品質量保修期

1、玻璃_________________

2、鋼材_________________

3、鋁材_________________

4、油漆_________________

5、噴塑_________________

八、安全生產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安

全管理人員及監理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中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驗收:

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或竣工報告單七日內組織驗收,七日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工程全部合格,同時甲方履行合同後續責任,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可對本合同工程隨意處理。

十、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

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單方面解除合同,應向對方賠償對方損失。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合同質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務。逾期一天應賠償甲方總價的5‰,提前按照同等獎勵。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可在雙方屬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十二、本合同共___頁,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份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工程款付清後自行失效。

(本合同所有來往電子郵件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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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行:

開戶行: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3

定製人:

承攬方:

一、定製(加工)產品名稱、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二、材料的提供:由承攬方包工包料,產品價格包括原材料的價格及加工費。

三、交貨地點: 方式: 付款條件:款到發貨

四、其他要求:合同以傳真件確認爲準。

五、本合同經雙方或代理人簽章後生效,雙方也可通過信件和數據電文等方式簽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承攬方、定製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應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應依《民法典》的規定承擔責任。

定製方: 承攬方: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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