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書(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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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

甲方:

加工承攬合同書(通用14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產品設計加工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製作內容與要求:

訂購 項

具體內容:上海漢沃展示設計有限公司爲 的設計與製作,詳見報價單及圖紙。

二、甲方在圖紙與報價單上簽字後,乙方按照圖紙與報價單上所列內容生產的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視爲合格品。若驗收不合格,則甲方有權不予接受或退貨並要求全數退款,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要求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但徵得乙方同意除外。

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負責解決,輔材、工藝細則、電路方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五、乙方在合約簽字生效後,負責在 月 日前完成產品設計與製作。交貨地點,收貨人由甲方指定。

六、製作費結算方法:

1、雙方協定的價格爲 人民幣,甲方在設計製作開始前,須支付預付款計 50% 人民幣_ __。甲方在安裝結束後的七日以內應安排專門人員驗收,甲方在驗收合格並收到正規增值稅發票後向乙方結清製作餘款合計 _ 整人民幣。因甲方原因在驗收合格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逾期未結清費用的,甲方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設計製作費以(現金,支票、匯款)形式匯入乙方帳戶。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預付款即抵作違約金,無故拖欠餘款,我司有權安排專人要回。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則須雙倍返還甲方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交貨的,甲方有權拒付相應貨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合同價格包含乙方將產品運送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並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成本及利潤、稅金、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及後續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修、技術服務)。

七、糾紛的處理:

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有效,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參照經濟合同法及設計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等法律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質量的保證:

乙方對已製作的產品實行質量跟蹤保證。具體爲——電器保質半年,其他保質一年。(注:除人爲以外)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一、標的、數量、價款

二、乙方負責設計、加工、代運輸、安裝、鐵塔防腐、熱鍍鋅、17%增值稅等

三、甲方須積極協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讓施工或變更施工地點而誤工期,甲方承擔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乙方施工人員到場後,甲方免費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交貨地點爲 。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預付合同總額的30%,貨到5天內付合同總額的60%,餘款完工10日內付清,付款按合同賬號,傳真合同有效,如延誤付款時間,甲方承擔3‰滯納金。

七、電力塔製作安裝工期爲20 天。

八、本塔可抗颱風、防潮、三年內不出現質量問題,如出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九、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須修改或終止合同時,須事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時,原合同不得變更。

十、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終止合同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內容,乙方產成品或半成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承擔產成品或半成品的生產費用。

十一、雙方嚴守合同,如有違約時,違約方承擔10%-30%違約金,雙方發生合同爭議,由產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裝人員需在甲方支取費用時,心須持廠內財務科證明信,否則甲方承擔責任。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3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雙方議定書櫃製作、油漆的加工與安裝,此項合同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書櫃尺寸

長180cm,高170cm,寬45cm,層數7層。

第二條:材料要求

站腳60×30扁管厚度3cm,每層25方管套25角鐵。 25×25方管厚度:2cm。25×25角鐵厚度:2cm。

第三條:層板材料要求,高密度木工板厚度2cm,要求噴清面漆。

第四條:書櫃漆要求,紅丹打底,再上藍氨基漆。

第五條:每個書櫃大寫壹仟貳佰陸拾元整(¥1260.00元),共16個,總價爲人民幣爲大寫貳萬零壹佰陸拾元整(¥20xx0.00元)

第六條:必須運到校園內,運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交貨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20xx年7月29日前全部交貨。

第八條: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甲方方可付款。

第八條: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4

加工承攬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5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

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

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

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

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

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

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6

承 攬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定 作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託承攬人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人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人檢驗。承攬人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人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2.承攬人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3.定作人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8

甲方: (定作方)

地址:---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承攬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工業城內

乙方是爲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產廠家,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爲是:

甲方向乙方下達加工訂單,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圖紙、技術指標、質量標準、驗收標準及其它約定條件,加工產品並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加工費給乙方的行爲。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見下表:

甲方企業物料代碼 產品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備 注

1. 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增加上表以外的同類型零部件加工,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簡稱“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甲方企業物料代碼 產品品名 規格 技術標準或要求

備 注

四、 加工零部件價格及加工費的確定:

1.乙方加工零部件的價格,由雙方依據《報價覈算表》確認,該價格自確認之日起生效。因市場價格的變動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價格的,按該程序重新確認,之前仍按原價格執行。

2.爲確保甲乙雙方長期有效的合作關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須最具市場競爭力。如乙方銷售與加工零部件類似的產品給其它客戶,則乙方必須保證加工零部件與這些類似產品相比價格最低;在其它廠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價格提供相同質量的加工零部件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將價格調整到與其它廠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內不予調整價格也不能合理說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費計算方法:

(1) 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應在覈定加工零部件價格基礎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價格,餘額爲乙方的加工費。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倉庫辦理領料手續,領取物料並按照甲方規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損耗標準進行加工,超過規定標準,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加工費中扣除。

五、 加工訂貨:

1. 甲方向乙方下達訂單,乙方接受:

(1) 甲方以傳真或電腦下單(下同)的形式向乙方發出《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訂貨,乙方確認訂單的具體要求後回傳,該訂單作爲甲方向乙方訂貨的依據。

(2)電話通知訂貨。但訂購的貨值或甲方提供給乙方加工的材料貨值必須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同時,甲方必須填寫《電話通知訂貨記錄》,作爲電話訂貨或更改訂單的原始記錄憑證。

2. 因甲方的生產計劃變動,要求更改訂貨時,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發出《加工訂單更改通知單》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從新發出《委外加工生產通知單》,乙方確認後回傳。

(2) 電話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貨值必須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訂單:

(1) 訂貨當天通知取消的,訂單取消。

(2)在一個貨期段內(非訂貨當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時應立刻停止該訂單的生產,並將己生產數量如實反映甲方,經覈實是在乙方生產力範圍內的數量,甲方僅負責安排此數量已生產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協助乙方消化爲該訂單生產的正常備料。

4. 乙方需領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於訂單下達之日,憑甲方訂單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辦理領料手續。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裝、運輸與交貨: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裝,按甲方企業技術規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裝物標識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沒有甲方的企業技術規定則按國家有關規定或採用適宜運輸與保證質量的包裝。

4.乙方必須按合同及訂貨單的要求將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倉庫,運輸、裝卸費用自負。送貨時應包裝完整,標識明確,規格統一,並在送貨單上註明甲方制訂的物料碼、名稱規格、數量、單位及生產廠的合格證。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時,經檢驗合格開具合格檢驗報告後,開具《收料單》。

6.甲方負責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裝物的保護並統一地點存放。乙方應在七(7)天內將加工零部件的包裝物運走,否則,對包裝物的任何問題甲方不負責。

七、 雙方就合同產品所需模具,約定如下:

1. 圖紙的設計與提供:乙方進行圖紙的設計開發,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經甲方確認,費用由乙方承擔。

2. 模具的製造及其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3. 模具的驗收及其標準:由甲方或甲方確認的圖紙及零件檢驗標準確定。

4. 模具的使用、維修、保養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5. 模具的知識產權: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權:甲方所有。

八、 知識產權保護

1. 按照雙方簽訂的《知識產權保護協議》規定執行,有商標許可的,還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九、 產品技術、質量標準與控制

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檢驗標準及下列文件、資料:

(1)

(2)

(3)

2. 產品質量控制:

(1)乙方須先按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首樣等要求,製作樣品,並經甲方檢驗合格後,進行小批量生產。小批量產品質量經甲方檢測合格確認後,才能進入批量生產。

(2)甲方有權向乙方派駐技術管理人員並對乙方的產品、材料、零部件及生產裝配過程隨時進行抽檢;乙方應予配合,並免費安排住宿。甲方及時將每次抽檢、驗收結果通報乙方,以幫助乙方解決質量問題。

(3)甲方原則上每年一次派具內審資格人員對乙方的質保體系進行檢查評審,並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簽發的審廠報告,乙方有責任按照質保體系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工廠審查,並對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項目及時進行整改。甲方針對乙方質保體系中的不合格項進行二次評審,如仍未達到要求,則可中止或終止本合同。

(4)乙方同意將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關鍵零配件供應商名單及價格之詳細書面資料送甲方備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應商前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並報甲方備案。乙方已通過3C認證的產品品種,零部件不得更改。

(5)一般情況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薦的供應商範圍內選擇,也可選擇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的其它供應商,但應向甲方提供該供應商生產的關鍵零配件足夠檢驗數量的樣品,經甲方檢測合格並書面確認、封樣交甲方後,方可採購併投入生產。

(6)雖然甲方根據經驗或樣品檢測結果向乙方推薦供應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選定的供應商,或者借甲方名義採購原材料、零配件後向乙方提供,或對加工零部件進行了檢驗。但是甲方的認可或受託購買行爲並不代表乙方進貨質量控制責任的免除,由乙方對所採購零配部件的質量承擔責任。雖然甲方進行了上述質量檢驗與控制活動,但甲方不對加工零部件的質量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產品質量責任。

3. 質量整改

(1)同一型號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連續出現二次不合格,甲方可發出整改通知書,並可應乙方要求,派出技術檢驗人員予以幫助,但其費用由乙方支出,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之間的合同履行。

4. 產品技術、質量與控制,不合格品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處理適用雙方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書》。

十、 加工費的結算

1.加工費的結算方式爲:每月二十五(25)日前結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檢驗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費,扣除加工費__________作爲質量保證金,乙方根據餘額開具發票,甲方以三(3)個月承兌匯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費(乙方如要求將承兌方式改爲現匯支付,由乙方不低於月息0.28%貼息給甲方)。

2. 質量保證金於雙方終止業務來往的年內結清。第一年結算_______%,第二年結算________%,第三年結算____________%。

十一、 驗收方法

1.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庫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驗收標準與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或行業通行標準或國家標準執行。雙方如對質量問題產生爭議的,按甲方所在地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測結果爲準。

十二、 對加工零部件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加工零部件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妥爲保管並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不符合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和檢驗情況;提出不符合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的處理意見。在付款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加工零部件在用於甲方生產的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甲方負責協助。造成甲方無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應負責退、換。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費無法按時付款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產或延誤的,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現售後質量問題的,由甲方將存在問題的產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測,報告確認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的,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因質量問題批次檢驗不合格退貨的,扣罰當批貨值的5%,但不低於500元,不高於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做出返工、挑選、重新生產或其它手段在原訂單要求的交貨期內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訂單要求的交貨期內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應及時知會甲方,並按第(4)條接受扣罰。

(2) 因質量問題批次檢驗不合格讓步接收的,扣除當批貨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廢)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檢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貨造成停工處理,按50元/工時累計扣罰,物料損失由乙方負責;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貨或不合格造成計劃調整的,扣罰違約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貨或不合格造成出貨延誤,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廢)造成出貨延誤的,扣罰違約金5000元/次,損失另計;

(6)故意將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卻冒充合格品的,扣罰20000元以上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除罰款外取消供應商資格;

(7) 未經確認,私自更換、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規格型號或供應廠家,扣罰20000元以上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除罰款外取消供應商資格;

(8) 送貨實物數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貨價值10~100倍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除按以上進行扣罰,乙方還必須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除按以上進行扣罰,乙方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提前交貨的、多交的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並自動解除乙方未按時完成部份的訂購計劃。

6.加工零部件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負責應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十四、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當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五、 合同的變更、解除:

1. 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經協商一致均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條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出現,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連續或累計二個月未能按時交貨的,或生產的合同產品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應在30天內將甲方所有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模具、商標標識、技術資料、供應商名單等,歸還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 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貨物來充抵。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終止於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現時。

3.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 雙方簽訂的《質量保證協議》、《業務交往若干問題備忘錄》、《商標使用管理合同》、《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爲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一、項目名稱、任務量、酬金、完成期限、備註

項目名稱

任務量

酬 金

完成期限

備註

包 幹

工資/小時

合計人民幣金額

二、項目的內容及質量技術要求

────────────────────────────────────────

三、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

四、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

六、違約責任

────────────────────────────────────────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

八、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

定 作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承 攬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定做人:

簽定地點:承攬人: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承攬項目、數量、報酬及交付期限項目名稱及內容計量單位數量工作量(工時)報 酬交付期限單價金額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第三條 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

第四條 定做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條 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六條 定做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八條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提交定金(大寫)      元。

第九條 定作人解除承攬合同應及時書面通知承攬人。

第十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材料費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定 作 人定作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章或簽字):居民身份證號碼: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

承 攬 人承攬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章或簽字):居民身份證號碼: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賬號:

郵政編碼: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1

定作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

承攬人:______簽訂時間:______

第一條 加工物、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加工物規格計量、報酬、交貨期限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

第二條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規格

第三條 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

第四條 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______

第五條 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______

第六條 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

第七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條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日內答覆。

第九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點:______

第十一條 加工物的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二條 報酬的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

第十三條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寫)元。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

第十五條 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

定作人(章):______承攬人(章):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賬號: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監製部門:______印製單位: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2

承攬方:縣木具廠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乙方加工櫃檯,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品名:____規格(長,寬,高):____單位:cm數量:____備註:____

玻璃櫃臺:1304090件;塑料檯面櫃檯:18010095件

其中不帶抽屜:10件

玻璃檯面櫃檯:18010095件

棉布貨架:18040200件

大百貨電器貨架:18080200件

小百貨貨架:18050200件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檯,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脫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爲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覈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工程價款:按覈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爲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爲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爲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3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攬方):

根據《民法典》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製作內容

1、按甲方提供之圖紙加工,甲方提供圖紙項目全稱爲 。

2、製作內容

(1)主鋼構:由定作方提供鋼板材質: ;系列: ;噸位: ;單價約 元(大寫: );

(2)次鋼構材質: ;噸位: ;單價約 元(大寫: );

(3)其他:以上主構件進行拋丸除鏽,由定作方提供油漆,刷 面漆 道, 底漆 道。

二、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總價暫定爲 元,(大寫) (以實際決算爲準)。

2、合同簽訂當日甲方付 元,(大寫) 給乙方作爲合同定金(最後一次提貨時抵充貨款,如甲方定金當日未到乙方公司賬戶,本合同不予生效)。

3、結算方式:按合同規定及甲方圖紙製作,成品按理論重量進行決算(以現金或轉賬)。最後一次提貨前將所剩價款一次性付清,否則不得提貨。

三、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鋼結構製作、驗收規範(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認真加工製作,確保構件質量達到鋼結構規範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質量保證書、合格證,且質量、厚度偏差均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要求。

3、要求第三方檢測單位爲:

(1)檢測內容:抗滑移係數實驗□ 超聲波探傷檢測□ 鋼材力學性能複驗□

(2)其他檢測項目: 。

(3)試驗檢測費用:合同價格□ 甲方自理□

四、交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廠房內提貨。

2、交貨時間: 年 月 日開始提貨。

五、包裝及運輸

1、乙方負責裝車,裝車時應按照規定要求進行裝運。要求運輸公司使用足夠數量的墊木,儘量避免運輸過程中出現構件變形、油漆損傷,裝車費包含在合同價內。

2、甲方負責運輸,運輸標誌應該按要求實施(具體要求由甲方在發運前另行交底)。

3、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構件到位後甲方負責卸車。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構件圖紙 套,並簽字認可。由乙方按照甲方圖紙進行加工製作。

2、甲方應對乙方加工製作過程中的疑問及時給予解答,若需要修改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否則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應當順延交貨時間。

3、甲方如現場發現嚴重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趕到現場協助解決。

4、乙方質量問題導致返工,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返工費及直接費用。

七、違約責任

按《民法典》相關規定執行。

八、合同糾紛處理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本合同 式 份,雙方各執 份。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此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訂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書 篇14

承攬方: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代表人: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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