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建築維修合同書(通用5篇)
學校建築維修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原有學校大竈年久失修和水池滲水,不能發揮正常使用功能,甚至存在安全隱患,現需全面維修,乙方自願承包甲方維修工程,爲確保維修項目的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概況
1、工程內容:維修大竈天花板、處理水池滲水和清理淤泥。
2、工程地點:五景國小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①、開工前,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負責水電費用。
②、按合同保證維修資金。
2、乙方負責事宜:
①、本合同一經生效後,則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便立即參照《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
例》層層落實到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理。
②、本合同一經生效後,在施工過程中,完全承擔墊資施工。
③、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按要求進行施工。
④、對已完工後在交工前應負責清理好施工場地周圍2m以內的衛生。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辦法
1、該工程總造價:11000元
2、工程款的撥付實行竣工後結算的辦法。按照“完成多少工程,結多少錢”的原則。
四、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把好材料關、施工質量關,講究信譽。
2、乙方施工完畢應自覺接受甲方驗收,據實結算並提供規範票據。
3、乙方在材料、施工等任何環節如有紕漏,應自覺及時整改。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
學校建築維修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迎接兩基國檢。爲了校園有一個全新的面貌。經上級批准同意,對*國小校舍全部粉刷,室外體育器材加固。爲了保證維修達標,特簽定如下合同:
一、施工材料及工程標準
1、施工材料
粉刷校舍內外牆和加固校門將使用細砂、水泥、石灰、大白粉、油漆、等優質材料。
2、施工標準
先抹平外牆凸凹不平處。在進行粉刷,木門先修後刷漆。體育器材安裝要做到安全美觀,達到標準。
二、承建方案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建設。
2、爲了保證質量,甲方採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與乙方共同建設,維修建設用工由甲方監督執行。
三、材料建設用工覈算
內外牆
1、用工覈算
外牆 12天*120=1440元
內牆 16天*120=1920元
油漆門窗 10天*120=1200元
籃球架地基2個 1天*120=120元
乒乓球案地基 6個 2天*120=240元
修補牆面 9天*120=1080元
小計 5980元
2、材料用費
大白粉 126袋*21元=2646元
工程膠 10桶*80元=800元
刷子 5把*10元=50元
羊毛刷 20把*5元=100元
油漆(紅) 7桶*45元=315元
油漆(清) 5桶*30元=150元
膩子粉 2袋*160元=320元
纖維素 4袋*50元=200元
黃塗料 10袋*21.9元=219元
水泥 8袋*30元=240元
沙石 6方*150=910元
細沙 3方*180元=540元
大理石 10包*51元=510元
小計7000元
綜上合同總費用:12980元
四、施工時間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五、施工安全
施工期間校方概不負責安全事故,乙方毛失、浪費施工材料,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六、結算方案
粉刷維修完工後由校方驗收合格,校方在2個月內付清維修工資,校方若不能按時付款,校方將按月息1分付利息給乙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校方一份,乙方一份,一份送材政府,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學校建築維修合同書 篇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 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乙方承攬興隆-秀蘭城市花園小區維修工程,本着誠信互利、真誠合作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依據《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興隆-秀蘭城市花園小區維修工程
二、工程地點:興隆-秀蘭城市花園小區院內
三、工程維修範圍:
1、太陽能改造:
(1) 太陽能水管及保溫老化,漏水現象嚴重。
(2) 屋面出水管管件老化,管件斷裂,現象普遍。
(3) 太陽能固定拉線斷開較多,如遇大風可能致使太陽能掉落,存在隱患,需修補。
(4) 屋面出水管低,易倒灌,致使戶內漏水。
2、雨水管維修:
(1)冬季凍裂現象較多。
(2)固定卡鬆動老化造成雨水管斷裂,高空傾斜,存在安全隱患。
(3)伸縮節開裂較多,部分雨漏管未接到地面。
3、不鏽鋼欄杆維修:
(1)欄杆損壞部位較多,需更換。
(2)加固所有焊點。
(3)需增加支撐立杆。
4、小區熱力維修
5、屋頂出屋面門安裝鎖工程
四、合同期限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15日。
第二條:工程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第三條:合同價款
1、太陽能改造:每臺維修造價需169.5元,共476臺,總造價爲80682。.(詳見附件1)
2、雨水管維修:每處維修造價需101元,共76處,總造價爲7676元。(詳見附件2)
3、不鏽鋼欄杆維修:總造價爲5504元。(詳見附件3)
4、小區熱力維修:總造價爲17740元。(詳見附件4)
5、屋頂出屋面門安裝鎖工程:總造價爲860元。(詳見附件5) 以上維修工程暫定總造價爲112462元。(最終造價以實際發生爲準) 第四條:結算方式
完成總維修量80%付暫定總造價款50%。工程竣工,經甲方項目部及監理驗收合格、出具驗收合格單後,付至維修工程結算價的95%,維修工程結算價的5%作爲質保金。付款時施工隊提供相應的建築發票,質保金的期限爲一年。
第五條:工程質量
1、質量標準的評定以現行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同時應達到甲方制定的相關質量標準,並符合相關的檢查制度。
2、如未達到國家或行業的相關質量標準,乙方按本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金。
3、爲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減少住宅工程質量通病,規範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預防與治理工作,乙方在建設維修過程中,除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等規定外,還應制定工程質量通病防治措施報監理和甲方審覈。
第六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安全生產:乙方必須依據國家安全規程進行操作,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2、爲確保維修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在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乙方需在維修過程中嚴格遵守以下條款:
(1).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應束緊不得外露,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
(2).乙方負責現場全部作業的安全。自維修之日起,直到甲方簽收《維修服務單》 ,人員傷亡以及財產(包括工程本身、設備、材料和施工機械)的損失或損壞,均由乙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採取合理的措施來保護現場內外環境,並避免由於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問題而對人員或公私財產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施工防火措施,嚴格管理施工用電。
(5).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施工或維修時,必須執行物業服務中心制訂的園區施工管理的規定,設置警示帶、警示牌、圍擋、地面保護等安全防護措施,如未能按照規定執行,物業服務中心有權暫停現場施工,待符合規定後再繼續施工,並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影響的工期,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質量保修條款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免費保修責任。
具體有以下內容:
1、本工程保修期12個月。
2、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國家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量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或其他問題影響甲方或業主使用的,引發的所有直接、間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在保修範圍內,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24小時內派人保修,超限不到甲方可委託他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發生緊急搶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到搶修。
5、在保修期限內,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不履行維修義務,甲方有權自行修理或者委託第三方修理,維修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八條:合同違約、爭議及解決
(一)違約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甲方賠償乙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按本合同約定,未約定的,雙方協商。
1.1、甲方無合理理由而不按時支付工程款。
1.2、無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2、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賠償方式按合同約定,未有約定的,雙方協商。
2.1、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或甲方、監理公司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
2.2、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2.3、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如果乙方履行合同義務行爲達不到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標準和條件,並經書面要求改正後,15日內仍無實質性改進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在書面通知乙方後全面接收工程,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支付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款補償。
5、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時,甲方將對乙方處以合同價款20%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留置屬於乙方在現場的一切設施、設備、材料使用於本工程,並有進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二)爭議的解決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單體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後以分包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4、一方依照本節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相對方,並在發出通知前7日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以按本合同有關約定處理。
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續擅自撤場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已完工程價款在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場地且辦理完結算手續後支付。
6、甲方根據市場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設計修改後相應承包工程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7、除依據本節六條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並承擔解除訂貨合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
第九條:其他
1、乙方負責協調周圍村莊、村民事宜,費用自理。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計陸份,甲方執有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委託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建築維修合同書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肥西縣江夏店學區中心學校校園安全工程
1.2工程地點:江夏店學區半店國小
1.3承包範圍:按甲方維修要求等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8月10日開工,於20xx年8月20日竣工。
1.6合同價款:人民幣貳萬叄仟肆佰玖拾捌元整(大寫)¥:23498.00元。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1份,並向乙方進行施工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王興平爲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聯繫協同辦理驗收、變更、登記及其他有關事項的手續。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孔景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採取措施的費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則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及驗收規範》等國家制訂的施工以及驗收規範和甲方驗收約定文件與設計要求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甲乙雙方如遇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標準有相互牴觸或異議的事項,由甲方在驗收約定文件中有關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選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
5.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10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稱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價格可調。
第七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由乙方負責採購工程質需材料並供應至施工場地。
7.3材料設備應附有出廠合格證,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應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持有異議一方承擔,否則由採購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決:
1、提交肥西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肥西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9.1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保修期爲一年,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9.2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脩金(即合同履約保證金)爲工程總結算價款的5%。保脩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壹年後三十天內付清。發包人將保脩金全數返還承包人後,承包人仍須按建安工程規定以及肥西縣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條附則
10.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險時或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訂協議。
10.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學校建築維修合同書 篇5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安裝施工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之規定,結合本建築消防設施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建築消防設施概況:
(一)建築名稱:
(二)安裝施工範圍: A集中報警系統 B區域報警系統 C自動噴水滅火系統D滷代烷滅火系統E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F泡沫滅火系統 G氮氣滅火系統 H蒸汽滅火系統I乾粉滅火系統 J消防控制系統
(三)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 合同價款、撥款和結算
(一)合同價款:
(二)付款方式: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用水、用電方便和存放設備的場地;協調乙方與工地其它施工單位的協作關係;及時組織驗收並付款;
(二)乙方:應及時採購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安裝質量,服從甲方的進度安排,按時提供有關資料並參加驗收。
第四條 保修
(一)保修合同:見安裝施工範圍;
(二)保修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半 年;
(三)保修期滿後,按《山東省建築消防設施使用維修保養管理辦法》的規定簽訂維修保養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場地、圖紙資料、用水用電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窩工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3、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自己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甲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有乙方無償修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復,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取( B )的方式解決:
A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如需擔保,另立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