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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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 (出租方)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通用14篇)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爲 年: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爲 ,車牌號爲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爲,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爲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爲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爲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一、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二、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三、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一、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二、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三、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四、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五、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六、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一、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二、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四、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五、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六、保證租賃車輛爲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七、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八、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一、出租人:

(一)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出租人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承租人:

(一)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承租人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十三、通知

一、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三、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地址: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秉持友好精神,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租賃服務,雙方明確權利義務如下:

一、 租賃車輛及期限:

1. 基本信息:車型:____, 車牌:___,數量:_____ 部,出廠年月:____年___ 月

2.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3. 若租期內需變更租賃車輛的,經雙方協商後確定,租賃費用和要求不變。

二、租金及費用

1. 租金及費用標準

(1)自____年___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爲每月RMB 元;

(2)自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爲每月RMB 元;

2. 加班費用計算

上述加班費用以半小時爲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按半小時計算。每次使用車輛(出車)按「派車單」或「車輛使用登記本」上乙方人員和甲方司機共同簽名確認的使用時間爲準,計算加班時間及費用。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六,每日從7:30至18:30,(週六若無特別通知,車輛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計作加班,個別情況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後車輛使用時間(如:公司集體活動,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時爲標準計算,在此時間內的車輛使用不計加班時間。

3. 支付方式

甲方應每月15日前與乙方覈算確認前使用月度的費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足額、真實、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將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費用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賬戶信息:

三、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3. 甲方應隨時保持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處於可用與整潔狀態,並保證各種行車證件及相關手續的齊全,有效。

4. 甲方負責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費,車輛附加費,年檢費,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車損險、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維護保養,違規罰款肇事責任以及車體本身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 甲方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並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

6. 車輛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車輛的所有權。

7. 合同期內,甲方車輛逢檢修,更換部件,處理交通事故,駕駛員學習,病事假等,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併爲乙方提供臨時駕駛員或同等規格的備用車輛.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提供車輛的,按日停止計算租車費用,並在租金中相應扣除。

8.甲方應自行與其提供的駕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務需要甲方人員佩戴乙方標誌,亦不代表承認該工作人員爲乙方員工。在服務過程中,甲方應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財物,在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員自行負責,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享有車輛的使用權。

2. 乙方負擔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費,以及正常使用所產生的停車費。

3. 租賃車輛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工資、誤餐費及出差之加班費由甲方支出,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之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以及時間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進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時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或提供的服務有瑕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若因甲方司機違反交通法規,或因其它故意或過失行爲導致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4. 租賃車輛爲辦公生活用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運送易燃、易爆物或競賽使用,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乙方人爲因素造成車輛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5. 租期結束後按時歸還租賃車輛使用權,如乙方逾期歸還使用租賃車輛的,則租金以每日=月租金×12月/365日計算。

四、其他條款

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數額爲一個月車輛租金的賠償金。

3. 甲乙任一方欲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4. 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用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補充,經修改或補充形成的文書視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 凡因本合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4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結算方式:租賃費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5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爲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後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爲暫時停止而不願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並徵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爲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爲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爲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爲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爲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爲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並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爲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繫。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如未與出租方聯繫,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爲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爲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爲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爲《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

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爲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爲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爲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5.4出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着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5.8承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爲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爲____元。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格式條款合同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旅遊管理有關法規之規定,爲保障旅遊交通運輸安全,順暢,維護甲,乙雙方及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利合作,共擔風險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爲旅行社代替旅遊者租用旅遊汽車服務公司或客運有 限公司客運車輛的主合同,即長期租車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一方註銷登記或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即自動失效,主合同失效後再行簽訂的《旅遊用車確認單》亦屬無效,責任全部由過失方承擔.每次用車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以《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爲準,《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爲本合同的附件及結算依據.

二,乙方不得私下與客運駕駛員建立承運關係,否則,所發生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甲方所屬旅遊客車必須具備有效的行車執照和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證》,(旅遊)包車標誌牌等旅遊客運營運手續,該客運車輛應按規定足額辦理相應的保險{承運人責任險(每座位保險數額不少於10萬元)}.

四,甲方提供的旅遊客車,客車駕駛員服務標準應符合交通部《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規定》(_)年第九號令)及國家旅遊局《旅遊汽車服務質量》標準(l/bt002—1995).從事客車駕駛員還需持有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旅遊汽車駕駛員上崗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旅遊汽車駕駛員上崗證》等相關有效證件,所提供的旅遊客車應車容整潔,車內音響等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遊客車必須按指定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誤,如客運車輛本身出現故障,需要換車輛,影響正常行程,造成景點未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用車程序是:乙方將團隊行程以傳真方式發給甲方,經協商確定後,雙方簽署《旅遊用車確認單》.旅遊團隊行程結束後,客車駕駛員無服務質量投訴,憑本《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和發票到乙方結算相關運費.雙方應做到一車一團一清.乙方不得無故拖延支付約定車費,否則甲方可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有連續三次此類行爲的反映,行業主管部門向乙方發出警示,超過五次則將乙方列爲不誠信名單向社會公佈.

七,此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遊用車確認單》的,出入境團隊應在72小時前,國內團隊應在36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確認方可免責.否則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面向對方支付原定本團總運費的%作爲違約金.

八,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客車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安全技術,客車駕駛員應註定配合乙方導遊做好服務工作,雙方發生矛盾應協商解決並儘可能迴避有課,甲方客車駕駛員無論什麼原因不得擅自甩客棄團,否則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並列爲不誠信行爲向社會公佈.

九,在行駛過程中,雙方應按合同約定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程和線路,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負責,確需改變行程的,經雙方計調,調度協商一致,即使補充變更記錄並加以認可,連續駕駛4小時應安排駕駛員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風,沙塵,大雪,水災,長時間堵車或交警部門限制通行等非本車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法律,法規規定免責除外),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十一,甲方的客車駕駛員和乙方的導遊員在旅遊團隊的運行中,如遇到可能對遊客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情況,應當向遊客作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徵得遊客書面確認,按照旅行社的指示採取適當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關的證據.

十二,行李物品的丟失如果是甲方客車駕駛員的責任,應由該車所屬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墊付遊客應急,由當事客車駕駛員,隨車導遊簽字確認,有關行李賠付,應按相關保險程序由乙方協助遊客辦理相應賠付事宜,並折抵已墊費用.

十三,爲保障安全,乙方必須爲甲方客車駕駛員提供並承擔相應的食宿費用,其中住宿爲普通標準間(乙方尤其不得在吐魯番,布爾津,喀納斯等地安排甲方駕駛員羣住).

十四,爲保障導遊安全帶團,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遊車輛,必須配備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執法總隊監製的導遊工作專座(即藍色座套,早駕駛員背後外位).車門處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團必須提前編排好遊客的座位順序,並預留1-2個空座位以備急用.乙方應明確告知甲方客車駕駛員和遊客固定上下車地點,甲方保證提供的旅遊車輛準時到達指定地點.

十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遊客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因搶救遊客所產生的先行墊資,視具體情況作如下約定:

(一)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車駕駛員負完全責任,則由甲方全額墊付遊客的醫療救助費用,乙方協助救助.

(二)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則由第三方先墊付搶救遊客的全額費用,若第三方無法兌現,則由甲乙雙方先行分攤搶救費用,再向第三方索賠.

(三)事故的發生時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則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關部門劃分的責任比例或協商的比例墊付搶救遊客的全部費用,乙方協助救助.

(四)事故的發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則由乙方全額墊付遊客的醫療救助費用.

以上所有的賠償費用最終應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任命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方追償.醫療救助及財產損失發生後,遊客要求的賠付,由甲,乙雙方與遊客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的應請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調解解決,解決無效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事故發生後雙方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以獲得相應的賠付.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長期合作,風險共擔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也可由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們法院起訴.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九,補充條款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或網絡印章) (或網絡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車牌號爲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賃_____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_____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_____,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運輸_____租賃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_____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_____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_____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_____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_____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_____。

5、租賃期間對_____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_____的使用權。

2、對租賃_____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_____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__________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合同範本《運輸_____租賃合同》。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_____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_____提供相應_____,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_____事故_____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_____證明手續,且承租_____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_____理賠的_____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_____期間若發生_____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_____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_____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_____租金的40及_____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_____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_____發生_____事故,承租方應交付_____加速折舊費及_____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_____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_____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_____,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或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_____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蓋?章:?蓋?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爲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總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須在租車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後甲方須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間終止合同押金作爲違約金不予退還。押金不做爲租金抵扣。

三、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稅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四、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爲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爲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爲。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爲準)。

2、租用車輛爲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外灘風景區綜合管理暫行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關車輛租賃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外灘觀光平臺流動飲料售貨車(以下簡稱車輛)編號:

1. 四號車:(黃浦)外灘零售021111

二、租賃期限:

乙方將上述車輛作爲一個整體承租,承租期限爲1年,即自20xx年09月06日至20xx年09月05日止。

三、租金標準及保證金:

1. 在租賃期限內,月租金標準爲3000元/月,租金標準每三年遞增5%。

2. 支付方式:按季支付方式,付三押一。

3. 支付時間:乙方承諾在每季前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季租金交付給甲方,甲方提供正規發票予以乙方。

4. 合同簽定後,乙方於五個工作日內交付合同履行保證金2.2萬元於甲方,做爲本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期滿後,雙方不再續約,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擁有該車輛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保證在出租期內保證乙方的商業經營用途。

2. 甲方保證乙方有權合理地使用與該車輛有關的公共部位,有權充分自主地使用該車輛(包括現有的全部設施、設備及相關配套設施)。

3. 甲方在車輛出租期間內,只提供電力(只限車輛充電使用),並保證提供電容量不低於80千瓦。

4. 甲方保證經營戶不受到甲方及其代表以及任何因甲方原因而導致的第三人的干擾。

5. 出租期內,甲方不承擔及負責因車輛使用而發生的電費以及車輛的清潔、保安、維護及管理費用。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按時將租金支付給甲方或轉至甲方指定帳戶。

2. 合同期滿後,乙方在甲方要求下,有義務把該車輛恢復租賃初始原狀交還給甲方(正常耗損除外)。

3. 乙方應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的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

4. 乙方應根據租賃車輛的經營性質及用途自行配備消防安全設備,自行負責消防安全。

5. 乙方有義務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車輛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車輛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有義務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6. 乙方在租賃期間進行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7.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乙方租賃期間經營車輛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違法違紀事件,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違約責任:

1.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1、2款規定,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在三個月內整改無效。甲方承諾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規定,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預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解除前後其實際使用租賃車輛所發生租金與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當時支付叄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1)、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額向甲方

2)、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額向相關部門繳納電費的。

4. 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如要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作爲違約處罰。

七、車輛的收回:

本合同期滿後或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以收回車輛。

1. 本合同期滿前,承租方要繼續租賃的,乙方應當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在租賃期滿後甲方仍要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年限及租金標準,屆時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2. 乙方有義務於車輛租賃期滿後一個月內,將承租車輛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3. 甲、乙雙方對車輛收回的原則:乙方進行的裝修、附件設施、設備能移動並不影響主體工程的,歸乙方所有,其餘歸甲方所有。

4. 乙方有義務要求轉租方交還甲方車輛應當保持車輛及設施、設備的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或要求乙方支付處置費用。

八、免責條款:

1.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政府行爲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委託租賃的車輛,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 因上述1、2款原因而導致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車輛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通過補充協議,另行訂立。

十一、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放於上海市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備案,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13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爲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單位車輛租賃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施工或工作需要不定期的租用乙方特種車輛,爲明確和規範在租用期間甲、乙雙方的權益及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車輛時,乙方應自願將甲方所需車輛按甲方約定時間、地點租用給甲方使用。租用期間乙方車輛及設備由甲方安排調度,駕駛及操作由乙方持有有證合格人員完成。

二、租金結算按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的各種特種車輛租用價格計算。若因市場價格變動,雙方另行協商適當的租用價格。車輛租用完畢,甲、乙雙方共同據實按月結算(附件:出車計時結算清單,由甲方批准的特種車輛使用申請單),甲方憑乙方出具的有效票據及有效附件付清租金。

三、車輛使用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有效的證件(包括有效駕駛證、行駛證、特殊操作證及車輛參保證明)。

四、租用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負責人或有權擔任指揮工作的人員指揮,因不服從甲方指揮而發生的人身事故,甲方的設備設施損壞及乙方的設備設施損壞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和經濟責任。

五、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遲到和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六、租用期間,甲方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接受乙方正確安排意見,遵守相關安全規程規定,佈置好現場安全措施,提供現場安全作業條件。否則,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擔。

七、如發生由乙方安全負責範圍事故,積分有權暫扣乙方車輛及設備,待乙方完成全部損失費用後退還乙方。

八、本協議有效期自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附件:特種車輛租賃費用計算單價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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