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精選1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2W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1

發包方(簡稱甲方)(戶主):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精選13篇)

承包方(簡稱乙方): **縣新境界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於景區建設和景觀,爲規範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範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爲__50___年,即從__20____ 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60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計___50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 國家封山育林費 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7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後每年 2_月__1_日支付後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藉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佔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並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補償方案參考<九獅峯景區開發合作協議書>)。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表):

見證人:土地租用協議書租用潛水船合同虛擬主機租用合同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負責人姓名: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一、 爲搞活經營,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土地山林租賃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書,以茲共同遵守。

二、承租經營土地山林地點: 轉包(租賃)山林的狀況:合計轉包(租賃)面積(大寫): 畝。

三、承租經營經營方式:以當地林業部門提供的地界圖(紅線圖)爲準,其中包含地界內的山林、樹木、河流、山塘、水庫、道路、景觀等,由乙方承租並以自主經營方式進行開發經營。其中,生產農田、斜嶺、竹及老屋址不包含在本合同內,如需徵用,需和甲方另行商議確定。

四、山林土地(租賃)期間,由於國家相關部門需要徵收本合同內的山林土地相關地段,乙方應無條件讓出該地段經營權,該地段的徵收所得歸甲方所有;該地段上的建設項目徵收所得歸乙方所有。

五、 甲方的人造竹木在符合國家相關法規的情況下甲方進行砍伐,乙方不得進行無理阻撓。甲方可以砍伐香菇、木耳種植所用木材(個體自由山的山林)。承租方(乙方)經營規定範圍:以生態旅遊、休閒、度假、種養植爲主題的項目開發經營。乙方應在十年內開發經營,如果不開發經營而進行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六、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山林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七、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a、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b、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八、轉包(租賃)期內,因依法徵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費用,並且所承包山嶺上的樹木等經營成果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九、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畝每年 元;合同簽訂並生效三日內五十年承租金,共計萬元,由乙方一次性結清給甲方。

十、承租經營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經營權,場內不動產乙方無償移交給甲方;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有優先權,承租費標準按當時市場情況甲乙雙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內可以轉讓承租經營權。

十一、甲方和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提供地界圖(紅線圖)、林權證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測定的面積數據以及有80%以上村民簽字同意出租經營該土地山林證明文書,並按要求辦理完善政府備案報批手續。

2 、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因項目開發和經營管理需要動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關設施等申請要求,應給予支持,並負責向上級辦理報批手續;有關部門收取的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並歸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證乙方擁有自主開發經營權,所有開發經營活動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和合同規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撓;甲方應着力保持生態、水土和植被原貌,對惡性破壞行爲以及干擾乙方正常開發和經營活動的人和事應堅決予以制止,並妥善處理。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乙方:

1、乙方保證從事以生態旅遊、休閒、度假、種養植爲主題的項目開發經營;不破壞生態、不從事污染生態環境經營活動,村民生活用水水源不得破壞,應加以保護,項目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及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根據項目發展需要適當安排當地村民就業。

4、乙方以獨立承包經營方式進行自主經營,期間所有投資、收益和盈虧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向 申請仲裁,b、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並經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附件:承包山林村民同意簽訂表

日 日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甲方)代表

承租方:(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條:合同標的:

甲方按現狀將屬於自己合法擁有歸屬權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產權證爲準證號: ) 畝的山林地以租賃的方式交由乙方開發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30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繼續承租該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第三條:租金及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付 萬元給甲方作爲資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開採過程中逐步扣減。

2、計量方式:甲方按每車車方計量給乙方,即每立方 元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它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行爲。

2、甲方必須保證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從事有阻礙乙方開採的一切行爲活動,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開採。

4、開採期間,因甲方權屬糾紛或責任引起的乙方損失,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並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5、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解決運輸道路的暢通,所經過的山地及棄土的場所由甲方負責解決。涉及別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應協助解決,合理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道路開始後,管理及使用權屬甲、乙雙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應以實按時依開採銷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賃期間,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經營開發過程中,甲、乙雙方共同解決水土流失等相關問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擅自終止合同,若單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必須承擔賠償對方由於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乙方因開採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樹地的樹木補償標準定爲每畝壹仟元人民幣,無樹木地方原則上不補償。

2、租賃期間,乙方如將開發經營權轉給第三方,不要徵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轉讓情況後的相關事宜,開發經營權轉讓後,取得方即爲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乙方承租的義務。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作爲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乙方解決周邊村民關係,山林地屬四鄰界地等問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畫押後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處,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4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於景區建設和景觀,爲規範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範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爲__50___年,即從__20____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60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計___50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7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後每年2_月__1_日支付後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藉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佔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並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土地範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爲 。土地四至爲,土地證編號爲 。

第二條、租賃期限 :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爲 元,總共 畝,年租金總額爲元;根據市場情況,如果周圍地租明顯高於合同約定的地租,則雙方可綜合周圍地塊地租的平均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本合同地租。

2、租金支付方式爲按年支付,於每年的 月 前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的權利義務。

2、合同簽訂前,甲方應該將所出租的土地的四至劃定,將地上附着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

4、甲方確認上述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在乙方承租期內如因土地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5、在承租期內,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所需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在約定期間內甲方未給予辦理則乙方可自行辦理,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支付租金時直接扣除。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交納租金的權利義務。

2、在承租期內,乙方對該地塊享有佔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同他人合作經營,如果乙方需將該塊土地轉租給第三人應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承擔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5、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6、 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土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土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鑑證單位及人員:

簽約時間:年月日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的房屋棟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設備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房屋結構爲________,副房結構爲:____________

2、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甲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

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每年的租金爲人民幣萬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爲人民幣?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爲人民幣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租金爲人民幣元整(¥)。乙方在?月?日交納給甲方定金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設備與《附件一,二》所列項目相符:

2、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爲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二)?乙方權利義務:

l、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的;

3、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其他違_____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爲。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7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合理利用空閒房屋及土地,甲方願意在社區居委會的房屋及土地出租,乙方自願承租。雙方根據棗陽市有關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棗陽市襄陽路糧站東邊院內的門面貳樓房屋,壹樓西邊兩間門面房、壹間門衛房及院內車間叄棟,倉庫壹棟和土地及所有附屬物租給乙方做工廠使用。

二、院內面積_____,租期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院內的規劃、綠化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租賃期間投資的設備由乙方支付。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在所租土地上施工建設。若有自建設施合同期滿乙方拆除。甲方概不負責。

四、乙方每年繳納租金支票,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所有因租賃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間門面房樓頂、車間、倉庫若有自然損壞,如漏水等,均由乙方負責管理維修。

七、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乙方若出現的一切安全和經濟責任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八、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續約。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提請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臵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 村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爲準)租賃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爲: 。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乙方需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爲 年。

四、承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大寫爲: ,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

2、第一年交付方式:合同生效 日之內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剩餘租金 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3、其餘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地上附着物的處臵

該地上的房子目前系危房,共 間,甲方同意由乙方進行拆除,拆除後乙方所建房屋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7、乙方建房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若因甲方未及時處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臵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有權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乙方建造的房屋等不動產和其他設施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對其進行處臵,甲方不得干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本合同轉租時,乙方有權對其租賃的土地上的房子等附屬物進行處臵,轉租所得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合同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國家對該承租土地上乙方建造的房子等各種土地附屬物的補償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領取相應的的補償金,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當年租金。

5、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或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由雙方協商或由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6、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7、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提前終止合同,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此違約金仍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拖延租金未支付,每逾期一天應按拖延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 月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後作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 份。

出 租 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 租 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 號的房屋 棟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設備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 房屋結構爲________,副房結構爲:____________

2、 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 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20__年4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爲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650000)。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0日年租金爲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715000)。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0日年租金爲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786500)。20__年4月1日至220__3月30日年租金爲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 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20__年4月1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6月1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設備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設備與《附件一,二》所列項目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爲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二)、乙方權利義務:

l、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 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10

出租方: 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安市 村

出租方代表: 職務: 聯繫電話:

承租方:陝西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職務: 聯繫電話:

爲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爲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集體所有位於大壟山的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爲準)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爲界,南至村莊爲界,西至五隊田爲界,北至渠道爲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三、土地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30年,租賃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43年5月3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250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50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xx年6月

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於合同籤

訂後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後的20xx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後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於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並進行合同變更。承(轉)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轉)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稅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

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

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

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爲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村村民委員會 浙江 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 3月 16 日

簽訂地點: 會議室

鑑證機關:(章) 鑑證日期: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租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

爲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農場管理和承包土地栽種、養殖、經營行爲,按照維護現有設施、資產、保值優先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農場的使用管理

爲對農場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乙方租賃甲方的全部設備、資產設施、地上栽植物等產權永久歸甲方所有。允許乙方自主決定栽植品種和經營方式,以市場爲導向,充分提高農場產出效益。

第二條租賃農場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朱碌科鎮村,總面積約畝,四至界限分別爲(以實際標註爲準)。

第二條租賃資產清單

雙方共同清點乙方租賃甲方的全部設備、資產設施、地上栽植物、建築物、附屬物,及地下工程等產權物,設立清單,共同簽署。

第四條 保證維修及保證標準

第五條租賃期限、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租賃時間共年,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構建的固定設施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發包農場所有產權物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維護的設備、設施、和地上物。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農場資源和全部產權資產的行爲。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爲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農場農業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農場設備、設施、地上栽植物有使用權。對承包後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新栽植樹木、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農場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農場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農場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政府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農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撂荒經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規範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範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及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農場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政府農地管理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範註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範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_________________農場租賃示意圖、設施、設備、地上栽植物清單,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

住所:

出租方代表:

職務: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職務:

聯繫電話:

爲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

爲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集體所有位於大壟山的面積畝(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爲準)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爲界,南至村莊爲界,西至五隊田爲界,北至渠道爲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三、土地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 年,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 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必須於合同籤

訂後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後的 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後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於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並進行合同變更。

承(轉)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轉)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稅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爲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鑑證機關:

(章)鑑證日期:

山林土地租賃合同書 篇13

一、 訂立合同雙方:

出 租 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註冊號:

二、 承租方式:  公開協商並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

三、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共 年。

四、 租賃項目名稱、位置及數量:

1、 項目地點位置(四至):。

2、 項目(含所屬物)數量:

五、 租賃用途:  種植、農業觀光,旅遊開發。

六、 租金交付期限及交付方式:

1、租賃費總計金額:。

2、交付期限、地點及交付方式:

交付期限:

交付地點:

交付方式:現金或支票。

3、延期不交租金處理辦法: 按一年期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

七、 租賃期內完成指標: 完成政府批覆的相關設施及地上物建設。

八、 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土地的所有權。

(2) 享有依照合同約定期限監督指導的權利。

(3) 享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 有按照合同約定有償爲承租方提供服務的義務。

(5) 有協助承租方辦理審批手續的義務。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承租期內享有承租範圍內土地及所屬地上物的經營權、收益權。

(2)經出租方同意,在承租期內享有依法流轉權。

(3)依照合同約定,有按期向甲方交納租賃費的義務。

(4)在承租期內有對所租土地進行建設及經營管理的權利。

(5)在承租期內非政府批准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6)依法享有國家政策支持及資金補貼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九、合同期滿資產處理方法:

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承租方不再續租,承租區域內的地上物補償雙方另行協商。

十、違約責任

(1)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均視爲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仟萬元整,財產損失另行評估認定,按責賠償。

(2)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均視爲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十一、雙方議定其它事項:

(1)出租方有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和協調村民的義務;

(2)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內,如取得政府批准,可以改變土地性質,並按土地使用性質履行徵地合同;改變土地性質所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政府批准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因徵地需支付給出租方及其村民所徵土地的徵地補償總額(包括但不限於土地補償、安置補償和地上物補償)均以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租賃價格的租金爲上限;從政府批准徵地之日起計算,承租方向出租方補足約定租金後,不再向出租方及其村民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補償,徵地稅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出租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導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由出租方承擔責任;租賃期限內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第三方對承租方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由出租方負責處理,如出租方處理不當而給承租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承租方建設或經營過程中需經過出租方其它土地通行時,出租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

(5)承租方租賃區域內的自然景觀(僅指山場及河流),出租方及其村民可以無償使用但應服從承租方經營管理規定,具體安全管理及防護措施由出租方自行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義務。

(6)出租方應尊重承租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承租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承租方。包括但不限於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

十二、糾紛的處理方法:出現糾紛時,雙方首先協商解決,或申請主管部門協調;協商不成可直接至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仲裁。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經農村合作經濟管理部門鑑證,雙方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一份11頁;雙方各執兩份,合同鑑證機關兩份。

3、附件:村民代表大會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承租土地四至勾圖。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