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物業採購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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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物業採購合同書 篇1

採購單位(甲方)

政府物業採購合同書(通用3篇)

供 應 商(乙方)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

合同使用說明: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及其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爲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務。

第二條 服務區域基本情況如下:

建築面積 ㎡,佔地面積 ;具體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本項目招標文件《招標項目採購需求》的相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具體服務內容包含招標文件的《招標項目採購需求》、投標文件的《服務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諾服務內容;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標文件中的承諾執行。

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見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招標項目採購需求》。

第五條 合同金額: (¥ ),服務期:

付款方式爲:甲方每月付一次款,付款金額爲合同每年價的十二分之一。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聽取乙方管理情況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二)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製訂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全面履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規定的中標人應履行的義務和乙方在投標文件承諾的所有內容,每月向甲方通報一次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導致損壞、損失的,應按責任比例相應承擔費用;

(二)甲方違法、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個月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違法、違約,不履行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投標承諾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違約解除合同或因違約被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共爲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總和的違約金;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

第九條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的條款,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實現時,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本合同附件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規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詞語,均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爲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廣西區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各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廣西區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備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政府物業採購合同書 篇2

採購單位(甲方):

供 應 商(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原則,就 服務事宜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爲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務。

第二條 服務區域基本情況如下:

建築面積 ㎡,佔地面積 ;具體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招標項目採購需求》的相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具體服務內容包含招標文件的《招標項目採購需求》、投標文件的《服務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諾服務內容;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標文件中的承諾執行。

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見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招標項目採購需求》。

第五條 合同金額: (¥ ),因學校面臨轉型,辦學情況變化,每年在合同金額約定基礎上,根據用工情況據實結算,服務期: 。

付款方式爲:甲方每月付一次款,付款金額爲合同每年價的十二分之一扣除依物業服務採購需求相關規定給予的罰款和扣除的服務費,於下個月的十五日前支付。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聽取乙方管理情況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二)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製訂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全面履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規定的中標人應履行的義務和乙方在投標文件承諾的所有內容,每月向甲方通報一次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招標約定要求,甲方有權書面敦促乙方整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給予書面答覆並進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務合同,且無需支付合同解除後的合同後續費用。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個月物業管理費總和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甲方違法、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個月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違法、違約,不履行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投標承諾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依法應重新招標產生的各項費用、甲方向乙方追償而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四)任何一方違約解除合同或因違約被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共爲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總和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實現時,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一)政府採購招標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採購投標文件;

(三)投標承諾書;

(四)中標通知書。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雙方確認本合同落款通訊地址作爲文書送達地址,該通訊地址適用於包括雙方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合同發生爭議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後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等階段法律文書的送達。通訊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因提供或者確認的通訊地址不準確、通訊地址變更後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或受送達方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文書未能被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備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物業採購合同書 篇3

甲方(供方):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需方):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品種名稱、數量、質量標準及要求如下:

品種

數量

單價

質量要求

合計金額

總計金額(大寫)

總計金額(小寫)

第二條 訂購水產品需要檢驗、檢疫的,甲方提供抽樣標本,由甲方委託_______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檢驗、檢疫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訂購水產品收購價格按照漁船到港時的市場價計算。

第四條 交貨期限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漁港碼頭,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爲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爲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爲驗收地點;販運的以海上交易地爲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按照所屬魚類單體重量以及新鮮魚進行驗收。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____以內(含____%)。

第七條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衝抵甲方應付貨款。

第八條 貨款結算按下列第二項執行:

(一)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二)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把剩餘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當事人一方因因遭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總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貨款的,應結清貨款,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並按合同總價款的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_____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項解決:

(一)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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