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精選28篇)
勞動合同書 篇1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崗位擔任或從事___________工作。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人事安排、人事調整或乙方工作能力或敬業情況等,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實行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根據乙方工作業績(考覈考評結果)確定是否繼續聘用乙方,乙方根據本人意願確定是否繼續接受聘用,如雙方有意延續勞動關係,再另行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書》
第三條 工資待遇
甲方需每月_________到_________日間向乙方足額發放上月工資,工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
第四條 規章制度及甲乙方基本義務
甲方依法、依規、依甲方發展及管理需要制定規章制度,並告知乙方。 甲方須履行下列義務:
1、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薪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爲乙方創造良好的教學條件;
3、協助乙方做好教學期間的教學秩序維護;
乙方須履行下列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盡職盡責,恪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職業技能,認真、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
3、嚴格做好教學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遵守相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管理規定、規範。
4、在本合同期間及本合同任何原因終止後,嚴格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學員情況、教師情況、各種內 部管理規章等)。
5、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根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在甲方的量化考覈中處於落後者,且師德素質公認低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故意並嚴重損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凡屬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2、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害的,須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賠償甲方爲招用乙方而支出的招錄費、培訓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收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爲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一個月爲試用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崗位(工作)從事職務,併兼任工作。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第十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
五、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__)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八條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篇4
勞動合同書
協議編號: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月 / 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爲 月,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內,員工處病假、產假、工傷假及醫療期的,上述假期內試用期中止計算。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爲 (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調動) 。
(二)、乙方的任務和職責是 見崗位職責。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則乙方的工資根據所調整崗位的不同做出相應的調整。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定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第 種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時,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根據生產任務,需要乙方進行工作的情況,甲方可隨時安排乙方進行工作,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時間安排。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待遇:詳見工資表。
(二)甲方每月 日爲發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三)乙方因工受傷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停留薪期工資爲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元。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代其購買社會保險,購買保險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承擔比例由雙方共同承擔。
(二)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工具。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本合同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2、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3、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任何補償金,並有權追求乙方的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00元(含)以上的,視爲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定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甲乙雙方同意續定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定手續。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後3日內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合同因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原因解除,或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必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與甲方辦理物品交接手續,將甲方的物品全部移交給甲方指定人員,若乙方未能即日進行交接,甲方有權就損失向乙方要求賠償。
十二、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如果乙方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拒不執行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務的,甲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對於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果乙方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以方便甲方可做出統籌工作安排。如果乙方未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就辭工,乙方應根據不足通知期天數向甲方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需以乙方離職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爲計算基數),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之工資中扣除相應的代通知金款項。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如果因事需要請假,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休息,每月事假不得超過兩天。在合同期內,乙方曠工天數3天(含)以上的或者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通訊地址爲【 】,乙方聯繫方式爲: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向乙方通訊地址所送達的一切關於勞動關係的法律文書,均視爲對乙方的有效送達。凡因乙方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甲方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的崗位職責、雙方的保密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在簽訂合同時要認真學習,並在合同期內要嚴格遵守。
(六)乙方確認,在本勞動合同簽訂之前,甲方已經全面向乙方告知了關於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構成及支付,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對本合同條款予以充分解釋和說明,乙方確認其已清楚本合同每一條款的準確含義,並自願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十三、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2、 崗位職責
3、 規章制度
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元。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爲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爲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_)。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爲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爲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籤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爲;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第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五條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籤或蓋章)
鑑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籤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單位)全稱
勞動保障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登記註冊地
單位地址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聯繫方式及電話
勞動保障卡號就業登記證號
戶 籍 所 在 地實 際 居 住 地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符合法定就業條件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或勞務派遣組織建立以小時、工作日(周)或簡單勞動任務計酬,每天工作時間平均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非全日制勞動關係。
本合同不適用於已實現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兼職、離退休人員再工作、在校學生勤工儉學、勞動者爲家庭或個人提供勞務等。
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訂立有固定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期限。
3、以爲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爲下列第()種方式:
1、每週工作 日,分別爲周 ;每日工作小時。2、以完成 工作爲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
作 小時,累計每週不超過小時。
3、其他:。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下列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標準爲每小時元;
(2)按完成工作計酬,標準爲每 (月/周/日/項) 元。
2、甲方按(日/周/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爲,工資發放形式爲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
五、社會保險:
1、乙方採用下列第()種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
(1)、以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
(2)、委託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上述勞動報酬中 包含社會保險費。不包含社會保險費的,甲方支付乙方社會保險費每 (小時/日/周/月/項) 元。
六、勞動安全保護:
1、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4、本合同終止,一方希望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求。
八、其它約定:
1、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加點工資按 標準×%計算。
2、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生效時間爲下列( )
1、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鑑證(同意/不同意),自鑑證之日起生效;
3、自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鑑證員: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編號: 鑑證日期:年月日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書面報告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1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該期限與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不一致,勞動合同期限延續到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屆滿爲止。
(2) 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勞動合同法定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的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作爲終止勞動合同的標誌。
1.2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3 錄用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應當保證真實準確。
1.5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當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1.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不得同時爲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服務或建立勞動關係。乙方違反本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隱瞞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原勞動合同關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章制度中的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 工作的具體地點: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2) 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3) 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實行第(2)、(3)項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3.2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3.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費用或安排乙方補休。
3.4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4.1 甲方按照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確定工資分配方式。
4.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爲___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期滿,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方案執行:
(1) 基本工資制。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2)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制度。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爲_________元人民幣。績效工資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確定的標準進行計算。
(3) 計件工資制。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按照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3 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甲方依法代扣乙方工資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4.4 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中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工資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
4.5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甲方違反國家規定不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用造成乙方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7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8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節育手術期間的相關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9 甲方爲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
5.1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2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關於勞動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但是,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3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5.4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事故、職業病、工傷的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有職業禁忌、職業病、工傷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 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1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徵求工會和乙方的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的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爲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6.2 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6.3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給予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7.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等,由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7.2 勞動合同期滿,甲方與乙方續延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應當及時辦理續延手續。
7.3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約定的8.4條款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8.4條款第(4)項約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情形之一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3) 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甲方作爲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8.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 在試用期中,除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7)項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3 試用期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0) 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1) 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2)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3)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
(1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不得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2)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4) 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甲方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面送達乙方。
8.6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8)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8.7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9)至第(12)項的約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甲方根據本條款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8.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根據本合同9.2條款第(1)至第(4)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告知甲方。乙方根據9.2條款第(5)至第(8)項的約定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9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8.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1 勞動合同期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異議,視爲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9.1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3)項的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2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的;
(3) 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 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9)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3 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4)至第(6)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1)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4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5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除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能夠繼續履行的情形之外,應當依照本合同9.4條款約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甲方依照本條款支付了賠償金,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
9.6 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 爭議處理
10.1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向工會組織、甲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 其他
11.1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員工個人信息登記表
附件二: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管理考覈制度、操作規範手冊等)
附件三:專項協議(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建築工作,工作地點爲:。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任務。
第五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
元工日支付工資或者按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計件工資形式依據實際完成工作量
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39;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__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它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 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工作制度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10
20__勞動合同書【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聲明1-4條之一的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爲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爲:。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爲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說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 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爲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 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爲: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覈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爲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 動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爲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爲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 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0__勞動合同書【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勞動合同。期限爲: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爲,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使用甲方派遣人員若干名(名單附後),從事輔助性、替代性工作(乙方根據用工性質及具體要求標準,自行決定工人選後推薦給甲方辦理相應的派遣手續)。
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乙方使用甲方派遣人員的待遇:___________
1、 甲方派遣人員的工資、加班費、獎金和其他補助費用均由乙方按本單位規定的標準支付按月支付,並實行同工同酬。
2、 甲方爲被派遣人員辦理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按時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3、 被派遣人員如發生工傷、工亡事故,工傷保險按照國家、省、自治區相關規定賠付,按照規定不予賠付或者賠付之外的項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爲由甲方派遣到乙方的被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場所,否則被派遣人員有權拒絕乙方分配的無安全保障義務的工作。
2、 乙方應對甲方派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法律道德、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等教育,並根據生產要求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甲方派遣人員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 乙方應認真做好甲方派遣人員合同到期後的輪換工作,並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人數不足需要補員時,甲方應予以配合,儘快補齊。
5、 乙方應當及時支付甲方勞務費用,每人每月______元,於簽訂後每月結算一次(當月______日前結算各項費用)。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派遣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爲準。
6、 甲方派遣人員由於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規定需要給予經濟補償以及經濟賠償的,其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過錯或違法退回導致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費用由乙方承擔。
7、 被派遣人員患病、患職業病、因工受傷、非因公受傷、因工死亡及患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8、 單位殘疾人保障基金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繳納。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派遣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拒絕勞動,並告知甲方:___________
1、 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 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將被派遣人員退回甲方:___________
1、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和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3、 因患病或非因工患病,醫療期滿經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安排工作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 本協議的期限、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合同,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同意對方變更或解除的請求。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自動終止。若續簽,則在本合同期滿30日內,甲乙雙方就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合同有限期內人員變更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人員進行調整。
八、 其他
1、 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效力。
2、 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
1、 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致使該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協商處理。
2、 若當月被派遣人員工資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工資發放方在被派遣人員工資中予以扣除。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篇12
編號: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元或按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章)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日
勞動合同書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本市(縣、區)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爲: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爲(從下列a、b、c中選擇;無論採用何種標準,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於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爲¥元(人民幣大寫:);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爲¥元(人民幣大寫:);
c.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爲:
第五條 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製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爲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爲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覈、確認。
第六條 對於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人民幣大寫:)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爲
(從下列a、b中選擇;無論採用何種支付、結算方式,每月支付額均不得低於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每月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b.每月日前支付¥元(人民幣大寫:),餘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
第八條 工資發放方式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銀行代發:甲方爲乙方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戶,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戶進行;
b.現金髮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第九條 工作時間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人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築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並報勞動部門備案。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cj146-)。
第十四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竊、打架鬥毆、賭博等行爲,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x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要與乙方進行工資結算,並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按每天¥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發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其他: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至
市外,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2、乙方工作內容是 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甲方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爲: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如果工作地點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條約定的標準工時工資,乙方的標準工時工資上調至工作地當年度的最低工資數額。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爲 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爲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爲: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其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3、甲方應爲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本市內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爲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有權要求查閱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均屬於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爲,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賠償等後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勞動合同書 篇15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爲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日。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_____,達到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爲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條甲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______,工資支付按______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爲______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____________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16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爲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爲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爲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爲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爲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爲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爲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爲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爲: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啓示、通知等甲方所發佈的招工條件爲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爲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爲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爲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爲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爲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爲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爲稅前應發工資)爲: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爲: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覈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覈辦法,根據績效考覈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覈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以變更後的法律、法規爲準。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採用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注:如果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則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故單位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能讓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申請,則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告知乙方解除合同的原因。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試用期滿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免除乙方應依本合同及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合同第 三 條所約定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用人單位依法或依照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特別注意解除的條件和程序。司法實踐中常見一些用人單位在行使解除權時往往只注重解除的條件而忽視瞭解除的程序,比如:提前30日,書面通知等,有的用人單位甚至在勞動者的行爲已經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時,不注意固定相關證據致使在勞動爭議仲裁中無法證明自己行使解除權的合法性反而承擔不利的後果。因此用人單位在行使法定或約定的解除權時首先要注意收集相應的證據,其次是注意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權利,這樣才能保證有效追究勞動者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如果用人單位想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則可以將員工放在一個崗位職責要求較高的工作上,員工如不能勝任工作,則可以將員工調至另一相近的崗位,如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規定,必須是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重大變化發生時,用人單位纔可以解除。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員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員工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員工並與被裁減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注: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根據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界定。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員工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裁減員工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員工: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第一項規定裁減員工,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員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八)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能夠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第七款的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注:此規定非常重要,如果企業未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險作業的員工做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一旦倉促解除,涉及仲裁或訴訟時,解除行爲將被視爲違法而無效。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注:只要勞動者被確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達到傷殘等級,用人單位除按照本合同第五條可以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擔任專職的工會主席、副主席或委員的;
(2)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
(3)服兵役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工作,則視爲存在勞動關係而未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注:如果與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員工繼續簽訂聘用協議的,此關係爲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有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第二項規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在勞動關係解除、辦完工作交接手續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就解除勞動合同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
6.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十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辦完工作交接手續;
2.交還乙方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3.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4.乙方離職前應交接的其他事務。
(十四)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十五)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七條第十三款規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作爲對甲方損失的賠償金。
八、保密條款、競業禁止
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本合
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管理經驗、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注:客戶名單能否構成商業祕密,需要以下要件:客戶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交易習慣、意向、內容等區別於相關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戶信息;並且企業要事先對此採取保密措施。
C.其他
勞動合同書 篇17
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爲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自願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試用期爲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工作,擔任 崗位(工種)。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者職責是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的乙方工作地點在 內。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按照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甲方執行法定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日、產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的工資支付制度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實行計時工資形式,乙方的工資標準爲每月 元。
第十三條 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有權按照乙方的新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第十四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第十五條 甲方於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工資的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擔,由甲方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乙方應繳納部分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照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亡的,其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本省市的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二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女職工提供特殊勞動保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及人身安全的,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依法給予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二)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勞動合同所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者修改的;
(四)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
(五)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依法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和薪酬待遇進行變更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變更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甲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乙方逾期不答覆或者不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的,視爲乙方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即《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五)以欺詐手段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資格證明、體檢證明等;
2、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3、與其他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係而未申明的;
4、 對前用人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未聲明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甲方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九、勞動合同終止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乙方不同意續訂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四)、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十、賠償責任條款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第四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簽訂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等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損失。甲方受到的損失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十一、特別約定條款
第四十四條 服務期約定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長於勞動合同期限的,除了甲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決定不再續延勞動合同外,勞動合同期限相應順延至服務期結束之日爲止。
第四十五條 商業祕密保護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一)技術信息。
(二)經營信息。
(三) 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當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四十六條 競業限制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二年內,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離職之日起2年;競業限制範圍爲 ;競業限制的地域爲 。競業限制期間甲方將按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爲每月人民幣 元,每月月底前支付。若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甲乙雙方也可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競業限制協議爲準。
第四十七條 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乙方確認已經充分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如甲方以後依法修改規章制度,則修改的規章制度自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並依據最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八條 兼職禁止
乙方保證在在合同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甲方以外的任何職務。乙方違反兼職的禁止約定,屬於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九條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義、設備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從事本勞動合同以外的活動或進行收取費用。乙方違反該約定,屬於嚴重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經濟權屬歸屬
乙方的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甲方。乙方在離職時,須歸還甲方該技術成果的資料,包括原件、複印件、筆記、電子文件等。
第五十一條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選擇對乙方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並降低薪酬待遇;乙方拒絕參加培訓或者轉崗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報到並開始用工,乙方違反約定逾期不向甲方報到的,視爲乙方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在建立勞動關係前(即用工之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
第五十三條 離職交接約定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3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
(一)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或者在其控制範圍內的所有有關甲方的管理、經營和產品的文件、檔案原件及複印件;
(二)甲方的供應商、客戶以及其他聯繫單位和個人的名單和資料;
(三)包含機房資料和信息的軟件、磁盤、硬盤、光盤、U盤等存儲設備;
(四)甲方爲乙方配備的工作工具、工作服、儀器儀表、設備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五)其他: 。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超過3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五十四條 告知義務和真實性保證
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同時,乙方也已經向甲方如實告知了本人基本情況,保證其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個人資料和以下聲明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資料和聲明違反真實性,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聲明如下:
(一)本人畢業院校: 。
(二) 本人應聘時的最後學歷: 。
(三)本人不存在與前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和競業限制義務。
(四) 本人身體健康,不存在職業病和其他不適合工作的疾病。
(五)其他: 。
乙方並保證其在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提供資料違反真實性,屬於嚴重違法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認定
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以甲方下發的加蓋公司公章的《加班通知書》爲準;除此之外的乙方任何加班行爲,均不屬於“甲方安排乙方加班”。
第五十六條 損失追償和重大損害的認定 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乙方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是指對甲方的利益造成 元及以上的損失。
十一、通知和送達
第五十七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住址爲甲方的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者掛號郵寄至該地址的,經過10日即視爲送達。
十二、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所指的勞動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內容。
第六十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本合同生效之前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等,下同)繼續有效,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但是續簽勞動合同的,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其他協議約定爲準。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本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其他有關協議爲準。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特殊條款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性質屬於以下 情形:
1、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之間第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
2、續訂勞動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3、變更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合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聲明: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將本勞動合同文本一份交給乙方本人持有,乙方特此聲明。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篇18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市建委有關規定,甲方將武漢首期綠化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根據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點及範圍:本工程位於_________,綠地總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綠地深翻_________釐米,加工_________釐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養護一年(落葉樹今冬明春種植,按具體樹種種植起算);
4.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後按實結算;養護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5.種植質量應根據_________市有關部門對綠化工程的要求進行驗收。草坪應按地形鋪設,要求平整度高,整體性強,自然泛水,鋪設間隙不得超過一指寬。
四、工程造價:工程總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乾。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_______%;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鋪設過半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_______%;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驗收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_______%;
4.餘款待一年養護期滿、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託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協調工。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圖紙預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19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示範文本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性別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用說?明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動合同書 篇20
編號: .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公司.
乙 方: .
簽訂日期: .
勞 動 合 同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
身份證號碼: .
聯繫地址: .
聯繫電話: .
郵政編碼: .
電子郵箱: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自行終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崗位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計劃任務、考覈標準及屬於該崗位工作範圍內的具體要求或標準。
第七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市及甲方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所在區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差,該出差屬於乙方的正常工作內容和範圍。出差地點不受本條“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的約定和限制。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月不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接受。
乙方享受國家和甲方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有關節假日待遇。乙方加班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非經申報或申報手續不完整的,將不視爲加班。加班申報程序應在加班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上報。逾期申報無效。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週末可順延)以人民幣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月工資爲稅前(小寫)元,(大寫)元,其中:基本工資(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依據考覈結果發放,或按照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稅前(小寫)元;(大寫)元。其中基本工資爲(小寫)元,(大寫)元;績效工資爲(小寫) 元,(大寫)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績效考覈制度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覈,並可以依據考覈結果調整乙方績效工資。
第十條 如甲方出現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處於甲方安排的待工或培訓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每月工資即按第九條中的基本工資執行,如基本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乙方工資相應增減:
(一)假期:乙方申請事假或曠工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加班:經甲方安排或批准的加班,雙方同意優先調休,如甲方無法安排乙方調休的,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三)獎懲: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因業績突出或存在過錯的,乙方的工資將按照甲方獎懲制度規定作相應增減,具體規定詳見員工獎懲制度。
(四)甲方的生產經營業績下滑,甲方可以下調乙方的勞動報酬,下調幅度不超過總勞動報酬的%,乙方接受前述調整。
(五)其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福利待遇詳見公司《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併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人力資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員工績效考覈制度、員工獎罰制度等,應當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規章制度內容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爲準。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根據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嚴重違反甲方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等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同時在其他單位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五)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六)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虛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
十、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增加以下約定事項:
(一)乙方已閱讀、充分知悉並認可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及本合同各項附件,如有違反,乙方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二)乙方自入職之日起15日內依照甲方和市的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及時辦理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 保密條款
第二十六條甲方祕密的範圍:
(一)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甲方尚未付諸實施或完成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甲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甲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甲方財務報表以外的經營或財務信息;
(六)甲方所掌控的尚未進入社會或尚未公開的各類工地信息;
(七)甲方的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收入及資料;
(八)甲方的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
(九)其他經甲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十)雙方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協議內容與上述內容不一致的,以保密協議爲準。
第二十七條 乙方無論在職還是離職後,非經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權人同意,乙方不許打探、泄露或傳播以上祕密事項,更不準利用以上祕密爲個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乙方若違反以上約定,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 違約責任和損失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但沒有明確約定的賠償標準或數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不到工作地點勞動達三天以上,或者未履行離職義務,或者未履行其他相關特別約定,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延遲辦理與乙方的相關手續,視爲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並不限於下述損失:
(一)甲方招聘錄用乙方產生的費用,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
(二)甲方臨時安排在職替代人員的加班和額外管理費;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
十三、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 其他
第三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文件爲本合同的附件: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二)行政管理制度;
(三)員工績效考覈制度;
(四)員工獎懲制度;
(五)甲方合法制訂的其他規章制度。
辦理入職手續時,甲方已告知乙方以上附件制度,乙方已全面知悉並理解以上附件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本合同所列其聯繫方式及聯繫地址真實有效、準確無誤,如果有變化乙方應於變更之日起3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聯繫地址發送相關文件視爲已送達乙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本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還包括《員工試用期績效考覈評定表》、《崗位說明書》、《員工登記表》。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爲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爲週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_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爲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爲的行爲,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爲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八、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4、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8、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爲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22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爲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篇23
勞動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有效聯繫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緊急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勞動合同期限採取如下第 種形式: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合同。工作任務爲: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工作任務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終止的具體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它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覈,認可考覈結果將作爲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爲 。
甲方在上述工作地點的其它地點(本市縣)、分支機構有需要時,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到其它地點(本市縣)或分支機構工作。
如甲方的經營機構搬遷,乙方同意相應變更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3、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兩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併、設備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 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認爲不利於工作需要調崗的;
(5)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導致崗位必須進行調整的。
(6)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7)績效考覈結果爲不合格或不勝任工作的;
(8)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後的崗位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三、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行: 。
試用期工資標準:上述工資標準的80%,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於每月 日發放工資。乙方同意,如遇客觀情況變化、生產經營困難等,甲方可告知乙方適當推遲工資發放時間,但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數額不得低於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月工資標準計算。甲方在該月工資標準之外另外發放的津貼、補貼、獎金等項目不計算在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之內。
5、乙方若對某月工資、獎金或福利待遇有異議,應在發放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爲對該月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沒有異議。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如所在崗位有申報特殊工時制,則以申報的工時制度爲準。
2、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爲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爲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於嚴重違紀行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係或商業往來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係,有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
(5)挪用或侵佔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戶、供應商及利害關係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金額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8)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9)一年內累計曠工5日以上(含5日)或連續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 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爲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戶、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爲或結果等;
(12)乙方行爲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由於乙方行爲被媒體所報道者;
(13)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4)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爲的。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應當於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後果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2、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方違反《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乙方有權依法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補償。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2)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4、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爲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一年,並可多次自動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5、雙方符合依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爲乙方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九、特別約定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甲方客戶、交易對方及其他甲方對其負有保密義務的主體的商業祕密。
出於對商業祕密保護的需要,勞動合同終止前3 個月內,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後正式解除前變更乙方的崗位。
上述保密義務不僅應在乙方在職期間,而且在乙方離職(不論任何原因)後仍應履行。
2、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佔有的公司財物和文件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後方視爲辦結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在工作交接辦理完成時支付。
3、如經甲方在乙方離職時或提前通知,則乙方在雙方關係解除或終止後(無論因何種原因)兩年內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而無需再行約定。
如無其它約定,則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30% 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的履行,同時免除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五倍爲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4、乙方在職期間接受費用超過3000元的專業技能培訓後,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另行約定處理。
十、聲明與確認
1、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料,、開發、總結的概念、創意、文件及所出版的書籍,工作日誌、培訓材料、操作手冊、音像資料等),無論何種形態(文字、圖畫、音像等),其全部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
2、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並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它情況告知乙方。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亦不受其他用人單位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4、甲方通過本協議中列明的乙方聯繫方式的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發送相關通知、發佈規章制度與文件、佈置工作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乙方。
5、乙方確認已認真閱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並同意遵守執行。此處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絡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位說明、各類行爲準則等。
甲方規章制度將通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書面傳閱;(b)電子郵件送達;(c)甲方辦公網絡或公司網頁;(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發佈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章制度適用範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
(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3、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權益的,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對乙方進行賠償。
4、如任何一方違約或侵權,另一方採取必要的維權措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違約方或侵權方承擔。
十二、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2、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至
市外,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2、乙方工作內容是 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甲方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爲: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如果工作地點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條約定的標準工時工資,乙方的標準工時工資上調至工作地當年度的最低工資數額。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爲 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爲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爲: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其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3、甲方應爲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本市內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爲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有權要求查閱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均屬於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爲,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賠償等後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篇2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一)崗位技能:_________
(二)工作經驗:_________
(三)文化程度:_________
(四)其他條件: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限前_________個月爲試用期。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 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覈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爲扣繳。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爲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 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 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爲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爲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爲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爲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26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
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是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有效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擔保或者以其它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6、工資數額應用大寫數字。
7、本合同第十三條、三十一、三十二條無相應內容的,應填寫"空白"。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 民族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限期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________________
(一)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爲 。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合理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 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工時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以及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爲 ,計件單價爲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 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相關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規定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衛生安全教育,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存在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
1、
2、
3、
4、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變 更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內容,作如下變更:
變更內容: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負責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篇27
勞動合同書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下列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 縣(市)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實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週期(周、月、季或年)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後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爲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 計件單價爲 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保證不低於涼山州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八條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崗位紀律、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一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二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三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過半數通過並公開公佈後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依據。
第十五條 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第十六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當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第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若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甲、乙雙方均可依據《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的規定單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二十二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應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法解除和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 他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雙方協商簽訂的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
2、保密協議。
3、崗位協議。
4、其他協議。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簽字捺印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月日
乙方(簽名捺印):
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並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與職工簽訂違背職工意願的勞動合同。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確定簽訂勞動合同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試用期長短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確定。其中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四、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規定程序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雙方可以選擇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五、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合同中約定,也可在本合同書後附頁說明,並雙方簽章認可。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六、建築、餐飲、旅遊等行業根據行業特點,可就報酬支付方式、工作時間等方面內容對本文本依法進行修改補充後使用。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塗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應由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動合同書 篇28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因爲乙方施工達不到甲方要求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其他原因,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___(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按照甲方和客觀簽訂的合同按時完成施工。
(四)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國家或者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規定的驗收標準。
(五)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驗收標準
第三條 勞動報酬
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爲準,詳見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第四條 勞動報酬支付
乙方施工超過項目工程總量的50%甲方支付30%的生活費用,乙方施工完成甲方驗收合格一個星期之內支付完所有的工費。所有費用以支付後的收據或者轉賬憑證爲準。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5日內爲乙方辦理工程款結算和移交手續等其他事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工程款結清自動終止;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15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由於施工是採取按量施工結算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自己購買醫療保險,由僱主爲其購買人生意外保險。包括:乙方在其他個人或者公司施工,乙方的安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施工場地之外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利制止違章作業和操作,乙方應該遵循國家或行業的安全法規,由於乙方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公司申請調解。
3、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處。
第八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和未經事宜,可以做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