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貸公用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上訴狀(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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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貸公用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上訴狀 篇1

上訴人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 縣 鄉 村。

私貸公用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上訴狀(通用3篇)

法定代表人 ,主任。

被上訴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住 縣 鄉 村。

被上訴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住 縣 鄉 村。

被上訴人 縣 鄉 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路 ,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 ) 民初字第 號民事判決書;

2、依法改判或者發回 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3、本案一切訴訟費用由二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不服 縣人民法院( ) 民初字第165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具體上訴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

該案審理中,二被上訴人薛 和薛 y辯稱所訴貸款屬實,但款項用於被上訴人 村委會,一審法院遂追加村委會爲被告參加訴訟。村委會提供的證據系單獨的一頁帳頁複印件,該複印件不符合證據規則關於提供原件的要求,且一頁單獨帳頁而不是整個帳本非常容易僞造。此外,該帳頁僅能夠證明村委會爲被上訴人償還了部分利息,並不能證明被上訴人辯稱的事實。衆所周知,農村稅費改革後,村委會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本案三被上訴人之間明顯屬於互相串通惡意逃廢農村信用社金融債務。

二、一審法院判決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民法典理論和邏輯推理

本案中,與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的是二薛,而非村委會,根據民法典理論中的合同相對性原則,與信用社存在法律關係的也只能是借款人,而非借款合同當事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二薛款項借出後真的用於村委會,也與上訴人無關,這隻能證實二薛違反借款合同約定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應當按擠佔挪用利率承擔違約責任。信用社作爲善意的合同當事人,對借款人款項借出後的去向沒有審查負責的權利,也無此義務,更不應當對此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二薛的這一行爲,在其與村委會之間形成了借款關係,在這一借款關係中,上訴人不是當事人,不享有權利也不應承擔義務!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假如某借款人在款項借出後用於嫖娼,那麼按照一審法院主審法官的判決邏輯,信用社是不是要向被上訴人去追要款項?向上訴人承擔還本付息義務的只能是二薛,而不可能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三、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根據村民委會會組織法的規定,村委會系公法規定的村民自治性組織,並非作爲私法的民法中規定的企業法人。民法典43條針對的是企業法人對其工作人員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在本案中並無適用之餘地!根據法律適用規則,在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必須適用該規定,誠實信用等基本原則只有在無具體和明確法律規定情況下始有適用之餘地,本案中兩次引用(即民法典第6條和第60條)誠實信用原則實屬不當!民法典對借款合同設有專章進行規定,法院審理借款合同案件,應當按照民法典的具體規定進行判決,引用民法典第84條關於債的定義的原則性規定,也屬法律適用不當!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判決理由違反法律規定、民法典理論和邏輯推理、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當予以撤銷!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

年 月 日

私貸公用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上訴狀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基本條款

1、甲方將其位於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租金爲: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即每月元(人民幣),先付後用。乙方一次性繳納租房押金元,租賃期滿後,無任何賠償問題給予退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後期再租,如市場租金漲價,協商處理。

二、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丙方的違約責任。;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擅自裝修影響到房屋結構的。

4.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和不動產,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有損壞的應修復或賠償。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三、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本合同的建立是基於城鎮建設拆遷,解決乙方的短期困難爲目的,故乙方不得在甲方終止合同時提出其他要求。

四、鑑於本合同建立的目的,因市政建設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甲方可單獨解除合同。

五、租賃期內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六、水電費: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定期向甲方上交。

電錶:_______________ 水錶: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私貸公用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上訴狀 篇3

出租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遼寧省_______________;門牌號爲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__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爲________元。

2、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承租期內,未經協商,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地方區長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在合同期內使用門面時,根據門面的水錶,電錶按月交水電費。

在合同期內使用門面時,門前三包的衛生費。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一週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若因經營不善,乙方有權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半年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租。

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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