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借款合同(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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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借款合同(精選7篇)

利息借款合同 篇1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方爲了自有物業的良好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爲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將於20xx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爲20x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借款合同 篇2

貸方人(甲方): (身份證號: )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就借款一事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萬元( )。

二、借款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借款利息:月息 分,每月付 元整。

四、借款抵押約定:乙方願將自己的 平方米(未裝修價值 萬元)和 作爲抵押。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處置該抵押房產和車輛。

五、還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後,由乙方一次性歸還甲方全部借款。

六、利息支付方式:一月一清,每月3日之前由乙方按借款總額約定利息( )支付給甲方。(第一個月提前支付 元)。

七、違約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借款給乙方,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還款給甲方,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可約固定數額違約金或總借款數額10%——20%的違約金數額)。

八、萬一 ( )因其他原因不能還貸,由繼承人 還貸。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借款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保險公司試辦協議存款的通知》(銀髮

第一條 特別承諾

(一)甲方承諾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該方合法所有的資金,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協議存款,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行業監管法規、規章、規定及監管機構的要求。

(二)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於與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項目;在辦理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的授信業務時不會用於以下用途:

1.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爲註冊資本金、註冊驗資和增資擴股;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

4.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項目。

(三)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及其分支機構或者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損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爲。

第二條 協議存款期限

(一)協議存款的期限爲伍年零壹個月,自甲方存款到賬日起算。

(二)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第三條 存款賬戶、存款時間、存款金額及存放地點

(一)甲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文件在乙方開立存款專用賬戶。

(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可以選擇於任意工作日內,向該賬戶內存入協議存款,該等協議存款應滿足的條件有:

1、 單筆存入協議存款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 元(¥ 元);

2、 在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協議存款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億元(¥10000000000.00 元)。

(三)上述協議存款存放於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設的分行,具體地址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協議存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協議存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爲 5.225 %(固定利率),該利率在協議存款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利率調整而調整。

第五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一)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存款專用賬戶當日內,乙方應爲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壹份,金額、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協議約定爲準,存款起息日爲劃撥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上須特別註明“協議存款”和“按 年 月 日 公司和 銀行簽訂的合同編號爲 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依法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變更爲“單位定期存單”後,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辦理融資的融資質押物。

第六條 利息計算及還本付息方式

(一)甲方存款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爲起息日。

(二)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協議存款利息時,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定期存款計息的規定,採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計息期爲整年的,計息公式爲:

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

計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爲:

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爲: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協議存款年利率/360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還本付息:

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與起息日對應的同日爲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還本金和支付剩餘應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爲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順延期間,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本條第(四)款約定的賬戶。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匯路如下:

甲方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在匯路調整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取款條件

執行本合同取款時,甲方應依法出具單位定期存款憑證(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或單位定期存單)、預留印鑑、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取款證明書,甲方應對上述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乙方依法對上述文件

依照銀行結算制度要求進行覈驗,如覈驗無誤,將甲方所取款項依法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賬戶。

第八條 提前支取

(一)除非出現本條第(二)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甲方發生監管部門認可的流動性風險,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

(三)在提前支取的情況下,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協議存款起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限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已按協議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從甲方本金或未付甲方的利息中扣除。若甲方僅提前支取部分存款的,則提前支取後的其餘部分,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人民幣3000萬元,利率仍按本協議約定利率執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甲方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或單位印鑑遺失、毀損,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且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或變更。乙方受理後,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後配合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 特定事項的通知及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詳細說明材料:

1.連續3個月資本充足率不達標;

2.連續3個月存貸比不達標;

3.不良資產率連續3個月超過5%;

4.受到監管部門通報批評,調低監管評級,市場準入等行政處罰。

(三)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的條款;

2.乙方出現本條第2款所列情形後連續3個月仍無改善的;

3.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託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4.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確因不可抗力情形導致的除外)。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條款,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五)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相對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本金及截至支付日當日的應付未付利息。若存在違約金的,也應一併結算。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一)乙方保證按約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應按延期支付的實際天數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額,以日利率萬分之五爲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十條第2款約定履行通知義務的,應向甲方按照以約定協議存款利率計算的當年利息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特別承諾條款和保密責任條款的約定,均應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四)本合同解除後,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本金,並支付相應利息的,自合同解除日後第六個工作日起,每逾期一日,應另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專項約定

爲促進雙方的長期合作,增強業務良性互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雙方同意積極開展和促進銀保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應分別大力推動本協議存款存放地所在的甲方當地銀保機構與乙方分行就銀保合作業務具體事項進行協商,簽署

合作備忘錄對銀保業務達成提出要求並上報總行,由總行監督執行效果,對於存放地以外地區,根據當地銀保業務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合作事宜。

第十三條 保密責任

(一)除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或雙方有約定的情況外,雙方對協議存款的利率、數量以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財務經營狀況等項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

(二)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有關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等)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爲違約。

(三)任何一方向其控股公司、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其控股公司的子公司、關聯公司披露本合同相關內容,不視爲違約。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由於出現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遇有前述情況的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證明文件應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情況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通信聯絡方式

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達、傳真或郵寄的方式送達。專人送達自另一方簽收之時視爲送達,傳真自發出之時即視爲送達,郵寄自投郵後五日即視爲送達。無論雙方選擇何種發送方式,發送方和接收方均應保證函件發送或接收所需的人員或硬件能在合理的時間內正常工作,以保證發送的及時和流暢。

雙方的通訊及聯絡地址如下:

甲方聯繫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聯繫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一方通訊及聯絡地址變更,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本合同各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該會屆時現行有效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金融爭議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一)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都清楚並願意嚴格遵守本合同附件反商業賄賂條款的規定。合同關係人應當廉潔自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不當利益。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證,證明其存款並免除相關詢徵費用。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全部支付協議存款本息及其他應付金額之日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借款合同 篇4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

二、借款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 方: 乙方:

簽訂∶ ×年×月×日

利息借款合同 篇5

貸款帳號:

借款人:

貸款人:

根據

號文批准的

引進項目,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

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__年期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2.按貸款人制定的____年期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爲____或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爲____(復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利息借款合同 篇6

出借人(以下稱甲方)[出借人姓名]

用戶名

身份證號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借款人(以下稱乙方)

用戶名: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見證人:

地址:

電話:

鑑於:

1、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資金的投資需求;

3、甲方同意將資金借給乙方;

4、見證人同意爲甲、乙雙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見證及居間服務。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資金一事簽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約定之條款與條件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在見證人的見證下,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阿拉伯數字]元(大寫人民幣[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爲[借款月數]個月,從[起始日期]起至[結束日期]止。

第三條 鑑於甲、乙方雙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經見證人撮合達成借貸交易,爲保證資金安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由見證人賬戶支付借款並償還借款本息。

第四條 爲完成甲方出借款項及乙方償還本息的劃轉,見證人在其賬戶下分別爲甲方和乙方開立虛擬帳戶。甲方應在申請投資前將擬出借款項匯入見證人爲其開立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向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匯入乙方在見證人處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本合同簽署前,甲方已將上述借款匯入見證人爲其開立的虛擬賬戶,見證人承諾在合同簽訂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第六條 借款利率爲年利率[阿拉伯數字]% ,以見證人將借款匯入乙方賬戶之日作爲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計息。

第七條 乙方的還款方式爲:[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還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C:等額本息還款。

還款金額及時間參看本合同附件《還款計劃表》

第八條 乙方應按《還款計劃表》約定的時間及金額將應還本息匯入見證人爲乙方開立的虛擬賬戶(還款日期以見證人收到款項的日期爲準),見證人應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項後次日內將款項匯入甲方虛擬賬戶。

第九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預先扣除。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結清。

第二章 甲、乙雙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十一條 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一)甲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有權簽訂本合同,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甲方自願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第十二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一)乙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有權簽訂本合同,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乙方自願向甲方申請借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三)乙方保證按照《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歸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上述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按《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支付到見證人爲乙方開立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轉付給甲方;

(四)對甲方或擔保公司發出的索償通知及時予以答覆。

(五)乙方借款逾期導致擔保公司承擔代償責任後,保證及時向擔保公司清償代償的本息,並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向擔保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三章 借款擔保

第十三條 就上述借款的償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委託的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由甲方與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所需擔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期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擔保公司向甲方代償後,自動獲得對乙方的債權,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向擔保公司清償擔保公司代償的本息及代償所花費費用,並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章 違約事項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按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期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逾期期間除按本合同約定計算利息外,每遲延一天,還應另按應付金額的0.4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擔保公司替乙方向甲方代償借款本息後,上述利息及違約金乙方應向擔保公司支付,直至乙方向擔保公司償付清擔保公司代償的全部本息、違約金及其它應付費用。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鑑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及償還本息經由見證人轉付,甲、乙雙方在此約定,本合同的履行地爲見證人所在地。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在合同履行地既見證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各方通過電子合同簽署系統簽署後生效。

甲方:[出借人姓名]

日期:[出借人簽署日期]

乙方:[借款人姓名]

日期:[借款人簽署日期]

見證人聲明:

見證人承諾上述合同爲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根據自身的意願通過此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見證人特此證明。

見證人:

日期:[借款人簽署日期]

利息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證人):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於_____年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於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 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 ___%(百分之___)。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併入下月本金並計算利息(即計算複利)。

(四)、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________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_________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爲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止。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爲。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籤):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籤):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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