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用工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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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1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通用12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 勞務派遣關係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係;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係爲有償使用關係;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三條 派遣人數、崗位和期限

(一)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爲準。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用工條件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

(二)技能要求:____________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於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爲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係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並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併爲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係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係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範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於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於________元/月,轉正後工資標準不得低於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係,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 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後,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覈制度發放,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遊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 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爲________日;勞務費用支付日爲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曆月份爲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後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於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________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後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後,乙方開具發票,每月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繫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

(二)體檢。乙方通知並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並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爲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並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僱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對於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爲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後,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並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後,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後,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辭退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於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剋扣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佔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於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 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並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爲,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 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後方能爲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徵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於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後,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並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爲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鑑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________市當地政府頒佈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佈新標準後,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爲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後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餘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一)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二)剋扣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三)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後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 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爲本協議自動續簽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後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後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後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

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爲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爲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爲: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工程勞務用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部: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務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期

用工開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工結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結算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結算方式。

第壹種結算方式:包乾單價。根據上海市“九三”預算定額規定計算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單價元。根據乙方施工的建築面積乘以包乾單價確定最終結算總價。

第貳種結算方式: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天。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出勤天數乘以工資標準後計算乙方最終結算工資。

第叄種結算方式:計件工資。根據上海市“九三”預算定額規定計算乙方實際施工內容的定額工日,結算標準_________元/工日。根據定額工日數乘以結算標準確定最終結算總價。

第肆種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用工合同總價:

1、無論採用上述何種結算方式,甲方均先向乙方支付生活費。具體支付辦法爲:簽訂本合同次月開始,每月支付一次,標準爲_________元/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施工內容,並達到本合同約定要求後,經雙方確認結算金額,甲方一次性將結算餘額全部支付乙方;若乙方施工工期跨越春節,則甲方於春節前20天向乙方結算已完工程量80%的人工工資,其餘20%待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施工內容後,一次結算。

2、乙方承擔本合同之外的施工內容,事前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事後7日內向甲方簽證確認,否則甲方不予結算工資。

3、乙方人員增加,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增加的人員甲方不予結算工資。

4、乙方施工結束後,若人工費超過合同總價,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七、質量:

八、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

施工現場乙方必須達到級文明工地要求;必須達到級標化工地要求。

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對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施工交底和三級安全教育,並提供施工圖紙。

2、提供施工臨時設施和水、電源,提供乙方人員的住宿。

3、爲乙方人員代辦暫住證、胸卡等有關證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進場,進場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或辦理有關證件(身份證複印件、暫住證、務工證、上崗證等),保證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2、進場前,乙方須確定其負責人,並訂立委託書,授權委託其負責人代爲與甲方結算、領取工資以及處理與其相關的事務。

3、保證向甲方填報各種資料的真實性,禁止弄虛作假,維護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

4、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和方案組織施工,必須更改時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和結算工資。

5、乙方人員進出現場、生活區必須佩戴胸卡,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出現場和生活區,非作業時間,不得進入工地。

6、乙方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月節點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進度。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計劃,甲方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以保證進度,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連續二個月未完成計劃,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人員在施工中須服從甲方管理和指揮,增強自我管理意識,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8、乙方進場前必須如實向甲方告知健康狀況,包括有無殘疾、傳染病等影響從事本工種施工和他人健康的各種疾病。如因乙方殘疾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進場後甲方發現乙方人員中健康狀況不適於現場施工作業者,必須無條件退場。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關於勞務用工的管理制度,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辭退。

10、嚴格按照施工工序組織施工,未經甲方驗收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對甲方所提要求存在異議時,可採取協商辦法處理。

1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擾亂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後果,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無條件退場。

十、工程質量與驗收

1、驗收以《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國家和地方制訂的其他強制性標準和規範爲依據。

2、施工中若國家或地方頒佈強制性標準或規範則執行新標準或規範。

3、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需進行返工,直到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並承擔返工費用。甲方向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中,乙方不得再要求增加費用。

4、乙方應向及時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5、甲方一經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未能按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施工,乙方必須返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此類返工不順延工期。

十一、安全施工

1、無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政策、規定及甲方管理制度。

3、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應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損壞甲方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遇特殊情況需拆除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認爲甲方的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及時處理。

4、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特殊作業必須採取系安全帶等安全措施,禁止吸菸。

十二、產品保護

1、在工程尚未驗收交付之前,乙方施工區域內已完工程、甲供材料、成品及設備的產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期間發生損壞、遺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和賠償。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建築材料、施工工具、設備的保管和維護工作,以及公共部位的成品保護。

十三、違約責任

1、施工期間發生以下之一情況,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1)接到甲方的進場通知未按期進場。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質量事故隱患且不及時整改。

(3)現場施工管理混亂且不及時整改。

(4)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完成甲方的進度計劃。

(5)乙方不能達到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不得浪費材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浪費的材料款;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標化工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乙方結算金額計算。

4、乙方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視情況乙方承擔50—80%的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畢,甲方結算後終止。

甲方(蓋章):

項目責任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班組全體成員(簽字、指印):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4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繫方式及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繫方式及電話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爲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 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爲(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爲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爲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覈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爲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爲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每月 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爲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爲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 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5

甲 方(用工單位): 

乙方(勞務派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現因甲方生產需要,由乙方派遣被派遣勞動者到甲方住所地工廠工作。爲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要求派遣人員要求、數量、期限:

1、被派遣勞動者限男生,年齡25-35週歲,持有本人真實身份證。從本協議簽署之日至本協議終止之日乙方向甲方派遣 人擔任甲方 生產 崗位工作。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以上人員派遣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被派遣員工能吃苦耐勞、五官端正、服從甲方管理、工作認真負責。

4、乙方提供的被派遣人員身體健康、到廠時提交的效健康證,確保無傳染病,。

5、乙方按甲方的用工要求,派遣被派遣勞動者到甲方住所地的單位工作。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是與乙方簽定勞動合同關係,乙方承擔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法律責任及社保等相關的福利。

二、工價

1、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勞動者工資按實際出勤工作時間計算,所有工時工資不分時段和節假日,一律按照單價每小時¥6元標準計算。被派遣勞動者的每次出勤報表在發放工資前兩天甲方管理代表人員應當通知乙方管理代表人員雙方確認簽名,雙方簽名確認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出勤報表。

2、被派遣勞動者每人每天工作小時。如任意一人未達到

3、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因事病請假者,未能達到上列保底時數的,則按每月保底平平均時數扣除工資;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未能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則按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各項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三、工資支付

1、每月甲乙雙方確認的出勤工時工資表,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於每月

2、本協議期滿後,甲方須在1天內結清乙方所有被派遣勞動者工資。

3、在本協議履行期間,若被派遣勞動者工作能力低不能勝任甲方崗位工作或違反甲方廠紀廠規的,甲方有權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經三方查證屬實書面確認的,由甲方將該被派遣勞動者退回乙方。甲方應當在退回當天結清此人全部工資。因甲方的工作環境、勞動因素或帶有危險性腐蝕性及對人體有危害的工種造成被派遣勞動者不願意繼續工作或流失的現象甲方必須規範制度、改善環境,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4. 甲乙之間有關經濟所有事宜,必須由乙方負責人簽字蓋財務章或持有乙方公司委託證明方可生效。

7. 乙方派遣甲方企業的被派遣勞動者工作期間,被派遣勞動者每100人由乙方安排1名管理人員(不足100人的部分按照1名管人員計)到甲方企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管理,甲方企業支付實際出勤工時工資給此管理員。

四、住宿情況:

甲方給乙方被派遣勞動者包吃包住(甲方不負責水電費用)。

五、路費情況:

被派遣勞動者來廠離廠由乙方負責。

六、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被派遣勞動者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從事甲方安排或指示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爲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

七、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1、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派遣勞動者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所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甲方有權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批評或警告,根據公司的制度進行處理處罰,並將處理報告提供一份送達乙方備案。

2、被派遣勞動者自進入甲方單位時須依甲方工廠規定辦理入廠手續,並遵守甲方廠規制度服從車間管理安排及作息時間。被派遣勞動者不得在甲方單位打加架鬧事、賭博、罷工等違法事件發生。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不影響甲乙雙方的本協議履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協議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確認後可以變更協議。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中途解除本合同且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未通知方應當按乙方解除協議當年解除協議前共3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被派遣勞動者共30天的工資總額的標準支付補償金給對方;雙方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需要規定的期限內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押被派遣勞動者工資或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退保,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手續。

3、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間如沒有不可抗拒之因素,經雙方書面協調同意可解除協議。如協議期滿還需續約,需要續約方向對方提前十五天發出書面聲明。

十、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照政策予相應的賠償並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本協議期間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對方工人爲本單位員工,否則按20xx元/人的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以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先到所屬當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

1、被派遣勞動者的更換和增減

A.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要乙方增加派遣人員,甲方按需求數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須盡力爲甲方準備被派遣勞動者。

B.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減退或更換被派遣勞動者。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時,由甲乙雙方書面協商解決。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或雙方另行協議補充所籤補協議與本協議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約定的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並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工資數額和加班問題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塗改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

爲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

要求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

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約定勞務

甲方認爲,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爲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密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務報酬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

第七條、稅收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爲扣繳。

第八條、協議終止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一、本協議期滿的。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____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____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在協議期間無條件服從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乙方除享受規定的酬勞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8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一致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爲_____個月;在試用期內學校及員工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員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係。

二、聘用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

三、勞動時間

本合同簽訂人員爲全職員工,實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60小時。

四、薪資福利

1、聘用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職責與工作表現於每月號支付相應的工資,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2、工資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工資額定爲試用期/月,轉正工資__________元/月。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4、乙方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假期。

5、甲方可根據自身情況,對薪資福利制度等內容進行調整,調整後本協議的僱傭報酬及福利待遇等按照調整後的最新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保密協議

1、乙方任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競業限制相關規定,乙方必須對工作中所接觸到的甲方資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資料爲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單位謀取利益,損害甲方利益。(甲方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管理體系、運營體系、知識體系、各類手冊、規章制度、文件、教材、知識點、重點難點解析、教學講稿、PPT文稿、教案、例題、學員資料等。)

2、本協議的競業限制期爲1年,即在本協議終止、期滿或解除後1年內,乙方必須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條的約定。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內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確因需要變更合同時,由雙方協商一致,並在原合同基礎上籤訂變更協議,該協議作爲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協議繼續有效。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①乙方試用期間被甲方認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乙方提供資料、證書等材料含有不真實信息的。

②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執行甲方教學計劃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

③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應當予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

④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嚴重違反甲方制度、嚴重失職損害甲方利益的。

⑥乙方患病或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或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⑦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換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離職,否則按自行離職處理。

4、有下列情形的,雙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①試用期內;

②聘用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勞務派遣企業)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有關事宜,協商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乙方及勞務人員三方關係

甲乙雙方爲經濟合同關係,乙方與勞務人員爲勞動關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勞務,並承擔對勞務人員的勞動關係責任和日常管理職責。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一般不超過一年)

三、勞務人員的條件及數量

1、年齡爲18~40週歲(有特殊技能者可適當放寬),男性,國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入場前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體驗證明),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史。

3、操作技能符合甲方的工作崗位要求,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須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或《上崗證》;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電工作業、金屬焊接與切割作業、登高架設作業、機動車輛駕駛作業等)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數量爲 人。

5、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及勞務人員花名冊。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調離、調換。乙方私自調離勞務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 元進行處罰。

四、勞務人員作業項目及要求

1、勞務人員作業項目: 。

2、乙方勞務人員要按照甲方對施工生產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程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目標,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

3、乙方應對勞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敬業愛崗教育,使勞務人員遵章守紀,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聲譽。

4、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發生勞務人員在甲方場所滋事,影響甲方人員正常生產、生活的,甲方可對乙方處以1000~20xx0元的罰款。

五、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提供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後,甲方根據經甲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人員工資及乙方管理費用。其中:

2、乙方應按月及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發放後應將發放單據交甲方一份,作爲甲方監督的依據,對無正常原因,乙方不發放或不及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的行爲應予以處罰。

3、勞務人員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爲乙方管理保證金,如乙方管理達到甲方要求,次月返還一半,其餘在工程竣工後一次性返還,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給甲方帶來損失,扣除罰款後返還剩餘金額。

六、勞務人員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待遇。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勞務前,必須對勞務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職業技能培訓,達到上崗的要求。必要時乙方可書面委託甲方培訓、取證,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向勞務人員發放,甲方進行監控。

3、乙方的作息時間、作業方式與甲方同步。

4、乙方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5、乙方人員因工負傷或死亡,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七、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務合同。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勞務合同終止: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務合同的;

②勞務合同期限屆滿的。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後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②乙方勞務人員不能勝工作,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嚴重違紀,身體狀況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權退回乙方或提前解除勞務用工合同。

4、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人員身體健康,並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②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

5、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勞務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勞務合同,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應按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九、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信的原則,就勞務合作事宜,依法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爲甲方提供勞務服務。

2、定義:本合同中“派遣人員”是指乙方聘用並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人員。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崗位爲 崗位;簽訂合同時崗位需求人數爲據實際人數。合同期間崗位人數的增減由甲方根據崗位實際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對派遣人員的崗位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二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和派遣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要求,發佈公開招聘信息(招聘內容須經甲方覈定),並負責協助相關的招聘事宜,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選拔,爲甲方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選(崗位條件另定)。

2、乙方應以××××××××有限公司作爲實體進行招聘,並將勞務派遣用工性質明確告知應聘人員。

3、經甲方審驗應聘人員材料和考覈面試後,由甲方確定錄用名單,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錄用名單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員。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內,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甲方決定並向乙方通報後,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相關證據: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證明求職或試用期間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與事實不符的,採用欺詐手段獲得工作機會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或者向乙方額外支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並提供相關證據:

(1)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可以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根據本項規定退回派遣人員,致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可能發生的醫療補助費和其他費用。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退回派遣人員而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關係的,如因證據不充分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復勞動關係的,甲方應恢復勞務派遣用工關係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不得低於武漢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待遇)、管理費、勞動關係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勞務派遣關係或退回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到期時,符合本項(1)、(3)、(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應順延至上述情況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派遣人員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派遣人員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派遣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派遣人員(女性)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傷殘補助金後依法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傷殘補助金的補償後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終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終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條第4項所述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員,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管理與考覈

1、派遣人員的勞動人事關係歸屬乙方,乙方負責派遣人員的所有的人事、勞資、社會保險、黨團、工會、計生等工作。

2、經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員可到派遣人員工作場所,協調甲乙雙方與派遣人員之間的關係,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場所從事與甲方合作無關的其他事務。

3、乙方委託甲方對派遣人員的工作數量、質量、業務技能和工作表現進行績效考覈,考覈辦法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定期將考覈結果通報乙方。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有權自行選擇派遣人員人選,但應保證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2)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製定各類規章制度,向派遣人員公開,並通過簽收、集中培訓等方式使派遣人員知悉相關內容,並要求派遣人員遵守;

(3)甲方可根據申報審批情況和崗位實際情況對派遣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甲方爲派遣人員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派遣人員另行簽訂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5)甲方可根據需要與派遣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在終止或解除實際用工關係後,由甲方按約定給予派遣人員經濟補償,乙方應保證上述競業禁止協議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規定;

(6)雙方約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2、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對甲方自行選擇的派遣人員,如不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錄用;

(3)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損害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有權代派遣人員向甲方追償;

(4)乙方可以應甲方和派遣人員的要求對甲方和派遣人員之間發生的爭議進行調解;

(5)雙方約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3、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甲方應對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條件,並保證女職工應享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保護權益,乙方派遣人員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規操作要求;

(2)甲方應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的規定,保證派遣人員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將被派遣人員再派遣到其他單位,如有違反,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5)如因與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訴訟,使乙方成爲爭議當事人的,甲方應協助乙方或與乙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6)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處理相關勞動人事事務;

(2)乙方應建立、管理或按國家規定委託有權管理部門管理派遣人員人事檔案及黨團組織關係、工會關係;

(3)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因工作管理產生的勞動糾紛;

(4)乙方在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向派遣人員明確告知並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和執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5)乙方應督促、教育派遣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6)乙方應落實派遣人員患病、負傷或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參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派遣人員在甲方的上崗時間的相關待遇;

(7)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及雙方的約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勞務費後,爲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並繳納社會保險;

(8)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勞務費用及派遣人員待遇

1、甲方須支付乙方勞務費,勞務費包括:管理費、派遣人員的薪酬、國家規定的計提費用、派遣人員社會保險費用由單位支付的部分。勞務費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覈實後,甲方根據乙方出具的發票一次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到乙方如下賬戶:

戶名:××××××××有限公司

開戶行:××××××××支行

行號:××××××××

賬號:××××××××

2、管理費支付標準 甲方根據合作實際情況按以下三種標準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費用:

本埠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內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外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3、派遣人員薪酬由甲方根據相關辦法進行考覈,並定期向乙方出據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發出3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支付給派遣人員薪酬。

4、派遣人員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元/月(不得低於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

5、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代爲扣繳。

6、乙方應及時爲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繳納費用中由單位支付部分,由乙方覈定,在甲方支付的勞務費中繳納。

7、乙方增減派遣人員的到崗或離崗時間須由甲方確認,並由雙方指定人員簽字認可。如果派遣人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其報酬。

8、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員個人收取有關費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遲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連續拖欠款項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調回派遣人員,並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由於乙方輸出的派遣人員工作失誤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派遣人員索賠,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由於派遣人員利用工作便利構成犯罪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共同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並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並向當事人追償。

3、乙方應採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員的相對穩定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調換或增減派遣人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至(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員時,應加付乙方一定數額的勞務費,作爲乙方支付給被退回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員,由甲方根據被退回派遣人員在甲方應補償的服務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勞務費給乙方。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相當於半個月工資的勞務費。

5、如派遣人員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辭職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補繳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外,還應按該派遣人員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約定爲派遣人員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人員的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人員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勞動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係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7、派遣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出現工傷、死亡的有關待遇和費用,由甲方承擔按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部分,善後事務處理事宜由乙方負責。

8、由於乙方在招聘、培訓及後期管理過程中操作不當或不能及時處理糾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保持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甲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2)沒有爲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

(3)沒有依法爲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乙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無正當理由拒付勞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遲延付款超過三個月的;

(3)違反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嚴重危害派遣人員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提供勞務的。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約定、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由於甲方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政策、要求導致用工制度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期限與終止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員與乙方建立的勞動關係終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則本合同的有效期順延,順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員中勞動關係的最晚終止日期與甲方終止派遣人員服務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時間爲準。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履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有變更,具體事宜雙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應書面予以確認是否續簽。

3、本合同期滿,雙方如不再續約或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附則

1、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須取得對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按解除合同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總額的2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時,仍有部分派遣人員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爲依據且視同爲合法。

4、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共同協商。

5、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合同條款在進行仲裁時,除仲裁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用工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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