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通用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47W

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篇1

協議書

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通用7篇)

甲方:X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確認,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於_     年   月   日予以解除;

二、本協議簽訂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補償費人民幣     元。(此款項包含因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離職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及其他所有的權益。)

三、乙方在此確認:乙方已經認可其在充分了解相關法律和自己權利的前提下,甲方已經完全履行了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支付經濟補償、依法支付所有加班費和獎金、依法支付應休未休年假的補償以及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所有費用。

四、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並履行後,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任何其他權利義務爭議,乙方承諾不再就勞動權利義務關係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員工):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戶籍地址:

聯繫方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解決方案》,經乙方書面提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乙方書面提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予以解除。

第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進入甲方工作年限爲 年零 個月。

第三條 經濟補償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雙方確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總額爲 元整(¥ .00)(該總額已包含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未了事宜的所有結算費用,雙方認可)。

2、甲方於乙方履行本協議第四條第3款簽訂本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約支付本條第1款約定的補償金。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依約定期限及時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及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手續;

4、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履行時的權利義務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即行終止並無任何未了事宜,確認對工作期間的工資及各項費用支付已結清並無任何異議。雙方確認對協商解除的經濟補償金、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程序及結果均無任何異議,保證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訴訟請求;

5、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五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從簽訂之日生效,勞動關係同時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篇3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

一、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解除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相關安排: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2、甲方應正常發放工資至解除日。

3、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應正常繳納至         年         月(含當月)。

三、離職補償

1、雙方同意,離職的經濟補償按如下第         種方式計發:

(1)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2)經濟補償金爲人民幣(大寫)                    (¥        元),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3)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離職的經濟補償金。

2、雙方確認,上述經濟補償包括雙方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全部補償、代通知金等項目。

四、雙方在此確認:均瞭解《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社保、勞動保護、檔案轉移、年休假等各方面)。除本協議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都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對方要求其它報酬、費用、賠償或補償。

五、工作交接特別約定

六、保密義務

乙方於在職時所掌握到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後,應嚴禁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否則甲方有權保留法律追溯權;乙方不應從事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爲,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部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

七、競業限制約定。

八、其它條款: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篇4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一)

甲方: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員工):(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戶籍地址:

聯繫方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解決方案》,經乙方書面提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乙方書面提出自動解除勞動關係,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予以解除。

第二條甲乙雙方確認,乙方進入甲方工作年限爲年零個月。

第三條經濟補償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雙方確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總額爲元整(¥.00)(該總額已包含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未了事宜的所有結算費用,雙方認可)。

2、甲方於乙方履行本協議第四條第3款簽訂本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約支付本條第1款約定的補償金。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依約定期限及時向乙方支付補償金及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手續;

3、乙方應返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甲方的所有物品;於20__年月日前到人力資源部或在本部門負責人協助下,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使甲方資產、文件及所有相關物品發生丟失、損壞,或由於工作未交接清楚,使公司遭受損失,甲方將按資產帳面價值或遭受損失從上述支付總額中扣除。

4、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係履行時的權利義務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即行終止並無任何未了事宜,確認對工作期間的工資及各項費用支付已結清並無任何異議。雙方確認對協商解除的經濟補償金、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程序及結果均無任何異議,保證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訴訟請求;

5、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從簽訂之日生效,勞動關係同時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二)

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性別:國家:生於:日期

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基礎上平等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問題都同意,本協議雙方遵守和執行。

一、甲、乙雙方當事人雙方約定日期,解除勞動關係。

二、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理解和住宿,雙方應給予乙方通過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三、經濟補償在幾天內將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甲方將在接下來的薪資,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乙方未進入銀行內部的工資收入向乙方支付。

五、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和乙方應當終止該權利和義務,甲方,乙方概不負責任何所需的費用和責任。此費用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與賠償金,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帶薪年假,如要求或不同意。

六、甲方和乙方應遵守本協議另有約定違約方向,賠償守約方相當於罰款的數量。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由甲方同意,乙方應採取效應即後簽字或者蓋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名:解除勞動關係協議書

乙方簽名:

日期簽署日期:

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篇5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合同書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戶籍地:          居住地:

聯繫電話:

第一條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但由於         ,     主動提出,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於 年 月 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書》,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就此解除,勞動權利義務即時終止。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及各項補助(補貼)等共計人民幣     元(¥     元),具體費用明細見附件二。

第四條 對於前述約定的費用,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之日起三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如乙方尚拖欠甲方債務的,在支付時一併抵消。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離職的相關證明;十五日內,甲方爲乙方辦理人事檔案轉存及社保關係轉移手續。

第六條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簽訂並履行完畢後,雙方勞動債權全部結清,雙方此後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糾紛。

第七條 甲乙雙方均不能就任何勞動爭議問題向對方主張權利,提出勞動仲裁申請或訴訟,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損失。如果系乙方違約的,還應當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前述全部費用。另,勞動關係解除後,任何一方均不能做出有損對方聲譽、利益的行爲,否則將視爲違約。

第八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交由人社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甲乙雙方就本勞動合同中涉及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後果作如下約定:

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爲     ;乙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爲     。

2.前述地址適用範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民事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     的方式通知對方,確保對方知悉。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義務,雙方所確認的送達地址仍視爲有效送達地址。”

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對本合同項下條款文義有充分理解和把握,知悉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及違約後將承擔的責任,且不存在重大誤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形。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

第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附件二:費用明細表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爲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爲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爲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7、乙方應爲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__ (簽字或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篇7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

一、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解除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相關安排: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2、甲方應正常發放工資至解除日。

3、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應正常繳納至         年         月(含當月)。

三、離職補償

1、雙方同意,離職的經濟補償按如下第         種方式計發:

(1)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2)經濟補償金爲人民幣(大寫)                    (¥        元),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

(3)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離職的經濟補償金。

2、雙方確認,上述經濟補償包括雙方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全部補償、代通知金等項目。

四、雙方在此確認:均瞭解《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社保、勞動保護、檔案轉移、年休假等各方面)。除本協議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都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對方要求其它報酬、費用、賠償或補償。

五、工作交接特別約定

六、保密義務

乙方於在職時所掌握到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後,應嚴禁泄漏甲方的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否則甲方有權保留法律追溯權;乙方不應從事有損甲方聲譽的行爲,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部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

七、競業限制約定。

八、其它條款: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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