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買賣協議書(精選30篇)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
甲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簽訂下列合同: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煤種:________。
價格:_____元。
交(提)貨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數量:________。
二、質量指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______。到站:______,收貨人:買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________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爲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爲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後,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後,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並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後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爲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____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______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爲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20xx.908兆焦/千克,Vdaf≥18%,Mt≤6%,St,d≤2.5%,標稱最大粒度≤50mm。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爲準,單車礦髮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爲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後,由收貨人接卸、採樣、制樣、化驗並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爲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Qnet,ar50mm,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3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並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爲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3日視爲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5日視爲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繫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繫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爲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繫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爲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爲20xx12年4月1日至20xx12年4月30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煤炭購銷數量
1.1煤炭購銷總量____萬噸。
1.2本合同執行期自____年___月__日始,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分品種、數量煤炭購銷表
考慮到生產、運輸等條件會發生改變,在表格中可不約定分煤種月度數量,僅約定月度總量。
1.3合同一方調整合同總量不超過__%的,應提前__日將調整的數量、供貨時間書面通知對方。
月度數量調整不超過__%的,應提前__日書面通知對方。
合同一方調整合同數量超過___%,另行簽訂合同。
2.煤炭品種、質量
2.1品種質量約定
甲乙雙方自覺嚴格遵守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六部委發佈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具體的品種質量指標約定見下表。
品種質量明細表
商品煤應當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2.1.1灰分(Ad)
褐煤≤30%,其它煤種≤40%。
2.1.2硫分(St,d)
褐煤≤1.5%,其它煤種≤3%。
2.1.3在中國境內遠距離運輸(運距超過600公里)的商品煤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褐煤__發熱量(Qnet,ar)≥3942kcal/kg,灰分(Ad)≤20%,硫分(St,d)≤1%。
其它煤種__發熱量(Qnet,ar)≥4300kcal/kg,灰分(Ad)≤30%,硫分(St,d)≤2%。
本條中運距是指(國產商品煤)從產地到消費地距離或(境外商品煤)從貨物進境口岸到消費地距離。
2.1.4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限制銷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2.2有害元素約定
2.2.1動力用煤(含化工用原料煤)
砷含量(Asd)≤80μg/g
汞含量(Hgd)≤0.600μg/g
氯含量(Cld)≤0.300%
鈉和鉀總量w(K)+w(Na)≤0.350%
2.2.2煉焦用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磷含量(Pd)≤0.100%
氯含量(Cld)≤0.150%
鈉和鉀總量w(K)+w(Na)≤0.200%
2.2.3噴吹用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磷含量(Pd)≤0.050%
鈉和鉀總量w(K)+w(Na)≤0.200%
2.2.4成型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3.合同價格
3.1基準價格爲____元/噸(小數點後保留兩位,四捨五入,下同)。
3.2結算價格=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其它因素調整價
3.3合同結算價格:
3.3.1出廠價
3.3.2到廠價
3.3.3離岸價
3.3.4到岸價
3.4質量價格調整
3.4.1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實際交貨熱值每增加1kcal/kg,價格增加____元/噸;每降低1kcal/kg,價格降低____元/噸。
實際交貨熱值低於基準熱值200kcal/kg的,超過200_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價格降低____元/噸。
實際交貨熱值低於基準熱值500kcal/kg的,買受人可以拒收。
3.4.2硫分(乾燥基全硫)
實際交貨硫分超出合同範圍的,每超出0.01%,價格降低__元/噸;每降低0.01%,價格增加___元/噸。
3.4.3灰分(乾燥基灰分)
實際交貨灰分超出合同範圍的,每增加0.1%,價格降低___元/噸;每減少0.1%,價格提高___元/噸。
3.4.4水分(收到基全水)
實際交貨水分超過合同約定___%的,每超過1%,扣___噸。
3.4.5其它指標
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超出約定範圍但未超出國家標準的,可相應調減價格;超出國家標準的,拒絕收貨。
3.5其它因素價格調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4.2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場地自提、發站交貨、到站交貨、中轉港場地交貨、離岸平倉交貨、到達港交貨,任選一種)
4.3收貨人
4.3.1名稱:_________________
4.3.2地點:________________
4.3.3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4.4物權轉移
4.4.1甲方將煤炭運至雙方約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煤炭的所有權及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4.4.2甲方將煤炭交給乙方指定的承運人,煤炭的所有權及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5.數量確認
數量以噸爲計量單位,保留小數點後三位。
5.1鐵路運輸的煤炭數量確認,以發運礦點(站)或甲方軌道衡計量。
5.2裝船離岸平倉交貨煤炭數量確認,以裝船港船舶水尺計重。
5.3公路運輸的煤炭數量確認,以裝車點汽車衡計量。
5.4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質量確認
6.1鐵路及公路運輸的煤炭質量確認,以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數據爲準。
6.2水路運輸的煤炭質量確認,以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數據爲準。
6.3主要質量指標標準
6.3.1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以kcal/kg爲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6.3.2乾燥基全硫,以___%爲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6.3.3乾燥基灰分,以___%爲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6.3.4收到基全水,以___%爲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數。
7.糾紛處理
7.1數量糾紛
7.1.1合理損耗的約定
鐵路運輸自然合理損耗爲原裝重量的1.2%。
水路運輸自然合理損耗爲原裝重量的1.5%。
煤炭每換裝一次的損耗標準暫定爲百分之一。
經過兩次以上鐵路或水路運輸,其運輸自然減量標準,仍按一次計算。
7.1.2乙方發現虧噸,應在___日內(自收到煤炭之日起計算)通知甲方(並將有關記錄一併送達),逾期甲方可不再受理。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如有異議,應在___日內雙方協商解決或者派員前去處理,逾期即視爲同意乙方意見。
鐵路運輸虧噸計量以鐵路到站軌道衡計量爲依據。
水路運輸虧噸計量由合同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爲依據。
7.2質量糾紛
7.2.1火車、汽車等運輸方式交貨
甲、乙雙方以結算週期平均質量進行比對,如發熱量熱值偏差在±____kcal/kg以內,則按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結果結算,如偏差超出±____kcal/kg,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乙方對單批次煤炭的檢驗結果存有異議,且該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偏差±_____kcal/kg以上,可在煤炭到廠後_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複檢,複檢應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逾期視爲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複檢結果作爲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複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承擔。若複檢結果相同,則複檢提議方承擔。
7.2.2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質量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並以檢驗結果作爲驗收、結算依據。
如對質量檢驗結果有異議,應在___日內申請複檢,複檢方由雙方共同確認,逾期視爲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複檢結果作爲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複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承擔。若偏差相同,則複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8.運輸
8.1鐵路直達運輸,由甲方請車。
8.2海上運輸
8.2.1由乙方指定承運單位的,乙方應在裝船前____日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並在受載船舶到達裝船港前____日通報甲方船期動態。
8.2.2由甲方指定承運單位的,甲方應在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裝船計劃,並在受載船舶到達接卸港前____日通知乙方船期動態。
8.2.3裝、卸船時,甲、乙雙方應同時派人現場監督,及時處理解決出現的問題。
9.結算與支付
結算以人民幣元爲單位,小數點後保留兩位。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按雙方商定的____利率(年、月、日)貼息。
9.1到站交貨
9.1.1甲、乙雙方約定____(每週、每旬、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向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乙方收到發票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9.1.2乙方如對結算事宜有異議,需向甲方發出“結算異議通知”,經甲、乙雙方覈查確認後,乙方應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9.1.3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9.2.1甲、乙雙方同意以每一船煤爲一批次進行結算。雙方按有效的水路貨物運單及質量檢驗化驗單(以下簡稱“結算單據”)進行煤款結算,所有結算單據傳真件均有效,原件____個工作日內送達。
9.2.2結算週期自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開始計算。甲、乙雙方在____個工作日內核對“結算單據”,如無異議甲方向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9.2.3乙方如對結算事宜有異議,需向甲方發出“結算異議通知”,經甲、乙雙方覈查確認後,乙方應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9.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開票結算時,乙方應在煤炭交收後___個工作日內按合同金額的____%預付煤款,待雙方達成共識後,支付餘款。
10、違約責任
10.1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發運煤炭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因鐵路運輸流向制約、運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時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2乙方採取拒接、拖延付款等方式致使甲方煤炭不能按時出庫,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10.3乙方未能按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天數和應支付的貨款總額按日____%交納滯納金。
10.4乙方超過付款期限____日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發運煤炭,停止執行。
11.不可抗力
11.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運輸中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11.2不可抗力解除後,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確定。
12.爭議解決
12.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因對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中止而引起的爭議、糾紛,應在60天內協商解決。逾期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合同條款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13.保密義務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企業商業祕密,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利害關係人提供。
14.信息告知
甲、乙雙方應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知對方。
15.其他約定事項
15.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的,提出的修改意見不予認可。
15.2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後,應形成書面文件簽字蓋章確認,視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15.3甲、乙雙方確認的電子文件應視爲有效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保留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09月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貨方式:
汽車運輸,由出賣人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到買受人煤場。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方法:
數量以買受人計量爲準(買受人計量衡應符合國家精度檢驗要求);質量以買受人驗收爲準(買受人按國家標準採樣、制樣、化驗)。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質價協議:入場標煤單價(含稅)=熱值結算價+揮發份結算價+硫分結算價+水分結算價。
1、煤量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達到0。5萬噸及以上,結算標煤單價(含稅)爲280元/噸;合同執行期內供煤量未達到0。5萬噸,每降低1千噸(不足1千噸不扣),結算標煤單價(含稅)降低1元/噸。
說明:供煤量=全部進煤量—扣噸量—拒付量2、煤質結算單價計算方法:
(1),滿足合同需求熱值結算價: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2)當月加權平均熱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間(含4500千卡/千克),進行熱值折價,計算公式如下:
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合同約定結算標煤單價(含稅)×實際熱值÷7000】實際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應結算入廠原煤含稅單價(元/噸)×實際熱值÷合同約定熱值+1】。
說明:實際熱值指當月加權平均熱值;
(3)單批次熱值低於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運費。
3、單批次灰熔點ST≤1130°C,拒付,同時按照該批次的量100元/噸進行罰款,如果引起鍋爐結焦停爐事故,將追究賠償責任。
4、單批次進廠煤揮發分小於28%,每降低1%,原煤價索賠3元/噸,不足1%不扣。
5、單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單批次硫分>2.0%,拒付。
6、單批次進廠煤水分大於15%,每增加1%,原煤價索賠2元/噸執行,不足1%不扣。
7、合同執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五、結算方式:
1、一票制結算:煤款由甲方開具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甲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稅法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代開,不得虛開,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被稅務機關稽查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含稅款、罰款、滯納金等)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實際結算原煤入廠價格和開發票價格按照實際結算入廠煤標煤價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應與電廠熱值公佈1天后將單批次貨款的80%付給乙方,剩餘20%月底扣完管理費、資金鍊利息後全額付清給乙方,如甲方不及時將煤款付給乙方,甲方需承擔乙方資金損失,具體損失按照實際煤款的`1。5%/天支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執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2、嚴格執行廠內運煤道路管理辦法,對從空車道行駛、強行插隊、影響出入、不聽從指揮卸車、阻礙通行等其它不聽勸阻的車輛,對該車輛運輸的煤炭扣減2噸,並不許該車輛以後進廠。
3、如經稽查覈實,發現有摻雜使假現象:
(1)運煤車輛的車廂邊、角、底、拉筋處採樣盲區裝有不同煤質;
(2)卸煤出現明顯煤質分層、局部分層;(3)熱電廠嚴禁進入的煤(準東煤),明顯摻假;以上現象一經發現將給予視情況從重處罰。
4、運煤重車進廠後不準私自出廠,違者扣押車輛沒收所運煤炭。
5、笨合同量、質、價標準是根據當前的煤炭市場實際情況而確定,一旦市場形式發生變化,買受人將隨時對合同的量、質、價、標準做進一步的調整,日進煤計劃服從燃料管理部調運安排。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補充條款:
1、甲方負責開具煤炭、運費增值稅發票,票點爲11.5,稅款由乙方支付。
2、甲方收取乙方每噸3元管理費和資金鍊利息1.5%,甲方全權負責協調電廠相關一切事宜及與資金鍊新疆兵團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結算業務。
3、由於甲方因推遲付款造成乙方總供煤量未達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收款賬號:李浩田。此賬號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體簽字人到場當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隨意更改賬號,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剩餘未盡部分由雙方口頭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5
出賣人:簽約地點:
買受人:簽約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煤種品種、基質基價、數量
收貨人名稱煤種質量幹基全硫St,d(%)含增值稅基價(元/噸)交(提)貨時間(月)、數量(噸)
全水份Mt(%)收到基底位發熱量合計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MJ/Kg Kcal/Kg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二、交(提)或方式:銷售方過衡交貨。汽車短途運費由購買方承擔。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商品煤的質量、數量以購銷雙方共同採樣。並送呈當地合法的質檢部門化驗和以銷售方開具的'汽車過磅單爲計價、結算依據。
四、煤炭單價:無煙煤、沫煤,以本合同第二、三條款中表列發熱量值和價格爲基準質量和基準價格。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煤款以銀行匯票、匯兌、支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買賣雙方應及時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省、市、縣煤炭主管部門各留存一份。
八、其它約定事項: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出賣人買受人公正意見
出賣人名稱:(章)委託結算單位:(章)買受人名稱:(章)委託結算單位:(章)
地址:地址: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電話:電話:公證人
傳真:傳真:傳真:傳真:(公章)
郵編:郵編:郵編:郵編:年月日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賬號: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品種規格、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煤炭價格:煤價含稅票__________元噸,原則上價格在____月內不變,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雙方另行商定。
四、結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後,購方每批次以預付款購買,批次批結,購方購煤款不夠時、銷方可以供給其他客戶或停供。
五、驗收標準:以__________煤場入庫取樣化驗爲準,計量以__________煤場過磅單爲準。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發生經濟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爲主。如協商不成,在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如熱值達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購方可以拒收,餘款銷方應及時退還購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7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sgs檢驗結果爲準。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爲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k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餘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後,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後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kcal/kg範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kcal/kg範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江蘇利港電力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江陰 利港
簽訂時間:20 年6月 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8
甲方(委託方/買方):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
乙方(居間方):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採購居間合同:
1、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爲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爲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居間內容:委託採購動力煤;其他以雙方購銷合同爲準。
3、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_______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丙方實際發運的數量爲準。每列一支付。居間費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_______開戶行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
受益人姓名_______開戶行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
4、責任條款:
甲方作爲居間費用支付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居間費用,並確認以不可撤消的承諾在本合同的約定下支付此居間費用;一旦支付給乙方指定受益人後,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居間費用將根據相應的、預先設定的各個獨立受益人的居間費用分配安排來分發。居間費用的支付方式將以雙方同意的方式執行。此支付命令應當在相關合同期內保持有效性,本居間費用保護責任將從合同開始或執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內保持有效性。
5、違約責任:如甲方有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的行爲出現,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將由原告所在地法院裁決。本合同各方簽章生效,電籤與面籤具有同樣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包括各居間)方各執1份。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規定,經平等協商,就煤炭買賣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所售各批次煤炭均必須符合下列規格及質量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灰份(Ad) 硫份 計量水份揮發份(daf)17~28% 粘結指數(G值)a;ge;80
三、甲方以汽車運輸方式將煤炭運至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費及卸貨前其他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所交付的煤炭數量以乙方過磅計量爲準,如甲方有異議,應在卸貨前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爲無異議,在異議提出後,由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過磅地點過磅,並且以該磅過磅的結果爲準。
五、甲方所交付的煤炭質量檢驗結果以乙方爲準。如甲方有異議,雙方共同取樣,交煤監所化驗,以煤監所的化驗結果爲準。
六、煤炭初始單價爲1340元噸(含調節基金、含增值稅的一票包到價),預付貨款500萬,然後隨發貨量支付。
1、灰份Ad的增減價:
①、區段一(Ad1
1.50%部分)Ad
10.50%,從
10.50%起每降0.10%加價3元噸;
10.50
②、區段二(1
1.50%Ad1
2.50%部分)從
10.50%起每增加0.10%減價5元噸。
③、區段三(1
2.50%
④、區段四(Ada;13%部分),按800元噸結算。
2、硫分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
1.40%部分),a;0.80%從0.80%起每升0.10%減價3元噸。
②、區段二(a;
1.40%部分)從0.80%起每升0.10減價5元噸。
3、粘結指數G值的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Ga;ge;80部分)扣價
一:G值a;ge;80不扣價,否則每降1減價3 2元噸。
②、區段二(75G80部分)扣價
二:從80起每降1減價5元噸。
③、區段三(G75部分)扣價
三:從80起每降1減價7元噸。
4、揮發分daf減價條款:
①、區段一(daf17%部分):從17%起每降1%減價5元噸。
②、區段二(dafa;ge;28%部分):從25%起每升1%減價5元噸。
5、減量減價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3萬噸月,遇客觀因素(天氣、政府行爲、災害等)不能運煤的,每月基量按照25000噸,每噸20元支付給乙方。
七、結算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所銷售焦廠的結算單爲準。質量數量的獎扣歸甲方所有。甲方確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利潤每噸不少於20元。
八、甲方應在結算____日內根據結算結果向乙方開具17%合法的增值稅防僞稅控專用發票,慚愧方於收到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起____日內向甲方付清尚欠貨款(轉賬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在上述期限未向乙方足額開具發票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除應承擔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九、因本合同的效力或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一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無效、被撤銷或終止的,不影響本條的效力。
十、其他約定
1、甲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是中發現供方所開具給需方的發票有 3虛開、代開或屬假髮票等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爲,給需方造成進項稅額轉出和補交滯納金、罰款等經濟損失的,一律由供方承擔損失責任。
2、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市場行情發生了變化,雙方應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確定價格。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十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傳真件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0
賣方:_______
買方: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__g檢驗結果爲準。數量以大連__磅秤數爲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餘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後,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後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範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範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___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買方:_______賣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2
(一)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g檢驗結果爲準。數量以大連磅秤數爲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餘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後,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後____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cag範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cag範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江蘇XX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3
合同編號:
出賣人:________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買受人
出賣人名稱(章買受人名稱(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4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爲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爲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爲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元。簽訂合同後,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後,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並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後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爲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爲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一致後纔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爲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餘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日期: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對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煤炭品名和數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數量: 萬噸
第二條 交貨方式
2.1 到站交貨
2.2發站:
2.3到站:
2.4收貨人:
第三條 質量要求
3.1煤炭的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應當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發熱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揮發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應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會對卸輸煤設施和、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煤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
第四條 數量確定和質量檢驗
4.1數量確定
以 軌道衡檢斤數量爲準。
4.2質量檢驗
以煤炭到站時烏海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化驗結果爲結算依據。如乙方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五條 煤炭價格
5.1標準價格:指煤炭質量標準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乙方向甲方銷售煤炭的標準價格爲 元/噸。價格隨行就市,具體價格由雙方協商後雙方簽定的合同補充協議爲準。
5.2結算價格:指煤炭到港全額含增值稅一票價格。
5.3基本價格
5.3.1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5.3.2. 當低位發熱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計算:
5.4質量調整價
5.4.1當收到基揮發份 20.00%時,第降低1%減價錢元/噸。不足1%按比例計算。
第六條 煤款結算方式和結算期限: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如甲乙雙方在採、制樣過程中弄虛作假,另一方有權對責任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電、火災、水災、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9.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生效與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爲烏海。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男乙雙方各執一份。
10.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7
買方: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賣方: 簽定時間:
買賣雙方就進口俄羅斯煤炭的具體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約本合同。
1. 煤炭品種:
2. 數量及交貨期限:
2.1 數 量:每船 萬噸(實際裝運情況允許5%)。
2.2 到港期限:買方開出信用證經賣方銀行確認後30個工作日(5%)到達買方指定港口。
3. 質量標準:
3.1 標準規格
標準規格
4. 裝運港及到達港:
4.1 裝運港:
4.2 到達港: 碼頭(其它港以買方書面通知爲準)。
5. 收貨人、交貨地點及方式:
5.1 收貨人:買方。
5.2 交貨地點:買方指定的港口。買方應提供具體港口卸貨情況報告。
5.3 交貨方式:按中國港口靠岸船扳交貨方式交接。並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結算。
6. 驗收與數量。質量的確定:
6.1 計量驗收由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檢測到港船舶水尺計算實載數量,商檢結 果爲驗收數量。
6.2 以收到基發熱量計價的煤炭,結算數量驗收數量。
6.3 煤炭質量驗收委託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在到達港進行煤炭的質量檢驗,並 作爲結算價格的依據,此檢驗結果爲最終結果。
6.4 按GB標準在交貨碼頭船上,堆場或輸送皮帶均衡樣採樣,現場制樣。買賣雙方 有權派代表到現場觀察,但不能影響和干涉受委託方採、制、化驗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進行。
6.5 按GB標準在第
6.3條所指個機構化驗室化驗。化驗結果爲質量驗收計價依據。 7 價格:人民幣計價
7.1 結算價格(一票含稅)按港口船板交貨基本價質量調整價。
7.2 碼頭船扳交貨基本價:質量符合第
3.1條標準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不低於5800 大卡公斤,港口碼頭船板交貨基本價暫定爲人民幣 元噸(含稅)。
7.3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價格調整:
低位發熱量(e,a)a;ge;5800 cag時:
低位發熱量(e,a)5700 ca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5700-實際低位發熱值】基本價格率2
獎:低位發熱量(e,a)a;5900 cag時,按照下式計算:
按公式:基本價格【實際低位發熱值-5900】基本價格率2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低於5500大卡公斤時價格可另行協商,協商不通買方有權拒 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價。
7.4 硫超於
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過
1.0%時,超過部分扣實際重量。
7.6 質量指標任何一項不達標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8 費用承擔:
8.1 到港後的商檢費及海關有關稅費等進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9 貨權與風險轉移:
9.1 船舶抵達指定碼頭,貨物越過船舷後風險轉移給買方,同時貨權全部轉移給買方。
10.運輸、風險及投保:
10.1 賣方負責租船運輸,船舶載重時應符合靠泊收貨碼頭的技術要求,否則造成的損 失由買方承擔。
10.2 卸港條件:剩潮水深
10.5米。
10.3 煤船到交貨地點前,貨物風險由賣方承擔,賣方負責按每船煤碳離岸基價投保,辦理 煤炭的海上運輸保險,並承擔保險費,以及在發生事故時的理賠工作。
10.4賣方必須存煤船於裝港受載前5個工作日以及在到達卸港前5321個工作日以書商形式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接卸
10.5卸貨條款:
10.
5.1卸船備要通知書
船舶到達卸貨範圍內後無論進港與否,無論靠泊與否、無論清關與否、無論檢驗與否, 任何時間可以遞交,包括節假目。如果沒有通過國聯檢而提交,則提交無效,船 方必須存完全具各卸貨條件後再重新提交。
10.
5.2卸船時問:卸貨率爲每D(良好天氣工作日)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衆假期)買方保證卸率爲10000噸,因其它任何原兇引起的時間損失都應作爲卸貨時間,但以下損失除外。
10.
5.
2.1不可抗力損失的間。
10.
5.
2.2從錨地移往泊位時間。
10.
5.3 船舶滯期後的所有損失時間應作爲滯期時間連續計算.
10.
5.4卸船時問從遞交後12個小時開始計算,除非提前使用則實際使用時間算作卸船時間。
10.
5.5由於船方原因和責任而使卸貨作業中斷,此時間不作卸貨時間計入。
10.
5.6滯期費:如果買方在允許卸船時間內未能將貨卸完,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滯期費,滯期費按允許卸船時間終止後全部損失時間計算。
10.
5.7速譴費:如果買方在允許卸船時問內提前將貨卸完,賣方應向買方支付速譴費,速譴費按允許卸船時問終止前全部節省時問計算。
10.
5.8 滯期速譴費率:滯期速譴費率按照相應的租船合同中規定的滯期速譴費率執行,在結算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提供租船合同複印件進行費率確定。
1
1. 履約權利與義務:
1
1.1 賣方負責煤船靠岸的海關、商檢於續,收貨人提供協助。
1
1.2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的修改意見,對此買賣雙方應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製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得視爲成立。
1
1.3 賣方在船舶到達卸港前要向買方提供貨物的產地證明,貨物提單以及裝港質量報告。
1
2. 結算及付款期限:
1
2.1 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買方開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180天內付款的延期信用證樣本,信用證有效期限爲180天,金額爲 萬元。經賣方銀行認可後,賣方現匯人民幣 萬元履約保證金到買方的銀行換取信用證正本。貨物如未能在合同約定的到港期限內到港,即視賣方沒有按合同履約。
1
2.2 卸港煤炭的驗收完畢後,賣方按質檢機構(C)水尺計量單,質量檢驗結果化驗單 向買方結算。
1
2.3賣方將提單正本提供給買方後,賣方需按結算價格(一票含稅)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 1
2.4銀行的議付單據如下:
1)由卸貨港C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
2)由卸貨港C出具的數量檢驗證書。
3)對應貨物的全額增值稅發票。
4)由收貨人出具的收貨憑證。
5)雙方結算清單憑證。
1
3.不可抗力:
1
3.1 發生小可抗力後,受影響一方應第一時間通知買方詳情,盡力減少影響,並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機笑證明。
1
3.2不可抗力解除後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
4.違約責任及索賠:
1
4.1 因買方原因不能接收第
2.1條規定的數量,買方應按少接貨部分煤炭造成賣方損 失,支付給賣方違約金。
1
4.2因賣方原因不能供應
2.1條和3條規定的數量和質量,賣方應按少供貨部分煤炭造成買方的損失,支付給買方違約金。
1
4.3因供貨質量指標違約,按本合同有關扣價條款執行。
1
4.4買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長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賣方 支付違約金。
1
4.5如賣方沒有按合同履約,那麼所開給買方現匯( 萬元)作爲違約金罰款。 15 爭議解決:
1
5.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等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照銀行規 定的結算方法付清,臺則按照逾期付款處理。
1
5.2 買賣雙方對執行合同的一切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由簽定合同地點的法院管轄解決。
1
5.3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
5.4 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司項下的義務。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蓋章生效。本合同傳真件、電了掃描件與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
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
7.2 本合同有效期爲約定之供貨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買方:(章) 賣方:(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賬 號: 賬 號:
納 稅 號: 行 號:
納 稅 號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8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sgs檢驗結果爲準。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爲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k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餘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後,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後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kcal/kg範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kcal/kg範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江蘇利港電力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江陰 利港
簽訂時間:20 年6月 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19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檢驗結果爲準。
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爲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餘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後,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後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範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範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
發站:包頭。
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爲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爲準。
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
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爲準。
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
簽訂合同後,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後,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並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後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
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爲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
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爲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1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爲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 ≥ 5000KCal/ Kg
2、揮發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鶶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鶤ad≤24 %
7、粒度:粒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爲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 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爲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2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 合同執行期:20xx年5 月30 日— 20xx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後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爲準。
1. 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爲: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爲: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 3.40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爲: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爲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爲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10.00%,買受人拒收; 7.全水分>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採樣並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爲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爲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覆,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爲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覆,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覈:90%<合同兌現率<120%不考覈,合同兌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爲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噸,合同兌現率>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後,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餘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後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爲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爲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爲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爲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3
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真實、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以幣拾萬元整(¥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於該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將房款支付給甲方。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關證明資料,作爲交易依據。乙方如果交易該房屋,若有需要,甲方無條件配合。等具備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界時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得就該房屋再與他人訂立協議、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處分。
五、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點、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結清已發生的費用,甲方已經預繳的費用,其權益由乙方享有,雙方不再另行結算。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乙方付清房款同時交付乙方該房屋。甲方未按時交付房屋,應支付按日計算的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逾期超過兩個月,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需將已收的房款即時全額退還、支付五萬元違約金作爲乙方損失賠償。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兩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將已收房款即時全額退還乙方,扣除兩萬元作爲甲方損失賠償。
3、甲方保證本房屋無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現象、保證無隱瞞房屋歷史或其它非善意行爲。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甲方則放棄先訴抗辯權,並按所收款項雙倍返還給乙方,以爲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賠償。
4、本合同簽訂、房款付清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提出變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的雙倍支付給對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本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變更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補償款發放,甲方應即時全額支付給乙方。否則應支付按日計算的補償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給乙方,直至全額支付給乙方日止。
七、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本合同或該房屋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法人、通訊方式發生改變,該房屋的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它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於甲方的過錯造成房屋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賠償乙方損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本房屋屬企業用房,國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實際產權人和實際所有人,而非合法產權人,故本房屋不滅失,該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署地起訴。
十、中介方積極協調雙方交易,保證此交易真實有效,否則承擔連帶責任。本合同簽訂後,中介費即付。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一份。
十二、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該房屋平面設計圖。
甲方:乙方: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中介方: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4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
2、乙方從濮陽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日前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一致後纔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甲方發貨到濮陽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爲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餘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友好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煤炭供求居間信息勞務合同。
1、由乙方安排甲方與丙方簽訂月供應電煤_______萬噸,價格比電廠正常接收價每噸低_______元結算煤炭價格。
2、乙方促成甲、丙煤炭交易合同簽訂實施後,甲方自願支付乙方相應的信息勞務服務費用。
3、費用支付數量以甲、丙雙方的實際交易量(噸位)結算信息勞務費用,每噸結算_______元,交易多少噸,提取多少信息勞務費用,勞務費用不含稅,稅費由甲方代繳。
4、信息勞務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實際交易數量支付乙方信息勞務費用,如果因故意少報交易數量而少支付勞務費用,一經發現後,甲方按少支付費用的10倍進行懲罰性支付給乙方勞務費用。
5、在甲方與丙方交易期間,每月每年內只要甲、丙雙方有煤炭交易,甲方必須按照每噸_______元的信息勞務費支付給乙方,信息勞務費,直至甲、丙雙方的煤炭供需交易結束爲止。
6、甲、丙雙方履行煤炭購銷合同期間,乙方要認真做好雙方的信息溝通和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7、每月的1日和16日甲方爲乙方結算支付上(半)月的'信息勞務費用,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每遲支付一天支付滯納金3%,每遲半月支付滯納金爲信息勞務費用總額的50%,每半月累計計算一次支付總額。
8、信息勞務費用甲方以現金或匯款的方式支付給乙方,結算時間以匯款到賬時間計算,匯款賬號: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果,提交煤炭交易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10、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有效):_______乙方(蓋章有效):_______法律公證處蓋章: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
(加蓋私章)_______(加蓋私章)_______
法律公證處蓋章:_______
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6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 合同執行期:20_年5 月30 日— 20_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貨方式:
四、 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後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 煤炭單價:
六、 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爲準。
1. 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爲: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爲: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爲: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爲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爲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10.00%,買受人拒收;7.全水分>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採樣並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爲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爲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覆,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爲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覆,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覈:90%<合同兌現率<120%不考覈,合同兌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爲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噸,合同兌現率>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貨物平倉後,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餘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後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爲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爲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爲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爲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銷放:鄂爾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簽訂地址:鄂爾多斯市 合同編號:
購方: 簽訂日期:20_年 月 日 計量單位:元/噸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
發站
到站
品種規格
質量
交(提)貨時間、數量(噸)
全年合計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處,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出賣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
編號:
買受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
編碼:
監製部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8
供方:遵義宏盈煤炭貿易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001302 需方:貴州遵義北業物資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和地點:
遵義市20xx年1月9日
合同有效時間: 20xx 年 1 月 9 日至20xx 年 1 月 8 日,一年一簽。 一、 產品名稱、單價及數量
二、質量標準: 1、固定碳≥77%(幹基),2、全水份≤5%,3、硫含量≤2.8%。 三、運輸方及交貨方式: 汽車運輸,需方自行派車運輸。 四、計量方法: 以需方磅房磅單計量數據爲準。
五、驗收方法及異議處理: 按需方驗收程序進行,如有異議,應在提貨前提出,並向相應城市技術監督局或省部級質量檢驗機構提出複檢申請;提貨驗收,供、需雙方共同確認簽字。
六、供煤要求: 爲便於需方驗收,供方應均衡組織發貨,如需超計劃發貨,應事先徵得需方同意,未經需方同意自行發貨的,需方有權拒收或不予結算,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七、結算及付款方式:先貨後款,一票結算(增值稅票),以需方結算單爲準,每月月底按結算單開取足額增值稅發票,貨款一個月付一次,採取滾動付款方式支付,其中部分轉帳,部分承兌。
八、違約責任: 1、固定碳在77%以上,不獎不扣;固定碳在72%至76%之間,每下降1%,每噸降價15元;固定碳在68%至72%之間,每下降1%,每噸降價
九、解決爭議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到一致,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十、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遵義宏盈煤炭貿易有限公司 住址:遵義市紅花崗區忠莊鎮忠莊村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遵義市商業銀行南京路支行帳號:000469438400010 電話:0852-8433789 20xx年1月9日
需方:貴州遵義北業物資有限公司 住址:遵義香港路水鋼綜合樓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遵義市商業銀行遵義縣支行 帳號:021020xx20xx148
電話: 20xx年1月9日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29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20.908兆焦/千克,Vdaf≥18%,Mt≤6%,St,d≤2.5%,標稱最大粒度≤50mm。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爲準,單車礦髮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爲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後,由收貨人接卸、採樣、制樣、化驗並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爲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Qnet,ar<18.817兆焦/千克,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接收,執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4、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Qnet,ar≥1 MJ/Kg,按摻雜、使假處理,即按最低質量數據作爲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
5、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10日內向收貨人進行該批電煤質量查詢,10日到期後,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爲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爲知道結果 5 日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複覈,否則視爲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收貨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複覈檢驗申請,則視爲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複覈檢驗由買受人執行;出賣人在提交複覈檢驗申請後 5 日內須向買受人查詢複覈檢驗結果,5日到期後,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爲知道複覈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複覈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爲知道複覈檢驗結果5 日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爲接受複覈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備份的煤樣提交雙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範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限:
1、按熱值計價。對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爲:Qnet,ar≥20.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MJ/㎏的到廠含稅基準價格爲 元/噸( 元/100大卡.噸)
2、執行期限爲20xx年4月5日至20xx年4月30日。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爲到廠含稅價):
1、熱值浮動價格:以相應的基準價格(單位:元/100大卡.噸)爲基礎隨到廠驗收熱值升降而上下浮動,詳見下表:
1、出賣人當月供應的煤炭,按買受人驗收熱值加權平均結算。當月買受人收到的所有貨物應支付的貨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
2、結算數量爲收貨人到廠驗收數量,單車礦髮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3、二票制結算。
八、違約責任及免責:
1、發生違約的,違約方應按違約所涉煤炭數量,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警告一次;若發生第二次摻雜、使假現象,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根據出賣人摻雜、使假涉及的煤炭數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煤炭數量向出賣人追究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託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運授權委託書和代運企業(公司)的相應資質,並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發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3)買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Qnet,ar標準爲20.908MJ/㎏(5000大卡),出賣人供應的煤炭Qnet,ar<20.908MJ/㎏(5000大卡)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4)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標稱最大粒度>50mm,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並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3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並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爲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3日視爲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5日視爲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繫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繫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爲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繫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爲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爲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買賣協議書 篇30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年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買受人:
鑑(公)證意見:鑑(公)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