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協議書(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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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汽車買賣協議書(精選20篇)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元,大寫。

數量:臺。

購車總價:元,大寫。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

但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爲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

(2)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爲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

第十一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2

甲方(賣方原車主): 身份證號:現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新車主): 身份證號:現住址: 聯繫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 廠牌型號: 初次入戶時間: 年 月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顏色: 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銀行按揭);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打√或×,):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稅本 養路費 車船使用稅 機動車登記證書 鑰匙 套 必需項目 備胎 隨車工具 說明書保養手冊 保險單卡發票 其他: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此價格包含:養路費、隨車保險、車輛過戶費用、保險過戶費用。 注: 養路費時間至:年 月 日 保險時間至:年 月 日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元整(¥元)乙方將購車款貳萬陸千元一次性劃入甲方賬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後,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後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如過戶不成,由過錯方承擔對方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的協議補充條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 (簽字):乙方: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3

買方:——————————

賣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年——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萬元;大寫 ——萬元整 。

買方應於————年——月——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籤後即生效。

賣方:———— 買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4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1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5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臺 元(人民幣),大寫 。

數量 臺,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人民幣),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於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後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說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爲《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並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願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聯繫電話:

聯 系 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

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爲: ,生產日期爲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已交接的打“√”,未交接的打“○”,不需要的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6)合格證 □

(2)產品使用說明書 □(7)三包憑證 □

(3)維修保養手冊 □(8)修理者網點名冊 □

(4)購置稅憑證 □(9)臨時牌照 □

(5)驗車標誌 □(10)其他 □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車雷達 (28)MP3

(2)內飾 (11)前/後橋 (20)儀表盤 (29)收放機

(3)輪胎 (12)離合器 (21)燈光 (30)後備箱

(4)發動機 (13)雨刮器 (22)反光鏡 (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 (14)門窗 (23)點菸器 (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 (15)玻璃 (24)電子時鐘 (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 (16)電動天窗 (25)安全帶 (34)備胎

(8)點火系統 (17)空調 (26)電動電線 (35)

(9)懸架系統 (18)導航 (27)CD/DVD (36)

4.搖控器 個,車鑰匙(卡) 把。

5.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6.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說明: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6

甲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聯繫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聯繫電話:

一、車輛基本情況

車牌號:廠牌型號:初次入戶時間:年月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顏色:甲方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無非法改造、改裝;無遺留經濟抵押;無未處理交通肇事和違章,所有證件資料稅費真實完備,符合法定過戶條件。

二、車輛具有以下證件和附件:

行駛證正副本購置稅本養路費車船使用稅機動車登記證書鑰匙套必需項目備胎隨車工具說明書保養手冊保險單卡發票其他:

三、車輛價格和付款交接

1.車輛成交價格:人民幣:貳萬陸千元整,此價格包含:養路費、隨車保險、車輛過戶費用、保險過戶費用。注:養路費時間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險時間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車輛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貳萬陸千元整

乙方將購車款貳萬陸千元一次性劃入甲方賬戶,甲方確認收到全額車款後,如過戶不成,甲方全額劃還車款,本協議不再生效。

3.車輛過戶後在續辦保險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

4.車輛在過戶的車管所交接。

四、如過戶不成,由過錯方承擔對方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的協議補充條款履行。

五、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車輛過戶

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至辦結車輛過戶日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遞交過戶車管所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7

甲方(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證號或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二手車交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信息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表徵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公務用車□營運用車□其他;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證號:

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缸數:

發動機功率:

氣囊:

驅動方式:

排放標準:

變速器形式:

車輛價款及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

本車價款爲人民幣:元(小寫:元)。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包含稅費)爲人民幣:元(小寫:元)。

2、支付時間、方式

買方應於賣方交付車輛時當場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餘款應於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後日內支付。

(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由方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車輛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方。

定金

買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支付車輛價款的%(≤20%)人民幣元(小寫:元)作爲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車輛價款。

買方交付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收受定金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交易不成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車輛轉移登記、車輛交付及風險負擔

1、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向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提供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協助買方或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辦理車輛轉移登記手續(包括保險、養路費等移轉手續)。

2、賣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向買方交付車輛及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所列相關憑證。

如是委託第三方代爲辦理車輛車輛轉移登記手續的,買賣雙方應與第三方約定,該第三方應於交易車輛的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辦理完成的當日向買方交付相關憑證。

3、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前,由賣方承擔;在車輛交付給買方之後,由買方承擔。

但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買方應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本條所指風險負擔是指交易的二手車輛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發生毀損滅失的損失應由哪一方負擔。

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自買方提車之時起,由買方承擔。

但是提車之前產生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產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買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2、賣方應當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同時賣方還應當保證其向買方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3、賣方應向買方充分披露車輛的質量狀況,包括車輛事故情況、車輛損傷情況、車輛修理情況等。

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應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承諾,並提供售後服務清單,不得擅自增加未經買方同意的服務項目。

4、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在將二手車銷售給買方之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檢測和整備,使車輛能夠達到安全使用要求。

5、賣方屬二手車經銷企業的,如果車輛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6萬公里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爲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於3個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爲準)的質量保證。

質量保證範圍爲發動機系統、轉向系統、傳動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等。

6、賣方的車輛如屬退出營運的營運車輛,應將車輛上的營運設施和營運標示清除。

7、買方應於車輛交付前就賣方披露的車輛狀況進行查驗、確認。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車輛如果存在權利瑕疵或者質量故障,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賣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規定的義務,故意隱瞞或者虛假陳述車輛質量狀況,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及其相關憑證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賣方遲延履行,經買方催告後日內仍不履行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4、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遲延履行,經賣方催告後日內仍不履行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損失。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6、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登記、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買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8

小轎車汽車買賣協議書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爲(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1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公司登記號:

通訊地址:

乙方:

營地地址:

甲方現就其所購汽車(品牌: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號: ;車輛識別代號: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委託乙方辦理以下事項(在以下□中打“√”確認),並同意對相應代辦事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

1.包含事項:乙方代爲繳交車輛購置稅、驗車、向車管所提交上牌資料、辦理選號資料、辦理入戶其他資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購置稅人民幣(¥ )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登記手續所需的真實、合法、有效的相關材料。

4.在辦理手續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意外事件、侵權等原因致使車輛損失的,按交通、保險、侵權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清楚並遵守車管所關於車牌號的相關規則,乙方不必對車輛牌號結果負責。

二、甲方選擇按揭貸款購車,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購車相關手續:

1.包含事項:根據甲方的資質,向乙方推薦貸款金融機構及其產品;協助甲方收集和填寫貸款所需的資料;貸款申請獲批後,協助甲方聯絡貸款金融機構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所購車輛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爲人民幣(¥ );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件、證明、憑證及其他必要的資料,並獨自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僅協助甲方與貸款單位辦理購車貸款手續,因貸款產品的選擇,以及貸款合同的簽訂、履行產生的相關權利義務由甲方自行享受並承擔;甲方貸款申請成功與否及貸款發放時間由貸款金融機構決定,甲方依法選擇退、換車產生的貸款或還款的相關事項由甲方自行處理並承擔費用,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購買汽車保險:

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向(保險公司)購買汽車保險,保險時間爲 年,包含險(投保時間、險種及相關條款具體以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爲準)。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保險費人民幣(¥ ),該費用已包含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支付的相應險種的保險費及保險服務費。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購買保險所需的真實、合法、有效的相關材料。

4.甲方知曉並確認,相關保險產品的選擇爲甲方自願選擇,乙方僅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相關保險合同的履行及權利義務承擔均有甲方自行享有、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購買及加裝以下汽車精品及配件

五、以上費用總計爲人民幣(¥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當天支付給乙方。

六、雙方在合同履約及車輛使用中發生爭議,應以合法、適當的方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利、干擾正常秩序、損害經營品牌、貶損商譽信譽及社會公共安全等侵權行爲,否則對方有權依法追究或者請求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汽車品牌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生產地

車輛單價(元)

百事傑汽車

型號規格

數量(臺)

乙方選購配置

生產廠家

車輛總價(元)

合計金額:_______大寫:_______ 。以上車價不含爲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稅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當地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爲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四)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爲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餘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爲準,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於乙方原因除外),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_ %,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3) 年 月 日前,支付剩餘車款,計人民幣 _______元,大寫:_______ 。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_______ 。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_______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爲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一)甲方承諾,爲乙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二)當汽車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三)當汽車出現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說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 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爲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爲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爲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七)由於人爲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爲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六)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十三條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爲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1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爲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爲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稅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爲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爲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說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說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爲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爲: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 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爲: )。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爲 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於 年 月 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過戶所發生的全部稅、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覈實,經確認無誤後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夥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

買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招待;

(3)無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備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買受人供應的以外,應由出賣人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爲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買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買受人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出賣人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雙方協議執行);

(2)出賣人代運(出賣人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買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買受人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受人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買賣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當事人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買受人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買受人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出賣人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買受人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政府定價執行;

(2)按政府指導價執行;

(3)不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買賣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政府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買賣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產品質量監督機關招待仲裁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買受人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買受人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買受人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買受人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買受人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出賣人的違約責任

1.出賣人不能交貨的,應向買受人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出賣人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受人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受人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出賣人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出賣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出賣人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出賣人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買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人應當償付買受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出賣人應當負責賠償。

4.出賣人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貸款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買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出賣人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出賣人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出賣人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買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出賣人未經買受人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出賣人提前交貨的,買受人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買受人可拒絕提貨。出賣人逾期交貨的,出賣人應在發貨前與買受人協商,買受人仍需要的,出賣人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買受人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出賣人,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中途退貨,應向出賣人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買受人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出賣人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出賣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買受人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受買人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或對出賣人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出賣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內,當事人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4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餘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汽車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戶籍地:_____________ ,現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購車,爲此,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數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願選購 ____產 __________牌, 車型_____,發動機號爲 _______,底盤號 __________,功率kw_____,車架號 _____,外觀爲____ 顏色的汽車壹輛。

第二條 汽車價格和付款方式

1、汽車價格:

汽車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元/輛(小寫¥:_____________元),以上價格僅爲提貨的裸購車款,並不含汽車因上牌、上路、營運等其他費用。

2、付款方式: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汽車,具體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足額支付汽車總價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 ____ 拾____萬___仠佰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元)。

②後續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餘購車款人民幣(大寫) 拾___萬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寫¥:_____元),分 個月支付,自 ___年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額 元直至乙方將尚餘購車款付清爲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於乙方尚未支付的購車款,佔用甲方資金按照有償的原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的比例結算。即按乙方未付購車款總額乘以佔用天數計付給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項,採取先結資金佔用費再還購車款的結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購車款的,甲方應予以准許,資金佔用費結算至乙方付清購車款的當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餘的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

第三條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後提車

1、乙方攜帶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複印件(複印件須由甲方與原件覈對),以及甲方認爲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審查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並經覈實後,甲乙雙方方簽訂合同,乙方簽署有關法律文書。

3、乙方付清首期車款、上牌稅費、分期付款期間的保險費用等應付稅費。

4、汽車所有的移動,包括提車途中、定製車箱、裝修等工作均應由乙方負責,在此期間的風險責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汽車的質量、驗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以生產廠家符合國家的全新整車技術質量標準,包括廠家產品出廠前對汽車的部分技術數據和結構變動未作聲明的其他技術指標爲準。乙方在收車單簽字時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爲乙方對汽車質量驗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購買已上牌使用的汽車,其質量和其他技術指標以實物爲準。

3、汽車交付乙方後,不得再對該車的車況、配置、部分改裝、規費標準收取等提出異議,也不得以此爲由拒絕履行本合同或者相關合同的義務,汽車的滅失、毀損或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4、汽車的售後服務,按生產廠家的規定執行,甲方不承擔售後服務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 擔 保

爲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雙方約定採取如下( )種擔保形式:

1、保證。乙方特請爲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爲: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爲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財產爲乙方全部債務提供抵押,當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購車款和資金佔用費或利息以及各種稅收、保險費用時,甲方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範圍爲:乙方尚欠購車款、應付資金佔用費或利息、應付稅收、保險費、違約金以及應由乙方承擔的所有費用和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爲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抵押需辦理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隨上牌稅費一次性向甲方繳清。抵押擔保期限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最後一筆應付款到期後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爲其購車提供擔保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並另行簽訂書面反擔保合同。

4、擔保人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的,即視擔保或保證合同成立並生效。

第六條 汽車所有權歸屬和所有權的轉移

1、分期付款期間,乙方未全部付清購車款和其他稅費前,甲方保留汽車的所有權,本合同項下的汽車所有權必須登記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經營和收益的權利。若乙方與他人有訴訟之爭,也與該財產無關。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之前,有義務向他方聲明所使用的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的情況。乙方在使用和經營汽車時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因使用汽車或者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任何虧損,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僅限於道路交通事故侵權損害,或者違法行爲而被有關機關處罰等後果的,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車款及其他相關的費用後,汽車的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應當在次月(也可協商時間)將汽車轉籍過戶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保 險

分期付款期間,爲減少意外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汽車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第三者商業險,並必須積極與保險公司溝通,使第三者商業險的投保金額最大化,甲方予以積極協助配合。其他險種必須根據銀行按揭貸款的要求足項、足額投保。投保手續由甲方在辦理汽車保險入戶時統一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由甲方統一保管並代辦理賠手續。

第八條 汽車轉籍或轉讓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汽車轉籍過戶或者轉讓他人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權採用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或者通過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車,並授權甲方可將汽車進行任何的處置,處置汽車的價格均由甲方決定,乙方均予以認可。甲方處置汽車的所得的款項可用於直接償付乙方未付清的購車款、各種稅費(含收回汽車後發生的稅費)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因此造成汽車停運期間的任何損失和因收回、變賣汽車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代理費、執行費、評估、拍賣等甲方爲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如有剩餘,退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利用汽車從事違法活動的;

2、逾期支付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達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約定投保第三者強制險和足額第三者商業險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汽車轉讓、轉租、抵押等損害或可能損害甲方利益行爲的;

5、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合同難以履行的或其他嚴重影響甲方權益行爲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購車款和與汽車有關的各項費用之前,若造成汽車毀損責任事故,影響汽車價值或正常營運的。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車作爲抵押物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貸款由甲方負責償還。乙方以接收汽車的單據及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收費票據爲憑,自願承擔與貸款有關的費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項下的購車款及資金佔用費付清和未作汽車過戶登記之前,甲方對該汽車保留所有權,乙方只對該汽車擁有使用權和經營權。在此期間,乙方有義務向他方聲明該情況,並以乙方的名義與他方建立動輸合同關係,甲方與乙方僅發生汽車買賣關係,沒有義務爲乙方提供貨運業務。雙方也未就汽車的使用、經營進行任何合作、合夥等活動,沒有從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車期間,因乙方使用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車對第三人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但乙方應及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確需甲方派員處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費用(含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經營汽車期間,汽車的保養、維修費用和營運中應交的稅金、規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使用汽車在營運中出現的貨運糾紛,貨物損失等問題,由乙方承擔有關法律和經濟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5、當事人在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爲真實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的三天內,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相對方。在沒有變動的書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爲準,通知或函件一經到達通訊地址,不論何種情況即視爲送達。

6、甲乙雙方簽訂的與購車的有關合同,包括但不僅限於向銀行按揭貸款、借款、車輛代管合同、協議及委託授權書等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權選擇分別履行或者合併履行。

第十一條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的,按逾期應付額(本金)×3‰×實際逾期天數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逾期支付購車款超過30天的,除應支付滯納金外,還應從逾期支付之日起計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本着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債權債務清償完畢時終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____

財務登賬蓋章: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5

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爲人民幣 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

(2) 餘款____________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餘款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止,每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元,乙方應於過戶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爲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6

本合同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

賣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買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

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出租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戶,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爲乙方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戶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爲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7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_____單價:_________萬元,數量:_________臺,總價: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_____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抵押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妥抵押貸款手續後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_____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 質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_____,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能通過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_____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_____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_____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爲該_____正式交付。

6._____正式交付之時起,該_____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_____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1.2 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按相當於全部車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_____,按逾期期限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2.1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內,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車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2 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所購汽車的整車質量保證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公里,兩者以先到者爲限,除非不屬於保證範圍內。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台州市汽車經營行業協會或甲方所在地消費者協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爲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委託服務備忘錄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爲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銀行按揭□

2.代辦拍牌□

3.代辦上牌(含代辦_____及代繳各類稅費)□

4.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約定如下:

1.代辦銀行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2.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1 _____費(註明險種):_________元,_____生效時間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2 購置稅:_________元。

3.3 其他:_________元。

4.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5.以上費用除代辦勞務費報酬由雙方約定外,按支付憑證向乙方結帳;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_____和國家規定的強制_____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委託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_____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_________型號:_________。乙方經過驗收,認爲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規定的交付條件(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下列_____項目(限於該型號_____配套設置和使用功能)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_________。

(1)外觀及漆面

(9)燈光

(17)電動電線

(25)隨車飾物

(2)內飾

(10)反光鏡

(18)CD

(26)

(3)轉向

(11)輪胎及備胎

(19)收放機

(27)

(4)制動

(12)雨刮器

(20)點菸器

(28)

(5)手剎

(13)發動機

(21)鑰匙及搖控器

(29)

(6)離合器

(14)空調

(22)千斤頂

(30)

(7)排檔

(15)門窗

(23)隨車工具

(31)

(8)儀表盤

(16)電動天窗

(24)警示牌

(32)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3.1 銷售發票。□

3.2 (國產車)_____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3.4 _____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3.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3.6 移動證。□  4.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買賣交易,且不得自行翻印。

2.籤本合同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內容,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應該進一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3.本合同爲示範文本,爲體現協議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增補或刪減。協議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8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_________》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三、車款與驗收

1.車款爲(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爲:_________。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五、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買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六、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在買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方提供:(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七、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買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未向買方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九、保證

賣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十、擔保

擔保人須對賣方保證,買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買方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賣方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19

賣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爲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戶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後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_______法律事務所

____年__月__日

汽車買賣協議書 篇20

出賣人: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一、 汽車型號及金額:_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__________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萊蕪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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