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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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

項目名稱: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通用20篇)

項目所在地:

合同簽訂日期:

工程業主單位(甲方):(乙方):

工程業主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工程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古建築羣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_________村是中國歷史文化名村。這一重要文化遺產資源,因風雨侵蝕和年久失修,腐朽嚴重。現急需對部分公共建築進行維修,甲乙雙方就本維修工程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

1、維修工程包括;

2、改造工程包括;

3、排水溝整修及其他房屋零修工程。

三、工程造價、取費及審計依據:

1、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2、工程量:以乙方提供的工程量簽證單,經甲方簽證爲準。

3、有關費率的計取:按原湖南省修繕工程一級企業標準以定額直接費用爲基數計取,其費率如下:

①綜合費2242%

②利潤7%

③其他直接費25%

④遠地施工增加費235%

⑤稅金3348%

⑥人工工資單價6200元工日

4、定額採用1996年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全國統一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古建築明、清分冊爲依據。

5、工程材料甲、乙雙方共同採購,價格以甲方簽證爲準。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質量:優良

六、開、竣工日期:本工程於年月日正式開工,要求年月日前竣工。

(如遇天氣、材料不能及時供應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施工,工期則相應順延)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工程開工前,甲方儘量爲乙方提供施工方便、做好“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協助搞好施工人員暫住等事宜,其三通費用由甲方承擔,人員暫住費用由乙方承擔。

2、施工中,甲方派駐同志爲工地代表,乙方派駐同志爲工地代表,以便於雙方及時溝通情況,處理現場施工中遇到的問題,甲方代表並對施工的工程量和隱蔽工程及時進行簽證。

3、在維修施工中,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有關文物保護法規,嚴格按照“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堅持使用原來的傳統材料和工藝,保存原來的形制結構和外觀現狀,恢復歷史風貌,如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有關技術要求施工,或其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返工,其停、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4、施工中,如甲方需變更原約定的修繕內容,由業主、設計和施工單位共同洽商,並報原申報機關備案或批准;但由此造成的誤工等損失均有甲方承擔。

5、在拆除腐朽構件時,乙方應做到輕、細、準,即輕拆、細緻、準確。對鄰近、相連的不拆部分應儘量做到保證其原貌;對應拆的維修部分,修繕中要切實按照第三條中的有關內容執行。

6、維修中,遇到設計維修方案以外的情況時,乙方人員不得擅自做主,隨意拆修,應及時請示甲方;甲方也應及時作出答覆,避免造成停工、窩工或返工。

7、乙方應注意安全施工,確保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8、施工中,乙方要嚴格管理好乙方的施工人員,加強文物建築防火安全教育,嚴防火情發生。如發生火災或用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9、乙方對所有施工人員,應加強法制、紀律教育,做到遵紀守法,愛護文物,文明施工。

八、工程款的支付

考慮到文物修繕工程的特殊情況,經協商、工程款支付採用下面方式:該項工程竣工驗收、辦理結算手續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九、工程竣工驗收

甲方對乙方的各項維修,實行當場簽證。整個工程由江永縣文化局實行全過程監理,由湖南省文物局最後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必須按《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報告和資料。

十、違約處罰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後,無論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執行合同而違約,則違約方賠償違約金貳萬元人民幣給對方外,還應承擔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

單位賬號:

乙方: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

單位賬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

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X_X_ 承包範圍: 包工包料 開工日期: X_X_年X_月X_日 竣工日期: X_X_年X_月X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40天 質量等級: 合格合同價款(大寫):

第二條 圖紙

一、圖紙提供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二、圖紙提供套數: 兩套

第三條 駐工地代表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無

三、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四條 甲方工作

一、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場地,由甲方在乙方進入現場前三日內清除乾淨,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施工現場遺留的問題。

二、在乙方進入現場前三日內將施工所需要的水、電源、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施工現場內指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施工期間所需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一、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

二、 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授權委託書。

三、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和份數:乙方進入現場二日內,一份。

四、負責在交工前清理施工現場。

第五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對施工質量的檢查,如因質量問題需要乙方返工、修改,乙方應承擔由返工、修改而增加的費用;如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第七條 驗收標準:

一、按照建築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300-__驗收。

第九條 工程價款與支付

一、 總造價: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日起,甲方支付給乙方總造價40%預付款。

2、施工進度完成80%支付總造價35%工程款,驗收合格再支付總造價20%工程款。

3、一年後支付總造價5%質保金。

第九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一、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要求:經甲方代表驗收達到質量標準後方可投入施工。

二、材料要求:

第十條 竣工驗收

乙方提供驗收報告的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後二日內。

一、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三日內,向甲方代表提交結算報告,並由甲方代表批准。

第十一條 保修

一、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爲壹年。

二、由乙方提供的工程安裝,因產品及施工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二日內派人修理。

第十二條 爭議

在履行合同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其解決的程序爲:自行調解、申請、提出起訴,在爭議未果之前應保持施工連續,同時甲乙雙方都要保護好已完工程。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

一、在施工期間,由乙方自行承擔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廠規廠紀。

第十四條 其它

一、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二年。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三、本合同內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另籤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3

爲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着互相協助及分工負責等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商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中心國小15間平房吊頂。具體如下:陽光塑料扣板吊頂,採用白色木質T 形凹槽龍骨; 角線採用3CM 塑料線條,油麪漆二遍。

二、承包單價:按實際吊頂面積計算。包工包料:吊頂每平方米30元整; 線條每米2元整。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 提供乙方人員的中午生活,施工用電。

2) 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及監督、實施與管理。

2、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設計變要求施工,提供的各種材料必須與經學校認定的樣板一致,進場材料需經學校驗收後方可使用。尊重和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

2)嚴格本施工自身的安全生產教育。遵守執行各項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避免發生安全事故。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 絕對服從甲方的工程進度安排。保證足夠的施工力量,負責組織工人進退場,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 愛惜甲方的一切機械設備,違章操作致使機械設備損壞的,其維修費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必須達甲方的要求。由於操作者盲目蠻幹、圖進度、不按規範規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工期:

根據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

六、付款方法:

工程完工後,待工程驗收合格後,三十天內結算並付清所有工程款。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並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工程款時失效。

發包方(甲方) :(蓋章) 乙方:

代 表: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20--年 月 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4

學校工程施工在全國範圍內都已經落實了,因此簽訂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範X,歡迎參考閱讀。

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範X1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質量要求: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爲人民幣 : 元 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於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後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於防範、操作不規範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範、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範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範X2

建設單位: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市商貿學校運動場及三期圍牆工程

2、 工程地點:____市商貿學校

3、 工程內容:____市商貿學校運動場及三期圍牆工程。

4、 承包範圍:根據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包括設計圖紙、會議紀要及更改通知等)的建築安裝工程。

第二條 承包形式與工程造價

1、本工程的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2、工程造價:

⑴、____市商貿學校運動場工程計人民幣

⑵、____市商貿學校三期圍牆工程計人民幣

⑶、以上兩項工程合計人民幣

第三條 工程結算和付款方法

1、工程增加項目結算形式: 根據甲方提供更改通知、甲方簽證等設計文件進行按實結算,材料按________年____月份信息價調整,費率及勞保按有關規定計取。

2、付款方式:三期圍牆工程項目按當月完成的工程量的90%拔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後付至總計的9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半個月內付清全部款項;運動場工程項目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半個月內付清全部款項。

3、資金開戶銀行:

甲方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開戶銀行: 帳號:

第四條 工程施工期限及竣工驗收。

1、三期圍牆工程項目總工期爲 45 天,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運動場工程項目總工期爲60 天,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若由於不可抗拒力或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順延。

2、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進行圖紙會審,乙方應提供本工程的負責人及現場施工員名單。

3、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五天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4、乙方應切實做好各項施工的安全措施,確保工程施工安全,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在施工中如屬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 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圖紙及說明進行施工,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評定標準,根據雙方協定工程質量評定等級達到(合格)。乙方必須切實建立有效的工程保證機構和採取有效的保證質量措施。

2、乙方施工時定期進行質量檢查,精心施工嚴把質量關,工程中不得使用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材料,否則應返工,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甲、乙雙方分工協作

1、甲方應負責:

(1)甲方派 爲住工地代表,依照施工圖紙和施工驗收規範對施工質量、配合乙方進行檢查或抽檢,對不合格的項目或未按圖紙施工的項目,有權拒絕驗收簽證。

(2)甲方負責設計單位解決在施工中出現的圖紙中存在的問題。

(3)施工前應做施工現場的三平一通,提供設計標高。

(4)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及時辦好紀要,按規定提供乙方設計圖紙四份。

(5)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6)及時審定工程進度,按時拔付工程款,確保工程進度。

2、乙方應負責:

(1)乙方派 爲本工程的負責人。

(2)組織工地進行質量檢查評定,負責技術簽證,按時向甲方報送每月質量檢查評定表。

(3)確保施工有計劃進行。

(4)確保工程進度按簽訂工期內完成,每月底應將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報送甲方。

(5)認真做好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具備原材料的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合格證。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一天,乙方應通知甲方及質檢部門進行檢查,必須簽證後方可隱蔽,乙方不得私自隱蔽。若甲方接到通知後二天之內未到現場檢驗,乙方可自行復檢,並做好記錄,方可隱蔽,並及時辦理補簽證手續。

第七條 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經雙方法人代表簽章後生效,至竣工交付使用款項結清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範X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我方對多個施工隊伍認真考察、對比、研究選定了施工隊伍。

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委託製作安裝一批店外門頭裝修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工程名稱:店外鋁塑板門頭製作安裝

二、安裝地點及範圍:黃河路鐵路橋以東至嶽城辦事處辛集行政村東兩側,佃戶屯辦事處佃戶兩側。

三、門頭安裝位置 :根據甲方提供的店家地點,乙方實際測量經甲方及店主確認爲準,高度:

1.2米,長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詳見圖紙)。

四、材質:要求用55C鍍鋅角鋼, 7644厚

1.2的鋁方管,外貼4紅色鋁塑板黃色芙蓉板字2厚(黃色鋁塑板爲紅色芙蓉板字),四周壓7625鋁方管外貼白或黃色鋁塑板。

五、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工程造價:約

2.製作安裝費約定:製作角鋼架,安裝鋁合金框架、外貼鋁塑板幷包邊及字安裝完成費用,每平方展開面積計算。

3.支付方式:簽訂合同乙方機械人員進場甲方預付款,工程進行一半時付 元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留 % 質保金,餘款15內一次性付清。

六、 施工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家名單之日起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七、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門頭安裝位置並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可以移動。

4、甲方負責拆除原有門頭,提供良好作業面。

5、提供水電並承擔相關費用,社會干擾甲方負責解決。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合同約定日期及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施工中出現所有的人身安全問題均有乙方自行負責。

八、關於驗收

1.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成一批門頭後即向甲方提交驗收單,甲方應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一週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驗收合格,進入保修期。

2.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標準爲依據,結構製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8級。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____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門頭廣告牌,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作爲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並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製作費。

十、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整體質保________年。牢固性保證________年,________年內,若因牢固性未達標準造成門頭脫落傷人或物,由乙方負全責。

2、保修期滿後,雙方另籤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法,按現行規定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覈工程預算,經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銀行,做爲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 由乙方承擔 探礦工程, 爲保障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單孔孔深<200m(如果超過200m應由甲乙雙方協議再定)

二、鑽孔直徑:鑽孔Φ75mm,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不得<Φ60mm

三、單價: (不含稅)。

四、總工程量 m。

五、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鑽孔設計,孔位定點、鑽孔編錄、取樣及鑽孔驗收。

2、甲方責任負責三通一平(電、水、路)場地平整及外部協調。

3、甲方負責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搬家人力不夠由甲方給予協調。

4、甲方提供乙方人員住宿(伙食、日常生活等自理)。

5、甲方需承擔乙方無故停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乙方的誤工費(按實際標準計算),如當地百姓阻撓施工等,不可抗拒力除外。

六、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按設計要求施工並提供合格的鑽孔。

2、乙方負責鑽孔質量,嚴格按照六大指標執行。

七、工程驗收及付款方式:

1、工程驗收:單孔完工後,由甲方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後,以實際進尺計算工程費。

2、付款方式:用現金支付,甲方預付給乙方材料、運輸費等相關的

費用元 , 乙方來回往返車費由甲方承擔( 元 )。 全部工程結束後, 甲方扣除乙方進場費用, 一週內結算清。

3、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費用(單孔結算),不得超過一週。

八、鑽孔在實際進尺中如孔內出現坍塌、粉化、溶洞、出水等突發情況下,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材料等一切費用。在鑽孔打不進去的情況下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費用。

九、其它:本協議未及事宜,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根據《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覈定按本工程合同包乾價爲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乾價。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餘款_______元作爲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1、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審覈確認後,付至結算價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作爲結算依據。

第四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爲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爲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爲依據,工程採用包乾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二、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三、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爲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爲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爲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四、保密事項: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市?區?簽訂。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8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爲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爲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爲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爲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爲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爲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爲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爲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爲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爲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爲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爲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爲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爲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爲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爲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爲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爲是根據僱主在其爲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爲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爲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

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爲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爲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

如果工程師認爲,此種條件或人爲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

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爲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

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

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

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爲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爲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爲其行爲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爲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

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

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爲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爲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衆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

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

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爲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爲“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爲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爲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爲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爲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爲只限於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爲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爲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爲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爲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爲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

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爲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爲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爲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爲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衆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爲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

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

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爲:“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爲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爲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

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爲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爲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爲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爲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爲,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爲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爲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爲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爲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爲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

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爲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爲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

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爲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爲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爲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爲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爲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爲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爲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爲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爲“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爲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

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爲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爲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

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爲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爲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爲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爲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爲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爲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爲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爲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

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爲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爲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

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爲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爲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爲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爲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爲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爲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爲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爲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爲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爲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爲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爲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

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爲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爲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

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爲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爲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

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爲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爲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爲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爲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爲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爲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

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爲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

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爲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爲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爲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

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爲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爲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爲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爲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爲承包人爲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

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爲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爲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爲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爲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

(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

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

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爲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爲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

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爲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爲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爲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爲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爲“指定的分包人”

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爲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爲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爲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爲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爲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爲是對任何工作或爲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爲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爲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

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爲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爲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爲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爲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爲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爲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爲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爲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爲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爲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

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爲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爲爲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爲必要的工作或修理。

如果工程師認爲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

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爲“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爲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

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爲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爲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爲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爲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爲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

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爲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爲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爲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爲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爲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爲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

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爲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

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爲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

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爲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

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爲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爲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爲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爲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稅

第七十二條納稅其他。

第七十三條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爲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

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

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爲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爲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爲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它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納稅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

第七十三條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爲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爲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爲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爲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爲是構成並作爲和理解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說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爲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爲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爲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

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

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9

招標編號:

鑑於你單位已通過招標人組織的 的投標資格預審,且已確認將按即將發出的招標文件的要求參與上述工程的投標,現邀請貴司作爲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上述工程的施工招標進行密封投標。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場地面積:

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質量等級:

資金來源:

招標範圍:

二、招標文件的取得  招標文件將於 年 月 日 時至 時在以下地點發售:    地 址:   聯繫人:  每套招標文件售價爲 ,以 方式支付給 。(說明費用是否退還,是否要求準備圖紙等的押金以及具體規定,還應說明購買多套招標文件的規定)

三、投標地點及截止時間  本招標工程投標截止時間爲 年 月 日 時 分。  投標人應按前款規定的時間或按招標文件規定所延長的時間到以下地點遞交投標文件:

地址:

如果投標人在非投標截止時間當日遞交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遞送至下列地址: 地 址: 聯繫人:

四、開 標  本招標工程將於 年 月 日 時 分在以下地點開標:

地址:

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派代表出席。

五、自投標截止日期起,投標文件有效期爲 日曆天。

六、中標通知書將在 年 月 日之前發出(傳真有效)。

七、如投標人需諮詢有關本工程招標投標的其它事宜,請按下述方式聯繫:

地 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招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庫車機場遷建工程施工供電線路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庫車機場遷建工程玉達線分支T接處至庫車新機

工程地點: 阿克蘇地區庫車縣境內

第二條:承包範圍和內容

承包範圍:新建庫車民用機場遷建10KV線路工程技施設計(玉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爲包工包料。

第四條 工期條款

1. 本工程初定應在20xx年4月15日前工程完成。

2.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計劃要求,編制分包項目的施工計劃,經甲方覈定後,按工期計劃執行,確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 若乙方工程工期與進度計劃明顯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趕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 7 個工作日內無明顯改進,或乙方無 能力承擔工程任務,甲方有權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單位,由此增加的承包價差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經甲方簽字認可,工期按實順延。

第五條 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合同價款:本工程合同價款:爲510000.00元(伍拾壹萬元整),(包乾價)。除甲方認可的設計功能性設計變更外,包乾價不做價格調整。

第六條 質量要求

1.乙方承包項目的施工質量以詢價前所發放的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方案,設計變更,技術交底,現行施工與驗收規範,作爲檢查、抽檢或驗收的依據和標準。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管理,嚴格按照以上約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及供電相關部門的驗收標準。

3.若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並承擔延誤工期的責任;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清退乙方,並且今後不與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及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 工程師:

1.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範庭梅,職務:總監理工

2. 甲方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姬曉寧;職務;工程師;

3. 乙方項目經理,姓名;齊軍;職務;項目經理。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 乙方進場時,甲方應書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體管理人員名單向乙方交底;

2. 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驗收、辦理變更登記、竣工結算手續及簽證工作等。

第九條 乙方職責:

1、負責此項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具體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調撥,工程決算的上報

2、在開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業指導書。

3、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頒佈的施工驗收標準的要求組織施工。

4、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5、負責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技術的培訓。

6、負責工程項目的工作聯繫和工程項目施工人員進場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驗收檔案、工程決算和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7、遵守發包人對項目統一管理的相關規定。

8、如達不到承諾分階段工期,每延誤1000元違約金(壹仟元)。

第十條 安全文明約定

1.人員進場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公司和工地有關安全生產製度;

2.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及時做好安全自檢與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負責工人的勞保用品、勞保福利及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處理的一切費用;

5.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工程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⑵施工中乙方對圖紙中的不明確部位應提前一週與甲方管理人員聯繫,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保修事項:

1.本工程保修期爲 2 年,自工程完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工程辦理移交手續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均屬乙方的保修範圍;

3.保修期內發生保修事項,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 24 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從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足以支付發生的費用時,作爲乙方的債務甲方有權追索。

第十一條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壹拾伍萬元的預付款,工程電杆組立完成後,付至工程總價的60%.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留5%的質保金,質保期爲2年,質保期滿後向乙方支付5%的質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銀行開戶,甲方直接劃到乙方戶頭內,而乙方收款時需提供有效票據。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執十二份,乙方執四份每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它爲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結清餘款後自行終止。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阿克蘇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履行過程中一切往來文件:下發通知、有效簽證及補發附件等均屬合同內容,與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該工程的材料採購乙方必須直接由廠家進貨,不得通過任何代理機構進行採購.

甲方:乙方:年月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大靈線嶽門灣段路面大修工程,總承包金甲、乙雙方共同簽署本合同,並履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同內容、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1、乙方同意承包門灣段的工程施工任務,其主要工程項目見工程量清單所列內容。

2、工程質量:工程交工驗收應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3、合同期限

乙方必須於__年月日前開工,__年月日前全部完工。合同工期爲日曆工期,包括各種因素和自然條件影響日在內。如因甲方原因,經書面簽證,工期可順延,但不再同意追補投資。

乙方同意項目的維護期爲十二個月。自交工初驗合格,監理工程師簽字之日期起計算,工程在一年內發生損害,經分析損害原因,如由施工質量而造成的,乙方應對此承擔責任。

二、合同造價

___元整,,此次按單價合同管理執行。

三、工程施工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和指定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技術管理制度、施工規範、操作規程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

2、乙方應使用符合規範要求的原材料,在施工中如發現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權制止其使用,並要求清運出場,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施工所需的一切機械設備均由乙方自備,其性能應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停止使用和更換設備。

爲了保證該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期,本合同的合同總造價爲壹佰萬元

4、在甲方交給乙方的圖紙和設計文件中,若有錯誤和矛盾之處,乙方應及時按變更設計程序書面報告,甲方確認後給予書面簽證。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作到文明施工,規範管理。施工機械、工程原材料擺放有序,竣工後應及時清理現場。

6、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後都應得到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後,再進行下道工序。否則,對於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權令其返工,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結算與付款

工程交工驗收達到合格工程時,工程付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最後一次性付清。

五、附則

1、在施工中乙方應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施工現場要設置相應符合20__-20__《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的標誌,確保施工安全。如因標誌設置不全或不符合國標而發生的安全等糾紛,由乙方負全責。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章生效。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後,經驗收無缺陷或缺陷已修復,且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2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承包範圍:。

1.5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結構:。

1.7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2工程質量

2.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

2.3約定標準:

3工期

3.1總工期:日(爲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開工日期:年月日。

3.3竣工日期:年月日。

3.4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爲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工期順延

3.6.1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爲不得作爲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爲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爲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設計變更

4.2.1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合同法》、爲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圍牆外側排水溝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名稱:綦江國家地質公園馬桑巖木化石景區工程。

二、工程地點:文龍街道新街子社區馬桑巖。

三、工程承包範圍:圍牆外側排水溝

四、承包工作內容:

1、水溝底板混凝土澆築。

2、溝壁混凝土支模及混凝土澆築。

3、模板拆除轉運。

五、承包方式及計算原則:

本工程所有工序按現場實收混凝土方量(底板厚度不小於100,因基底不平整,按平均厚度150mm進行計算,及150mm×800mm、溝壁200mm×600mm),以每個立方385元包乾計價。

六、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用電、設備材料放置場地。

2、甲方爲乙方提供圖紙及相關資料和傳達建設、監理單位單位有關要求。

3、配合乙方在施工現場的管理監督工作。

4、混凝土原材料轉運到現有料場。

5、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工程有不支付工程款的權利。

七、乙方權利與義務:

1、進入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地安全紀律和規章制度。

2、進入施工區必須戴安全帽,嚴禁酒後作業、赤腳、穿拖鞋、高跟鞋。不準現場打鬧、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在高空向下拋投任何物品。

3、乙方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合格要求;如不合格,返工或修補,返工或修補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質量:本工程質量爲合格。

九、工期要求:乙方必須滿足甲方工期進度要求,不得中途無故停工。

十、工程款結算與支付:

1、施工方量以甲乙雙方管理人員現場收方簽字爲準,按實計算。

2、工程完工後在30個工作日內工程款全部付清。

十一、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綦江區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現場負責: 現場負責: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4

發包人 (全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承包人 (全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准或備案,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佔用土地等許可和批准。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准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合同實施的工程內容,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工程順利實施,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運距:

二、工程日期工程有效期限_____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風險提示:關於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爲實際竣工日期,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工程之日爲實際竣工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爲止,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三、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質量標準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

四、合同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

1、承包範圍及內容:施工段施工圖紙標註紅線範圍內,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

2、乙方應當全面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1)本合同約定承包範圍正常施工所需全部工程內容包括:本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機械設備,勞動力及技術裝備的組織等。

(2)辦理現場明確範圍內土石方的爆破及相關手續的辦理。

(3)土石方的場內調配及外運、棄渣。

(4)開挖後邊坡支護及周邊建築物、居民居住區的隔離防護。

(5)承包範圍內圖紙或業主要求的預留預埋工作。

(6)土石方開挖及運輸過程中的清潔工作。

(7)負責施工作業範圍內的一切安全保衛工作及文明施工工作。

六、雙方義務與責任

1、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已具備條件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已接通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接通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開工後3天內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後30天內 。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發包人以書面形式交驗,並於交付施工現場時,在現場實際交驗,並做交驗記錄。

八、工程驗收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專職質量檢查員應進行檢查。

2、施工時對路X的中線樁位進行放樣測量,對箱涵的基坑開挖及所有基礎位置進行放樣,由專職質量檢查員組織監理對測量放樣進行復測,保證施工的準確性。

3、臺背或牆後填土、路X填築碾壓完成規定作業遍數後,在平整度符合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採用灌砂法進行檢驗路X壓實度,檢驗合格,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層填築。

4、鋼筋施工過程中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鋼筋規格、數量、位置隨時進行復核檢查,特別注意一些較複雜部位的鋼筋如橋頭搭板鋼筋,在安裝完成後應進行檢查驗收,鋼筋必須綁紮牢固,鋼筋不得有滑動、轉折、移位等情況。

5、挖基坑專職質量檢查員應會同業主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對基坑進行質量監控和及時驗收。

6、混凝土施工前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鋼筋模板進行全質量檢查和技術複覈。風險提示:對於採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九、材料提供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裝飾方面的材料必須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並附合格證、實驗報告,經監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條例要求認可簽字蓋章後方能用於工程中。

十、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乙方墊資施工至_______後,經甲方覈實確認工程量價款後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_______%工程款。

2、工程驗收合格後,付至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指派有資質的專職工程覈算人員積極配合審計結算。結算時間爲2個月。工程結算審計2個月內完成。竣工資料移交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到工程決算款的_______%;備案完成後付到工程決算款_______%。

4、餘留工程款的_______%爲保修款,按雙方保修協議支付,直至結清全部工程價款。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佔有之日起算。十

一、保修期限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時內不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安排他人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不足之處有乙方補足。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爲,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十

二、違約責任

1、協議後效後,某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單方終止協議、或單方原因造成對方終止協議的,應承擔工程總造價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按約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每天的違約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獎金_______元。

3、乙方在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每天的違約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獎金_______元。十

三、爭議解決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處理,協商無果至當地仲裁委員會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發包人:(公X)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賬號:編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人:(公X)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賬號:編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縣__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車(機)型: 車號:

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司施工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員和財產 的安全,保證公司與乙方之間的合法權利。___縣__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在___縣___鐵礦露天採礦工程中的礦渣運輸及挖運工作,現由該車輛或挖掘機、剷車施工,爲明確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運輸、裝載、安全、付款與結算、責任與義務,確保各項施工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安全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爲公司施工隊服務,在車輛租用服務期間,應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協議,爲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簽訂此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露天爆破後的廢石、圍巖、礦石挖運、平整,運輸。

二、運輸單價:

1、運距小於1.5公里,含稅

2、廢石、圍巖、礦石挖運: 元/(m3)噸

3、工程機械租賃: 元/天(月)

三、乙方生活方面:

甲方提供住房、牀,生活費、食宿、用具自理。

四、付款與結算

1、甲方監督、檢查乙方挖運、運輸工作質量與進度。

2、拉運數量按每車運票統計計算。

3、結算:按___縣__爆破公司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原則上每月結算一次,每次按80%結算,其餘20%在年終工程結束後,一次性付清。

五、安全生產管理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租用的車輛應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各種手續齊全(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證、保驗證、證照)嚴禁租用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行車要求的車輛。

2、甲方租用的車輛,在租用合同期間內,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要求單方 解除或終止機械、運輸施工管理合同,清理車輛和駕駛人員。

(1)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下降,不適宜從事施工道路運輸要求;

(2)酒後駕駛車輛或將車輛交予無駕駛證照的人員駕駛的;

(3)工作中無組織、無紀律影響正常生產工作進行的其它狀況;

(4)在行駛中,經常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險肇叢生,不聽勸阻的。

(5)不服從項目部或甲方安全管理的。

(6)出現有礙安全行駛的疾病,身體狀況下降不適應繼續駕駛車輛的。

(7)職業道德水準下降,屢教不改的。

(8)甲方不得強迫駕駛員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及駕駛機件不全,有礙安全行駛的車輛。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保證車輛各項手續,證照齊全有效。

(2)乙方應做好出車前和收車後的車輛安全檢查。

(3)乙方應自覺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有關的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4)嚴禁酒後駕駛車輛,和私自將車輛交予無證人駕駛。

(5)加強對車輛的檢修,維護,使車輛始終處於完好的安全技術狀態。

(6)乙方應服從項目部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

(7)乙方應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生產調度,隨時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不得以任何個人主觀原因和藉口拒絕出車而影響工作。

(8)車主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技術和職業道德觀念。

(9)車主應保證安全行車,不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模範遵守各項道路交通法規、法則。

(10)車輛發生機械事故導致車輛損壞,由乙方個人承擔車輛的材料和修理等費用。

六、事故管理與經濟賠償

1、乙方作爲獨立車輛運輸個體,具有獨立承擔和賠償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的責任與義務。

2、乙方在車輛運行期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車主本人獨自承擔事故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要承擔和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發生事故所造成的相關方(安監局、公安局、主管部門)的罰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除承擔民事責任(經濟賠償)外,如果觸犯了國家法律,必須獨自承擔刑事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無力賠償的,應借款、貸款或變賣車輛、房地產進行賠償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賠償責任。

6、乙方由於違章違紀所造成的相關方的罰款,由乙方承擔罰款。

7、乙方發生事故,甲方可協助相關方處理事故,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七、違約責任追究

1、除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隨意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除賠償對方相應損失外,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違約金。

2、未經甲方數量認可,不計入運量、挖運量。

八、發生爭議及解決途徑

1、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協商一致的原則,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轄權限的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訴訟期間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重大變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進行合同修改和補充。

3、因國家政策調整和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則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項目部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 ___ 駕駛員簽字:___

簽訂日期: __年 _ 月 __ 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建

4、建築面積:二號廠房面積約爲4500平方米,三號廠房面積約爲1500平方米,結算時以實際完成量爲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設備。

2、施工費用:依據20__定額計算工程單價,二號廠房單價爲432.87元/平方米,三號廠房單價爲473.48元/平方米,二號三號總造價約爲260萬元,以上工程以實際完成面積結算(不含稅)。

3、乙方在施工時出現工程增減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待完工後一併納入結算。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提出的意見建議,甲方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可隨時對工程進行檢查監督,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自合同簽訂90天。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爲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按200元/日從應付款中扣除。

第四條:工程質量

1、整個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並達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施工費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的,乙方應積極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樁基礎工程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30%工程款;基礎到正負零付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30%;剩餘10%作爲工程保脩金,自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甲方使用時起,乙方保修爲一年,無質量問題,到期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維修,人工及材料費從保脩金中扣除。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

第六條:材料供應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現場確認質量後才能用於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工程驗收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所定的標準及規範要求。工程竣工30日內,因甲方原因未進行驗收視爲本工程已經驗收合格。

第八條:安全生產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電,用水安全,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發生傷、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該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

20___年__月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

清水河第二批實施工程第五標段工程由甲方中標承建,爲了加強企業管理,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對業主的承諾,確保工程如期完成達到企業預期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該工程由乙方負責工程承建並制定如下條款供甲乙雙方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第二批實施工程第五標段

二、 承包範圍:以工程招標文件的工程範圍及工程承包合同的內容,業主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爲承包工程範圍。

三、 轉包方式:乙方實行包工包料、全額承包 。

四、 轉包原則:專款專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 工程款的轉付:

1、工程款的轉付根據懷來縣地稅局懷地稅發【20xx】文件規定在建設單位轉付工程款時,甲方予以提供建築承包合同、轉包合同等所需證明材料給乙方開具建築發票,稅金由乙方支付。稅務機關開具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收據聯甲方交予乙方做爲乙方完稅憑證。乙方持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轉包合同等證明資料及《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向稅務機關申請,給京西集團公司開具建築業發票,稅務機關不再徵稅但要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各聯備註中註明已開具發票號碼、金額、日期等情況。

2、業主撥付的工程款到達甲方帳戶後,甲方按應把該工程款撥付給乙方,以便保證工程進度款的及時到位、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六、甲乙雙方責權:

1、 甲方義務爲乙方到稅務機關代開工程稅務發票,不收取任何費用。

2、甲方對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均不負責任。

3、乙方代表甲方全面履行與建設單位所籤合同的全部內容,承擔該工程的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4、乙方自行協調處理與該工程相關的一切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山東XX公司

合同編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河南XX公司 簽訂地點:

臨沂.沂水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管道保溫  工程地點:山東XX廠區  工程工作內容:

管道保溫、岩棉管殼50、鍍鋅鐵皮005厚  

二、工程承包範圍:管道保溫工程第一期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爲預付  款;根據工程實際月進度付

%進度款。  

2、雙方根據實際驗收合格的竣工驗收證書進行結算工程的總金額。  

3、付款方式:在以下方式中選擇 □電匯

□匯票

□承兌匯票。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並將有關竣工資料移交後,向乙方支付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餘下的%作爲工程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滿________年後____日內全部結  清。  

六、工程質量標準:  

1、本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爲:標準,乙方按照施工圖、國家現行施工驗收  規範和技術條例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要求。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中規定的品種、規格、尺寸採購材料、保質保量,嚴禁  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在施工中運用。  

3、施工過程中,甲方按規定進行檢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要求,達不到  本合同  約定要求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重新施工,乙方應滿足要求,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直至質量滿足合同要求。  

4、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後,乙方應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工程或中  間驗收前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負責整改或返工,直至滿足合同質量要求。  

七、質量保證期:  

1、正式移交簽證之日起的 ________年時間內,是質量保證期。  

2、凡屬乙方責任造成的質量缺陷,由乙方負責無償處理 ,直至工程質量符合驗收  標準。如果乙方不能進行返修,甲方將另選委託單位承修,其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  

八、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派爲該工程的項目經理,

爲本工程安全監督負責  人、

爲質量監督負責人。  

2、在開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與說明書和有關的技術資料。  

3、五天內完成工程施工技術交底。  

4、施工用水用電、暖、路、負責接通,費用由乙方負責。  

5、組織對工程的隱蔽工程驗收、交工驗收。  

6、負責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乙方責任  

1、委派

爲該工程的項目經理,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進度和安全扥更  協調工作,並派 爲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的負責人。  

2、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甲方要求編制安全方案報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提交開工報  告,落實安全措施和開工報告經總監批准後,才能施工。  

3、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防火、防爆、防毒等教育並做好文明施工。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4、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和說明很俗以及施工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  做好材料的試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  

5、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設備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6、交工驗收後,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10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與解除:  

1、本工程設計變更必須經業主項目的委託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  要求報批預算及相關手續,經甲方確認後方能實施。  

2、因甲方原因的簽證,簽證單要一事一簽,並有詳細的原因說明、具體位置、尺寸、  工程量及費用預算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確認。未經批准的簽證單不能作爲工程結算的依據。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出現以下情形的,工期延誤。  

a、不按期交出施工現場場地。  

b、因圖紙變更未能及時送達乙方。  

c、不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  

d、因工程設計變更,使已經完成的工程拆改。  

e、逾期組織驗收。  

2、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因質量問題返工逾期完工的,按合同工期規定逾期的次日起,  每逾期一天,甲方扣乙方元。  十

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十

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有效)。在竣工結算、甲方工程款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保修期滿價款結清後合同終止。  十

三、合同份數:  合同文本一式份,雙方各自保留份。雙方有關供貨合同的協商、會議紀要、技術文件、招投標文書等書面協議或者文件視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河南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 址:____省____縣博愛路6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責任關係,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黃村停車場  一、工程地點:橋下鎮黃村村頭  三、工作內容:工程的定位控制測量,水準測量與平面放樣。停車場車道和車位的建設工程。勞動力及技術裝備的組織,施工現場的建築垃圾清理以及周邊建築物、居民的安全防護設施,工程資料的編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邊居民爲保證工程質量進度而作的協調等工作。  四、工程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現場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對停車場的車道和停車位進行施工建設。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50天。  六、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內容和工作內容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含機械設備等的進、出場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稅金、建築垃圾清理費以及工程周邊社會關係協調等個部費用組成,其單價爲:45萬。  七、工程結算:  按分段結算方式對工程款進行結算,施工單位進場,甲方預付25%工程款,以後按施工進度支付。不在圖紙設計範圍內的項目以計量結算。  八、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1、爲確保本工程的質量等級達到合格標準,對於砼澆灌的部位要派專人進行澆水養護,其他需要防曬、保溫的基礎上要採取適當的覆蓋措施。  

2、嚴格把好材料質量,禁止不合格材料流入到施工現場,特別重視控制砼及現場砂漿的拌制質量。  

3、進場施工前,必須提前7天向甲方分別提交:停車場車道和車位的建設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質量進度保證措施。  九、安全施工: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採取嚴格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作業中,所遇任何與工程相關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許轉包分包,若甲方覈實乙方有轉包分包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必須無條件退場,並承擔該工程總工作量20%的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合格交驗結清尾款後自然失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0

單位(甲方):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市建委有關規定,甲方將武漢首期綠化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根據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施工地點及範圍:本工程位於_________,綠地總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綠地深翻_________釐米,加工_________釐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養護一年(落葉樹今冬明春種植,按具體樹種種植起算);

4.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後按實結算;養護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5.種植質量應根據_________市有關部門對綠化工程的要求進行驗收。草坪應按地形鋪設,要求平整度高,整體性強,自然泛水,鋪設間隙不得超過一指寬。

四、工程造價:工程總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乾。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鋪設過半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驗收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20%;

4.餘款待一年養護期滿、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託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協調工。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圖紙預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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