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協議員工(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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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1

甲方: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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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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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______章程》、《______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______(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股權。

二、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兩年。

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係連續滿三年並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三、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______%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

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__%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__%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______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四、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

行權期限爲兩年。

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

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爲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五、乙方的行權選擇權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

甲方不得干預。

六、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______%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______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爲______。

2、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

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七、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______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八、行權價格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2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以下簡稱丙方)

爲實現公司、股東和員工利益的一致性,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回饋核心員工,實現對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的長期激勵與約束,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員工利益與公司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防止人才流失,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經各方友好協商, 達成一致意見,乙方將通過受讓甲方實際控制人丙方持有的甲方公司股權,實現甲方對乙方工作的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激勵標準與方式

1、甲方對乙方的激勵,通過採用虛擬股權和限制性股權的組合方式進行,甲方對乙方的激勵分爲三個階段,具體方式如下:

2、第一階段,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個月內,經考覈合格,乙方取得甲方10%的“虛擬股權”。

3、第二階段,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個月至個月,經考覈合格,乙方將取得甲方5%的股權。

4、第三階段,自本協議簽署之日滿個月及以後,經考覈合格,乙方將再次取得甲方5%的股權。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所聘崗位的要求爲甲方工作,若乙方不能勝任所聘工作崗位或者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經甲方批准,乙方將自動喪失“虛擬股權”或者由丙方以本協議約定的價格強制收回乙方持有的甲方股權。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並不構成對乙方聘用期限的承諾,甲方仍按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確定對員工的聘用關係。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諾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將全職連續爲甲方服務個月。上述服務期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中斷;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在服務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其之間勞動合同的,視爲服務期限未滿。

2、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積極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乙方應按甲方所聘崗位的要求,忠實勤勉、恪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崗位工作目標。

3、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受到主管行政管理部門處罰,不存在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情形。 

4、乙方應全職爲甲方工作,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者勞務關係,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參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相似的投資或經營活動。 

5、乙方應忠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禁止利用職務及參與管理之便取得的信息,從事或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業務相同或相似的經營。 

6、除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其持有甲方股權設置質押、收益權轉讓、股權代持、股票轉讓等權利限制,不因任何訴訟、仲裁等而使公司股票受到查封、凍結、拍賣、變賣等司法限制。 

7、如甲方因定向增發等原因發生股權稀釋,乙方同意放棄優先認購權,並同意持有的股權被同比稀釋。 

8、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所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四、乙方應符合的條件

1、乙方現任職於甲方__________職務,系對甲方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乙方需在公司全職工作、已與甲方簽署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並在甲方公司領取薪酬。  

2、乙方承諾,不存在下列情況,否則不得成爲激勵對象: 

(1)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2)因違法違規行爲被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3)公司章程規定或雙方約定不得享受股權激勵的其他情形。

如乙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出現以上任何規定不得參與激勵方案的情形,將按本協議及其他相關協議規定的方式,由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強制收回乙方持有的甲方股權。

五、股份授予、股份限制和回購

1、第一階段,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個月內,經考覈合格,乙方可取得佔甲方10%股比的“虛擬股權”,乙方每年年底可享受相當於公司股權10%的分紅,但不享有股票升值收益及所有權和表決權。虛擬股權的授予不影響公司的總股本和股本結構。

2、第一階段中,甲方每年對乙方設定考覈目標,若乙方未達到當年考覈目標的,將根據考覈目標的要求相應減少直至取消本年的分紅金額。乙方未服務滿個月而要求離開的,自動喪失“虛擬股權”。

3、第二階段,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個月至個月。乙方爲甲方服務滿個月時,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將持有的5%的甲方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通過受讓丙方持有股權的方式直接持有甲方公司股份。乙方持有的該部分股權由丙方代持,該5%的股權鎖定期爲個月。

4、第三階段,自本協議簽署之日滿個月及以後。乙方爲甲方服務滿個月時,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再次將其持有的5%的甲方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再次通過受讓丙方持有的甲方5%的股權。該5%股權鎖定期爲24個月。

5、乙方同意,上述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乙方受讓的股權,均由丙方代持,乙丙雙方通過簽訂《股份代持協議》確認乙方所有的股權。 

6、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乙方取得的處於鎖定期內的股權,不享有表決權和處分權(包括抵押、質押和轉讓權),

7、鎖定期滿後,乙方所持有股份可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轉讓,但丙方是唯一的受讓方。乙丙雙方將以甲方的市場估值爲基礎共同確定乙方所持有股份的價值並由丙方進行回購。

8、乙方要求離開公司時,尚有處於鎖定期的股權的,對於處於鎖定期的股權,丙方將按照乙方持有股份所對應的出資額回購甲方處於鎖定期的股權。

9、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和第四條損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將自動喪失第一階段的“虛擬股權”或者由丙方以本條第8項約定的價格強制收回乙方持有的甲方股權。

六、盈虧分擔

第一階段,經考覈合格,乙方將按照10%的股權比例享受甲方淨利潤的分紅;

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乙方將按照其實際持有的股權比例享受甲方淨利潤分紅。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甲方或乙方違反了本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的,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人民幣萬元)。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它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八、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於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九、其他

1、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

2、若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4、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3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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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鑑於:

1、乙方爲甲方的員工。

2、乙方自進入甲方或甲方直營店______店之日起工作已滿______年,且職位爲______。

3、甲方爲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骨幹的激勵與約束,使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爲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對乙方以虛擬股權的方式進行激勵,即乙方以貨幣的形式購買甲方虛擬股權取得該部分虛擬股所對應的分紅權。現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______公司章程》就股權激勵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股權:指______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一定比例的股權對應相應金額的註冊資本金。

2、虛擬股權:指______對內名義上的股權,虛擬股權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淨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股東權及其他權利,擁有者不具有股東資格。原則上此虛擬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贈與,不得繼承。

3、分紅:指______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4、淨利潤:指公司年度實收營業收入扣除相應的生產經營成本支出(人員工資、購置設備、原材料、配件、租賃辦公場所、支付水電、物業等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餘額。

二、協議標的

1、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對價取得甲方虛擬股權。

2、乙方取得的______%的虛擬股權不變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記載在甲方公司的股東名冊,不做工商變更登記。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權對外作爲擁有甲方資產的依據。

3、每年度會計結算終結後,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計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稅後淨利潤總額。

4、乙方可得分紅爲乙方的虛擬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淨利潤總額(含稅)。

四、激勵方式

乙方認購甲方的虛擬股權後即享有該部分股權對應的分紅權。

五、協議的履行

1、本協議有效期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認購的虛擬股權對價之日起______年。

2、甲方應在每年的三月份進行上一年度會計結算,得出上一年度稅後淨利潤總額,並將此結果及時通知乙方。

3、協議有效期內,每半年分一次紅,每半年最後一個月自然日______日前,甲方確定乙方當此應分紅的數額,甲方應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後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可得分紅一次性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4、協議生效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認購虛擬股權的對價之日起,即可享受分紅權,協議終止時不足半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計算但本協議第七條第6款(3)-(7)項約定的情形除外。

5、乙方所得紅利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實際發放時直接扣除。

6、協議期滿,甲方收回對乙方的股權激勵及相關的分紅權,乙方支付的虛擬股權認購款甲方以乙方支付的原價退回,並收回乙方所持有的虛擬股及對應的分紅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稅後淨利潤,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應做好本職工作,維護和管理好客戶或工作人員。

4、乙方應實現甲方年度部門的業績指標,爲甲方項目提供建議、創意、創新。具體業績指標由甲方乙方雙方統一制定。

5、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6、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的內容。

7、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據第七條變更、解除本協議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5、6款的約定。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屆滿本協議自行終止。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協議內容或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協議。

3、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4、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5、甲方公司解散、註銷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6、當以下情況發生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保密協議》,損害公司利益行爲的。

(5)執行職務存在過錯,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連續2年無法達到業績目標的;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7、因本條第6款(3)-(7)項約定的情形而導致協議終止的,乙方不享受本協議約定的當期分紅權權益,已經分配的不予追回。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爭取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協議的生效

甲方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4

爲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促進公司業績增長並使公司員工能夠共享公司進步成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董事長提議並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建立股權激勵制度,現將方案主要內容列示於下:

本股權激勵方案適用於公司全體股東、董事、監事、全體在職中高級管理人員、核心人員及其他經董事長提名的公司員工,但獨立董事不包括在內。

一、股權激勵的載體

擬新成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用於獲得、持有、出售、運作用於股權激勵的股份。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全部激勵對象爲該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該有限合夥僅作爲實現本股權激勵計劃而設立,不從事任何經營活動,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

1、激勵對象及其獲授的股份價格及數量上限由董事長提議並報董事會經全體董事一致通過確定。

2、激勵對象的範圍包括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全體在職中高級管理人員、核心人員及其他董事長根據具體情況提名的員工。

3、激勵對象應當每年確定一次,每次確定的激勵對象不超過8名,所有被記載爲有限合夥人的激勵對象在同時期一共不得超過50名。

4、與公司有全職勞動關係的激勵對象從公司離職(無論主動還是被動),即解除與公司之間的全職勞動關係時,喪失股權激勵資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權的激勵股份應當按照其購買股份的股款金額按照其持有時間加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出售給有限合夥的普通合夥人。其他非與公司具有全職勞動關係的激勵對象如欲放棄未行權的激勵股份時,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權的激勵股份應當按照其購買股份的股款金額按照其持有時間加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出售給有限合夥的普通合夥人。

三、激勵股份的來源及數量

1、激勵股份自於公司向有限合夥定向增發。

2、激勵股份數量:總計爲_____股,爲公司現有全部已發行股份的_____%。

3、激勵股份價格:人民幣_____元/股。

4、激勵股份的性質爲:限制性股份,具體表現爲:自獲授之日起_____年內不得出售。

5、用於激勵的股份與其他股份享有同等權利義務。

四、有限合夥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1、合夥人認購激勵股份的資金應當自行籌措,公司不得向其提供資金,亦不得對其融資提供擔保。

2、鑑於在本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前幾年激勵對象獲授的股份數量小於有限合夥認購的公司股份數量,而授予激勵對象部分以外的股份由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代持,該部分資金暫時亦由普通合夥人代墊,待後續激勵對象確定後,由普通合夥人釋放(轉讓)其獲授部分的股份。

五、激勵股份的行權

1、激勵股份限售期過後,持有股份的激勵對象可以通知有限合夥企業行權,即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出售記載於其名下的股份,激勵對象每次申請出售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三分之一。

2、行權申請提交時間爲每年5月,行權時間爲每年6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行權價格爲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

3、有限合夥將激勵對象要求行權的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出售後所得的資金應當在到賬後十個工作日內分配給激勵對象。

六、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中止、終止

1、經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可以變更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但變更或終止不影響已經授予激勵對象的股份。

2、公司遇到法定情形,可以暫時中止或終止股權激勵計劃。

3、有限合夥企業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二級市場上釋放完畢時,本股權激勵計劃終止。經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亦可向有限合夥另行增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

七、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部門

1、本股權激勵計劃由公司董事會制定,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後通過。

2、本股權激勵計劃的解釋、實施權由公司董事會享有。

3、本計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製定。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5

甲方:

法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電話:

爲了體現公司理念,建立科學的企業管理機制,有效激發員工的創業熱情,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現對公司創業夥伴___________進行乾股激勵與期權計劃,並以此作爲今後行權的合法書面依據。

一、乾股的激勵標準與期權的授權計劃

1、公司贈送________________萬元分紅股權作爲激勵標準,____________以此獲得每年公司年稅後利潤(不含政府補貼和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分紅收益,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爲截止日。原則上乾股激勵部分收益累積後作爲今後個人入股資金,暫時不進行現金分配,在期權行權時一次性以稅後現金分紅形式進行購買股份,多退少補。

2、公司授予個人乾股,在未行權前股權仍屬原股東所有,授予對象只享有乾股分紅的收益權本次確定期權計劃的期權數量爲____________萬股,每股爲人民幣_______元整。

二、乾股的激勵覈算辦法與期權的行權方式

1、乾股分紅按照公司的實際稅後利潤,公司財務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向管理層透明與公開,並指定主要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每年稅後利潤暫以年度審計報告爲準,最終確認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時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審計報告爲準。

2、期權行權在公司改制時進行,並一次性行權,如放棄行權,公司按其所持乾股的累積分紅按稅後的現金分紅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權價格按行權時公司每股淨資產價格確定,出資以其所持乾股累積未分配收益衝抵,多退少補。如干股累積分紅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權金額且本人不予補足,則對應不足出資部分視爲其本人自願放棄,原權益仍屬於原股東,其本人相關股份數量根據其實際出資情況自動調整,其相關損失也由其本人承擔;期權行權後,公司以增資形式將員工出資轉增爲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須是其本人,同時必須符合公司以下相關要求。

5、期權轉股手續與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的增資或引入戰略投資者,則公司在保證其本人現有期權數量的基礎上,有權對公司股權進行重組,以便保證公司的順利上市。

三、授予對象及條件

1、乾股激勵及期權授予對象經管會提名、股東會批准的核心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的骨幹員工;

2、本方案只作爲公司內部人員的首次激勵計劃;

3、授予對象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公司制度,同時願意接受本方案有關規定。

四、基於乾股激勵與期權計劃的性質,受益員工必須承諾並保證:

1、承諾絕對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本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保證有關投入公司的資產(包括技術等無形資產)不存在任何類型或性質的抵押、質押、債務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權利。

3、保證不存在任何未經披露與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資情形,也未爲投資之目的充當任何第三方受託人或代理人。

4、爲確保公司上市後的持續經營,本人保證在公司上市的______年內不離職,並保證在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從事與本人在_______________工作期間完全相同的業務經營活動,無論何時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業祕密。

5、本人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在公司上市前離職,離職前所持的乾股激勵收益根據賬面實際金額,按照稅後現金分紅形式支付給其本人,原授予的乾股激勵由於本人離職自動終止,期權計劃同時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後未到公司規定服務期限內離職,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______年平攤)的原則,將所持的股權收益按照上市前雙方約定的有關規定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違法行爲被公司開除,本人承諾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乾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後如有違法行爲被公司開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6條雙方約定的(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規定處理。

9、任職期間,本人保證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如存在職務侵佔、受賄、從事與本企業(包括分支機構)經營範圍相同的經營活動、泄露商業祕密的行爲的,本人願意支付_____倍於實際損失的違約金,同時願意接受公司對於本人的行政處罰甚至開除處理。

10、本人保證所持乾股激勵與期權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爲,否則,本人願意由公司無條件無償收回。本人保證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對本人激勵的任何情況。

五、股東權益

1、期權完成行權後,按照上市公司法有關規定,其以實際出資享受相應表決權和收益權。其他相關權益,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2、公司根據其投資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確定分紅,若公司分紅用於轉增資本,視同其實際出資,其相關稅費由股東自己承擔。

3、今後如因上市股權增發需要,公司有權對股權進行整合,具體股權整合方案屆時協商確定。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他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不可抗力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於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最新員工股權激勵協議書範本最新員工股權激勵協議書範本。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決定,或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若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考慮到上市的有關要求,本協議正本______份,用於公司備案授予對象保留______份副本;

4、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代表簽字: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6

股權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激勵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公司”)

甲方爲__________公司股東,佔有_____%股權。乙方爲__________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 。

爲更好的激勵__________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勤勉盡責地爲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使其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經**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甲方以股權激勵形式與乙方簽訂股權激勵協議。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股權激勵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對價。

1.1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作爲股權激勵。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價款。

1.2乙方擔任 職務,全面負責__________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且在協議生效後需持續在__________公司工作_____年,全力保證公司每年業務目標的實現,此作爲接受股權激勵的條件。

二、甲方保證。

2.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乙方股東權。

3.1 乙方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乙方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__________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3.2 乙方有權通過股東會參與__________公司經營的重大決策,乙方有權參加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會並就會議事項按其股權比例進行表決。

3.3 乙方有權按照股權比例分取紅利。

3.4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在__________公司持續工作滿5年後,方可自由處分已轉讓股權,處分股權包括股權轉讓、質押、以股權出資等。

四、股權變更登記。

4.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雙方應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4.2 因甲方原因未能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不影響乙方股東權利的行使。

4.3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承諾。

5.1 做爲股權轉讓的條件之一,協議簽訂後,乙方需要持續在__________公司工作_____年以上,不得自動離職。

5.2協議簽訂後5年內,乙方不得處分已轉讓的股權,處分股權包括股權轉讓、質押、以股權出資等。

5.3乙方應當與**公司簽訂並遵守《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不正當、不道德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應遵守的內容。

六、特別約定

6.1乙方違反上述第5.1條承諾時,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全部股權。

6.2乙方違反上述第5.2、5.3條承諾時,__________公司有權對乙方進行開除處理,同時甲方除有權無償收回全部股權外,還有權追回乙方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根據股權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6.3按6.1、6.2,雙方應在乙方自動離職、被開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諾起30日內辦妥相關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未辦妥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不影響甲方股東權利的行使。

6.4 乙方未按本協議6.1、6.2、6.3條約定及時將上述股權轉讓給甲方,並辦理相關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的,每延遲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00元。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8.1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8.2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執一份,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8.3本協議簽訂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上述條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時間均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8.4附件《_____公司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庫存盤點表》作爲本協議之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轉讓方: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 股權激勵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署: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7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股東會、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就甲方獎勵乙方股票期權訂立如下協議:

一、資格

乙方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在甲方服務,現擔任_____一職,屬於公司_____人員,經甲方薪酬委員會按照甲方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評定,確認乙方具有被獎勵股票期權的資格。

二、股票期權的獎勵

在本協議簽署時,甲方獎勵乙方公司股票期權,期權數額爲_____%股,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的對價。

三、行權

1、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自獎勵之日起五年後進入行權期。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五年後的後,乙方可以以市價格行權。

3、行權價爲行權當日股票價的平均。

4、當甲方發生送股、轉增、配股、增發新股等影響公司總股本數量的情況時,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權所對應的股票期權數量按比例作相應的調整,但涉及到配股、增發需要認購的,其認購款乙方自行支付。

四、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依法享有股東部分權利。

自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即擁有轉讓股份的收益權,但在行權前無所有權和表決權。在股權轉讓完成之前,乙方亦不得領取轉讓股份的分紅,但可以用於向出讓方購買股權。在受讓方繳清全部股權轉讓價款後,出讓方協助受讓方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五、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在行權期之前由甲方公司管理其股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出售、交換、計帳、抵押、擔保、償還債務等,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部分或全部取消從事上述行爲的股票期權獲得人以後年度股票期權獎勵資格或延長其行權期。

六、股票期權的獎勵、行權變現的終止或凍結

1、本合同簽訂後五年內,當乙方因個人原因被辭退、解僱、離職時;當乙方嚴重失職、瀆職、被判定刑事責任時;當乙方由於索賄、受賄、泄漏甲方技術祕密(包括在正常離職後的約定時期)、損害甲方聲譽等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時,甲方均有權決定乙方以後年度股票期權獎勵的取消和行權變現的終止、凍結。

2、當甲方發生合併、分立、購併、減資等情況時,甲方有權根據具體的情況決定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提前加速行權變現、終止或凍結。

七、甲方出現以下情況時,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未行權變現部分必須終止行權並凍結

1、因經營虧損導致停牌、破產或解散的;

2、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爲;

3、股東大會作出特別決議的。

八、乙方指定爲乙方的繼承人,繼承人情況如下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說明事項:

九、聘用關係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合同不構成甲方對乙方聘用關係的承諾,甲方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十、承諾

1、甲方對於獎勵乙方的股票期權行權變現將遵守承諾,除非出現法律法規及公司特殊規定的情況,不得無故終止乙方行使變現的權利和凍結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權,不得終止本合同。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乙方必須瞭解甲方關於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

3、乙方承諾:在本合同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中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有效,並對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承諾:依法承擔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中的納稅義務。

十一、聲明

甲方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如果得不到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或受到有關證券監管部門的強力干預或者在實施的過程中遇到有關法律、政策等的變化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二、合同的終止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違反甲方關於股票期權激勵的規章制度或者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而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進行解決,本合同未約定的按照甲方關於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的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解決。均未涉及的部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公平合理的原則解決。

甲、乙雙方對於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

1、本合同經過雙方協商後可以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雙方共同約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和管理部門的要求對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所制定的新的規章制度適用於本合同,乙方應該遵照執行。

4、本合同有效期爲自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5、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8

股權激勵協議

公司名稱(甲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址:                               

被激勵對象(乙方):                           

身份證號碼:                                 

址:                                   

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購買甲方註冊股   ,同時接受甲方無償贈送的在職分紅股(身股) ,註冊股進行工商登記,享有公司法規定的一切權利並履行相應義務;在職分紅股無需登記註冊,只具有公司稅後淨利潤的分紅權,沒有其他註冊股東的所有、選舉、表決、轉讓、繼承等權利,且乙方離開公司後自動失效。

本協議如與相關法律、法規衝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開始,到     年 月 日爲止

2、如果乙方有試用期,如果沒有通過考覈(未轉正),則乙方在該崗位的在職股自動喪失,乙方接受自己實際崗位的在職股額度,如果乙方中途離職,在職股激勵資格自動喪失。

第二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所持有在職股與註冊股東享有公司稅後淨利潤的同股同酬權,乙方按照自己所

持有在職股佔公司註冊和在職股總額的比例,享有利潤的分紅權。

2. 甲方應按照約定分紅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的公司利潤分紅,甲方代扣代

繳乙方相關個人所得稅。

3.   協議有效期內,如果乙方在甲方的職務變動或其他特殊情況出現,甲方有權根據職

務變動情況或其他特殊情況對乙方的在職股額做合理調整。

4. 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沒有得到甲方的允許,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

議中乙方所持有的在職股額。

第三條   退出機制

協議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凡發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於),自情況覈實之日起,即喪失股權激勵資格、取消剩餘分紅並停止參與在職分紅激勵計劃。

1. 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違背職業道德、失職瀆職等行爲,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

而導致的降職或辭退,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取消其股權激勵資格的

2. 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乙方在任職期間,由於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漏公司經營

和技術祕密、損害公司聲譽等行爲,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取消其

股權激勵資格的

3. 直接或間接參與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公司,與原公司構成直接競爭,經董事會討論決

定取消其股權激勵資格的

4. 正常離職、自行離職或被公司辭退,董事會決定取消其股權激勵資格的

5. 傷殘、喪失行爲能力、死亡,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取消其股權激勵資格的

6. 違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爲,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取消其股

權激勵資格的

7. 違反法律法規並被刑事處罰的其他行爲,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取消其股權激勵資格的

8. 董事會決議取消乙方股權激勵資格的其他情況出現

第四條   其他

1. 本協議涉及的其他相關股權激勵方案、制度等,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

議一起生效,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9

甲方(公司):,地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繫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個人):,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鑑於:

1、甲方於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

2、乙方系公司員工,從 年 月 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

3、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 %的激勵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而是本協議的乙方。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經營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公司 %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爲 元/股,共 元。

2、乙方採用以下方式 支付認購價款

2.1授予股權時,激勵對象一次性付清所需繳納的股金,即獲得全部股權;

2.2授予股權時約定分期繳納股金,激勵對象每繳納一期股金,即獲得相應股權。激勵對象應在約定時期內及時繳納股金;

2.3公司代爲墊付股金後,激勵對象獲得全部股權,以激勵對象的分紅折抵公司墊付的股金直至全部抵扣。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經過審計或結算確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乙方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每股原值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視情況支付乙方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

(1)存在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的;

(2)存在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等行爲,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任職期間具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爲之一的;

(4)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當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條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10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繫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鑑 於:

1、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

2、乙方系公司員工,從 年 月 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

3、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 %的激勵股權。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 股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爲 元/股,共 元。

2、甲方每年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參照公司業績的情況,可增加或減少乙方認購的激勵股權的份額。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根據《股權激勵方案》的規定,對乙方進行業績考覈,計算出乙方可分紅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上年末每股淨資產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回購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購價款的 %。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爲的;

(2)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爲而被行政拘留的;

(5) 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爲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6)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爲之一的;

(8)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爲,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 %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細則》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員工股權激勵分配協議書

甲方(原始股東姓名或名稱):乙方(員工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章程》、...讓經營者以持股方式成爲企業股東,將經營者的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聯繫在一起,以激發經營者通過提升企業長期價值來增加自己的財富,是一種經營者長期激勵方式。股權激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消除“代理人風險”,有利於減少經營者的短期化行爲。股權激勵也是保留人才的有效手段。同時,股權激勵使經營者成爲股東,從而有利於鼓勵經營者負擔必要的風險。

甲方: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章程》、《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兩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係連續滿三年並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爲兩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爲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爲。

2.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1 2

第八條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即每1%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元。乙方每年認購股權的比例爲50%。

第九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爲:

⑴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八條執行;

⑵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第十一條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 《 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發生衝突,以《 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爲準。

4.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丁雙方各執一份,保存一份,五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爲了充分調動公司中高級經營管理骨幹員工的創業積極性及歸屬感和榮譽感,增強公司對優秀敬業人才的吸引力,根據公司股東大會有關決議,決定對任職公司的中高級經營管理骨幹員工進行股權激勵,贈與其一定份額的公司股權。現雙方就股權激勵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 股權概況及激勵標準:

1、公司股份:公司總註冊資本___________萬元,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司實際淨資產___________萬元,公司總股本________萬股,每股當期實際股值_______。

2、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甲方擔任公司中____________崗位,現任公司_________________一職。

3、甲方贈與乙方的公司激勵股份共計:__________,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 關於激勵股權的特別約定:

1、乙方從公司離職時則必須按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以及以下約定進行股權轉讓:

(1)若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公司任職主要職能部門主管或公司二級單位主管(副職以上)崗位未滿_____個月而中途正常離職或被公司正常解職、辭退時,則乙方自動喪失其享受公司股權激勵的資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權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2)若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公司任職主要職能部門主管或公司二級單位主管(副職以上)崗位滿_____個月(可累計)後正常離職或被甲方正常解職、辭退時,則甲方按公司股權當期實際價值半價回購乙方持有的股權。

(3)若乙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在公司主要職能部門主管或公司二級單位主管(副職以上)崗位滿_____個月(可累計)後正常離職或被公司正常解職、辭退時,則甲方按公司股權當期實際價值等值回購乙方持有的股權。

(4)若乙方被公司開除或不經公司許可其擅自離職時,則乙方自動喪失其享受公司股權激勵的資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權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並按雙倍的價格追罰乙方已獲得的股權激勵收益,並追究其給公司造成的相關損失。

(5)若乙方被公司免職或者因表現不佳而不能勝任其職務時,則乙方自動喪失其享受公司股權激勵的資格,其持有的全部股權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2、公司每年__________召開股東大會,對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覈算,如果公司實際淨資產達到________萬元後,公司實際淨資產經覈算每翻一番,乙方的股權則在其原有股權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但乙方的工作績效綜合表現必須得到股東大會一半以上表決權股東認可通過後方可得到本項規定的股權調增,原則上乙方的股權增長至公司總股權的_______%後不再予以調增,如乙方對公司的發展壯大有非常重大的特殊貢獻,則由公司股東大會另行決定乙方的股權調增額度。

三 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淨收益,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有股份數以及分紅等情況。

5、乙方作爲公司股東,除在股東大會無表決權外依法享有其他全部股東權利、承擔其全部股東義務。

6、乙方獲得的收益,按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7、當甲方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時,股份份額按比例自動稀釋。

8、股權激勵期間,乙方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同時乙方所持有的股權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爲,否則,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9、應甲方要求,積極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出讓或者受讓公司股權。

四 協議終止

1、本協議與國家新公佈的政策、法規相違背時,公司按其任職時間參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回購其持有的股權。

2、乙方喪失行爲能力時,公司按其任職時間參照本協議約定予以回購其持有的股權。

3、公司解散、註銷或者乙方非公死亡的,本協議自行終止,甲方視乙方的服務期回購其股權。

4、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時。

5、乙方發生違法犯罪時或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程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時。

6、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五 協議與勞動合同的關係

1、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履行及解除勞動合同不影響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2、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六 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_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3、乙方違反約定,不積極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時,應該向甲方承擔___________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還應該承擔甲方爲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七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可向_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12

目標公司: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控股股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激勵對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激勵對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激勵對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激勵對象(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鑑於乙方對目標公司的貢獻和爲了激勵乙方更好地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贈送股權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以下簡稱在本股權激勵協議中爲如下釋義:

1.1公司:指__________有限公司。

1.2完整股權:指擁有股東身份,享有完整股權,具體包含投票權、表決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優先受讓公司股權的權利權、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的權利、清算分配權以及除本協議明確賦予的權利以外的任何其他權利。

1.3行權:指激勵對象根據本持股計劃,在規定的行權期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無償受贈或有償購買公司股權的行爲。

1.4上市"或"掛牌:指公司在位於中國、香港、美國或其他國際認可的證券交易所根據適用法域的證券交易法律法規上市並公開發行公司的股份或公司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或在上海股交中心掛牌。

1.5稅費:任何及一切應繳納的稅收(包括但不限於徵收、收取或攤派的任何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或其他稅收、關稅、收費、費用、扣減、罰金或預提稅)。

第二條 激勵股權授予規則

2.1激勵股權的來源

公司目前控股股東爲甲方,持有公司100%的股權,公司擬提供20%的股權進行員工持股激勵,該激勵股權由甲方提供。若引進投資機構融資進入並進行公司股權調整時,持股計劃激勵對象與原股東同比例稀釋。

2.2 稅費

持股激勵對象需根據國家規定依法承擔股權轉讓的所有相關稅費。

2.3激勵股權的授予對象

持股激勵對象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4 激勵股權的授予比例

2.4.1激勵股權分爲三期授予,第一期股權激勵授予比例爲公司股權的4%,第二期股權激勵授予比例爲公司股權的8%,第三期股權激勵授予比例爲公司股權的8%。

2.4.2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共計可被授予的股權比例爲公司股權的9%、5%、4%、2%。

2.5 激勵股權的授予時間及方式

2.5.1股權激勵分三期授予,分別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授予。

2.5.2前兩期授予股權後,持股激勵對象的股權由控股股東代持,代持期間的股權損益歸激勵對象所有。在第三期授予完成後,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可選擇由控股股東繼續代持或選擇自行持有股權。選擇自行持有股權的,公司應配合其變更股東登記和股東名冊。

2.5.3持股激勵對象完成當年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和個人業績目標,董事會考覈爲合格及以上,經控股股東批准後,方可行權;若經董事會不合格,經控股股東和三位激勵對象書面否決,該激勵對象不可行權。

2.5.4持股激勵對象被授予股權後便享有股東身份,行使股東的完成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不可再要求撤銷起股東身份。

第三條 計劃的變更、管理、終止

3.1 公司股權變動

因爲提前上市、重組、併購或其他原因發生公司控制權變更或公司合併、分立時,對於尚未實施的員工持股計劃(即未將激勵股權轉讓給員工持股公司的情況),公司控股股東有權決定終止此計劃或加速本計劃的實施。

3.2 持股計劃的終止或取消

3.2.1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在公司的服務年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不得低於 個月;若持股計劃激勵對象服務年限未滿 個月即離職的,經公司控股股東批准,公司有權取消其未行權部分的激勵股權。

3.2.2 若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出現如下情形時,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

受賄、索賄、職務侵佔或盜竊公司財物;

泄漏公司及或下屬子公司的經營和技術祕密;

實施關聯交易損害公司及或下屬子公司的利益、聲譽和對公司及或下屬子公司形象有重大負面影響、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爲;

其他任何行爲給公司及或下屬子公司造成重大損失(人民幣 _____元及以上者);

(5)未經公司同意擅自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

(6)因不能勝任公司崗位、考覈不合格、嚴重違紀等原因被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7)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確定的其他情形。

本持股計劃即刻終止,已行權的股權全部無償轉讓給控股股東。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出現前述1、2條情形時,其不得要求公司爲其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公司也無需爲其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3.3 激勵對象的其他情形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在公司內發生正常職務變更的,其已受讓的股權不作變更。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受聘於公司期間,因執行公務負傷而喪失勞動能力的,其獲授的持股計劃不作變更。

持股計劃激勵對象其他情形經公司股東大會討論通過的,其已受讓的股權可不作變更。

第四條 保密義務

4.1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各方的書面授權。

4.2 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各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各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其餘各方相應損失。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如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第 條,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5.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第 條之規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6.1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履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6.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公司註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7.1本股權激勵協議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7.2本股權激勵協議經公司股東大會批准後,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實施。

7.3本協議自合同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7.5本協議以中文寫就,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本協議同爲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履行本協議同不影響原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簽署時間: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勵對象簽字):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勵對象簽字):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勵對象簽字):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激勵對象簽字):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股權_____目的爲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質的經營管理隊伍,創造一個_____員工實現目標的工作環境,倡導以業績爲導向的經營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_____經營管理者爲公司長期服務,並分享公司的發展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參照《上市公司股權_____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_____方案。

第二條、股權_____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_____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原則。

三、存量配送,增量_____的原則,即在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淨資產增值的前提下,_____股份纔可提取獎勵基金。

第二章、股權_____方案的執行

第三條、執行與管理機構設立股權考覈與管理委員會作爲公司股權_____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全會彙報工作。第四條_____對象由公司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根據以下標準在可選範圍內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報經董事會批准。

一、確定標準:

1、在公司的歷史發展中作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員。

2、公司未來發展亟需的人員。

3、年度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

4、其他公司認爲必要的標準。

二、_____對象:

1、董事。

2、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4、公司認爲應當_____的其他員工。

三、不得成爲_____對象的:

1、同時爲控股股東或_______%以上的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不屬於_____對象範圍;公司上市以後,持有_____股權或期權的員工不得擔任_____董事和公司監事。

2、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爲不適當人選的。

3、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_____予以行政處罰的。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第四條、_____形式

一、股票期權

1、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_____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_____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2、行權限制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

3、定價上市公司在授予_____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_____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_____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________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4、授予股權期權的限制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_____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1)定期報告公佈前_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___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________個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_____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_____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_____計劃規定條件的,纔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2、定價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_____的_____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_______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_______%。

3、授予股票限制: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爲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_____對象授予股票:

(1)定期報告公佈前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__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_______個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_____對象的一種權利,_____對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價上升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用於股票增資權者不參與公司分紅。

四、經營者持股是指對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並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_____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後,成爲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和分配權,並承擔公司虧損和股票降價的風險。

五、員工持股計劃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並委託公司進行集中管理的產權組織形式。

六、管理層收購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個人或集體)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權),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將_____主體與客體合二爲一,從而實現了被_____者與企業利益、股東利益完整的統一。

七、虛擬股權是指公司授予_____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_____對象可以依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並享受股價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八、業績股票根據_____對象是能夠完成並達到了公司事先規定的業績指標,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也稱延期支付計劃,指公司將部分年度獎金、股權_____收入按當日公司股票市場價格折算成股票數量,存入公司爲管理層人員單獨設立的延期支付賬戶。在一定期限後,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據期滿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_____對象。

十、賬面價值增值權,具體分爲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_____對象在期初按每股淨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淨資產期末值回售公司。虛擬型是一種模擬認購權方式,指_____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_____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淨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_____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_____對象支付現金。

第五條、_____股權數量、來源及方式

股權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擬定,如可由公司大股東劃撥或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途徑(定向增發等)來選取股權進行股權_____。

第六條、獎勵基金提取指標

確定本方案獎勵資金的提取以淨資產增值率爲指標,在淨資產增值額中提取獎勵資金,淨資產增值率計算公式爲:淨資產增值率=(期末淨資產-期初淨資產)/期初淨資產_________100%以上公式中所有數據以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爲準。

第七條、_____基金按照超額累進提取

一、獎勵基金提取的底線標準暫定爲________,即當年的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或以下時,滾入下年度分配。

二、在此基礎上,淨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___提取。

三、淨資產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額不足________元的,當年提取但不獎勵,滾入下年度分配。

第八條、獎勵基金轉換爲獎勵股份的指標爲經審計的期末每股淨資產。

第九條、將獎勵基金全部轉換爲股份,形成獎勵股份總額獎勵股份總額=獎勵基金總額/期末每股淨資產。

第十條、_____條件

一、對於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_____計劃: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_____予以行政處罰。

3、經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對於_____對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不得適用股權_____計劃:

1、近三年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爲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被中國_____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第十一條、授予時間

一、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後________日內,不得推出股權_____計劃草案。

三、公司披露股權_____計劃草案至股權_____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________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撤銷實施股權_____計劃決議或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_____計劃的,自決議公告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再次審議和披露股權_____計劃草案。

第十二條、股權_____退出機制

_____對象在獲得公司股份後,根據公司的服務年限來確定是由公司有償回購、還是無償收回、或上市後賣出。

一、_____對象因主動離職或被解聘離開公司的,可以繼續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選擇不斷繼續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嚴重錯誤而被解僱離開公司的,必須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回購股份;因重大錯誤導致企業嚴重受損、嚴重_____、觸犯國家刑法等,必須辭退並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二、如果_____對象離開公司,按本《方案》規定可繼續持有已行權的_____股份的,按與公司有關協議及本《方案》規定執行;未行權的部分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公司上市後已行權的_____股份轉成可流通的股票。第十四條回購價格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每股賬面淨資產爲準。

第三章、附則

第十四條、股權_____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薪酬與考覈會議提出變更_____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並報股東大會批准,可能的情況變化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_____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他董事會認爲的重大變化。

第十五條、本方案由公司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十六條、本方案由公司負責解釋、組織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激勵協議員工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鑑於: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爲依據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

公司正準備改制,甲方爲了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_____所有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優秀員工,促進公司持續、穩步、高速發展,增強公司管理人員的歸屬感,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方擬將其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爲了保證股權轉讓和_____的順利實施,保障公司、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共同遵守履行。

一、定義

1、“股權”是指甲方根據本協議轉讓給乙方的公司股權,也指公司改製爲股份有限公司後,該股權所對應的公司股份。由於本次股權轉讓以較低的價格進行,所以本次股權轉讓對乙方具備一定的_____性。

2、“股權轉讓款”是指乙方因獲得股權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款項。

3、“股權轉讓完成日”是指雙方共同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完畢之日。

4、“登記機構”指對股權登記享有管轄權和/或管理權的有權政府部門。

5、“法律”指適用的法律、法規、條例、地方性法規、_____和地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能構成法律淵源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二、股權數量和認購價格

1、甲方按照乙方的職位、工作表現等,決定將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根據公司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財務賬面上明確的公司淨資產值(不包括公司原股東已經決議分配的公司利潤)乘以本次轉讓的股權比例確定本次股權轉讓的價格。

3、根據本協議第二款第二項確定的股權轉讓價格,即乙方需要支付給甲方的股權轉讓款爲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其餘款項乙方應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並承諾,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將股權轉讓給乙方,不影響乙方原先在公司享有的薪資和福利。

2、甲方保證並承諾,將配合公司向登記機構辦理關於本協議項下股權變更登記的手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有權參加公司利潤分配,本次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公司的未分配利潤(不包括公司原股東已經決議分配的利潤),由公司新老股東共享。

2、自股權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成爲公司正式股東,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表決權、決策權,但一定期限內乙方對所持的公司股權的處分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等)受到本協議的限制。

五、權利的限制和相關利益安排

1、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除了本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處理本協議項下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將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贈與給乙方以外的第三人)。

2、出現如下情形時,乙方有義務以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轉讓價格(本協議第二款第3項約定的價款)將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1)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離開公司的(不包括本協議第五款第3項規定的各種情況);

(2)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有泄露公司商業和/或技術祕密行爲的;

(3)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爲了自身利益或者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單位和自然人)利益,從事與公司有同業競爭關係的行爲;

(4)本協議簽訂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有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和勞動紀律行爲的。

3、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內,乙方因爲以下情形離開公司的不視爲對本協議的違反,乙方處理本協議項下股權不受本協議的限制。

(1)乙方因退休而離開公司的;

(2)乙方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離開公司的;

(3)乙方因精神病喪失民事行爲能力離開公司的;

(4)乙方沒有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行爲的情況下,甲方因經營需要而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股權的回購

1、在股權轉讓完成日起二年內,公司沒有成功上市發行股票的,在乙方要求下,甲方承諾將按照本條的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股權進行回購。

(1)甲方回購的價格爲本協議第二款第3項約定的股權轉讓款,即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應當在乙方提出回購要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股權轉讓款的______%,餘款應當在股權過戶給甲方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付清;

(3)如果在乙方提出回購要求時,乙方仍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款第3項的約定支付完畢股權轉讓款,則甲方僅按照上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轉讓款數額。甲方可以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其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款第3項的約定付款的違約責任,即要求乙方支付未按期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回購款項時,直接扣除該違約金。

2、乙方在股權轉讓完成日起二年內所享受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分紅)並不因爲回購而退回或補償甲方,乙方所承擔的股東義務,甲方也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是錯誤或不真實的,或該陳述與保證並未得以及時、適當地履行,則應視爲該方違約,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者未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責任或者承諾,均構成本協議項下之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除應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還有義務賠償守約方因其違約所遭受的損失、損害、費用和責任以及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和條件約定的、或者本協議所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協議一旦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於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九條、保密義務

1、甲方和乙方有義務對本協議的內容進行保密。甲方除了根據工作的需要向公司其他股東或其他相關人員透露本協議內容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員透露本協議內容。

2、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任何人透露,也不得向公司其他管理人員打聽其受讓的股權情況。

3、乙方如泄露本協議內容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款的規定將股權返還甲方或給予甲方補償。

十、其他

1、公司的其他所有股東保證並承諾在按照本協議向乙方轉讓公司股權時,相互放棄對本協議項下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2、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和其他法律行爲涉及的國家稅收(包括但不限於個人所得稅等),按照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由協議雙方各自承擔,如果規定未明確由哪一方承擔的,則由甲方和乙方各半承擔。

3、本協議爲本次股權轉讓的最終協議,如協議雙方在本此之前簽訂的其他協議或文件的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爲準。

4、本協議______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5、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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