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合同(4篇)
保密約定既可以以保密條款的形式寫入勞動合同,也可以單獨訂立一份保密協議。在保密條款的形式下,保密約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在保密協議的形式下,保密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什麼關係呢?我們認爲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看:
1.保密合同具有從屬性,保密合同與勞動合同是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係;勞動合同是主合同,沒有勞動合同,不建立勞動關係,也就不可能產生保密義務,當然也就不存在保密合同。保密只是勞動關係的一項內容。
2.保密合同具有獨立性,一般來說,從合同的效力是隨着主合同效力的變化而變化的,主合同無效,從合同當然無效 ,主合同變更,從合同亦應做相應變更。但是保密合同卻不同。勞動合同的無效和變更,並不影響保密合同的效力。這一點對於保密條款也同樣適用。
如保密約定採取了保密協議的形式,用人單位可以只與那些可能接觸到商業祕密的員工籤保密合同。如用人單位把要求員工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寫在勞動合同裏,成爲勞動合同中的一個條款,則用人單位的全體員工都會簽署帶有這一條款的勞動合同。當然如果用人單位還可能把保密事項寫進員工手冊或集體合同中,成爲一項規章制度或一項具有更高效力的約定。
代理合同:關於建立房地產評估合作伙伴關係意向書2020關係合同(2) | 返回目錄甲 方:_______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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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背景:_______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的前身爲國家建設部中大公司評估諮詢部,國家一級評估機構,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註冊資金____萬元人民幣,在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武漢、濟南、蘇州、長春、西安等全國主要城市建有分部。在全國開展房地產政策法規信息諮詢、房地產評估、土地評估、企業策劃、投資顧問、人才培訓、物業管理顧問等業務,其中,房地產評估在全國具有較高的聲譽和權威性,是建設部批准的首批國家一級評估機構,也是建設部指定的唯一一傢俱備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培訓資格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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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拓展在全國的房地產評估、土地評估業務,更好地爲抵押貸款、保險、投資入股、企業房地產資產價值確定、土地出讓、轉讓、商品房買賣、二級市場住房(含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移民房地產擔保提供評估服務,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甲乙雙方本着發揮各自優勢,友好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建立真誠合作的夥伴關係。
雙方合作方式可以靈活多樣。暫可採取邀請評估、聯合評估、指定評估、委託評估等合作方式,其它合作方式可隨時商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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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關係2020關係合同(3) | 返回目錄畢業生報到上崗以後,有很多用人單位並沒有馬上與之簽訂勞動合同,而是以就業協議書及其補充協議代爲履行勞動合同的職能。雖然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均爲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不能互爲替代。
就業協議是在學生畢業之前,由學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共同簽訂的就業意向,其內容包括報到日期、未來勞動合同的期限、試用期、薪酬、崗位、福利、違約金等。但就業協議的作用僅限於對學生就業過程的約定,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合同關係,雙方發生糾紛應直接訴請到法院,法院處理的依據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據上述規定,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訂就業協議時,雙方尚未形成勞動關係,所簽訂的就業協議,不是勞動合同。就業協議的功能在於確保協議一方當事人按照協議到約定地點工作,工作後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條款沒有得到勞動合同的確認,與勞動合同相沖突時,應以勞動合同爲準。
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書的區別和關聯具體表現在:
(一)性質不同
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就業意向協議,也是學校編制畢業生就業派遣方案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依法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明確畢業生就業後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二)內容不同
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就同意錄用和接受聘用達成一致意見,並初步約定將來就業的基礎條款,如服務期限、試用期限及試用期待遇等;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對勞動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更爲明確和具體。
(三)時效性不同
就業協議書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時自動終止其效力;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有兩種:一是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二是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爭議解決的主要方式不同
就業協議書發生爭議,主要是按照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學校或上級就業主管部門出面協調解決;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主要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採取調解、仲裁及訴訟的方式,通過嚴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五)互有關聯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書籤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在某種意義上,勞動合同可以視爲就業協議書的延伸。例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可以在就業協議書中約定試用期和試用期待遇,上崗後簽訂勞動合同時試用期條款按此約定執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試用期滿後的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書的補充協議中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以認可和確定。
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其身份多爲學生,並非完全意義上的勞動者,尚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所以,畢業生應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待取得畢業資格去單位報到後,再儘快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爲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還要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儘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書及其補充協議中,並註明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確認。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示範樣本(供與家政服務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使用)2020關係合同(4) | 返回目錄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
在京暫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外埠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乙方被派遣之日起生效,於本次派遣活動結束之日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從事家政服務工作。
乙方的工作方式:1.全日制家政服務;2.計時家政服務。
乙方的服務項目: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一家庭病人護理;6.醫院病人護理;7.寵物養護;8.其他(可填寫多項)。
第三條 【工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第四條 【知情權】
甲方在派遣乙方工作前,應向乙方告知用戶情況和服務要求等有關內容,並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 【崗前培訓】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六條 【勞動條件】
甲方應與用戶協商確定保證乙方休息時間和人身安全的勞動條件,並保證用戶尊重乙方的人格尊嚴及勞動。
第七條 【工資標準】
乙方的工資標準:
1.乙方工資標準爲_元/月或_元/小時;
2.乙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乙方與用戶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時服務的,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3.甲乙雙方就工資標準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工資支付方式、時間】
乙方的工資支付方式爲:
1.甲方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2.甲方委託用戶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3.甲方委託用戶在乙方完成當次工作後,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4.其他方式。
第九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和醫療社會保險。
第十條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
因乙方擅自離職或服務事故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按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解除合同的賠償】
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收的乙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一、本合同可作爲家政服務公司與建立勞動關係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家政服務公司與家政服務員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籤或蓋章。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籤筆填寫,跡清楚,文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