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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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1

甲方(總承包方):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通用3篇)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稱: 加固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按照《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建築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範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爲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範,落實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確保封閉管理、確保員工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2、甲方的責任

(1)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爲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並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會議,並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安全會議。

(3)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下達整改通知單,進行安全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並在整改反饋單上籤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負責組織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和項目級安全教育。每年負責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工作。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時,負責對分包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權拒絕使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

(5) 組織安全技術交底。技術負責人主管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重要分項或重點部位的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 負責編制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7) 負責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

(8) 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 負責對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10) 對分包隊伍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11) 有讓分包隊伍按照國家規定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權利。

(12) 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有要求分包隊伍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的權利。

(13) 及時向乙方書面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14) 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3、乙方的責任

(1) 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率不超過1.5‰。

(2)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責任到人。

(3) 按國家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隊伍中最先進場和最後退場的人員。

(4) 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全體施工人員的花名冊、全體施工人員接受安全教育情況臺帳、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複印件。隊伍進場後,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5) 按要求給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表,報總包安全環境部一份。對高處作業地點搭設合格可靠的操作層並對高處作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和配好安全帶,給每個施工人員配備上正式編號的合格的安全帽。

(6) 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7)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並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8)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強制性標準、操作規程和項目規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未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按時進行季節變換的安全教育,及時進行變換工作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視“兩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期間的安全教育。

(9) 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預案,並組織進行演練。

(10) 足額使用本單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費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搞好安全防護。

(11) 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認真貫徹落實會議做出的決定,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

(12) 搭拆大型設備、腳手架和吊籃必須安排有專業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搭拆前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中劃定安全防護半徑、進行周邊防護、安排專人監護。

(13) 對自帶的施工機械按規定要求的時間進行保養和維修。對甲方提供的設備有要求按規定保養和維修的權利。

(14) 發生交叉作業時,在施工前,要與有交叉作業的其他隊伍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規定雙方施工的順序和保護措施並監督人員。

(15) 在施工現場需動火作業時,要到甲方開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置滅火器、安排看火人員。

(16) 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班組長每天組織班組人員活動,活動要有針對性,要有活動記錄,並將班前講話錄每週一報總包安全環境部一份。

(17) 不得在在建的建築物內佈置工人宿舍。乙方在生活區住宿的人員必須遵守生活區管理制度,宿舍必須保持完好且乾淨整潔,不得有男女混住、堆放材料、私拉亂接電、使用違禁電器等現象。

(18) 不得在在建的建築物內搭設倉庫。乙方倉庫內必須乾淨整潔,易燃易爆品必須分類單獨存放,不得有住人現象

(19) 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做好飯菜留樣;防止食物中毒。

(20) 要指定老工人負責新入場工人的安全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對新工人進行提醒,告之應當注意的事項,時間不少於半年。

(21) 每天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垃圾必須傾倒到指定地點。材料必須碼放整齊並符合標準。

(22) 乙方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胸卡。

(23) 甲方對乙方進行罰款時,乙方必須按時將罰款上交甲方,否則甲方將在乙方的工程款內雙倍扣除。

(24) 以上條款如乙方有違背,甲方將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二、事故處理

1.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科院令第75號)和《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充第3號)的規定進行辦理。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由總包安排向有關方面報告。總包和分包一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後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現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後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後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 事故責任清楚,雙方意見一致的,由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的責任方對事故全面負責。

3. 雙方對事故責任意見不一致的,協商解決。

4. 雙方協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處理意見辦理:屬於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雙方都有責任時,各負其應負的責任。

三、 需要說明的事宜

1. 甲方書面下整改通知的,因乙方拒不整改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面責任。

2. 其他事宜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實際實施。甲方有權利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對一切不安全的因素進行勸說、阻止、整改、處罰。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否則出現事故乙方負全面責任。

3. 杜絕出現乙方因不服從甲方合理安全管理而造成對甲方的人身傷害。一旦出現,嚴肅處理(一切責任乙方負責)。

4. 乙方應該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5. 乙方在進場前必須按甲方安全環境部的要求將所須資料交齊後方可進場。

6. 乙方必須在每月23日將工人的考勤表、工資表(簽字、蓋章)報甲方安全環境部。

7. 乙方進行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環境部辦理胸卡,無胸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8. 乙方進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必須向甲方安全環境部提供清單,待檢查合格後方可入場。

9. 現場吸菸罰款200元/人;不戴安全帽罰款100元/人;不繫帽帶罰款50元/人;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200/人;易燃、易爆品存放位置不當或距明火小於10米,罰款500元/次;亂扔垃圾或機具擺放混亂,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罰款200元/次;着裝不整齊、赤腳、穿拖鞋、赤背等罰款50元/次。現場獎罰制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甲方安全管理到位,由於乙方失誤而造成的輕傷事故(一人罰款50000元)、重傷事故(一人罰款100000元)、死亡事故(一人罰款1000000元)。

四、 其他

1. 獎罰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員下達並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並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後,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

2. 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複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複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 本協議適用範圍:

(1).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2).區域:工程地點圍牆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3).時間:自本協議書籤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分包隊伍退場的第三天止。

4. 上述未盡事宜,國家、地方和行業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甲方項目經理: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2

甲方(總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按照《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建築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範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爲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範,落實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確保封閉管理、確保員工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2、甲方的責任

(1)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爲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並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建立安全例會制度。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會議,並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安全會議。

(3)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下達整改通知單,進行安全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並在整改反饋單上籤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負責組織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和項目級安全教育。每年負責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工作。在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時,負責對分包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權拒絕使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

(5) 組織安全技術交底。技術負責人主管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重要分項或重點部位的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 負責編制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7) 負責建立項目部安全管理資料。

(8) 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 負責對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10) 對分包隊伍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11) 有讓分包隊伍按照國家規定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權利。

(12) 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有要求分包隊伍按規定足額使用安全措施費用的權利。

(13) 及時向乙方書面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14) 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3、乙方的責任

(1) 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輕傷率不超過1.5‰。

(2)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責任到人。

(3) 按國家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隊伍中最先進場和最後退場的人員。

(4) 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全體施工人員的花名冊、全體施工人員接受安全教育情況臺帳、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複印件。隊伍進場後,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5) 按要求給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表,報總包安全環境部一份。對高處作業地點搭設合格可靠的操作層並對高處作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和配好安全帶,給每個施工人員配備上正式編號的合格的安全帽。

(6) 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7)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並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8) 建立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強制性標準、操作規程和項目規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未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按時進行季節變換的安全教育,及時進行變換工作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視“兩會”(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期間的安全教育。

(9) 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和生產安全事故預案,並組織進行演練。

(10) 足額使用本單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費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搞好安全防護。

(11) 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認真貫徹落實會議做出的決定,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

(12) 搭拆大型設備、腳手架和吊籃必須安排有專業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搭拆前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搭設中劃定安全防護半徑、進行周邊防護、安排專人監護。

(13) 對自帶的施工機械按規定要求的時間進行保養和維修。對甲方提供的設備有要求按規定保養和維修的權利。

(14) 發生交叉作業時,在施工前,要與有交叉作業的其他隊伍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規定雙方施工的順序和保護措施並監督人員。

(15) 在施工現場需動火作業時,要到甲方開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置滅火器、安排看火人員。

(16) 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班組長每天組織班組人員活動,活動要有針對性,要有活動記錄,並將班前講話錄每週一報總包安全環境部一份。

(17) 不得在在建的建築物內佈置工人宿舍。乙方在生活區住宿的人員必須遵守生活區管理制度,宿舍必須保持完好且乾淨整潔,不得有男女混住、堆放材料、私拉亂接電、使用違禁電器等現象。

(18) 不得在在建的建築物內搭設倉庫。乙方倉庫內必須乾淨整潔,易燃易爆品必須分類單獨存放,不得有住人現象

(19) 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做好飯菜留樣;防止食物中毒。

(20) 要指定老工人負責新入場工人的安全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對新工人進行提醒,告之應當注意的事項,時間不少於半年。

(21) 每天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垃圾必須傾倒到指定地點。材料必須碼放整齊並符合標準。

(22) 乙方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胸卡。

(23) 甲方對乙方進行罰款時,乙方必須按時將罰款上交甲方,否則甲方將在乙方的工程款內雙倍扣除。

(24) 以上條款如乙方有違背,甲方將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二、事故處理

1.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要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科院令第75號)和《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充第3號)的規定進行辦理。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由總包安排向有關方面報告。總包和分包一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後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現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後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後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 事故責任清楚,雙方意見一致的,由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的責任方對事故全面負責。

3. 雙方對事故責任意見不一致的,協商解決。

4. 雙方協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處理意見辦理:屬於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雙方都有責任時,各負其應負的責任。

三、 需要說明的事宜

1. 甲方書面下整改通知的,因乙方拒不整改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面責任。

2. 其他事宜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實際實施。甲方有權利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對一切不安全的因素進行勸說、阻止、整改、處罰。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否則出現事故乙方負全面責任。

3. 杜絕出現乙方因不服從甲方合理安全管理而造成對甲方的人身傷害。一旦出現,嚴肅處理(一切責任乙方負責)。

4. 乙方應該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

5. 乙方在進場前必須按甲方安全環境部的要求將所須資料交齊後方可進場。

6. 乙方必須在每月23日將工人的考勤表、工資表(簽字、蓋章)報甲方安全環境部。

7. 乙方進行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環境部辦理胸卡,無胸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8. 乙方進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必須向甲方安全環境部提供清單,待檢查合格後方可入場。

9. 現場吸菸罰款200元/人;不戴安全帽罰款100元/人;不繫帽帶罰款50元/人;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200/人;易燃、易爆品存放位置不當或距明火小於10米,罰款500元/次;亂扔垃圾或機具擺放混亂,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罰款200元/次;着裝不整齊、赤腳、穿拖鞋、赤背等罰款50元/次。現場獎罰制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甲方安全管理到位,由於乙方失誤而造成的輕傷事故(一人罰款50000元)、重傷事故(一人罰款100000元)、死亡事故(一人罰款1000000元)。

四、 其他

1. 獎罰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員下達並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並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後,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

2. 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複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複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 本協議適用範圍:

(1).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2).區域:工程地點圍牆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3).時間:自本協議書籤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分包隊伍退場的第三天止。

4. 上述未盡事宜,國家、地方和行業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甲方項目經理: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 篇3

甲方(發包方): 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民法典》、《電力法》、《架空電力線路運行規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爲確保220KV鼎興一線和鼎興二線線安全運行,爲提高供電可靠性,明確雙方職責,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變電站,全長 公里,共 基鐵塔,單塔雙回。

第二條、檢修維護保運管理的範圍、內容及標準

1、檢修維護保運管理範圍:

2、檢修維護保運管理內容:

(1)、220KV線路及其所屬的所有電力設施進行檢修維護保運管理。具體內容爲:鐵塔、絕緣子、金具、導線、避雷線、OPGW線路、接地、通道、基礎等。

(2)、檢修維護保運管理包括定期巡查、登杆檢查、更換清理絕緣子、安全標識的檢查與更換、線路清障及修砍樹木等;發現和處理設備缺陷,並有詳細和符合實際的設備臺賬和記錄。

3、檢修維護保運管理標準及要求:

(1)、達到電網公司的安全控制指標。

(2)、所維護的線路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倒塔、斷線及設備損壞事故。

(3)、按規定每月對線路進行定期巡視。每季度季末對線路進行一次夜間巡視。

(4)、及時修砍線路下的樹木和清除其它影響線路正常運行的障礙。

(5)、建立設備缺陷檔案,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按輕、重、緩、急處理缺陷,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保障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缺陷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緊急缺陷來分類管理。維護人員應將發現的缺陷及時詳細記入缺陷記錄內,並提出處理意見,緊急缺陷應立即向甲方彙報,便於聯繫調度,申請停電處理。

(6)、作好設備標誌管理。線路及其設備應有明顯的線路名稱和杆塔編號標誌。

(7)、按規定健全和完善線路的各種檔案資料和記錄,檔案資料符合實際,記錄填寫如實、規範整齊。

(8)、線路的運行、維護工作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應加強對線路的巡視檢查,經常掌握線路的運行狀況,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和威脅線路安全運行的隱患,爲線路的檢修提供依據。

(9)、乙方巡線人員必須熟悉專責線路的設備運行狀況,掌握設備變化規律和檢修標準,熟知有關規程規定,經常分析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

(10)、線路巡視責任落實到人並將聯繫方式,作業證件等報甲方備案,正常巡視最少每月一次。一般缺陷應按時上報,重大缺陷及緊急缺陷立即上報甲方,缺陷上報必須做到清楚、真實。

(11)、乙方對工作應盡職責,杜絕漏巡、漏查、漏項。

4、巡視分類及週期要求

(1)、定期巡視其目的在於經常掌握線路各部分運行狀況及沿線情況,做好反外力損壞宣傳工作,確定檢修項目。週期爲每月一次,根據線路環境、設備情況及季節性變化,必要時增加次數。

(2)、特殊巡視在氣候劇烈變化(大霧、導線結冰、狂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地震等),線路滿載及過負荷和其他情況時,對全線路進行巡視,檢查線路元件變形和損壞及危及安全送電情況。

(3)、故障性巡視是爲了查明線路接地、跳閘原因,找出事故點。

(4)、夜間巡視在線路高峯負荷或陰霧天氣進行,着重檢查導線連接點的發熱及瓷瓶有無火花放電異常情況。

(5)、監察性巡視由甲方和乙方技術人員協同進行,目的是爲了解線路及設備狀況、鑑定設備缺陷,並檢查指導巡線員的工作。

5、巡視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杆塔的巡視。

1.1杆塔是否傾斜、下沉、變形;杆基周圍土壤有無挖掘或沉陷。

1.2鐵塔構件有無彎曲、鏽蝕、丟失,螺栓有無鬆動。

1.3杆塔有無標號等明顯標誌;有無危及安全的鳥巢及蘿藤類植物;有無被水淹、衝的可能;防洪設施有無損壞、坍塌。

(2)、金具的巡視。

金具有無鏽蝕、變形,螺栓是否堅固,是否缺母。

(3)、絕緣子的巡視。

絕緣子有無硬傷、裂紋、髒污、閃絡;針式絕緣子綁線有無鬆斷;瓶頭有無歪斜;瓶母有無鬆脫;有無彈簧墊圈。懸式絕緣子銷子是否齊全劈開,有無斷裂,脫落;瓷橫擔裝設是否符合要求。

(4)、導線的巡視。

4.1導線有無斷股、燒傷、背花;化工地區導線有無腐蝕現象;各相弧垂是否一致,是否過緊、過鬆。導線接頭處有無過熱變色、燒熔、鏽蝕;並溝線夾彈簧墊圈是否齊全,螺母是否堅固;弓子線對相鄰及對地距離是否符合要求。

4.2每年應做第一次登杆檢查,重點是接頭、接點,以後按裸導線登杆檢查週期的規定進行;污穢區清掃週期視污穢程度而定。

4.3對事故中斷落的導線,採取防止行人接近的措施。

(5)、避雷設施的巡視。

瓷套有無硬傷、裂紋、髒污、閃絡;安裝是否牢固;引線連接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開焊、脫落;接頭有無鏽蝕。

(6)、接地裝置的巡視。

接地引下線有無斷股、損傷;接地線夾是否丟失,接頭接觸是否良好;線夾螺栓有無鬆動、鏽蝕;接地纖子有無外露和嚴重腐蝕。並測量接地電阻是否合格。

(7)、拉線、拉樁的巡視。

拉線有無鏽蝕、鬆弛、斷股;拉線棒、抱箍等有無變形、鏽蝕;拉線、拉樁、戧杆有無偏斜、損壞,周圍有無突起、沉陷、缺土;水平拉線對地距離是否符合要求。

(8)、線路交叉跨越的巡視。

8.1線路與各電壓等級電力線路的垂直交叉距離,在上方導線最大弧垂時,是否符合有關規程規定;與弱電線路的垂直距離,在最大弧垂時是否符合有關規程規定。

8.2配電線路與被跨越物的垂直距離,與房屋建築物的水平距離,在最大弧垂時是否符合有關規程規定。

8.3鄰近線路的樹枝在大風時不觸碰導線。

(9)、沿線環境的巡視。

9.1線路及其周圍有無被風颳起搭落在導線上的樹枝、金屬絲、錫箔紙、塑料布、風箏等。

9.2無危及線路安全運行的建築腳手架、吊車、樹木、煙囪、天線、旗杆等。

9.3有無敷設管道、修橋築路、挖溝修渠、平整土地、砍伐樹木及在線路下方修房栽樹、堆放土石等。

6、維護、檢修要求:

1.鐵塔本體

1.1鐵塔有無傾斜、螺母鬆動、構件鬆動

1.1.1鐵塔偏離中心線不大於0.1m

1.1.2杆塔傾斜度

1、轉角塔、直線塔不大於15/1000;

2、轉角塔不向內角傾斜;

3、終端鐵塔不向導線傾斜;

4、鐵塔傾斜度不大於10/1000。

1.2鐵塔

1、無嚴重鏽蝕;

2、主材彎曲度不超過5/1000;

3、各部螺栓緊固,無缺螺栓、螺帽鬆脫或螺栓絲扣長度不夠;

4、焊處無開縫。

2.絕緣部分

2.1絕緣子無破損、裂紋、閃格。

1、釉面剝落面積不大於100m2;

2、瓷橫擔線槽外端頭釉面剝落面積不大於200m2。

2.21、懸式絕緣子彈簧銷、開口銷、齊全無代用品;

2、硅橡膠絕緣子螺栓緊固,鐵角無彎曲,平墊片、彈簧墊齊全,鐵件無鏽蝕。

2.3絕緣子清潔,無嚴重髒污。

3.基礎

3.1塔基礎無沉陷、上拔或沖刷現象。

3.2鐵塔混凝土基礎無裂紋、損壞、露筋。周圍無堆積物。

3.3基礎有無外露現象。

4.接地裝置

4.1接地線與接地裝置連接牢固。

4.2接地極無外露、無嚴重鏽蝕、無丟失。

5.導線及架空地線和架空光纜

5.1導線及架空地線和架空光纜無嚴重鏽蝕、損傷和閃格燒傷。

5.2導線及架空地線和架空光纜接頭無變色,連接線夾螺栓緊固。

5.3導線及架空地線和架空光纜無斷股

1、多股導線中的任一股導線損傷深度不超過該股導線直徑的1/2;

2、多股及以上導線,某一處的損傷不超過3股。

5.41、導線過引線、引下線對鐵塔構件間的淨空距離220KV不小於2m;

2、每項導線過引線、引下線對臨近導體、過引線、引下線的淨空距離220KV不小於2.5m。

5.5三相導線馳度應一致,無過緊過鬆現象,一般檔距馳度相差不超過50mm。

6.防護區及通道

6.1防護區內無新種植的樹木,通道外無超高樹木,經濟作物應在規程規定的高度範圍內,樹木與導線距離不小於5m。

6.2防護區內無石方挖掘、建築工程和爆破工程。

6.3通道內無易燃易爆物堆積,無腐蝕性化工污染出現。

6.4通道內無新架電力線路、通訊線路、架空索道及其他各種管道、電力電纜。查明新交跨物的性質、規格和所屬單位。

6.5沿線道路、河渠等有無變化。防洪設施應完好。

7.交叉跨越

7.1被跨越名稱

7.2目測距離

8.線路標誌

8.1線路名稱、編號、杆號齊全、醒目。

8.2懸掛位置、高度統一規範。

7、技術管理要求

(1)、應具備的有關規程: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電力線路防護規程,架空送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電力設備過電壓保護技術規程,電力設備接地裝置的技術規程,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範(送電線路),架空送電線路運行規程,電業生產人員培訓制度,國電集團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本單位自定的現場規程。

(2)、應具備的生產技術指標圖表,送電線路地理接線圖,相位圖,地區電力系統接線圖,設備一覽表,設備評級表,事故巡線檢修組織表。

(3)、應具備產資料:線路設計,施工技術資料,批准的設計文件圖紙,修改後的杆塔明細表及施工圖未按原設計施工的各項明細表。

(4)、應具備的記錄:線路維護、檢修技術記錄,預防性試驗記錄,絕緣子測試記錄,導線連接器測試記錄,導線避雷線馳度及間距測出記錄,接地電阻測試記錄,混凝土構件腐朽檢查記錄。杆塔傾斜記錄,檢修記錄,故障情況記錄,事故備用品清冊,巡線工作日誌,有關隱蔽工程記錄。

(5)、定期對巡線工作進行總結分析,積累資料,掌握規律,制度措施,不斷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和運行的工作水平。

第三條、甲方的責任

1、作業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並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作業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文明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但因此並不減輕乙方的安全責任。

4、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作爲線路維護檢修的承包單位,對線路維護檢修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線路維護檢修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維護、巡查、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生產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作業開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作業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開工。

5、作業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並報甲方備案。

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7、臨時發生的事故搶修,乙方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巡查、搶修,確保設備運行安全。

第五條、 合同期限及份數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作爲商務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六條 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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