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精選16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2W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1

軟件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軟件”)

版本號:

著作權人:

合同所指甲方軟件,並不限於爲辦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所提交內容,亦包括以各種形式、格式及媒介存在的源代碼、數據庫、文檔、技術資料、圖形、地圖、形象、情節等。如果該軟件在本轉讓合同簽訂前發生任何更新、升級、修訂,則該更新、升級、修訂部分亦屬於甲方軟件的一部分。依據本合同進行知識產權轉讓的甲方軟件指甲方用於參加乙方於20_年3月30日至20_年8月30

日期間舉辦的“騰訊公司校園之星互聯網開發大獎賽”活動(以下簡稱乙方活動)並獲得“入圍決賽資格”的軟件作品,

一、甲方將其依法享有完全知識產權的甲方軟件的全部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及應當由軟件權利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無償且無地域限制的轉讓給乙方。

二、 甲方軟件知識產權自甲方軟件創作完成之日起即轉至乙方享有。

如轉讓甲方軟件知識產權需要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甲方應協助乙方進行辦理並承擔全部相關費用。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碼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 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所持有的甲方軟件權利狀況真實、合法、有效。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軟件。

四、甲方保證甲方軟件爲甲方的原創作品,且在任何範圍內未曾自行或授權任何人對甲方軟件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亦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保證對甲方軟件享有完全的知識產權,且甲方軟件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亦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違約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軟件知識產權(包括第三方主張享有知識產權或使用權的情形)的,甲方應一次性全額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頒發的獎金元人民幣,並支付不少於獎金數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就不足彌補部分,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協商。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分別爲正副本各一份)。

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有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團隊作品請全部成員簽名並分別註明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2

北京產權交易所制

合同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範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託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爲示範性條款,構成委託合同文本要件,供委託雙方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爲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託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託人完成委託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3

鑑於

1.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北交所場內交易規則,提出交易申請並掛牌轉讓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標的企業)的產權或______%股權。

2.甲方爲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________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機構),擬向北交所提出上述產權或股權收購意向。

3.乙方爲依據中國法律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機構法人(註冊證號:________________),爲北交所場內經紀會員,依法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北京產權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具備在北交所場內受託代理產權經紀業務的資質和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收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的產權(或股權)的會員經紀機構,代理收購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產權交易委託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1 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在北交所場內受讓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企業名稱)的產權或[ ]______%的股權的經紀機構,按照北交所的場內交易規則爲甲方提供場內經紀服務。

1.2 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指定其駐北交所辦理經紀業務的經紀人______負責辦理甲方委託的收購上述產權或股權的產權交易事項。

第二條 具體服務內容

2.1 甲方委託乙方就以下經紀業務提供經紀服務

① 向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交易規則的諮詢服務;

② 代爲填寫《產權受讓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③ 協助甲方起草產權受讓中必要的文件;

④ 代爲向北交所遞交相關產權交易材料和轉達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⑤ 協助甲方參加產權交易競價;

⑥ 協助甲方支付產權交易價款;

⑦ 代爲辦理產權受讓相關手續;

⑧ 其他按照北交所交易規則乙方應提供的經紀服務。

2.2 除上述第二條一款約定的經紀業務外,甲方委託乙方同時代爲提供下列服務和/或代爲辦理下列事項(將未選定事項刪除):

① 尋找、推薦轉讓標的,並參與相關談判;

② 根據標的企業情況製作投資分析;

③ 協助甲方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④ 其他雙方商定的經紀業務以外的服務事項。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北交所的監管。

3.2 甲方應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向乙方及時、完整地提供北交所及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所要求的所有相關文件材料。

3.3 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文件材料和陳述有關事實,乙方有權對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甲方應承擔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法律後果。

3.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監督乙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有義務勤勉盡責,提供場內經紀和其他服務並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報告相關情況。

3.5 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基於甲方利益考慮,認爲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所引發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3.6 雙方均應就委託事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說明本合同項下對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第四條雙方的承諾

4.1 甲、乙雙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真實、完整、有效。

4.2 甲方保證其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託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准或授權。

4.3 除非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託合同,並不與轉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4.4 乙方保證其具備從事甲方委託事項的所有資格及資質,其受託辦理上述事項均已獲得乙方有權機構的批准或授權。

第五條產權交易服務費、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5.1 甲方在北交所內辦理產權交易所應支付的產權交易服務費標準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

5.2 產權交易服務費的支付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北交所統一負責辦理。

5.3 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第2.2款約定的經紀服務之外的其他增值服務的佣金,其支付時間、方式與金額如下:(此款內容應依據甲乙雙方商定)

5.4 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實地考察、權證變更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5 如按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及轉讓方要求需交納交易或競價保證金的,保證金由甲方自行承擔並按時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

第六條 合同的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6.2 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本合同項下產權交易事項未成交的,甲方有權委託其他經紀機構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或:除非該項目撤牌或變更交易場所,甲方應繼續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7.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3 任何一方按照第7.2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受託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或委託方因受託方解除合同導致委託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八條合同的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北交所有關產權交易規則,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產權交易規則和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8.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管轄與爭議處理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9.2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_____(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報北交所備案後生效。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解除,均應採取書面形式。有關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文件等,亦應報北交所備案,並自報北交所備案時生效。

1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並存北交所壹份備案。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進行:天津市配套區工程37#、38#、39#、40#樓幕牆項目進行圖紙深化設計,包含石材幕牆、玻璃幕牆施工節點圖以及施工技術答疑、施工技術指導和甲方組織的施工設計技術聯席會議等。

二、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爲:人民幣30000 元,(大寫:叄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總設計費的30%即人民幣9000元,(大寫:玖千元整)。

2、設計方案經甲方及發包方認可,允許該設計圖爲施工圖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電子版設計稿件及零號藍圖一份、一號施工圖兩份,甲方應當付總設計費的60%即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3、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的施工,完成設計項目中的技術交底和技術答疑以及技術指導。該工程竣工後甲方應支付總設計費的餘款即人民幣3000元,(大寫:叄仟元整)。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後的5個工作日內設計出初稿,7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深化稿件並交付甲方審閱;

2、乙方以光盤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設計費用支付完畢後,作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該設計作品使用於其他工程及企業宣傳等一切活動。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該項目的施工。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並設計修改至甲方滿意爲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甲方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並承擔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成或無法完成該項目的設計,應全部退回以收取的設計費用,並承擔由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4、甲方同意施工的設計部位即爲設計合格滿意,後期修改以及拆除等造成的工期延誤以及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5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於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爲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於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爲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範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一、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本合同金額的20%.

十二、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6

法律顧問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法律職業機構(以下簡稱乙方):浙江律師事務所

序言

鑑於甲方爲中國境內合法註冊與存續的企業,其生產經營發展活動對於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祕密、反不正當競爭等知識產權法律產品或服務有需求。

鑑於乙方爲在中國境內司法行政機關批准成立的具有法律服務資質且存續的律師事務所,且乙方同時具備專利、商標、版權和律師事務所資質的專業知識產權非訴與訴訟代理法律服務機構,能爲企業提供從知識產權諮詢、知識產權檢索、知識產權申請、知識產權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管理以及國外知識申請與保護等全程一戰顧問式服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其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雙方根據《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和《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1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總體目標

1.1 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協助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方案,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1.2 預防、規避、降低或化解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逐步形成知識產權優勢。

1.3 提高知識產權管理和運用水平,改善或促進企業知識產權持續創新文化建設,形成知識產權競爭壁壘與優勢。

第2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商業祕密等)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根據其要求)法律諮詢意見。

2.2 指導、草擬、審查各類知識產權協議或協議中的知識產權條款。

2.3 協助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方案,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就企業的知識產權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供諮詢意見。

2.4 根據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找或提供甲方所在行業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案例。

2.4協助企業進行或提供知識產權檢索,指導企業如何規避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2.5 協助企業參與知識產權許可、轉讓等事宜活動談判與論證(專項或重大的另外協商收費)。

2.6 爲企業投資、引進技術中涉及知識產權提供法律意見。

2.7 對甲方有關商標創意、商標使用、商標管理、商標保護、商標運用等提出口頭建議或書面意見。

2.8 就企業是否侵犯他人圖片、文字、字體轉摘、視頻等作品出具口頭或者書面意見。

2.9 就他人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發送聲明函或以乙方名義出具律師函(10封以上部分另外協商)。

2.10 就甲方收到涉嫌侵犯知識產權案件進行簡要分析與回覆,就企業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爲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疑難案件另外協商。

2.11 就甲方面臨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12 就重大或複雜案件(如需大量時間或工作的案件)的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雙方再協商確定。

2.13 對甲方涉及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調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備註:上述服務內容爲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務列表,甲方根據其自身需求進行合理選擇。

2.14 其它知識產權法律諮詢。

2.15 辦理下列知識產權等專項法律事務,按照標準代理費進行適當優惠(代理費已經約定優惠的除外)。

2.15.1 申請專利、辦理著錄項目變更、複審與無效、專利民事糾紛、專利行政訴訟等專項法律事務;

2.12.2 商標註冊、複審、異議、商標侵權糾紛等事務,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12.3 就公司的技術相對每個專利是否侵權,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一般情況下每個專利侵權判定法律意見書費用爲5000-10000元,幅度根據個案的難易程度最終確定。

第3條 企業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務服務合理性原則

3.1 因乙方工作性質爲提供專業的計時性法律服務,且本合同主要爲常規類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合同,以諮詢類、詢問爲主,而非項目類、或長時間投入的專項或複雜類法律事宜,雙方應本着互相配合和理解的原則,甲方應適量合理地要求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服務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應適當。

3.2 乙方以即時口頭、電話、Email等迅速方便的交流方式及時處理顧問事務,非對外需要或備案留底需要則可以優先出具口頭意見,非緊急事宜應與乙方人員提前約定工作時間。

3.3甲方不得長時間佔用乙方有限的工作時間資源,原則上每月工作量總量不超過 個工作日,或者重大專項法律服務項目另行約定服務時間,加付專項代理費。

第4條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

4.1 按月評估顧問工作成果,若甲方認爲乙方的顧問工作未達合同約定要求,應在次月的10日前提出,次月10日前未提出的,視爲乙方顧問工作達到合同約定要求。

4.2 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可以要求乙方改善或進行彌補。

第5條 法律顧問團組成5.1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根據甲方經營範圍、實際法律服務需求、顧問費級別與類型、保密需求、地域與專業度,組成下列人員爲甲方法律顧問團。

5.2 因專業度限制或分工,部分法律事宜乙方無法自行完成的可以委託其他相應機構完成,未經過甲方同意的乙方對其成果負責,經乙方推薦的,則甲方自行判斷其他機構的工作成果。

5.3 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的成員(執業律師、專利代理人、實習律師、實習專利代理人、法律輔助人員、事務性輔助人員)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且及時處理甲方的法律問題或事務,乙方成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工作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安排其他人員完成甲方事宜。

第6條 顧問費用、期限及支付方式

6.1 顧問費用:優惠前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優惠後人民幣(大寫) 萬 仟元整,(¥ )。

6.2 顧問期限: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

6.3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 5 個工作日支付到乙方指定對公賬戶,乙方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6.4. 乙方指定對公賬戶:

戶名:浙江律師事務所,開戶行: ,賬號:

第7條 不計入顧問費用的事宜

7.1下列費用不計入在顧問費之內,需要由甲方另外承擔。

7.1.1 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公證機關等收取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文印費、翻譯費、行政許可費等費用,特別是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官費。

7.1.2 杭州市區以外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食宿等費用。

7.1.3 乙方對甲方的糾紛、訴訟、仲裁、重大專項法律事務或代理的另行優惠收費。

7.2 對於基本大於或與顧問時間明顯不匹配的法律事宜,乙方提出或新增收費需與甲方協商。

第8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8.1 爲使乙方正確及時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不得提供虛假材料,不得僞造證據與資料,不得虛假陳述。

8.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若有產生)。

8.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便利。

8.4 體諒乙方的職業紀律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8.5 甲方有監督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處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9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9.1 乙方應在最有效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9.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本身需要符合的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祕密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或個人泄露,更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牟利。

9.3 乙方不得違反律師法,不得違背職業操守和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有嚴重利益衝突的(需甲方提前提出名單與衝突理由,或知道後及時提出協商解決)另一方提供衝突的法律服務。

9.4 乙方可以對顧問成果做介紹或適度介紹或案例介紹,特別是顧問成果比較理想的情況下,除非甲方書面通知不同意。乙方進行宣傳或適度宣傳應恪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泄露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5 因專業度、經驗、時間、檢索條件、各地裁判觀點存在的不確定性等各方因素的限制,乙方出具的口頭或書面意見僅供甲方決策參考,乙方意見不代表司法機關最終的裁判意見,甲方無法要求乙方出具的任何意見或建議100%準確。甲方根據乙方意見或建議而進行的商業活動導致經營損失的不得要求乙方賠償。但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故意做出錯誤意見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10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0.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或者變更部分合同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協商顧問費的收取。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回法律顧問費,合同解除後乙方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10.2.1 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僞造證據或虛假陳述。

10.2.2 甲方要求乙方參與或作出違法或不合理事宜或文書。

10.2.3 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

10.2.4 甲方的不當行爲致使乙方收到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爲甲方法律顧問主要人員(因客觀原因或合理調整除外)且導致未及時完成主要工作的。

10.3.2 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

10.3.3 乙方故意違反法律法規作出的法律意見書致使甲方受到嚴重名譽或財產損失的。

第11條 爭議解決與管轄

11.1 雙方發生爭議應書面告知對方,對方未予以理睬或解決方案無法達到一方的要求後可以訴訟解決。

11.2 因本合同主要爲提供法律服務事宜,履行地主要爲乙方所在地,因此管轄法院約定爲乙方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

第12條 雙方合同聯繫人

雙方指定本合同事務處理及日常事務聯繫人。

第13條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後生效。

…………………………………………以下由合同雙方簽署…………………………………………………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爲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 ”商標[註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範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註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註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爲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爲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祕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爲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閱、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祕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複製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爲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製、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祕密的行爲,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爲。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祕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註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後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採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並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並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爲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爲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籤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並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爲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雙方所籤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8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爲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爲被許可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衆的廣泛認可,在公衆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方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12月31日。始於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爲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爲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爲獎勵,不與其他作爲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衆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爲;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爲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爲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爲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爲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爲許可方(同時也爲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爲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纔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爲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爲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採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爲。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爲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爲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爲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爲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爲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爲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爲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爲。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 被許可方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9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設計出公司LOGO後甲方應儘快安排新設計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爲期1個月)。中顧法律網鎮江律師爲您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局駁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在作商標註冊後,如在使用過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狀告侵權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甲方採用的LOGO,乙方擁有完全知識產權,甲方擁有完全的適用版權,但乙方不得再對此方案有任何知識產權上的要求。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皆由甲方負責,同時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費用。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爲生效日;

本協議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國法律法規管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計劃攝製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本電影(電視劇))中需要特技效果,決定聘請乙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務。

2.乙方具備組織、提供電影特技效果服務的能力,並且參加過多部影視劇的特技效果製作,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特技效果服務,是指在本電影(電視劇)攝製過程中,根據劇情的需要設計搭建現場背景、臨時佈景、製作電腦三維動畫、製作特定道具、訂做演員特殊戲服和各類裝飾品以及其他在本電影(電視劇)中所需要的特定物品,從而在本電影(電視劇)中達到以假亂真的視覺效果

第二條 製作時間

乙方製作特技效果的時間爲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資料的交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本電影(電視劇)文學劇本、特技效果草圖、特技效果的書面要求等必備資料;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及要求,於接到甲方相關資料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製定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製作計劃並向甲方提交。甲方應及時審覈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製作計劃並向乙方提出相應修改意見。

特技效果的文字描述及製作計劃一旦確定,非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確定後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製作計劃爲本合同附件。擅自修改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後果。

第四條 定金條款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後,此定金自動轉爲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條 酬金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稅前/稅後)的酬金爲¥_________元,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

如甲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付清應付款項,則乙方可按日計提應付款項的5‰,向甲方追繳滯納金。

第六條 聯絡人

乙方應根據確定後的特技效果文字描述及製作計劃選擇相應專業人員組成項目小組爲甲方提供特技效果服務。乙方指派_________,甲方指派_________擔任聯絡人共同負責對特技效果的整個製作過程進行管理並進行聯絡工作。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內,任何一方變更聯絡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 成果的交付

乙方的工作進度以特技效果製作計劃爲準。特技效果全部製作完成,經甲方審覈同意並向甲方交付完畢的,乙方的工作結束。若乙方延期交付特技效果,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甲方應於接到特技效果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審覈並將審覈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覈結果通知乙方,視爲甲方對特技效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覈認爲特技效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潤色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爲乙方的工作結束之日。若甲方經審覈認爲特技效果的製作仍需進一步修改或潤色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特技效果進行修改或潤色並將製作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對甲方的修改、潤色要求應以三次爲限,若乙方修改或潤色超過三次,甲方仍不滿意,乙方不再承擔合同義務,其工作即告結束。

乙方應於其工作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向其提供的資料及爲工作需要所做的複製品全部歸還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將其銷燬。

第八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在特技效果的製作過程中,乙方應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導和管理行爲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違反行業慣例。

2.甲方有權隨時審查特技效果的製作進度等製作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3.甲方可以根據本電影(電視劇)文學劇本及本電影(電視劇)的實際拍攝需要對特技效果提出合理改進建議,乙方應盡其所能滿足甲方的改進要求。由此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特技效果的製作而支出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材料、工具、設備的費用以及乙方工作人員的酬金、辦理相關保險的費用。

5.特技效果製作完成後,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在電影(電視劇)採用乙方製作的特技效果乙方不得干涉。

6.若甲方對乙方所製作的特技效果不滿意,甲方有權另行聘請他人重新制作特技效果,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7.乙方應勤勉、盡責、高效地進行特技效果的製作。甲方應當對乙方的製作工作予以配合,爲乙方提供製作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第九條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爲其攝製的電影(電視劇)及其衍生產品的宣傳、推廣需要,有權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資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無須另行徵得乙方同意,亦無須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僅限於對電影(電視劇)進行宣傳、推廣之目的。

第十條 著作權歸屬

本電影(電視劇)的著作權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十一條 所有權歸屬

特技效果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特技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無義務保證上述特技效果的狀態。甲方可以聘請乙方或第三人對上述特技效果進行潤色、加工、維護或者修改。但應另外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署名權

只要甲方在其攝製的電影(電視劇)中使用了乙方製作的特技效果,不論何種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應的署名權。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第十三條 利潤分配

若甲方對本電影(電視劇)中的特技效果進行商業開發,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並應將其獲得的商業開發的利潤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給乙方,作爲乙方的分紅。

甲乙雙方對上述利潤的約定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保證其爲取得《攝製本電影(電視劇)許可證》並經依法註冊和合法存續的本電影(電視劇)製作單位;

2.保證已就計劃拍攝的本電影(電視劇)取得《攝製本電影(電視劇)許可證》;

3.保證本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權益或者違反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乙方:

1.其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其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其提供的特技效果服務皆系其工作人員的原創,不會對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造成侵犯;

4.從乙方工作正式開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止,乙方不會受聘於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規定的原因,乙方未按製作計劃確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特技效果,經甲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經乙方摧告後仍不支付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甲方被依法吊銷《攝製本電影(電視劇)許可證》;

6.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的或未實現的。

第十六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終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結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保密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電影(電視劇)中特技效果設計、製作的細節。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電影(電視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其所知曉的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與本電影(電視劇)相關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年

第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與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氣反常以及本電影(電視劇)導演或其他主要演員生病、受到意外傷害或死亡等,致使本電影(電視劇)的拍攝遲延,甲方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將拍攝計劃順延的時間書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攝計劃完成本電影(電視劇)的拍攝,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2.若本條規定的情況致使本電影(電視劇)的拍攝遲延超過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11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後開始啓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覆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爲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繫人 、聯繫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並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後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爲準。

六、商標申請後,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複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範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於能獲准註冊,商標註冊能否獲准,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註冊申請不予覈准註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後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進行:天津市 配套區工程37#、38#、39#、40#樓幕牆項目進行圖紙深化設計,包含石材幕牆、玻璃幕牆施工節點圖以及施工技術答疑、施工技術指導和甲方組織的施工設計技術聯席會議等。

二、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爲:人民幣30000 元,(大寫:叄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總設計費的30%即人民幣9000元,(大寫:玖千元整)。

2、設計方案經甲方及發包方認可,允許該設計圖爲施工圖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電子版設計稿件及零號藍圖一份、一號施工圖兩份,甲方應當付總設計費的60%即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3、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的施工,完成設計項目中的技術交底和技術答疑以及技術指導。該工程竣工後甲方應支付總設計費的餘款即人民幣3000 元,(大寫:叄仟元整)。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後的5個工作日內設計出初稿,7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深化稿件並交付甲方審閱;

2、乙方以光盤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設計費用支付完畢後,作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該設計作品使用於其他工程及企業宣傳等一切活動。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該項目的施工。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並設計修改至甲方滿意爲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甲方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並承擔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成或無法完成該項目的設計,應全部退回以收取的設計費用,並承擔由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4、甲方同意施工的設計部位即爲設計合格滿意,後期修改以及拆除等造成的工期延誤以及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的委託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乙方自主研發的《數字歷史館》產品展開OEM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幾類: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製作的《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

2.上述產品的說明書、售後服務手冊、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同意爲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甲方採用委託開發的形式委託乙方爲其OEM軟件產品,著作權人須註明甲乙雙方公司名稱,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終止後,甲方需將此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協議終止後繼續使用此軟件著作權,則視爲甲方侵犯乙方知識產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提交至甲方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提交至乙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或進行盜版銷售,不可拆分乙方軟件內的資源進行使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同協議終止後,甲方需將《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OEM校園專用版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與20xx年簽署的“委託開發協議”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採購合同,爲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 根據雙方所籤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 專利權: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 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 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 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並應銷燬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 乙方不得仿製、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 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祕密的行爲,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並配合

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爲。

三 不侵權保證

1.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 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 違約責任:

1. 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製造的產品及所採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並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 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並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 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爲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爲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 對專利權的保護:

1. 對於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爲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儘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覆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於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 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爲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 商業祕密的保護:

1.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爲第三方獲知).

2. 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祕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祕密載體的複製、借閱、分發、回收、銷燬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 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祕密的相關載體(含複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 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祕密。

5.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後,所有複製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爲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 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籤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並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爲準。

十三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雙方所籤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諮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祕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佈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範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說的“甲方”,包括甲方以X名義啓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 萬元整(¥ ),於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啓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啓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啓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於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35%(甲方作爲原告時);

免賠額×25%(甲方作爲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後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託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啓動了本合同3.5所述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無效案件,該案件的代理關係不依本合同的解除而解除,需雙方另行協議解除辦法。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的顧問費按線性使用原則,未使用部分應退回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以另行修訂。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保護本企業持有的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鼓勵發明創造,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 專利權:主要包括新物質、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配方、

新設計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權等。

(二) 商標權:本企業擁有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三)著作權:主要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圖、攝影、錄音、錄像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有本企業提供資金或資料等爲創作條件,組織人員進行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

(四)商業祕密(含技術和經營祕密):主要是不爲公衆所知悉,只屬本企業擁有的經營管理、工程、設計、市嘗租賃、服務信息等。

(五) 其他單位單位委託本企業承擔的科研任務並負有保密義務的科技成果權。

(六) 本企業引進的專利。商標、著作、計算機軟件等知識權。

(七) 《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賦予的權利,入商號、域名、網絡地址專用等。

第三條 企業各級領導、各部門應當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增強員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維護企業無形資產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犯。凡本企業(包括企業總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機構,下同)的員工(包含企業各級領導、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合同制員工、臨時工等,下同),或來本企業實習、學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員,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責任

第五條 本企業成立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由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辦、技術開發部、法務部、人力資源部、市場部、客戶服務部、保密室、財務部等負責人組成,董事長爲領導小組組長。知識產權領導小組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於本企業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其中主要職責是:

(一) 制定本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發展的策略及規定;

(二) 審查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

(三) 指導、檢查、監督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

(四) 規劃處理與企業有知識產權的爭議,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

(五) 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領導、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六條 本企業在技術開發部(或者法務部)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由分管技術開發部(或法務部)的副兼任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主任。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是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的下設機構,歸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負責處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事務,其中主要職責是:

(一) 草拭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有管辦法、工作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研究;

(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

(三)審查企業各部門申報的知識產權文書,管理知識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統計等工作:

(四)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的狀況。權屬變更:

(五)配合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日常及專項工作

(六)監理渉外知識產權、進出口產品和技術合同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

(七)負責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的專利培訓;

(八)協助調處知識產權糾紛;

(九)負責辦理、落實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知識產權事務。

第七條 在技術開發部(或法務部)確定1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人員負責知識產權管理辦公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第八條 知識產權平估制度。

知識產權屬企業的無形資產,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對之加以評估,並在企業財務會計上反映。

在國內外科技開發、市場交易等產權變更時,必須進行知識產權評估,重大的事項須經主管領導和管理部門批准,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評估報告應當備案保存。

第九條 知識產權查新。查索制度。

企業進行科技創新、作品創作等渉及知識產權活動前,相應部門必須進行查新以確定創新是否符合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能否產生真正知識產權。

(一) 本企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等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要充分利用專利文獻制定正確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避免重複開發或者發生知識產權糾紛。

(二) 重大科研課題在立項、結題時應當進行查新和檢索。

(三) 申請專利、確定納入商業祕密保護的技術訣竅、信息等,必須進行查新和檢索。

(四) 申請商標註冊、使用新商號前,必須進行相關檢索。

(五) 開發新產品使用新型號、品牌前,必須進行相關的檢索。

(六) 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必須查新和檢索,全面瞭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權狀況,避免重複引進等問題,向國外出口新技術新產品時必須作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並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司備案。

第十條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

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有關進行備案,主要包括:高新科技的科研獨立開發、

合作開發、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知識產權評估;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批准文件;知識產權成果處理方案;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案:具體的知識產權獎勵措施;知識產權會議的決議: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組成成員、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成員名單;知識產權中涉及範圍人員名單;商業祕密保護範圍規定;商業祕密保護措施;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及相關的勞動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定;知識產權的財務處理等相關資料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企業建立成果歸屬判定製度。

(一) 個人知識產權活動。企業鼓勵員工在工作之餘開展個人創新和知識產權創新活動。對於個人的非職務智力成果,企業予以尊重。

(二) 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員工的職務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企業,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企業,企業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保護其創作者的署名權。

以下智力勞動成果屬於本企業:

1、 爲本職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2、 爲本企業分配製定專項工作任務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3、 主要利本企業的資金、設備、材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4、 來本企業學習、進修、實習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員或臨時聘用人員,在本企業學習或工作期間完成、除另外有協議外的智力勞動成果;

5、 離開本企業1年內所完成的,與其在本企業承擔的本職工作或本企業分配的任務有相關的智力勞動成果。

企業員工的個人智力勞動成果,不屬於職務智力勞動成果,在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註冊或者授權前,需要確認爲其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的,應向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說明,經審查後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出具《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確認書》。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檔案集中管理制度

企業的知識產權依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

(一) 項目檔案管理。在所有的課題(包括本企業自行研究、委託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標項目的研究課題),從立項起到結題止,知識產權辦公室應對項目全程跟蹤,掌握科研、開發等工作的每一階段進程。在每一階段進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後,研究人員須將全部試驗報告,數據手稿、圖紙、聲像等相關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交項目負責人歸檔。在項目結題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研究項目完成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全部各種載體的完整資料,按照要求完成歸檔手續後方可結題。如文件資料沒有歸檔,或歸檔不完備,管理部門有權不予驗收,項目承擔者不因項目未驗收而解除相應的責任。

前款所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計劃任務書、技術合同書、實驗記錄、實驗報告、圖紙、聲像製品、論文、手稿原始資料等。

(二) 知識產權分類管理。對於商標、專利、著作權、商號、商業祕密以及其他知識產權,實行分類動態日常跟蹤管理。

(三) 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檔案材料,集中統一管理、保管,並嚴格執行科技檔案借閱制度。原件嚴格控制,需要相應複印件或物品的,經主管領導審批,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覈登記備案後方可借出。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保密、知識產權保護承諾制度

(一) 企業劃定科技開發區域、商業祕密保護區域,未經許可,非科研人員和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到相應資料、物品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劃定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或爲無關人員進入該涉密場所提供便利。

(二) 產品開發和職務智力成果活動期間,應當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祕密。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傳遞商業祕密信息和與職務智力勞動相關的信息。

(三) 企業確定的商業祕密,在其文件資料或物品上,以明確的警示標示出企業商業祕密的符號及密級、保密期限。相關的文件資料限於涉密人員接觸;參加涉密的會議,採取到會辦理簽到手續、會後資料交還等保密措施。

(四) 在勞動合同中,加上保密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或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將單位的知識產權擅自發表、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也不得利用在本單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資料爲同行業的其他競爭者服務或提供便利。

(五) 員工在進入本企業工作時,須簽訂《遵守〈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承諾書》。無論任何原因離開該本企業前,須將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件、科技成果、作品、設計成果,所掌握的商業祕密及客戶資料(包括不限於客戶訂單、通訊方式等)全部交回,並有責任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複製、發表、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

(六) 建立參觀訪問控制、陪同制度。參觀訪問者一律佩戴有專門標誌的胸章,並按照指定路線和範圍在專人陪同下,有組織地進行參觀訪問。

(七) 提交的新產品在國內外參加展覽會,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須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準備。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合同制度

(一) 與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合作研究或合作開發時,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必須訂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款。

(二) 訂立技術合同(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必須經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其他部門或個人無權簽署。

(三) 同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許可證貿易時,需簽訂實施許可合同,並根據許可的權限範圍、時間、地域等因素綜合確定許可使用費。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企業各部門、各級領導應充分認識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堅決制止、杜絕由不正當行爲造成的知識產權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規定和結合本企業實際,發揮知識產權在企業競爭中的作用。

(一) 企業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登記、備案、申請確權工作。對於不宜採取上述措施但有商業價值的智力勞動成果,應先作爲商業祕密予以保護,在確定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前,不發表成果論文,也不得以委託鑑定、展覽、廣告、試銷、贈送產品等任何方式向社會公開。

(二) 嚴防商標、專利、域名、商號被他人搶注。

(三) 各部門積極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日常跟蹤商標、專利、商號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登記註冊、授權情況,發現可能對本企業知識產權有衝突的情形,應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採取積極措施,運用法律規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異議或啓動相應的程序解決。

(四) 任何機構和個人,發現侵權或者侵權的可能,應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分室在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解決問題。

(五) 企業聘請知識產權法律專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幫助。

第十六條 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宣傳制度

本企業設立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基金,用於每年的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對員工制定培訓、宣傳計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

第四章 獎懲

第十七條 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註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的權利和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專利權被授予後,專利權持有單位要按照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給發明人或設計人獎金。

專利技術及其他技術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的範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要按照專利法、技術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發給發明人、設計人酬金或提成。

第十九條 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擅自將本企業所有的知識產權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

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泄露本企業的商業祕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擅自許可使用本企業知識產權,或造成本企業知識產權流失和損失的,本企業對直接負責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給本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要求其進行相應的賠償,侵權行爲觸犯刑律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本規定的執行,並有責任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人員和行爲。對舉報有功的單位或個人要予以保護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企業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精神或物質獎勵,或通報批評、處罰。

第二十三條 對未及時申請專利、商標註冊、軟件登記或未採取其它保護措施,給本企業權益造成損失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必要時給該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以行政處分,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知識產權的保護時效及其它產權界定等問題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本辦法未盡之規定,以最大限度保護本企業知識產權、促進本企業可持續發展爲原則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本企業知識產權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知識產權委託合作協議書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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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填報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

2.本書出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份;版位先後順序以協議填報及匯款日期爲準。

3.刊戶選定版位簽訂協議後,應在_______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同時交付圖片和文字資料。

4.刊戶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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