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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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8篇)

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所(址):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長沙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房屋類型爲多層電梯樓房,結構爲三室兩廳兩衛,房屋用途爲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房屋,租賃日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季度前提前5日(即20xx年9月15日,20xx年12月15日,20xx年3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每日50元(伍拾元)支付違約金。

3-3 元整),以後爲銀行轉賬方式 收款人: 開戶行: 帳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 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小區物業部門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如有必要的話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一月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9-6 租賃期間,如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可抵押或變賣該房屋。

11-2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各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1-3 租賃期間,乙方應該對自己家的小孩和老人做到看護作用。如果乙方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意外的由乙方承擔。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乙方: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乙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 整),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水電產生的水費、電費以及其他應當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由 方承擔並支付。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

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

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

承租人: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元/年,之後逐年按 %的比例遞增。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租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由乙方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由乙方承擔維護、修繕的責任。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長沙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爲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 嚴重損害;

(7)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1、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2、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E—mail: E

房產證號:

代表人:

見證方:長沙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資質證號:

經紀人: 電話:

年 月 日籤於長沙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維修及相應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兩天內更換門鎖,發生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轉租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3、 該房屋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雙方約定在下一個租賃期內,根據市場行情租金漲跌幅度的10%範圍內協商決定。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將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不得作爲其他用途。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並搬離其所屬物品。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爲: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號之前支付。以上費用首次付款共計元(大寫:),合同簽訂時乙方以現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匯入以下賬戶:

四、保證金

乙方於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 元,大寫,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證金收據,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應在合同到期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給乙方。

五、房屋維護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結構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所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各種意外引起後果自負。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五、違約的處理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權屬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按合同年租金20%的額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乙方違約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同時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 該《物業驗收單》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 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

2、 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 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爲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 嚴重損害;

(7) 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1、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2、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3、 該房屋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雙方約定在下一個租賃期內,根據市場行情租金漲跌幅度的10%範圍內協商決定。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將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不得作爲其他用途。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並搬離其所屬物品。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爲: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號之前支付。以上費用首次付款共計元(大寫: ),合同簽訂時乙方以現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匯入以下賬戶:

四、保證金

乙方於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 元,大寫(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證金收據,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應在合同到期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給乙方。

五、房屋維護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結構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所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各種意外引起後果自負。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五、違約的處理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權屬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按合同年租金20%的額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乙方違約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同時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維修及相應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兩天內更換門鎖,發生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轉租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同樂建材市場區排 號房屋,共間,面積平方米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平方米元/月,共計(大寫)(小寫)元。房屋租金按繳納。

四、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水、電設施押金元/間,合計元。乙方押金在合同到期退房時,保證該房屋、水、電等設施及房屋裝修基本齊全完好的前提下退換押金,否則不退押金。押金不能充當房屋租金用。

五、交房時,雙方對所租房屋內的頂棚、卷閘門、鎖具、電器線路、玻璃門窗以及其他設備進行驗收確認,辦理設施交接手續並在《房屋設施交接清單》上簽字,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負責上述設施的保管、維修。合同到期,按清單交清,如有損失,照價賠賞。

六、乙方應先付清租金後,方可使用房屋。下次交租金時應提前十五天,過期每天按3‰支付滯納金。

七、乙方應依法按時納稅,按時交納水費、電費、衛生費,過期每天按3‰支付滯納金。

八、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門頭招牌(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安裝完畢),並定期維修及時更新,不得擅自在門頭招牌以外的區域做戶外廣告(包括立柱式廣告、燈箱、上牆廣告牌等),如有需要按照《市場廣告管理辦法》進行申報經同意後按規定才尺寸製作放置,否則市場將給予取締。

九、乙方租賃房屋的用途是。改變用途前應告知甲方市場管理辦公室,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乙方在租賃期滿後,若要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享有續租優先權。否則視爲放棄。

十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承擔房屋漏雨的維修(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擔商戶開業半年內卷閘門的維修,超過半年維修費自理,續租商戶不享受此條款。

3、承擔上下水、電路等的維修,各種消耗品的更換費用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更換維修。

4、按工傷、稅務的要求,協助乙方辦理工商、稅務事宜。

5、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流動人員計劃生育宣傳工作。

6、協助乙方做好商戶門面招牌及廣告事宜。

7、負責市場公共場所的安全、消防、衛生的管理,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十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各種費用。

2、遵紀守法,合法經營,遵守《商戶公約》,服從市場管理,未經市場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店外亂堆亂放物品及雜物,否則市場將給予罰款處理。

3、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設備及財產,不在租賃房屋內存放現金及貴重物品,否則,後果自負。

4、玻璃門窗、玻璃櫥窗的保養和維修由乙方承擔。

5、由於商戶管理、使用不當或自然損耗,造成的水錶、電錶、水龍頭及其他零配件損壞,需要更換的由乙方承擔。

6、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在租賃房屋及禁菸火區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飯。不超負荷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機電設備、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要報經市場綜合管理辦批准並在其指定位置安裝,否則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7、房屋在裝修時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有需要,報請市場管理辦公室同意後,方可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裝修後乙方退房時應按市場(甲方)要求恢復原房屋設施。

8、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十三、違約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以及責任、義務時,應承擔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以及責任、義務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退租。

3、合同生效後,若乙方單方面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通知甲方,乙方應該加賠個月租金付給甲方。

4、合同生效後,由於政策原因,甲方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個月通知乙方,甲方應該加倍個月付給乙方。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甲、乙雙方互不負責。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十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長沙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 該《物業驗收單》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 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爲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 嚴重損害;

(7)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1、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2、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E—mail: E

房產證號:

代表人:

見證方:長沙x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資質證號:

經紀人: 電話:

年 月 日籤於長沙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mail: 代表人: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乙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 整),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水電產生的水費、電費以及其他應當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由 方承擔並支付。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雲南省麗江市玉龍縣“麗江人家”小區852憧2單元201室,房屋使用面積約爲185.7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並留存雙方本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用作本合同備查;

第三條乙方同意房屋租金爲每月人民幣3000元,按年支付,支付日期爲每年期滿前2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本條所稱年爲任何連續12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幣10000元,待租賃期滿驗房後,確定廚櫃、房門、玻璃,地板、燈飾等室內設施、太陽能、水、電等設施無損壞以及乙方房屋使用引起的水、電、網絡等無欠費的情況下全額返還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爲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做到:

1、乙方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用水安全,不亂拖、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用水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或第三者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和破壞,由乙方自行維修恢復原狀,其損失由乙方承擔,維修後乙方自行向相關責任人追償;租用期間非因自然原因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並按違約處理。

2、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於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3、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乙方如需要其它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房屋原貌,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5、乙方要遵守小區管理公約,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及垃圾,保證公共區域的整潔,保證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如有事故發生,責任由乙方自負。

6、乙方租賃期間由乙方使用產生的水、電、電視、網絡、燃氣等任何相關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與欠費引起的任何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本合同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爲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合同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爲人民幣10000元,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甲方將收回房屋,並且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繳清各種費用及所有應付款。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並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筆租金後生效。

第七條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合同和所有鑰匙,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租賃期滿,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合同,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但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下相互免責,甲方退還剩餘租金。不可抗力情況僅指重大災害和拆遷致使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情況。

第九條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一個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提增幅度根椐當年情況確定,原則上在15%—20%。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

第十條執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本協議壹式四份,甲乙各方及房屋共有人和租房共同使用人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_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電話:

承租方(乙方):徐州廣度茉莉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電話:0516-61888117 承租方戶籍所在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路 號。該房屋爲:樓房 室 廳 衛,平房 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 (一) 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房屋所有證編號爲: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連鎖藥店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身份證∕□營業執照)證號爲: 。

(二)乙方(□身份證∕ 320301000047068 。

第五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xx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口頭)通知對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第七條 房屋租賃押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具體金額爲: 一個月租金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八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地產各項稅金、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費由 甲 承擔。

第九條 房屋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承擔下列責任: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滿足乙方正常使用。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 3 個月通知乙方。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承擔下列責任:

1、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如需對房屋進行維修、改造、增擴設施或改變用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以及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轉租、轉讓、轉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使房屋或設備受損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臵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6、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將房屋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60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城市建設需要房屋拆遷、或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因單方違約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 壹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第十四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叄 份,其中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房管備案意見:

住所: 住所:徐州經濟開發區高新路7號 經辦人: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320301000047068 備案機關(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賈繼勝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番禺區 ) 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用建築面積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注: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 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抵償租金)。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 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規劃用途。

2. 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 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 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4. 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3. 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 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鎮(街)出租屋流動人員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調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日 年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第一年租金爲 元;以後每年遞增 %。租金一年一付,乙方應於每年 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租金。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財物押金 元,履約保證金 元,該費用在合同履行完畢後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結算,若乙方依約履行,該費用全部退還乙方。

5.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該房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7.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8.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9.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逾期繳納房租的。

10.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2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1.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4)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同意將位於 出租給乙方,建築面積約 162.5平方米。

2、房屋用途:乙方租賃該房屋用於居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押金、租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 元人民幣(¥ )作爲入駐該房屋的押金。

2、房屋租金及支付時間約定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 ),於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對該房屋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甲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該房屋如果發生所有權變動時,不影響該租賃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如果甲方繼續出租該房屋,雙方可以共同協商並續簽合同,但乙方需在期滿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簽申請,乙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2、乙方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存放違禁物品。因乙方行爲引起的任何糾紛或不利後果,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必須保證環境衛生,做好防鼠、防煙、防臭等工作。

(3)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物業費、水電氣費、衛生費、消防費、稅收、工商費、治安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內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氣等設施,未經甲方允許,乙方對上述設施擅自改建、擴建的,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 元押金歸甲方所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若乙方拒絕維修,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元押金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當年應付租金的2%作爲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元押金不予退還,房屋內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和其他附屬設施等收歸甲方所有。

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遇政府徵用、徵收;部隊禁止租賃、強制收回等特殊情況,本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友好協商後可以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租金按乙方實際使用的天數計算,剩餘租金退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共同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長沙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六安市壽縣南門外賓陽大道與明珠路交叉口賓陽小區---春申佳苑28號樓3單元505室的房屋單間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個月。

二、單間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季度/年)初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度/年)租金元。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額負擔,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單間房屋租賃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一個月的違約金。

六、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在租房期間,發生液化氣爆炸、漏氣,插座、拖地線漏電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並提供相應的必備簡單生活設備,在房租費按時交納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納物業費。

八、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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