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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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精選9篇)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合同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場地情況、租賃用途及要求

1、出租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地處於酒店________的場地的經營權承包給承租方經營使用。

2、承租方租用的場地只限於出租方規定的如下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不能自行出售______________,並向出租方承諾從事符合國家法令與承租方經營範圍內的業務,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該租賃場地的使用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1、場地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場地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場地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_____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場地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場地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保證金

1、該場地租賃期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________一簽,押金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元,若承租方要延長租賃期需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願意租賃同一場地,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需另籤協議。

2、承租方必須以_______個月爲週期,提前支付當期租金_______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門分機電話,號碼爲:_______________,出租方需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證件。

3、本合同簽訂後,承租方應於_______日內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如承租方忠實履行本合同所有責任和義務,那麼,在雙方解除租賃關係時,出租方將按起租日前實際收到的保證金的金額如數退還給承租方,但不計利息。

第四條其它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及有線電視、物業費由乙方承擔,並按帳單如期繳納。

第五條場地維護及維修

第六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甲方出售場地,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場地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場地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場地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場地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場地主體結構的。

5、利用場地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場地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

簽訂日期:

承租人簽章:

簽訂日期: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2

此協議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

(1)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共同制定。

一、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酒店方同意將號房間出租給承租人(以下簡稱出租房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租金不變。

2.酒店爲承租人提供_______部分機電話。因線路原因,如承租方需加直線電話,分機電話將相應減少。

二、承租人同意

1.自起租日開始5天內,向酒店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滿時酒店退還給承租人。然而任何由於承租人違反合約而造成的損失,酒店,應從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爲賠償。

2.從承租開始第一天起及以後合同期內的每個月5日前,承租人需支付相當於每間每天___________元的全月租金。該價格不含電話費。電話費及其它費用應在每月月末支付。如有拖欠,將自拖欠之日起,每天加罰2%的滯納金,如拖欠逾期30天,則視爲承租方單方終止合同。

3.在承租期內沒有酒店的書面同意,不得轉換、轉讓或分租部分房間給其他人。

4.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

5.不得使用出租房間進行任何非法及不道德活動。

6.未經徵得酒店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間做出任何改變。

7.出租房間的內部、地面、牆壁、頂棚及室內的裝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間的門、窗、電器設施、排風扇、管道、線路應保持良好狀態。

8.在接到酒店書面通知七日之內,賠償不論是由於承租人疏忽還是由於承租人的服務員、職員、工人、客人或租人無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任何損壞的原有設施的更換費用。

9.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做任何對建築結構、設備、設施的任何一部分會產生傷害、損壞的活動。

10.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安裝使用除標準辦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設備、機器用品,未經事先徵得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安裝額外的電線。心須配電的辦公設備,必須徵得酒店批准同意,由酒店派電工進行安裝。

11.允許任何酒店授權的酒店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出租房間檢查,並完成必要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12.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與承租人有關的生意經營中使用酒店名稱。

13.不得在出租房間或部分出租房間內存放易燃物、大量物品或做飯。

14.任何時間不得在出租房間內大聲播放音樂、製造噪音。

15.不得改換出租房間入口門上現有的門鎖、栓或其他裝備,未經酒店書面痛意,也不得額外增加門鎖、門栓或其他裝備。

16.空調系統運轉時,請保持門窗在關閉狀態。

17.不得在出租房間外擺放任何物品。

18.合同期滿時,歸還出租房間內的所有原有設備,所有設施應保持在完好、乾淨、可出租狀態,並清理掉所有個人物品。

19.分機電話不可做傳真機使用,如承租方需安裝直線或傳真機,須徵得酒店同意並由承租方支付相應費用。

三、特別提示

1.酒店將對電動扶梯、電梯、公共照明、火警監視、空調系統的失靈或停止運轉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證,但不能減少降低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2.在任何情況下,酒店不對在出租房間內發生的丟失、盜竊向承租人做任何保證與賠償,但可以協助承租人報案及公安機關調查。

3.酒店應爲承租方提供信件、報紙傳遞、清除垃圾、衛生清潔等服務,併爲出租房提供電視機一臺、電視櫃一個。

四、裝修承諾

酒店在承租方租期內,可能對酒店的某些部分進行裝修,屆時酒店將保證承租方員工正常出入,對因施工給承租方可能造成的影響,請承租方給予諒解,但不能減少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五、終止協議:

在承租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扣除對酒店的所有未付帳款後,酒店應在協議終止後將承租方所付兩個月押金退還承租方。

六、未盡事宜

雙方在執行合同時應保持誠意,在試圖解決任何不符合之處時應採取友好態度,並且堅持相互信任的原則。

七、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條款條件交由酒店、其繼任或指派人監督執行。承租人也應履行義務,嚴格執行承租承擔的責任。

酒店授權代表:承租人代表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聯繫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90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7日止,租金爲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纔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爲。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爲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爲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10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爲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20xx年3月17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蓋 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爲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爲準),單價爲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爲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爲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爲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爲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爲,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爲: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爲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爲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爲考慮假日或人爲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

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爲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爲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省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_________酒店式公寓的事宜,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街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酒店式公寓_________樓_________房,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共_________天。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上述房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合同規定的優惠。甲方爲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務甲方保證乙方在公寓裏的人身和財物的安全,爲乙方提供貴重財物的保管服務甲方對乙方實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甲方承擔保密責任。

第四條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乙方保證在租住期間不改變公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爲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五條本合同於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押金後生效。

第二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六條乙方在入住公寓期間向甲方交納租金和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

租金=標準租金___優惠折扣率___租用的公寓面積。

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包括: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和網絡使用費用及送餐、託嬰、文印等特殊費用

甲方負責承擔房產稅、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費、租賃管理等政府稅費。

第七條乙方租住同一房_________天,付_________%房租住_________天及以上享受_________%的優惠價。

乙方在人住期間,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交納下月租金,先付後用,否則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後必須出具稅務機關監製的租賃證。

第八條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時,甲方根據不同情況計算應付其它費用。

第三章公寓的使用、維修和轉租

第九條甲方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

第十條乙方事先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內放置貨物

2.不得更動公寓內的電線、管道位置

3.不得隨意更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公寓的內部結構。

第十一條乙方在公寓使用過程中,發現公寓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人爲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時內進行維修。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確需對公寓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經甲方同意,並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轉租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公寓再行轉租。本條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二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章合同的轉讓、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十六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乙方要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或與他人交換房間,須經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數不能連續計算。

第十七條合同自動終止的免責條件:

1.發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市政建設需要,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造房屋

3.甲方的有關公寓租賃有效證件失效。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合同終止,所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爲損壞公寓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賃押金扣除有關費用後,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改變公寓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5.乙方在公寓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爲。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在遷離公寓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預付消費金的餘額以及租賃押金:

1.在公寓內固定設施發生自然損壞或乙方願意承擔人爲損壞的費用時,由於甲方不能及時維修,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該公寓,且未能及時爲乙方安排其他適當公寓

2.乙方在公寓裏得不到安全保障

3.乙方得不到相應的服務。

第二十條本合同到期或出現本合同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公寓進行覈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後,應返還乙方的預付金餘額和押金。乙方應按期遷離公寓。乙方提前辦理退房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如需繼續租用甲方公寓,乙方應於合同有效期滿前三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後,重新訂立新合同,原合同押金將自動轉入新合同。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公寓,在甲方還沒有與其他人簽訂合同前,乙方享有對同一房間的優先承租權。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本條賠款僅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二十三條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同時還有權收取滯納金。每日滯納金金額以拖欠費用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擅自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將本合同轉讓給他人的,該轉租無效,且乙方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乙方在違約期間應付租金的_________倍。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簽約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之規定,並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6

出租商:

地址:

承租人:

聯繫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20__年3月18日至20__年3月17日止,租金爲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纔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爲。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爲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爲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10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爲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20__年3月17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此合同,具體如下:

一、甲方將本酒店_____房間,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年收取衛生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合同規定的優惠。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甲方承擔保密責任。

四、乙方保證在租住期間不改變酒店房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爲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之各項約定。

五、甲方在出租房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房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房間及配套設施,防止非正常損壞,如有設施物品損壞、缺失、污染及房卡丟失等情況出現,經甲方客房部查房確認後,乙方須照價賠償。(可從乙方押金中扣除賠償費)

六、乙方在入住期間禁止進行任何非法活動,包括:賭博、吸毒販毒、賣淫嫖娼、非法集會、傳銷等非法經營活動。

七、乙方事先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

1.不得在酒店房間內堆置貨物;

2.不得變更房間內的電線、管道位置;

3.不得隨意變更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酒店。

4.不得在酒店房間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房間的內部結構。

5.乙方所有的形象宣傳,需借用甲方的名稱時,需徵得甲方相關人員書面同意後方可發行。

6.乙方在租賃甲方的房間以外的任何區域,不得張貼廣告及擺設各種宣傳品。

八、乙方在房間租賃過程中,發現酒店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儘快進行維修。本條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房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酒店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簽署人(簽字)_________簽署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90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租金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__________至晚上__________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纔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爲。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爲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爲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__________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爲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蓋 章: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酒店場地長期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中國廈門市 號的 大酒店 (以下簡稱“v酒店”)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就標的房屋基本情況的陳述、聲明、保證並承諾:

1.1 甲方將租賃而來的坐落於廈門市 號的 (土地房屋權證爲 “廈地房證第 號” )及其南側配套用地按現狀轉租給乙方。

1.2 該房屋實際使用面積約 ㎡。出租房屋有產權證建築面積 ㎡,宗地面積 ㎡,建築結構爲鋼混八層。大酒店南側配套用地面積 ㎡( )。v酒店西側水泥路爲公用道路,乙方不得獨佔使用。

1.3 該房屋具體位置與範圍詳見本合同附圖。

1.4 該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清單。

1.5 該房屋質量符合法定標準、本合同所指租賃期限其使用期限內,該房屋適於進行酒店、娛樂業的經營。

第二條 標的房屋權利狀況

甲方就標的房屋權利狀況的陳述、聲明、保證並承諾:

2.1 標的房屋權屬人現爲 公司,原承租人爲 有限公司。

2.2 根據甲方與福州凱捷食品發展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擁有對該房屋的轉租權。

2.3 甲方就此次將標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相關事宜以及本合同的條款向福州凱捷食品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充分的披露,並已取得該公司的書面認可;甲方並將與本合同簽署之同時將該書面認可文件交付乙方留存。

第三條租賃用途、租賃期限

3.1 乙方承租標的房屋只用於 酒店業 的經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租賃房屋的租賃用途。標的房屋南側配套用地僅作停車場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3.2 租賃期間,乙方應當負責辦理經營所需的各種執照及證件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應予積極配合。乙方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主管理。乙方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3.3 本合同之租賃期限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免付租金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無須支付租金,期滿之日開始計算租金(但乙方仍須按時支付除租金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共水電費、自用電費等)。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按先交租後使用的原則,每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開始日的前五日內向甲方付清,依次類推。稅金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繳納。

4.2 乙方應按月支付租金,其標準和金額如下:

4.2. 第一租賃年度至第三租賃年度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00 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萬元整);

4.2.2 第四租賃年度起(含第四租賃年度)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0 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壹拾萬元整);

4.2.3 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的每位股東每月享有價值 壹 萬元免費消費簽單(僅限甲方股東本人使用,甲方相關股東名單詳見合同附件清單)。

4.3 本合同所指租金不包括:房屋公共維修金、公攤費用、裝修垃圾清運費等,及乙方使用水、電、煤氣、通訊、有線電視發生的費用及與乙方經營有關的其它費用。甲方於收到乙方租金後出具相應發票。

4.4 相關稅費:乙方負責自行申報及繳納由乙方承擔的各項稅費, 如出現漏繳、短繳稅款的情況, 乙方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並須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因租賃場地經營按規定須向政府管理部門繳納或應分攤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5.1 本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後給予乙方收據。

5.2 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在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繳清各類費用(包括租金、稅費、違約金等)並交還租賃場地後,甲方將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得抵扣租金。

第六條 房屋維修、裝修與使用

6.1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應遵守政府所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涉及消防、工商、衛生、綜合管理等內容,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乙方在租賃期內若發生違反政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名譽等損失的賠償責任。

6.2 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本合同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乙方確需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進行改造、裝修、增擴等,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相關審批手續及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同時,乙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結構安全並符合國家有關消防、環保、抗震等行政審批規定。並且,乙方應妥善處理相鄰關係,因乙方過錯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由乙方對裝修、設施、設備的日常保養和必要的維修,以確保上述標的物的安全正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由甲方對房屋維修以保證房屋適於乙方租賃之目的,費用亦由甲方自理,乙方並有權自行維修,因此發生的費用亦由甲方承擔。

6.4 租賃期間,若因乙方原因發生任何人員傷害情況,乙方承擔一切相關處理責任,概與甲方無關;爲避免上述情況發生,乙方可將承租場所納入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期間的場地清潔及物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若發生毀損、滅失或盜竊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6.5 租賃期間,房屋戶外廣告的製作和懸掛、張貼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妨礙相鄰物業和住戶的合法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應承擔相應整改費用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租賃標的交付與交還

7.1  甲方應於簽署本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付乙方,在此前提之下乙方應於甲方交付場地之日接受交付並就現場狀況書面簽字確認,否則視爲甲方已於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場地;甲方所交付的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交付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7.2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場地按現狀交還甲方並不得人爲損壞;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驗收場地、附屬設施設備,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乙方應當進行必要的修繕或賠償;本合同期滿或因乙方原因致使提前終止的,乙方不得以甲方對場地的改善、增設他物表示同意爲由,要求甲方償還其對場地的改善、增設他物時所支付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內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等的費用),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搬遷費等;因甲方原因致使提前終止的,甲方應賠償對場地的改善、增設他物時所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內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等的費用)、並應承擔乙方的搬遷費等,並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包括可得利益在內的一切損失。

7.3 租賃期屆滿日或本合同提前終止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還場地,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有權以向乙方發出自行收回場地的通知書而無須實際進入場地的方式收回場地,也有權委託公證機關以公證的方式自行收回場地。場地內如仍有乙方遺留的任何裝飾、傢俱、物料、設備或其它任何物品時,甲方有權處理該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也不得追究甲方的任何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承諾

8.1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種因的與甲方出租房屋有關的債權債務糾紛、仲裁、訴訟概由甲方自行承擔;承租期間因乙方經營行爲產生的經營風險、債權債務、仲裁、訴訟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8.2 甲方不得自行將租賃標的用作抵押擔保、轉讓;如出現因甲方債權債務產生的糾紛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甲方負責理順。

8.3 乙方保證其經營的項目合法,嚴禁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經營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已得註冊商標權、專利權及其它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用作抵押、擔保、轉讓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 轉租及本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

9.1 只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纔能將該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合作、承包經營。

9.2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甲方與轉租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9.3 轉租合同生效後,乙方享有轉租合同項下出租人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但乙方仍應如實履行本合同。

9.4 轉租期間,如本合同變更、終止,則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但與甲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9.5 轉租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提交一份轉租合同原件給甲方作爲報備。

9.6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以租賃房屋爲住所和經營場所新設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名稱暫定爲 ,該公司依法設立之時,本合同項下乙方權利義務即全部概括轉由該公司承擔,此後乙方不再是本合同相對人。甲方應就該公司之依法設立以及爲實現本合同之目的而必需的相關經營許可文件的取得及時提供必要協助。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合同:

10.1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10.1 .2因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終止;

10.1 .3因政府強制徵用拆遷必須終止;

10. 1.4其他政府規劃建設需要及不可抗力的因素;

10.2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並經甲方書面告知整改後,在三個月內未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對乙方的裝修費用不予補償,保證金不予返回,甲方若有損失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0.2.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標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轉借、抵押或與第三人合作、承包經營等以任何變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10.2.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損壞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

10.2.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10.2.4逾期三個月未交納房屋租金或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種費用;

10.2.5乙方未獲得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相關必要的證照,在租賃房屋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10.2. 6依法律規定,構成其他根本違約情形。

10.3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並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未改正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保證金,甲方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3.1 甲方違反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聲明、保證及承諾的;

10.3.2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之9.6之規定的;

10.3.3甲方拒不履行維修房屋義務的;

10.3.4甲方其他違約行爲,並嚴重影響乙方本合同之目的實現的。

10.4

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標的房屋,政府房屋拆遷補償費如包含拆遷拆遷安置裝修補償費的,該拆遷安置裝修補償費雙方各自對裝修的投入的比例相應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租賃期內,乙方如逾期交納租金,除須補足租金外,每逾期一日,還須按累計應付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三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作爲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權追繳所欠租金及其它費用,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

11.2 租賃期內,若由甲方代繳各項費用,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納的,除補足各項費用和按有關部門規定繳交相應的滯納金外,還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未付各項費用及其滯納金總和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1.3 租賃期內,非因本合同第 0.2款或第 0.4款規定的情形,乙方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應辦理退租手續,保證金作爲甲方的補償金不予退還。

11.4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後,乙方逾期歸還房屋,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賠償金。若逾期歸還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超過賠償金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1.5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乙方催告的,甲方應自乙方催告之日起每日按日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全額賠償責任:

11.51. 甲方違反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聲明、保證及承諾的;

11.52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之9.6之規定的;

11.53甲方拒不履行維修房屋義務的;

11.54甲方的其他違約行爲。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  合同執行過程中,因政府規劃建設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現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情況的,不屬於甲、乙方違約,租金計算到合同自行終止之日,拆遷裝修賠償屬各方裝修的部分歸各方所得,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各方自行承擔。

12.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戰爭、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爲、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和乙方對本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標的所在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優先適用修改補充合同。

第十五條 通知的送達

15. 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可以用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用面交方式送達的,以送達時間爲收到時間。用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時間爲送達時間。一方用郵寄方式送達的,文件交寄後三天即視爲送達另一方;但如乙方爲外地的,交寄後五天視爲送達。

15.2 甲乙雙方送達地址爲本合同首頁標示的地址。甲、乙雙方的送達地址若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不影響對方按第 5.1 款指定送達的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效力與份數

本合同自甲方及其股東在廈門市湖裏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案件所涉債權債務結清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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