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政策對養老保險基金積累的影響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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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的籌資,主要體現爲籌資模式,具體通過覆蓋面、繳費水平、收繳效率、籌資渠道等等得以體現;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我們主要從投資收益和直接從基金中列支的運營成本兩方面進行分析;養老保險支出:養老保險的給付水平主要受到兩方面影響,主要體現爲開源、節流兩方面。第一,“開源”――繳費參保的激勵作用,即給付水平越高,民衆參保繳費的積極性就越高,有利於擴大覆蓋面,擴大籌資;第二,“節流”,養老金的支出意味着積累基金的減少)、給付承諾的兌現(體現舉辦主體的信用,和上一點一樣影響參保繳費積極性)。

稅收政策對養老保險基金積累的影響範文

以上是對於影響養老保險基金積累的一些淺層次因素的分析,而其中的每一個因素,都可以追溯至層次更深的原因,譬如投資收益,它與一個國家資本市場的完善狀況、投資運營機構的運作效率以及宏觀經濟狀況相關,而其中資本市場完善狀況又會受到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經濟發展的程度和階段的影響……也就是說每一個因素都可以向後不斷的追溯。這裏僅列出最直接的影響要素,因爲,稅收政策對養老保險基金積累的影響,往往是通過影響以上這些因素的某一些來實現的,也就是說,這些因素是研究過程中的橋樑。

稅收政策,是政府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請確定的,指導制定稅收法令制度和開展稅收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準則,其核心和最直觀的表現是主體稅種的選擇和各稅種稅率的確定。

比較常見的幾大稅種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社會保障稅、消費稅。這些稅種的絕大多數都和養老保險的基金積累相關,並且涉及到關鍵問題,譬如:在徵收所得稅時,對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稅或養老保險費的這部分收入是否還要徵收所得稅;以及經常被熱議的稅費之爭,即養老保險籌資時收稅還是收費;以及每當討論解決空賬問題的時候,都會作爲拓寬籌資渠道的對策提出來的,徵收消費稅充實養老金賬戶……等等。

所謂稅收的經濟效應,是指納稅人因國家課稅而在其經濟選擇或行爲方式方面做出的反映,或者從另一個角度講,是指國家課稅對消費者的選擇乃至生產者決策的影響,即稅收的調節作用。

稅收的經濟效應表現爲稅收的收入效應和稅收的替代效應兩個方面。稅收的收入效應:是指稅收將納稅人的一部分收入轉移到政府手中,使得納稅人的收入下降,降低了商品購買量和消費水平;稅收的替代效應:是指稅收對納稅人在商品購買方面的影響,表現爲當政府對不同商品實行徵稅的區別對待時,會影響商品的相對價格,是納稅人減少徵稅或重稅商品的購買量而增加無稅或輕稅商品的購買量,即以無稅或輕稅商品替代徵稅或重稅商品;稅式支出,即稅收優惠,意思是指政府出於特定的目的對某些特定的課稅對象、納稅人或地區給予的稅收鼓勵和照顧措施,是政府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比如,如果對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這部分收入減徵或免徵所得稅,那麼實質上就是對繳納養老保險的收入和其他收入做了有差別的徵稅處理,從而鼓勵民衆參保繳費。這其中,稅收的替代效應發揮了作用。

稅收公平原則,就是政府徵稅,包括稅制的建立和稅收政策的運用,應確保公平,遵循公平原則。它體現爲受益原則和負擔能力原則,即受益越多,能夠承受的稅負越多,納稅越多稅收的公平原則要求條件相同者繳納相同的稅(橫向公平),而對條件不同者應加以區別對待(縱向公平)。研究公平問題,必須要聯繫由市場決定的分配狀態來看。倘若由市場決定的分配狀態已經達到公平的要求,那麼,稅收就應對既有的分配狀態作儘可能小的干擾;倘若市場決定的分配狀態不符合公平要求,稅收就應發揮其再分配的功能,對既有的分配格局進行正向矯正,直到其符合公平要求。公平這是稅收的基本原則。

稅收效率原則,就是政府徵稅,包括稅制的建立和稅收政策的運用,應講求效率,遵循效率原則,它要求政府徵稅有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機制的有效運行,提高稅務行政的管理效率。它可以分爲稅收效率原則和稅收本身的效率原則兩個方面。稅收不僅應是公平的,而且應是有效率的,這裏的效率,通常有兩層含義: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徵稅過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稅收在徵收和繳納過程中耗費成本最小;二是經濟效率,就是徵稅應有利於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或者對經濟效率的不利影響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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