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來源:瑞文範文網 1.35W

何謂上訴不加刑?顧名思義,就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訴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罰。那麼,根據我國法律,什麼情況下上訴不加刑呢?具體來說,上訴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編根據上訴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這個問題整理了相關的資料,供你參考。

上訴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麼情況下上訴不加刑

上訴不加刑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原則之一,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根據上述規定,上訴不加刑原則,只應用於被告一方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判時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訴又有人民檢察院的抗訴,自訴人的上訴的上訴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限制。

上訴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1、同種刑種不得在量上增加;

5、不得加重數罪併罰案件的宣告刑;

4、不得改判較重的刑種,如將拘役6個月改爲有期徒刑6個月;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訴和未被提起抗訴的被告人刑罰。

2、不得改變刑罰的執行方法,如將緩刑改爲實刑,延長緩刑考驗期,將死刑緩期執行改爲立即執行等;

二、上訴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2、對被告人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不得撤銷原判決宣告的緩刑或者延長緩刑考驗期。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訴的被告人的刑罰,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罰。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對其他第一審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罰。

5、對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罰的情況下,可以改變罪名。

6、對被告人實行數罪併罰的,不得加重決定執行的刑罰,也不能在維持原判決決定執行的刑罰不變的情況下,加重數罪中某罪的刑罰。

7、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上訴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訴,又有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同樣不受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限制。

8、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判處的刑罰畸輕,或者應當適用附加刑而沒有適用的案件,不得撤銷第一審判決,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或者適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

以上是本站小編分享了上訴不加刑的情形,有幫助到你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