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面試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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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組織部幹部一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將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一般爲3:1、4:1和5:1三種。

國家公務員面試比例

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佈。其中,7個非通用語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外語水平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銀監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

招考職位上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招錄機關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佈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一公佈。

調劑結束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對於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 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部分招錄機關會根據職位特點設置專業科目考試,專業科目考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考錄專題網站及招錄機關網站上統一公佈。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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