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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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羅縣位於寧夏北部,總面積2251.6平方公里,全縣轄7鎮6鄉,160個行政村,21個居委會,總人口29.8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1.9萬人,有回、漢、蒙等15個民族,其中,回族人口8.96萬人,佔30.1%,是行政區劃調整後石嘴山市所轄唯一的建制縣。去年9月份,我縣被確定爲自治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近一年來,在上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縣委、政府高度重視,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經過全縣各級組織和廣大幹部職工的努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已初見成效。截止8月底,全縣13個鄉鎮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共有139175人,佔全縣農業人口66%;農民上繳合作醫療基金139萬元,爲3408名住院患者報銷醫療費152萬元,佔享受合作醫療人數的2.45%;人均住院報銷446元,合作醫療住院費用平均補償金額占人均住院費用的25%。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了一些實實在在的好處,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

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彙報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這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任務重、難度大,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縣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由政府常務副縣長爲組長,分管副縣長爲副組長,財政、衛生、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平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縣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由主管副縣長帶隊專門赴外地考察、學習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爲確保合作醫療工作的日常管理和運作,成立了平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覈定編制7人,負責具體的業務工作,縣人民政府爲管理中心投資22萬元資金,配備了計算機、複印機、文件櫃、桌椅等辦公設備和交通工具,保證了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機構,抽調1-2名幹部,負責本鄉鎮合作醫療具體工作的開展。

(二)深入調查摸底,科學制定試點工作方案。

爲了制定與我縣實際相適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方案,我們組織人員分別對高莊鄉、靈沙鄉、城關鎮、姚伏鎮、黃渠橋鎮5個鄉鎮的21個行政村,2637名農民2001年至2002年住院費用情況進行了基線調查。通過調查,全面掌握了農民住院人數、住院費用、疾病類型等情況,根據調查,研究制定了《平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辦法(試行)》,辦法規定: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籌資標準以戶爲單位,每人每年交納10元,中央財政補助10元,自治區財政和縣財政補助10元,每人每年共籌資30元,其中,個人繳納的10元中的5元用於建立個人家庭帳戶,對合作醫療個人家庭帳戶的5元,因人而宜,具體操作上規定可用於門診治療,也可用於購買藥品,如未支出,全部結轉滾存到下年度使用。個人家庭帳戶中的另5元用於大病住院統籌。醫療費的補助標準:參保農民因病住院的醫藥費按規定標準報銷,以300元爲起付點,301至1000元,按20%的比例給予報銷;以後每增加500元,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最高報銷比例55%;一年內累計報銷不超過4000元。科學合理的試點工作方案爲全面推行農村合作醫療,規範合作醫療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廣泛宣傳,確保農民自願積極參加合作醫療。

爲了讓廣大農民羣衆真正瞭解合作醫療的意義,消除他們的顧慮,促進合作醫療工作的順利開展,我縣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並通過設立宣傳欄、板報,刷寫標語,散發宣傳單,編輯新聞專訪等形式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政府分管副縣長在平羅電視臺發表了專題電視講話,詳盡介紹了推行合作醫療的有關政策。製作了專題宣傳片8期,印發了《致農民羣衆的一封信》6萬份,發放宣傳資料2萬份,製作宣傳欄或黑板報168期,刷寫標語58條。通過廣泛宣傳,使廣大農民羣衆感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黨和政府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在自願的情況積極參加合作醫療。針對不少農戶擔心交錢兌付難,持觀望等待態度。爲了消除羣衆疑慮心理,我們特地於2月份在高莊鄉進行了公開兌付,當場爲2戶農民兌付報銷醫療費6000多元,讓當地羣衆親眼看到了合作醫療帶來的實惠,同時製作了專題片,在平羅電視臺進行了播放,此舉在廣大農民羣衆中引起了極大反響。

(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責任機制。

爲了確保合作醫療的規範運作,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我們制定了《平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平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藥品目錄(試行)》、《平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平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醫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規定和要求。使合作醫療工作管理有章程、用藥目錄有依據、就診就醫轉診轉院有制度,爲順利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爲確保合作醫療制度落到實處,我縣一是將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列入對各鄉鎮兩個文明工作考覈之中,明確各鄉鎮黨政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制定了具體的工作目標;二是建立了縣級領導包鄉鎮、鄉鎮領導包村、村幹部包隊、隊幹部和黨員包戶的聯繫責任制;三是明確了衛生職能部門和各醫療機構的責任,鄉鎮衛生院院長和縣屬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與衛生局簽訂了責任狀;衛生局機關實行領導管片,幹部聯繫1-2個鄉鎮合作醫療的工作責任制。狠抓醫療衛生單位管理和服務,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使合作醫療在全縣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四是建立健全了督查機制。縣委、政府督查室、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領導小組先後多次到鄉鎮對合作醫療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工作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效果不明顯的,在全縣給予了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對任務完成不理想的各鄉鎮提出了整改意見。有效地促進了該項工作在全縣的平衡推進。

(五)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確保合作醫療基金的正常使用。

截止目前,我縣共籌集合作醫療基金52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55萬元,自治區財政補助138萬元,縣財政配套92萬元,農民上繳139萬元。把這筆基金用好用活,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是上級黨委、政府和廣大農民羣衆比較關心的問題,爲此,我們制定了《平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辦法》和《基金運行暫行辦法》,嚴格實行醫院結算、中心審覈、財政撥付、銀行兌付、封閉運行,規範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縣財政設立了合作醫療基金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定期向社會各界公佈基金使用情況,接受監督。同時,成立了由人大、政協、監察、審計等部門和部分人大代表組成的合作醫療監督小組,監督檢查合作醫療基金使用情況。各鄉鎮也成立了同時有農民代表參加的監督領導小組,設立了監督電話和意見箱。各鄉鎮定期將收繳農民的合作醫療基金、農民報銷情況向村民進行公示,接受羣衆監督,確保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公開透明。經縣審計部門對全縣合作醫療基金的專門審計,我縣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運行做到了專款專用、規範操作、封閉運行,符合各項規定。

(六)加強醫療衛生單位管理和服務。

推行合作醫療制度對於各醫療衛生單位是難得的發展機遇,同時也是嚴峻的考驗。爲此,我們要求全縣醫療衛生系統:一是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端正醫德醫風,克服生、冷、硬、推、拖的作風;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堅決克服“大包圍”、“大轟炸”式的治療現象,克服大處方、濫用藥的現象。二是進一步嚴格藥品市場管理工作。加強《藥品管理法》的執法力度,堅決杜絕假冒僞劣藥品進入醫藥市場和醫療單位。實行真正的藥品招標採購制度,保證廣大患者用上優質、價廉的藥品。三是充分發揮中醫藥療效明顯、價格低廉的優勢,進一步鞏固我縣“全國中醫先進縣”成果,加強縣鄉醫療機構的中醫工作,充分利用中醫中藥治療方法,爲參保農民提供不同層次、不同種類的醫療服務,滿足農民需求。四是各鄉鎮衛生院爲每位參加合作醫療的羣衆建立健康檔案,主動深入到各村隊爲羣衆進行醫療預防保健諮詢服務,不坐等上門,坐享其成。五是對合作醫療的定點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對不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規定,破壞合作醫療制度的單位,取消其合作醫療定點資格,對具備條件的醫療單位可申請加入農村合作醫療定點單位。通過以上措施,有效地滿足了合作醫療工作和農民羣衆的需求。

三、成效和體會

我縣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以來,進展順利,取得了初步成效。也積累了一些經驗和體會。

(一)密切了黨羣幹羣關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顯著的社會效益,使各級組織和幹部充分認識到了合作醫療試點的重要意義,認識到了合作醫療是當前解決“三農”問題,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確保農民身體健康,致富奔小康的有力保證,爲農民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廣大農民羣衆通過發生在身邊的許多事例,真真切切地體會到了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好處,關心、支持鄉鎮工作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

(二)減輕了農民經濟負擔。通過對住院病人醫療費用的按比例報銷,有效地緩解了農民醫療費用負擔,尤其是重病大病,作用十分明顯。如:平羅縣姚伏鎮曙光村2隊農民許桂英,由於患心肌梗塞在平羅縣醫院住院治療,共花醫藥費8432元,合作醫療爲她報銷4000元,極大地減輕了她的醫藥費負擔,許桂英一家一再表示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救了她的命,也救了她全家。各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有關要求,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爲患病的農民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避免了農民羣衆因住院造成的醫療過度消費,減少了合作醫療基金的流失和浪費。據統計,實施合作醫療制度以來,全縣農民住院平均費用比未開展合作醫療以前下降了500元,下降33%。

(三)實施合作醫療制度,激活了農民醫療需求。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全縣醫療機構住院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00人,上升33%。農民羣衆逐步認識到了合作醫療的重要作用,對醫療需求越來越大,逐漸走出了“小病不治、大病硬抗”的認識誤區,杜絕了“小病養成大病、大病造成死亡”現象的發生。

(四)政府重視、財政支持,保證了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正常開展。縣委、政府切實將合作醫療作爲民心工程,加強領導,從組織機構、經費、部門鄉鎮協調等各方面都給予了重點支持和保障。去年,縣財政在“非典”防治、抗旱救災、重點建設等多方面需要資金的情況下,優先安排了合作醫療配套經費92萬元,保證了合作醫療兌付的正常運轉。各鄉鎮把合作醫療工作作爲鄉鎮年度重點工作狠抓落實,有力地配合了全縣試點工作的全面鋪開。

(五)科學制定方案確保了合作醫療的健康運行和羣衆的積極響應。

我縣在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方案中,圍繞有效解決農民羣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綜合考慮了全縣人口、地域和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着眼長遠,立足於全局,全方位、高起點的構劃了合作醫療試點方案。在合作醫療試點過程中,我們堅持了羣衆自願、大病住院統籌、兼顧公平、廣泛覆蓋、解決基本醫療的原則,集中了民智,體現了對貧困人口和弱勢人羣的照顧,從而爲順利實施合作醫療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存在的問題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宣傳還不夠廣泛、深入,農民羣衆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不是很高。雖然經過我們的多方努力,但合作醫療參合率只有66%,距上級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

2、試點工作方案還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的作用發揮得不夠。門診治療工作起步遲,影響了合作醫療參保率。

3、合作醫療信息管理化網絡還沒建成,合作醫療從業人員業務不夠熟練。

4、定點醫療單位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繼續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宣傳,提高廣大農民羣衆的參與意識,引導農民自願參加合作醫療。

2、積極爭取資金,加快合作醫療管理信息化網絡建設。加大對合作醫療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力爭讓所有從業人員熟悉合作醫療的政策性文件、操作流程和辦事規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風嚴謹、服務周到的合作醫療從業隊伍。

3、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和管理。借國家對農村衛生建設加大投入的契機,積極爭取衛生三項建設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鄉鎮衛生院的硬、軟件設施,提高其服務功能,爲農村合作醫療的順利運行創造條件。

4、修正和調整現行方案:

一是合理建立家庭帳戶。在堅持大病統籌爲主的原則下,將合作醫療每人基金中22元作爲住院大額醫療費用統籌補助,農民個人繳納的10元中的8元以家庭爲單位,建立個人帳戶,支付門診醫療費。根據農民自願選擇就診原則,進行門診治療、體檢、預防保健等,也可滾存留用。

二是適當調整起付線。根據“以收定支、量入爲出、逐步調整、保障適度”的原則,依據住院費用支付情況,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設定不同的起付線,即一級鄉鎮衛生院住院起付線調整爲15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非定點醫療機構500元。

三是調整部分補償比例。一級醫療機構住院費在1000元以下的補償比例由原來的20%調整爲25%,其餘比例不變。非定點醫療機構的封頂線由原來4000元調整爲3000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是一個新生事物,是一項改革性和試驗性工作。我縣將全力配合好這次檢查評估,積極改進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兢兢業業、紮紮實實地把試點工作搞好、搞成功,上對得起組織,下對得起民衆,併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廣提供可借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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