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公佈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5W

近日,新版《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公佈並將於6月15日實施,下面是詳細內容。

新《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公佈

新《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公佈

6月13日,市衛計委公佈了新修訂的《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從6月15日起開始執行。按《辦法》規定,凡夫妻一方戶籍在重慶的,在再生育之前先要申請辦理再生育服務證。值得注意的是,辦理再生育服務證的時間最長會達20個工作日,要生二胎的家庭要計算好時間。

所需材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再婚的需要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證明和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戶口薄原件及複印件(包括戶主頁、人口增減頁、申請人本人人口登記頁及小孩登記頁或者出生醫學證明)。

夫妻雙婚育情況證明。

女方一寸免冠近照2張。

以子女病殘爲由申請再生育的,應提供市或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組織的病殘兒醫學鑑定結論,鑑定結論符合生育條件。

辦理程序

申請再生育的夫妻需要到一方戶籍地的村(社區)居委會領取並如實填寫《重慶市再生育審批表》,同時按要求提交規定的材料。

對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夫妻,將在政務和村務公開欄內公示2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報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應當在收到再生育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

提醒

以虛假承諾獲得再生育資格的將會受到嚴懲:由發證機關書面告知其再生育服務證作廢;已生育的,按生育時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倍數計徵社會撫養費,並將失信記錄納入社會徵信系統。

《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有效期爲三年,如果在規定有效期內未生育,可按照規定重新申請《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原《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作廢。

重慶市衛生計生委公佈了新修訂的《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對符合再生育條件的,最慢20個工作日內可拿到再生育服務證。新《辦法》將於6月15日起實施。

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可拿證

按《辦法》規定,申請再生育的夫妻在戶籍地的村(社區)居委會領取並如實填寫《重慶市再生育審批表》,並按要求提交規定的材料。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收到再生育申請後,應當在政務和村務公開欄內公示兩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的,書面告知申請人;經公示無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報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應當在收到再生育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這就意味着再生育夫婦最慢在20個工作日內就能拿到再生育服務證。

《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的有效期爲3年。持證人在規定有效期內未生育的,可按照規定重新申請《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原《重慶市再生育服務證》作廢。而以虛假承諾獲得再生育資格的將進行嚴懲。據介紹,一經查實,由發證機關書面告知其再生育服務證作廢;已生育的,按生育時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倍數計徵社會撫養費,並將失信記錄納入社會徵信系統。

新版《服務證》編號含義各不同

據悉,新版《再生育服務證》編號共十八位,第一位爲英文字母“S”,代表生育服務證;第二位至第十八位爲阿拉伯數字,其中第二位至第三位填“30”,代表生育第三孩及以上,第四位至第七位爲登記年份,第八位至第十三位爲區縣代碼,第十四位至第十八位爲區縣辦證順序號。

《再生育服務證》除第二位至第三位的“30”代表再生育以外,其餘編碼含義均與《生育服務證》一致。

證明材料需準備齊全

此次公佈的《辦法》適用對象爲:夫妻一方戶籍在重慶,符合《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申請再生育具體條件的夫妻。

《辦法》詳細規定了夫妻雙方所需材料,比如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夫妻雙方婚育情況證明、女方一寸免冠近照等。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申請理由,申請人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再婚的需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證明和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2、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需包括戶主頁、人口增減頁、申請人本人人口登記頁及小孩登記頁或者出生醫學證明等。

3、戶籍是本市的由戶籍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法人單位出具婚育情況證明,戶籍是市外的由戶籍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婚育情況證明。

4、以子女病殘爲由申請再生育的,應提供市或者區縣(自治縣)衛生計生委組織的病殘兒醫學鑑定結論,鑑定結論符合再生育條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