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辦法(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2W

信息管理辦法 篇1

一、目的

信息管理辦法(精選3篇)

規範電廠安健環信息的溝通,確保信息交換、傳遞的快捷、有效。

二、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安全生產信息溝通的內容、渠道與溝通的要求、處理、回顧等管理工作

本標準適用於掛治電廠各部門。

三、規範性引用/應用文件

1、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一條、第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六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二十九條、第五十八條

2、應用文件

《五凌電力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安健環風險管理體系指南(發電)》

四、定義與術語

五、職責

1、分管廠領導

1.1、審批電廠向上級、外部傳遞的安健環書面信息。

1.2、對電廠各級人員傳遞的信息作出批覆、反饋意見。

2綜合部負責人

2.1、向厂部傳遞綜合管理類信息。

2.2、組織、監督、審覈本部門向上級對口職能部門、單位信息傳遞。

2.3、部門內部溝通信息。

2.4、組織對供應商、承包方、地方政府等相關方的信息溝通。

2.5、聯繫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協同平臺、騰訊通等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更新。

2.6、安健環相關信息外部聯絡與協調。

3、安生部負責人

3.1、向厂部傳遞生產管理類信息。

3.2、組織、監督、審覈本部門向上級對口職能部門、單位的信息傳遞。

3.3、部門內部溝通信息。

3.4、組織對供應商、承包方、廠家等相關方的信息溝通。

4、安監專責

4.1、向厂部、部門、分部、員工傳遞安全類信息。

4.2、向上級對口職能部門傳遞安全類信息。

4.3、對外包工程臨時用工的信息溝通。

4.4、監督檢查安健環信息溝通情況。

六、管理內容和方法 1、信息溝通管理總要求

1.1、信息溝通須具備可追溯性,做到有據可查,通過紙質文件存檔、錄音、電子文件等形式追溯,保證信息傳遞的及時、有效、準確。

1.2、信息按照部門及崗位的職責、權限進行傳遞、溝通,保證信息傳遞的必要性,不得違反電廠《保密工作管理標準》。

2、信息的識別與溝通渠道建立

2.1、相關部門主任組織各部門系統識別需要在內部和對外傳遞的安全、生產信息內容與溝通對象,應包括信息內容、溝通對象、方式、時機、負責人(部門),確保信息得到及時溝通和傳遞。

2.2、信息溝通的內容

2.2.1、國家和各級政府最新發布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

2.2.2、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管理標準及要求;

2.2.3、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文件、管理標準及制度;

2.2.4、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事故信息;

2.2.5、內部安全生產信息、安全生產會議紀要、簡報、簡訊等;

2.2.6、員工對安全生產的建議和抱怨;

2.2.7、相關方的需求與企業潛在風險的影響;

2.2.8、應急程序及設施;

2.2.9、其他信息。

3、信息溝通方式

3.1、內部溝通:各部門溝通方式可採用:會議、簡報、報表、協同平臺、網絡(騰訊通)、交談、短信、電話、一對一溝通、電子郵件等。

3.2、外部溝通:通過座談會、定期回訪、調研、問卷調查、報告、函件、網站等方式和方法與電網調度、政府、行業監督機構(單位)、新聞媒體、社會公衆、供應商、承包商、同行業其他單位等相關方進行交流和溝通。

4、內部溝通

4.1、內部信息的收集

各部門主任組織及時收集安健環方面的信息,並對所收集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4.2、內部信息傳遞與溝通

4.2.1、各相關部門應及時、有效地將安全生產信息傳達到各相關人員。 4.2.2、各部門應對所收集的安健環方面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後報送對應的歸口管理部門。

4.2.3、安全生產部將安健環方面的信息及時通過內部網站、協同平臺、騰訊通、簡報等宣傳工具傳達到員工,相關方需要索取相關安健環方面的信息時,應滿足其要求。

4.2.4、安全生產部按季檢查、公佈內外部的安健環方面的信息。

4.2.5、安全生產部應每月就安健環方面的重要內容與員工一對一交談和會議通報,收集員工關心的問題和建議,處理與員工相關的安健環問題。

4.2.6、及時將信息處理情況反饋至相關部門和員工。 5、外部溝通

5.1、溝通內容包括服務信息、事故和障礙信息、承包商和供應商管理信息、安健環管理等信息。

5.2、向外部進行信息溝通,必須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出口。

5.3、安全生產部應向承包商和供應商及其它進入電站的相關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和控制的要求或標準。

6、合理化建議

建立合理化建議管理標準,成立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明確評審程序及獎勵標準,並派專人跟蹤建議實施情況。

7、信息的處理

7.1、各部門(班組)應識別本部門(班組)的安健環信息溝通機制,明確各項信息溝通的責任人。

7.2、信息歸口管理部門將所有信息及時傳遞到相關的部門,相關部門應按照規定的時限進行反饋和執行。

七、附則

1、厂部與部門負責人每季度檢查電廠內部信息溝通情況,對信息溝通中存在的問題責任人依據《績效考評管理標準》進行考評。

2、各部門負責人每年組織回顧本部門管理信息的溝通情況,分析信息溝通的全面性、及時性、準確性、有效性,根據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問題完善信息溝通機制。

3、各部門(班組)應將信息溝通過程中發現問題反饋至歸口管理部門。 4、歸口管理部門對反饋的問題組織進行分析,依據分析結果及反饋意見完善信息溝通機制。

5、本標準在執行過程中要求的記錄形式和保存期根據附錄要求保存,保存方式爲紙質版或電子版,保存期限爲一年。

信息管理辦法 篇2

一、公司信息的定義

信息平臺指公司對外宣傳的窗口:包括公司網站、各類廣告宣傳、新聞發佈、經營資料及照片、信息羣發、微信羣發、郵件羣發、論壇發帖、淘寶以及阿里巴巴等經營性網站產品發佈與更新等業務所涉及的內容。

二、管理目的

爲了提高各部門對企業對外宣傳的重視程度,保守企業經營機密,避免無序發佈帶來的不良後果,擴大企業知名度、宣傳企業形象、推廣企業產品。

三、信息發佈規定

1、公司的所有對外宣傳信息,由銷售部門按照公司發展方向統籌規劃執行。對外宣傳口徑和文字內容、圖片內容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審覈。

2、未經允許,任何部門、員工不得以個人名義對外宣傳、發佈和公司相關的各類信息。

3、除指定發佈信息的部門外,各部門需要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布宣傳信息時(含短信、郵件推廣中的圖片、影視、文字等內容),必須填寫《信息發佈管理表》,詳細列明發布信息的主題、內容、數量、對象及發佈方式等。

4、信息發佈平臺由銷售部負責管理與監督,所有發佈內容須銷售部負責人審覈並批准。

5、發佈信息內容要求以簡單、表述清晰爲原則,杜絕過多的修飾語句,避免使用誇大性宣傳語和廣告語。

6、 信息的起草、審覈:信息撰寫人按照規定格式起草信息後,應填寫《信息發佈管理表》並附信息內容,由本部門負責人對擬發佈的信息進行審覈並簽字,以確保信息的內容真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7、信息的審批: 經審覈後的《信息發佈管理表》報主管領導進行審批簽字後對外予以發佈。

8、信息的刪除與更改: 因各種原因需要刪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職能部門填寫《信息發佈管理表》,由本部門負責人審覈並簽字後報主管領導批准將信息予以刪除或更改。

9、所有的發佈信息者發佈的同題材的內容要保持標準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顯性差異。

10、對需要註冊的網站,統一使用公司名稱作爲用戶名,需要上傳頭像的,以公司logo作爲頭像,對於登陸密碼儘量使用統一密碼。密碼要做到妥善保管,不得對外泄露或遺失。需要添加聯繫方式的,須留有公司的聯繫方式。

11、下列信息不得在網上發佈

(1)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信息 ;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的信息;

(3)損害公司的榮譽和利益的信息;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信息;

(5)破壞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的信息;

(6)散佈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信息;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

(9)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12、公司網站維護人員要保證網站正常運行,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13、信息發佈人員對於所發佈的信息要及時跟蹤,對反饋與回覆的信息要做好登記,並及時傳遞給相關部門,並做好記錄。

14、每天在所註冊的論壇、門戶網站等要保持至少登陸一次,微信和QQ羣要做到持續性登陸,要並對相關信息進行刷新與更新,以保證信息的效果和作用。

信息管理辦法 篇3

1 目的爲進一步加強在生產組織過程中信息傳遞及時準確,強化生產組織,嚴肅指令,避免扯皮,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 適用範圍

適用新事業公司各實體廠及相關單位。

3 職責

3.1 生產設備部負責本規定的修訂和完善工作。

3.2 生產設備部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覈。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在生產過程中,要求各單位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向生產設備部調度室彙報的各種數據、生產情況,要準確、及時、完整。

4.2 當生產作業現場出現生產、設備、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異常情況時,所在崗位(單位負責人)應立即向生產設備部調度室和本單位值班人員及領導彙報,單位值班人員和單位領導及時到現場組織處理。

4.3 在日常生產組織過程中,生產設備部調度室根據生產、設備狀況下達的調度指令,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確保指令暢通,並及時反饋執行情況。

4.4 生產設備部調度室需協調全公司力量進行生產、設備事故的組織處理,各單位必須服從指揮,由單位領導帶隊,及時到達指定現場積極處理。

4.5 各單位按現在的生產組織協調模式,進行平衡、協調組織生產,遇到特殊情況協調困難和需要橫向協調的及時向調度室反饋,由調度室進行協調。

4.6 各單位向調度室彙報當日生產情況和各種數據,由負責生產人員和統計負責彙報。

5 制度考覈

在生產過程中,要求各單位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向調度室彙報的各種數據、生產情況及生產現場出現的故障、事故等,要在充分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後,彙報準確、及時、完整;對不報、漏報、誤報者扣責任單位綜合獎200-500元;對遲報者扣責任單位綜合獎50~200元;對彙報不全面者扣責任單位綜合獎50~200元,對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不報者加重考覈1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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