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正式公佈異地大學聯考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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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起,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陝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陝西戶籍在陝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其學籍所在地的縣(區)報名參加大學聯考;陝西戶籍考生大學聯考報名仍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區)進行。

陝西正式公佈異地大學聯考實施細則

一、非陝西戶籍考生資格審查

20xx年起,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陝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陝西戶籍在陝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可申請在陝報名參加大學聯考。隨遷子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由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居住情況,由所居住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陝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由辦理參保登記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負責審查。

(一)隨遷子女在各地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到其學籍所在縣(區)招生辦領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陝參加大學聯考報名申請表》(見附件),分別前往本人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登記地縣(區)公安部門及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手續,通過資格審查後在學籍所在縣(區)招生辦辦理大學聯考報名手續。

(二)各縣(區)招生辦負責彙總轄區內通過資格審查的隨遷子女報名申請表,並報所屬市(區)招生辦備案。市(區)招生辦負責將轄區內隨遷子女登記造冊,並會同本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安部門、養老保險經辦處進行資格複審。對於資格複審不合格的隨遷子女,取消其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各市(區)招生辦應於大學聯考報名結束後一週內,將通過資格複審的隨遷子女名單報送省招辦。

二、陝西戶籍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陝的報考者,大學聯考報名資格由其戶籍所在縣(區)招生辦負責審查。

(一)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陝者,縣(區)招生辦如無法對其學籍作出認定,由報考者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並開具書面證明;如無法對其戶籍作出認定,由報考者戶籍所在縣(區)公安部門負責認定並開具書面證明。

(二)因父母不具備撫養能力,投靠親屬遷轉戶籍至我省的報考者,向其戶籍所在縣(區)招生辦提出大學聯考報名申請。報考者本人及其親屬應具有我省常住戶籍且滿3年,並由戶籍所在縣(區)公安部門證明其遷轉戶籍確屬投靠親屬。

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招生委員會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督促本地有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審查辦法。要牢固樹立服務考生和“全省一盤棋”思想,杜絕搪塞敷衍、推諉扯皮行爲,做到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要加強信息公開公示,充分發揮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強化對工作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檢查。要加大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爲的查處力度,對組織或參與“大學聯考移民”以及爲違規報考出具虛假證明、提供便利的行爲,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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