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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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貴州省辦公室公佈20xx年會考細則。貴州省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工作安排是怎麼樣的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貴州省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細則最新內容,歡迎閱讀!

貴州省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細則
貴州省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細則

第一部份 考務工作人員

一、考務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立場堅定,思想品德良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保守祕密,熟悉業務,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

二、考務工作人員系各地政府分管教育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普通高中學校領導及教師,以及爲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聘請的安保、醫療等工作人員。考務工作人員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其合法權益受到保護。

三、考務工作人員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職責分工認真負責地完成所有考試工作。各級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部門在考前負責與各考點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各考點負責人與本考點所有考務工作人員簽訂責任書。考務工作人員和考點負責人要及時上報突發事件,搞好上下聯動協調,增強服務意識,認真履行職責。

四、考務工作人員,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係人參加當次的學業水平考試應迴避。

第二部份 試卷(含答題卡)運送、保管、發放及上交

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試卷及答題卡在未啓封使用前,屬於國家機密級材料,應按國家保密要求進行管理,任何失密、泄密行爲要按教育部33號令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行爲的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主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主要負責人作爲試卷(答題卡)保密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在考務工作的各個環節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人員的選聘和培訓工作。

三、試卷(答題卡)保密室硬件設施要符合國家規定,頒發相關的合格證書。使用前必須進行自查並報同級公安、保密部門檢查批准。

四、各市(州)教育局要在規定的時間,按要求派人到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指定地點辦理試卷、答題卡和條形碼的領取手續。領取試卷、答題卡和條形碼時必須覈對清楚科目和數量,並檢查試卷、答題卡袋密封情況,無誤後在領取單上簽字。

五、各地教育局要選派車況好的密封車輛運送試卷、答題卡和條形碼,領取人員必須3人以上,其中1名是公安(或武警)人員,其帶隊人員必須是負責考試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其餘人員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正式在編人員。

六、領取人員從領到試卷、答題卡和條形碼起,任何情況均須2人以上值班守衛,做到人不離卷(卡)。運卷(卡)車輛嚴禁搭乘、搭載與試卷(答題卡)無關的人員及物品。運送途中要注意行車安全,中途停靠要符合規定。

七、試卷、答題卡和條形碼安全到達目的地後,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教育局負責人要立即根據清單,覈對科目和數量,檢查密封、包裝無誤後,將試卷、答題卡和條形碼存放到保密室,如有異常,立即向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報告。

八、啓用試卷(答題卡)保密室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使用期間,必須配備3名以上人員,其中1名爲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1名監察人員,另聘請1名公安(或武警)人員。值班巡邏人員要切實執行值班規定,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試卷(答題卡)保密室內屋門鎖鑰匙和鐵櫃門鎖鑰匙由兩名試卷(答題卡)保密室負責人分別保管。

九、試卷(答題卡)交接發放過程中,要有試卷(答題卡)發放監督員,監督試卷(答題卡)領取全過程,嚴格交接簽字手續。

十、試卷(答題卡)在啓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啓封。每科開考前的試卷(答題卡),必須由教育行政部門派專人(3人以上,其中1名是公安或武警人員,1名是監察人員)專車將當天考試科目的試卷(答題卡)直接送到考點,嚴格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考點必須派專人(2人以上)保管試卷(答題卡),並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十一、每科考試完畢,考點負責人在清點、密封、簽字等工作結束後,交教育行政部門的專人簽收送回保密室保管。整個考試結束後,市(州)教育局按省會考辦要求的時間和地點統一上交答題卡。

第三部份 考 試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本地區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學校統一進行網絡報名,縣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考生考場編排,學校統一打印《考生通知單》發放到學生手中。考生條形碼由省會考辦統一製作,隨考試試卷(答題卡)一同發放至各考點,各考點應對考生條形碼、考生通知單、考生身份證或考生學生證進行檢查和核對。

二、考試期間,省會考辦將組織巡視員監督考試工作。

三、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

四、考試範圍

(一)考試範圍

本次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按省教科院今年3月編印的《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科考試大綱》進行命題。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德語)、通用技術4個學科考試題目設主觀題和客觀題,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6個學科考試題目只設客觀題。

(二)考試方式

採取書面紙筆閉卷考試。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卷。

五、考區、考點、考場設置

(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市(州)、縣(市、區、特區)爲考區。成立有教育、公安、保密、監察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考區委員會,由政府分管教育的負責人任考區主任,教育行政部門及考試機構負責人任副主任。考區委員會領導、組織、管理本考區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及處理考試期間的突發事件。

(二)考區設若干考點。考點應設在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所在地,並全部進入標準化考場。

(三)每個考點設主考1人,副主考1人,主考和副主考由考區主任聘任。主考、副主考要遵守《主考、副主考職責》。

(四)每個考點要設主考辦公室、考務辦公室、後勤辦公室、醫務室、保衛組、問詢處等職能機構,安排茶水處、自行車存放處,並應有醒目的示意標誌。

(五)考點必須設立舉報箱,公佈舉報電話。

(六)考點佈置要規範有序,在考點醒目處懸掛當次考試考點的橫幅,並張貼《考生須知》、《監考員職責》、《考試時間安排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點平面圖》、《考場安排示意圖》等,同時可張貼規範的標語和口號。

(七)考點的播音設備、電話、電鈴、照明、車輛等在考試前要逐一進行檢查、維修,以確保考試工作的正常進行。

(八)考點要做到衛生整潔。

(九)考點四周要劃定警戒線。考試期間,考點應配備無線電信號干擾器(或屏蔽器)和金屬探測器,禁止無線電通訊設備在考試期間的使用,防止學生將通信設備、刀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

(十)考點可下設若干考場,每個考場的考生以30人爲限。考試記錄保存到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佈之後15個工作日。

(十一)考生座位實行一人一桌、單行排列。課桌的抽屜背向考生,相鄰兩張桌之間,其間距80釐米以上。座位號貼於每張考桌的左上角。座位號的排列方式,嚴格按附圖(附件8)規定執行。

(十二)考場內,凡涉及與考試有關的掛圖、張貼物、黑板報等均應清除。

(十三)在考試前1天要完成考場的佈置工作。組織考生看考場,考生看完考場後,考點要組織保衛人員對考點內所有考場進行安全檢查、清場、封閉。

(十四)考試期間考點外須有保衛人員巡邏。考試期間考場外圍禁止喧譁,要組織保衛人員疏散聚集的人羣,排查可疑車輛,以確保考點的安全。

(十五)每個考場內配備2名監考員,每層樓設1-2名流動監考員。每個考點要設1-2名視頻監考員,監考員(流動監考員)必須履行《監考員職責》。視頻監考員必須履行《視頻監考員職責》。

(十六)監考員(流動監考員)應實行迴避制度。任課教師及班主任不能作爲考試的監考員。參加過教學輔導的教師也不得在有被輔導學生參加考試的考場內監考。

(十七)各考場門上應標示本考場編號以及考生考號。考生要嚴格按照考試安排的考場參加考試,不得私自到其他考場參加考試,確需調整考生考場的,需經考點主考同意,並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否則,視爲違紀。

(十八)考試時使用的紙張、表冊和用具,如草稿紙、試卷接收和發放單登記簿、主考、副主考、監考員等工作人員佩戴的各種標誌,漿糊、墨水、剪刀、粉筆、備用試卷(答題卡)等,均應在考前按需備好。

(十九)《考生須知》張貼到各考場,並保留到本次考試結束。

(二十)考試前,各考區要召開主考、副主考、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參加的考務工作培訓會,進行職業道德、誠信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責任感,明確各自的職責、任務、分工,熟悉有關規章制度和考試紀律。考務工作人員要做到先培訓後上崗,培訓不合格者,不準擔任監考和從事考務工作。

六、考試實施程序

(一)每科開考前25分鐘(首場考前30分鐘),監考及考務工作人員到考務辦公室集中,由主考點名,校對鐘錶。在經主考及2名以上監考人員校對試卷(答題卡)與本場考試科目無誤後,提出實施考試的具體要求(考試時間、注意事項等),並宣佈考試科目和各考場監考人員名單。每天考前均要在考務辦公室張貼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各考場的2名監考員同時到考務組領取本場試卷、答題卡、條形碼和草稿紙等。領取時必須覈對試卷袋及答題卡袋面標示的科目名稱是否與本場考試科目相同,清點簽字後,佩帶規定標誌,攜試卷袋、答題卡、條形碼、草稿紙及無線電信號干擾器(或屏蔽器)和金屬探測器,直接進入考場。視頻監考員進入視頻監控室,通過網上巡查系統監控各考場情況。監控時段從考生進場開始,直至考試結束考生離場,監控時發現問題,應立即向主考彙報。

(二)開考前20分鐘,監考員甲負責守護試卷,監考員乙在考場入口處查驗考生“考生通知單”、“學生證”或“身份證”,並收繳違禁物品,指揮考生對號入座(將“考生通知單”、“學生證”或“身份證”放在左上角)。監考員甲向考生宣讀《考生須知》和注意事項。

(三)開考前15分鐘,監考員分發草稿紙。

(四)開考前10分鐘,監考員發放條形碼並當衆啓封試卷袋、答題卡,進行認真核對,若發現試卷(答題卡)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試卷與答題卡數量不符、錯裝、漏頁、重印、錯印、白頁、破損等情況,立即通過流動監考員請示主考,按照規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考試實施。若發現條形碼破損和污染,應及時通知主考,經主考同意後啓用備用條形碼。同時,將試卷科目名稱、張數、頁數、大題數、考試時間寫在黑板上,如有“更正”通知,則一併書寫。做好向考生髮放試卷和答題卡準備工作。

(五)開考前5分鐘監考員開始向考生分發試卷和答題卡。分發完畢後,提醒考生清點頁碼,檢查有無空白頁、破損頁、漏印或字跡不清等,如有問題可舉手詢問;指導考生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處填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證號,在答題卡規定位置粘貼條形碼。

(六)試卷客觀題(即選擇題)答案必須用2B鉛筆塗在答題卡上。主觀題(即非選擇題)及答題卡上的姓名、准考證號和答題內容,必須用0.5mm黑色書寫筆在指定的位置作答、書寫。

(七)開考信號發出後,監考員宣佈開始答卷。

(八)開考後,監考員甲在考場前臺觀察考生情況,監考員乙持考生存根逐個覈對考生的“考生通知單”、“學生證”或“身份證”、照片同本人是否相符,覈對考生通知單上身份證號碼與考生本人所持身份證號碼是否一致,覈對准考證號與座位號是否一致,並檢查考生填寫姓名、准考證號、貼條形碼等是否符合規定。若有問題,迅速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九)監考員要堅持一人在考場前、一人在考場後進行監考,不得看試卷、吸菸、打瞌睡、看報紙雜誌、使用手機等與監考無關的事宜,不準在考場內抄答試題。

(十)監考員不得對試題做任何解釋,如發現有字符印刷不清楚,經覈對後書寫在黑板上。

(十一)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十二)每個考場試卷(答題卡)由32份改爲30份,每個考點發放備用試卷及備用答題卡各10份。考試過程中,如遇試卷(答題卡)嚴重破損、污染、字跡不清等影響答題的情況,經主考報告考區主任同意後,可以啓動備用卷(卡),啓用備用卷(卡)必須按程序上報。損壞作廢的試卷(答題卡)須在左上角標明“廢卷(卡)”字樣。上交題卡時將未使用的備用題卡一併上交,任何人不得截留試卷(答題卡)。

(十三)考生交卷(題卡)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監考員要及時覈對提前出場考生的試卷頁數、答題卡、草稿紙是否完整。

(十四)監考員應監督考生按規定答卷,制止考生違紀行爲。監考員對有違規、違紀行爲的考生,如旁窺、夾帶、交談、傳遞、使用通信設備等應立即制止,如實記錄在“考場記錄”單後交主考處理。

(十五)每科目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員應當衆宣佈離考試結束所剩時間。

(十六)監考人員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答題卡袋上印製的考場記錄等有關內容,並將缺考、作弊情況用0.5mm黑色書寫筆填塗到相應的答題卡上及答題卡袋上的相應位置。

(十七)每科目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監考員必須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題,檢查考生試卷頁數是否完整,並按座位號(包括缺考考生)從小到大(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的順序整理好考生的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然後指揮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八)各考場的監考員將清理好的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同時送考務組,當面由考務組人員清點無誤後,再由原監考員進行密封,監考員在答題卡袋密封籤(封口處)上簽名後上交。考生所用的草稿紙,一律另存,不裝入試卷袋、答題卡袋。試卷按考場單獨裝訂,由考試組織部門封存,半年後統一銷燬。

第四部份 評 卷

一、評卷工作在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統一安排下進行。

二、評卷工作期間,評卷場所應當做到全程監控無死角,關鍵崗位實行“一崗多控”。

三、評卷工作必須嚴格執行評分標準和細則,不得提高或降低要求,擅自更改標準答案。如有不同意見,須經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同意以後方可改動。

四、考試成績等考試信息由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統一發布。未經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五、掃描後的答題卡保存期爲考試成績發佈後6個月。

評卷工作中產生的所有涉及考生答卷、評卷情況、考試成績等考試信息,由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留存。

六、評卷人員必須遵守《評卷工作人員守則》,如有違反,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關於評卷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要求另文下發。

貴州省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時間

據悉,本次學業水平考試採取書面紙筆閉卷考試。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卷。時間:7月7日,上午8:30~11:00語文,下午13:30~15:30外語,16:30~18:30通用技術;7月8日,上午8:30~10:30數學,下午13:30~15:00化學,16:00~17:30物理;7月9日,上午8:30~10:00生物,11:00~12:30歷史,下午14:00~15:30思想政治,16:30~18:00地理。

考試期間,考點應配備無線電信號干擾器(或屏蔽器)和金屬探測器,禁止無線電通訊設備在考試期間的使用,防止學生將通信設備、刀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貴州省20xx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方式

一、考試成績公佈

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我院統一公佈,考生考試成績以我院統一打印的成績證書爲準,並由各地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請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於7月7日下午通過網絡聯繫我院領取考生成績數據,並於8月10日前派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持介紹信或工作證到我院信息管理處1001房領取成績證書。聯繫人:李儒林,電話:020-38627912。從7月7日17:00起,我院將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微、相關網站和信息臺向考生公佈成績,具體查詢方式見附件1。

二、考試成績複查

(一)申請複查。考生如對本人當次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7月12日前攜帶准考證到所在中學或當地縣(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提出複查分數的書面申請,並填寫《20xx年6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成績複查申請登記表》(見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複查內容爲答題卡掃描圖像是否爲申請人本人的答題卡,答題卡掃描是否準確;考生答題卡是否錯評、漏評,各題得分是否錯漏,卷面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是否與向考生公佈的成績一致。

(二)輸入信息。各地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需指定專人負責考生申請成績複查工作,並於7月12日17:00前登錄,選擇數據維護菜單欄下的考生複查功能,將申請查分的考生資料按要求輸入到省教育考試院的數據庫中。縣(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登錄系統的用戶帳號、密碼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所使用的帳號、密碼相同。

(三)複查及結果反饋。我院將於7月17日前組織複查。複查發現成績有誤的,將予以更正,更正後的成績由各地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複查成績無誤的,我院將考生名單電子文檔反饋給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申請查分的考生也可於7月18日12:00起登錄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服務之窗”欄目,打開“成績複查”,點擊“20xx年6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複查結果查詢”查詢複查結果。

三、考試成績保管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在大學聯考時存入考生檔案。各中學要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書及時發放給考生本人,考生須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書,遺失不予補發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請補發考試成績證明。申請補發考試成績的要求和程序見廣東教育考試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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