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文明用語和行爲規範的要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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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公接待
1、對外來辦事的人員首先應使用“請進”、“您好”等語言致意,在問明來意後,對確找本部門有事的應讓座;如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應告之其他部門確切的位置;如有關部門人員外出,外來人員請代爲轉達的,應熱情代爲接待。
2、接待時態度要和藹,熱情禮貌,解答清楚,重要問題做好記錄,認真處理,對拿不準的或重大問題應及時請示,按領導批示辦理。
二、電話接待
1、接電話
(1)電話鈴聲三響之內必須接電話,首先講“您好”,然後使用“請講”等文明禮貌的用語。
(2)回答問題要清楚,語氣要親切,必要的(電話通知、請示等)要記錄,對拿不準的或重大問題應及時請示,按領導批示處理。
(3)在結束通話時要使用“謝謝”、“再見”等文明禮貌用語。
2、打電話
(1)詢問事情要清楚,對對方的回答必要的要做好記錄。
( 2 ) 接、打電話要簡明,不得使用辦公電話閒聊。
三、審批中心、機關接待(含分局登記、收費、查詢接待)
1、對外來辦理登記、交費、查詢等事項的人員應首先使用“您好”、“請坐”等語言致意。
2、在問明或聽清來意後,對確屬本窗口管轄事宜,即應予以接待,不得推諉,對不屬本窗口管轄的應說“對不起”,並指明辦理此事窗口的確切位置。
3、接待時態度和藹,熱情禮貌,解答全面、清楚、準確,對拿不準的或重大總是應及時請示,按領導指示辦理。
4、交接文件、表格、錢物應當麪點清。
5、對持有效證件查詢的辦事人員,應予以接待並按有關規定辦理。
6、須出證的,由有關科、室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