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公務接待和物品採購工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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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務接待和物品採購工作的管理,節約經費開支,提升接待質量,根據*委辦(XX)*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局實際,作如下規定。

關於規範公務接待和物品採購工作的規定

一、 公務接待:

1、接待範圍

來我局進行公務活動的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領導,招商引資及其他重要活動。

2、接待程序

對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以及其相關部門的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重要客商,來我局檢查工作、調研考察、洽談項目、投資興業的,由局辦公室填寫客情報告單,及時報某地委辦公室,按某地有關領導批示做好接待工作。

國家、某某、某級勞動保障部門以及相關部門的其他領導、客商,來我局檢查工作、調研考察、洽談項目、投資興業以及本某地城區外因公來我局辦事人員,確需就餐的,由局辦公室填寫《外來人員用餐通知單》,報局領導簽字同意後安排(特殊情況可先電話請示,在二日內補單),否則餐費不予報銷。

3、接待安排

住宿。來賓在某地內接待的,安排在伊山賓館或定點賓館。某廳級以上領導住套房或套間,某地處級及以下住單間或標間。

就餐。工作日中午實行工作餐制度,不得飲酒,特殊情況除外。酒水、飲料等使用某地接待指定產品,原則上不使用某某外名酒、酒桌原則上不安排香菸。安排外來人員就餐時,由對口人員作陪,陪客人數儘量減少,不得一客多陪。就餐標準,某地內5人以內每人35元,6人及以上每人30元,某地外每人40元。特殊情況按局領導批准標準執行。

接待。凡局領導安排參加接待的人員無特殊原因,要按時參加公務接待活動。

4、經費管理

接待費用在某地內的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外來人員用餐餐費報銷時,除要有正規票據外,還要有局領導批准的《外來人員用餐通知單》(報銷憑證),然後再按財務管理規定處理相關費用。在外地的由陪同人員結算,出具符合財務規定的正式單據,經局領導審批後按財務管理制度報銷。

二、物品採購

局辦公用品的採購,由各股室負責人填寫採購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報局長審批,由辦公室統一採購。採購人員要本着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原則,力求少花錢,辦實事。

附: 1、某地勞動保障局接待用餐通知單

2、某地勞動保障局物品採購計劃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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