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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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和適用範圍

企業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爲規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培訓效果,爲企業培養各類優秀人才,特訂立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全體員工及各種培訓教育工作。

二、總則

(一)藥品生產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生產,檢驗以及與生產活動有關的維修,清潔,儲運,服務等人員,均應按《gmp規範》原則和各自的職責要求接受《gmp規範》培訓教育。

(二)《gmp規範》培訓教育方案應根據不同培訓對象的要求分別制訂,教材要由淺入深,注重普及與提高,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三)培訓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規範化。個人培訓記錄要歸檔保存,培訓效果要定期考覈評價。

(四)企業應明確主管培訓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編制企業教育計劃時,應將《gmp規範》培訓教育納入計劃,並配備合適的專職或兼職教員,同時要爲教員的知識更新和深造創造條件,以不斷提高培訓教育工作水平。

三、培訓教育的方式

(一)培訓教育可採用廠內和廠外培訓。企業可選派有關人員參加廠外各類有關《gmp規範》培訓班、研討班,使他們成爲企業推行《gmp規範》的骨幹。

(二)廠內培訓可採用全脫產、半脫產以及現場培訓形式,針對本企業實施《gmp規範》的現狀,對職工採取增強實施《gmp規範》意識和專門技術與方法的培訓。

四、培訓教育分類

(一)根據培訓內容可將其劃分爲“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據培訓對象可將其劃分爲“新進人員職前教育”和“在職員工業務技能教育”。

(二)普及教育的對象是企業的全體職工,特別是生產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教育內容主要有:

1、《gmp規範》的`基本概念;

2、質量管理的基本知識;

3、有關專業基本知識;

4、與本職工作有關的《gmp規範》基本知識。

(三)深化教育的對象主要是企業負責人,質量、技術、生產製造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從事技術、質量、設計、科研、計劃、設備、採購、供應等部門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教育的內容主要是在掌握《gmp規範》基本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學習專業技術知識,並運用這些知識和方法推動《gmp規範》的執行。

(四)職前教育:職前教育由所在部門與行政人事部聯合組織,培訓計劃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與各部門負責人共同擬定。從新職員報到後進行,時間一般爲三天。職前教育培訓程序分爲三個階段,即公司行政人事部的教育培訓,相關部門的教育培訓和現場培訓。各部門的教育培訓和現場培訓由新進員工任職部門主管負責。

1、由行政人事部進行的教育培訓的內容爲:

(1)瞭解公司概況和目前的發展狀況;

(2)明確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發展目標;

(3)瞭解本公司的機構設置和組織;

(4)瞭解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5)瞭解公司各部門(各分支機構)的業務範圍(經營項目);

(6)瞭解公司對員工職業道德、行爲規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各部門培訓教育的內容爲:

(1)瞭解本部門的業務範圍和職責;

(2)瞭解本部門每天例行的業務和臨時性業務;

(3)瞭解本部門工作計劃和發展計劃;

(4)瞭解本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5)熟悉本部門從事具體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3、現場培訓:由帶班師傅負責,要求在試用期內掌握各種崗位操作技能,熟練完成日常工作。

(五)在職員工的業務培訓

1、公司所有人員都必須定期進行培訓教育,根據崗位職責不同,培訓教育分三個層次: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各部門管理人員、操作工人。

(1)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培訓內容爲:組織營運、管理技能、領導水平、gmp知識、新知識、新技能、市場信息;

(2)各部門管理人員培訓的主要內容爲: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組織技能、指導監督技能、gmp概念及具體要求;

(3)操作工人培訓的主要內容爲:崗位工作技能、崗位gmp知識、崗位職責、崗位sop及相關規定。

2、員工培訓可根據實際情況採用相應的方式。

(1)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的教育培訓採用廠外培訓、工作中培訓、集中研討的方式;

(2)各部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採用短訓班、崗位培訓、專業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協調,gmp辦公室組織安排,屬計劃性培訓;

(3)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訓採取上崗前培訓、集中學習、定期測試的方式,也屬計劃性的培訓。

3、培訓內容及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單、時間、教師、教材、費用等)由相關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擬定後交行政人事部彙總上報總經理審覈批准。

(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簡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生產管理部負責公司設備、技術、工具、工作方法的教育培訓;

(3)gmp辦公室負責gmp知識的培訓;

(4)技術開發部負責公司產品及產品發展知識的培訓;

(5)技術開發部負責新知識、醫藥行情新技能及信息知識方面的培訓,並與行政人事部聯合負責公司ci策略、企業形象知識的培訓。

(六)再就業培訓

1、公司設立再就業培訓中心,負責公司待崗人員培訓管理,中心設行政人事部內主任由行政人事部經理兼任,管理員由人事主管兼任。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部門提出待崗申請,進入再就業培訓中心

(1)年度績效考評較差級者;

(2)各種培訓考試不及格,經補考仍不及格者;

(3)業務能力不適應所擔任職務的(由部門經理提議,報主管副總審批);

(4)有其它情形確需再就業培訓者(經主管副總審批確認)。

3、培訓內容:

(1)公司管理制度;

(2)原工作崗位操作規程、業務知識;

(3)相關培訓考試資料;

(4)其它相關內容。

4、培訓老師:

由再就業培訓中心根據實際情況請有關部門人員講課。

5、凡被確定爲待崗人員的,須於當天下班前到再就業培訓中心管理員處辦理報到手續。

6、待崗人員在待崗期內,在公司各部門範圍內自找接收單位,在________天(含)內找到接收單位的,按規定辦理調配手續。________天后仍找不到接收單位的,限期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解除勞動關係手續,在限期內不辦理勞動關係解除手續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7、待崗期間待遇:待崗人員到再就業培訓中心報到後,________日(含)內調配上崗的,工資連續計算並按新崗位覈定工資標準;超過________日的,待崗期間發放本人基本工資,取消其它福利津貼,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五、培訓教育管理

(一)行政人事部與gmp辦公室應共同負責組織其他各部門制訂公司統一年度培訓計劃和編選培訓教材,並負責監督各項計劃的實施,對培訓效果組織考評,以期不斷提高和改進。各部門內部也可自行組織各種形式的業餘培訓,需要其它部門給予配合的,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協調。培訓過程中,行政人事部要注意協調各部門的關係,儘量提供各種條件。

(二)受訓人員不論在廠外和廠內培訓,均需填寫個人培訓記錄,培訓結束後轉交主管培訓部門,作爲職工培訓檔案留存。

六、培訓教育的考評

(一)培訓教育應建立考覈制度,企業依照《gmp規範》培訓計劃,對各級受訓人員進行定期考覈。尤其是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崗前培訓考覈合格取得上崗資格後,方可上崗。

(二)培訓後,各部門都必須給參加培訓的員工建立培訓檔案,並作效果評價。年度各類培訓考覈的成績由行政人事部彙總備案,作爲員工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凡考試成績不合格、業務能力已不適應所擔任職務的,行政人事部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減薪、降職等處分,並限期補考。如補考仍達不到要求者,可根據需要,予以調離原職、調換工種、甚至辭退等處分。

企業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篇2

企業(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一、員工培訓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劃第三條的有關規定製訂。

第二條員工培訓的宗旨與目的。

(1)加強人事管理,提高員工的素質。

(2)使員工認識本公司對社會所負的使命,並激發其求知慾、創造心,使其不斷努力充實自己。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培訓分爲不定期教育訓練與定期教育培訓兩種。

第四條本公司所屬員工必須接受本辦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不定期培訓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培訓由各部門主管對所屬員工經常實施。

第六條各部門主管應擬定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切實推行。

第七條各部門主管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時應具備的知識,必要時要指定所屬員工閱讀與業務有關的專業書籍。

第八條各部門主管應經常利用*,以專題研討報告或個別教育等方式實施培訓。

第三章定期培訓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定期培訓每年兩次分爲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舉行,視其實際情況分別辦理。

第十條各部門由主管擬定培訓計劃,會同培訓部安排日程並邀請各單位幹部或聘請專家講課。

第十一條不定期培訓依其性質、內容分爲初級班(普通員工)及高級班(主管及以上幹部),但視其實際情況可合併舉辦。

第十二條高級幹部培訓分爲專修班及研修班,由總經理視必要時隨時培訓,其培訓的課程、進度另定。

第十三條普通班其培訓內容包括一般實務(公務概況、公司各種規章、各部門職責、事務處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員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條普通技術班其培訓內容應包括一般實務外,並重視技術管理,專修計算機的各種知識。

第十五條高級班以其培訓內容爲主管必修的知識與技能。

第十六條高級技術班培訓內容爲法律法規,瞭解設計,嚴格督導,切實配合工作進度,控制資材,節省用料,提高技術水準等研修課題。

第十七條各級培訓的課程、進度另定。

第十八條各部門主管實施培訓的成果作爲平時考績考覈記錄,以作年終考績的資料,成績特優的員工,可選派赴國外實習或考察。

第十九條凡培訓人員接培訓通知時,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經該單位主管出具證明申請免予培訓外,應在指定時間內向主管單位報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培訓除另有規定外,一律在總公司內實施。

第二十一條在培訓期間,除提供飲食補貼外,不給其他津貼。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經總經理覈准後實施。

二、在職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爲提高本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充實其知識與技能,以增進工作質量及績效,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凡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在職培訓及其有關作業事項均依本辦法。

第三章工作職責劃分

第三條培訓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培訓制度的制訂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職教育培訓實施成果及改善對策呈報。

(5)共同性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6)培訓計劃的審議。

(7)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考覈。

(8)外聘講師。

(9)全公司外派培訓人員的審覈與辦理。

(10)外派受訓人員所攜書籍、資料與書面報告的管理。

(11)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擬與執行。

(12)各項培訓計劃費用預算的擬定。

第四條各部門。

(1)全年度培訓計劃彙總、呈報。

(2)專業培訓規範制訂及修改,講師或助教人選的推薦。

(3)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彙報。

(4)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5)培訓後的督導與追蹤,以確保培訓成果。

第四章培訓規範制訂

第五條培訓部應召集各有關部門共同制訂“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規範”,提供訓練實施的依據。

(1)各部門的工作職務分類。

(2)各職務的培訓課程及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學大綱。

第六條各部門組織機能變動或引進新技術使生產條件等變化時,培訓部即應配合實際需要修改培訓規範。

第五章培訓計劃的擬訂

第七條各部門依培訓規範及配合實際需要,擬訂“在職培訓計劃表”,經培訓部審覈,作爲訓練實施之依據。

第八條培訓部位應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訓計劃彙編“年度培訓計劃彙總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籤。

第九條各項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籤後,通知有關部門及人員參加培訓。

第十條臨時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呈報人力資源部核籤後實施。

第六章培訓實施

第十一條培訓主辦部門應依“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期實施並負責該項培訓的全部事宜,如培訓場地安排、教材分發、教具借調,通知講師及受訓單位等。

第十二條如有補充教材,講師應於開課前一週將講義原稿送培訓部統一印刷,以便上課時發給學員。

第十三條各項培訓結束時,應舉行考試,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監考,考試題目分3~4種,由講師在開課前送交主辦部門。

第十四條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受訓學員應簽到,培訓部應瞭解上課狀況。

第十五條受訓人員應準時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

第十六條培訓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實施成果,並記錄,送交各有關單位。

第十七條各項培訓考試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不補考者,一律以零分計算。

第十八條培訓考試成績,供考覈及升遷參考。

第七章培訓成績報告

第十九條每項培訓結束後一週內,講師應將學員的成績評定出來,填入“在職培訓測驗成績表”,連同試卷送人力資源部門,以建立個人完善的培訓資料。

第二十條主辦單位應於每項培訓辦理結束後一週內填報“在職培訓結報表”及“講師鐘點費用申請表”,連同“成績表”及“學員意見調查表”,報培訓部門,憑此支付各項費用及歸檔。

第二十一條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時,主辦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送相關部門核籤後憑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對所屬人員應填寫“從業人員在職培訓表”。

第二十三條每三個月,各部門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結果報告”,報送人力資源與培訓單位,以瞭解該部門最近在職培訓實施狀況。

第八章評估

第二十四條每項培訓辦理結束時,主辦部門應視實際需要分發“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供學員填寫後與考試試卷一併收回,並彙總學員意見,作爲以後再舉辦類似培訓參考。

第二十五條培訓部應對各部評估培訓的成效,定期分發“培訓成效調查表”,供各單位主管填寫後彙總意見,形成書面報告後,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作爲再舉辦類似培訓的參考。

第九章外派培訓

第二十六條因工作或升遷等任職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門推薦有關人員送培訓部審議後,呈總經理覈准後外派培訓,並依人事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

第二十七條外派培訓人員返回後,應將培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件等有關資料送培訓部歸檔保管,其培訓成績亦記錄在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八條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所學知識整理成冊,作爲內部培訓教材,並舉辦培訓班,擔任講師培訓有關人員。

第二十九條報銷培訓費時,培訓部應審覈其外派培訓的資料是否繳回,並於報銷單據上籤注,如未經審覈,會計部門不應予以付款。

第三十條本條款適用於參加公司外的培訓,對因升遷、儲備需要,於任職前可集中委託外協部辦理培訓,但每年以兩次爲限。

三、新進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新員工的培訓,除人事管理規則及員工教育實施辦法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實施。

第二條本制度所謂新員工係指臨時職員、試用人員、臨時僱用人員及其他認爲應接受培訓的員工。

第三條本

培訓的宗旨與目的。

(1)爲新員工明瞭企業機構組織系統,進而瞭解本公司組織概況、各部門分管事務、經營方針及人事管理規章,使之能恪遵章則,完成本職工作。

(2)使新員工深切體會本公司遠大的抱負,激發其求知慾、創造心,不斷充實自己,努力向上,藉以奠定公司基礎。

第四條本培訓根據新進員工每批報到人數的多少另行確定培訓時間,經覈准後即可依照本制度實施。

第五條新進員工經培訓後,視其能力給予調派適當職務,但依實際需要得先行調派職務者容後始補訓。

第六條凡經指定接受培訓的人員,除有特殊情況事先經人事主管簽報覈准得予請假或免訓者外,一律不得故意迴避或不到,否則將從嚴論處。

第七條培訓課程的內容除以公司組織、各種管理章則、各部門掌管的事務及營業方針等一般摹本實務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時配合實施。

第八條培訓課程的編排及時間,得依實際需要另行制訂。

第九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覈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四、各類管理人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高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一條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必須有創新和開拓的思想觀念,爲此應做到以下兩點。

(1)從舊觀念的羈絆中解脫出來,勇於創新。

(2)解除過去經驗的束縛,接受新思想、新觀念,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第二條凡高層管理人員應具有下列意識。

(1)引進新產品或改良原有產品。

(2)掌握新的生產方法,瞭解公司經營的新技術。

(3)努力開拓新市場、新領域。

第三條每位高層管理人員必須隨時培養自身素質,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

(1)身爲高層管理者的責任心、使命感。

(2)獨立經營的態度。

(3)嚴謹的生活態度。

(4)誠實、守信的經營方針。

(5)熱忱服務社會的高尚品質。

第四條凡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須以企業經營效益的提高爲目的,培養創造利潤的思想觀念。

第五條高層管理人員應隨時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以推進營銷活動,促進效益的提高。

第六條營銷研究的基本步驟。

(1)確定研究主題,決定研究的目標。

(2)決定所需要資料及資料來源。

(3)選擇調查樣本

(4)實地蒐集資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資料。

(6)進行總結並寫出報告。

第二章中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七條對中層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的基本目標。

(1)明確公司的經營目標和經營方針。

(2)培養相應的領導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

第八條凡本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應堅持以下標準。

(1)是否爲下屬的工作、晉升提供了足夠的支持和機會。

(2)是否適當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屬有公平感。

(3)所訂的計劃,是否得到了下屬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屬許下的諾言。

(5)是否在發佈命令、進行指導時,做了妥善的考慮。

第九條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相關工作的知識。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練掌握教育培訓技術。

(4)努力培養作爲領導者應具備的人格。

第十條中層管理人員應具備以下能力。

(1)計劃能力。

①明確工作的目的和方針。

②掌握有關事實。

③以科學有效的方式從事調查。

④擬定實施方案。

(2)組織能力。

①分析具體的工作目標和方針。

②分析並決策職務內容。

③設置機構,制訂組織圖表。

④選任下屬人員。

(3)控制能力。

①制訂執行的客觀標準和規範。

②嚴格實施標準,及時向上級反饋。

第十一條中層管理人員應採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頭指示。

①條理清楚切合主題。

②明確指明實行的時間、期限、場所等。

③保證對下屬傳達的明確性。

④指出實行時應注意之處,並指明困難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屬的提問。

(2)書面指示。

①明確目標,逐條列舉要點。

②提前指示應注意的問題。

③必要時,以口頭命令補充。

④覈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屬接受。

第十二條中層管理人員貫徹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內容。

(2)嚴格遵循貫徹程序。

(3)確認下屬已徹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屬樂於接受指示,並改進他們的工作態度,提高工作積極性。

第十三條中層管理人員人際關係的處理要求。

(1)善於同其他管理人員合作,彼此協助。

(2)樂於接受批評、建議。

(3)彼此交換信息、情報,不越權行事。

(4)對上級與下屬的關係處理,應以工作效果爲原則,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來。

第十四條中層管理人員接見下屬的要求。

(1)選擇適當的場所,以親切的態度使下屬放鬆。

(2)涉及私人問題時,確保爲下屬保密,使其減少顧慮。

(3)留心傾聽,適當詢問,使下屬無所不談。

(4)應注意不要輕易承諾。

第十五條中層管理人員爲維持正常的工作關係應注意的事項。

(1)認識到人是有差異的,尊重下屬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員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對待下屬,不偏不倚。

(4)培養下屬的工作積極性,重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並且保留他們的正確意見。

(5)妥善解決下屬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第十六條中層管理人員配置人力時應注意的事項。

(1)根據每位員工的知識、能力安排合適的職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2)給下屬以適當的鼓勵,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開端,增強工作的`積極性。

(3)有效地實施培訓,增強下屬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條中層管理人員對待下屬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要對下屬抱有成見和偏見。

(2)不以個人偏好衡量別人。

(3)冷靜觀察實際工作情況,不要使下屬產生受人監視的感覺。

(4)利用日常的接觸、面談、調查,多方面瞭解下屬,嚴守下屬的祕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條中層管理人員發揮下屬積極性應注意的事項。

(1)適時對員工加以稱讚,即使是細微行爲也不要忽視,同時不可以忽視默默無聞、踏實肯幹的下屬。

(2)授予下屬權責後,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時儘可能以商量的口氣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勵下屬提出自己的見解,並誠心接受,尊重下屬的意見。

(4)鼓勵並尊重下屬的研究、發明,培養其創造性。

(5)使下屬充分認識到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產生榮譽感。

第十九條中層管理人員批評下屬時應注意的事項。

(1)要選擇合適的時間,要冷靜、避免衝動。

(2)在適當的場所,最好是無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

(3)適可而止,不可無端地諷刺、一味指責。

(4)不要拐彎抹角,要舉出事實。

(5)寓激勵於批評中。

第二十條中層管理人員培養後備人選時應注意的事項。

(1)考察後備人選的判斷力。

(2)考察後備人選的獨立行動能力。

(3)培養後備人選的協調、溝通能力。

(4)培養後備人選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

第三章基層管理人員培訓

第二十一條基層管理人員與公司內部各級的關係。

企業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員工培訓的目標與宗旨

1.爲提高員工素質,滿足公司發展和員工發展需求,創建優秀的員工隊伍,建立學習型組織。

2.培訓的目標是通過不斷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動性,把因員工知識、能力不足和態度不積極而產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費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員工達到實現自我的目標。

3.公司的培訓制度與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相結合,促進公司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4.培訓方針是自我培訓與傳授培訓相結合,崗位培訓與專業培訓相結合。

第二條培訓的組織策劃和實施

1.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

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培訓的具體實施。

3.公司其它各部門負責人應協助人事行政部門進行培訓的實施、督促,同時在公司整體培訓計劃下組織好本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三條培訓的形式與方法

1.公司的培訓形式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外派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內部培訓又分爲員工職前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

2.職前教育:公司新入職人員均應進行職前教育,使新入職員工瞭解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程、管理規範、經營業務等方面內容。職前教育由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評估。

3.崗位技能培訓: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及各部門工作的需求,按專業分工不同對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並可視其實際情況合併舉辦。崗位技能培訓由人事行政部門協同其它各部門共同進行規劃與執行。由各部門提出年度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人事行政部門,再將其彙總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統籌制定培訓方案,呈報董事長覈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共同安排實施。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同時各部門經理應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應具備的知識,必要時應指定所屬限期閱讀與專業有關的書籍。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門通報培訓情況。

5.外派培訓: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包括參加各類培訓班、管理人員及專業業務人員外出考察等。由公司出資外培的,公司應與參培人員簽訂培訓合同

6.個人出資培訓:由員工個人參加的各類業餘教育培訓,均屬個人出資培訓。公司鼓勵員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參加各種業餘教育培訓活動。員工因考試需佔用工作時間,持准考證,經部門負責人批准辦理請假手續。

7.臨時培訓:各級管理人員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隨時設訓,人事行政部門予以組織和配合。

第四條工作業績及工作能力特優、且與企業有共同價值觀的員工可呈請選派外培或實習考察。

第五條培訓結束後,要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評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評估、實際表演式評估、實際工作驗證評估等。

第六條培訓過程前、中、後所有記錄和數據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收集、整理、存檔。

第七條公司投入的培訓費用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實施,杜絕浪費現象。

第八條各單位(部門)經理(主管)實施員工培訓的成果列爲考績的記錄,作爲年終考覈的資料之一。

第九條凡受訓人員在接獲培訓通知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組織單位報到,特殊情況不能參訓,應經分管領導批准。

第十條本制度經董事長覈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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