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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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1

執行董事

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精選8篇)

5.00

總經理

1.00

副總經理

0.50

總監

0.50

行政部、人力部、財務部經理

0.30

運營部經理

0.50

司機

0.30

1、財務部爲備用金管理的主控部門,有及時清理備用金的職責和義務,對違規的備用金借支有權拒絕辦理。

2、人力資源部配合財務部對拖欠備用金的員工從工資中補回。

3、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備用金開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去向負責。

4、備用金的開支範圍如調整須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會籤後報執行董事批准。

6、經辦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備用金的有關報銷憑證,每月報銷覈銷備用金,對備用金的領用、中途報銷和開支情景須書面解釋。

1、借款單。

2、經覈實的'借款信息打印件。

3、付款收據或回單。

4、衝賬時須提交的證據按各自業務性質參照相關費用執行。

1、備用金用於以下事項:差旅費、生活水電、工傷醫藥費、單項不超過貳仟元的零星材料採購;其他特定用途,如押金、保證金等。備用金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2、前賬不清,後賬不借。對未及時衝賬的借款人,不允許繼續借支;如有特殊情景,必須書面報告還款或衝賬計劃,經財務與總經理批准後報執行董事特批方可借支。

3、臨時備用金使用完畢後立即清理,滾動備用金賬戶每月需清理一次,月末備用金餘額退回公司,有必要的下月初重新辦理手續,無必要的不再外借。按“一事一清”原則請用備用金,不保留備用金餘額,事畢後清理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業務完成後及時衝賬,餘款即刻退還公司,禁止持款不退。

4、財務部有權從工資中扣回備用金,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5、標準外的人員借用備用金需逐級審覈,時間緊迫時可由總經理執行董事通知財務,事後須補簽字。

6、借用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允許一款多用或多筆備用金交叉使用。

7、借支備用金必須寫明款項的用途,報賬沖銷的資料要和借款時填寫的用途一致,一筆備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時到財務部報賬沖銷,不能挪做別的用途。備用金金額與事由按照“先進先出法”原則配比。

8、備用金借支原則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親自辦理,由於特殊原因可由借支人本部門的其他員工代爲辦理,須由借支人本人在備用金借款單上親自簽名,否則視同代辦人的備用金,由此產生的職責由代辦人負責。

9、借款人調離、辭退或辭職時,必須立即歸還借支的備用金,凡未歸還備用金的,不得辦理離職手續;財務人員發生崗位變動時,必須將所覈算的借款人備用金情景予以覈實並辦理移交手續,不得私自轉他人保管。對逾期不按規定退回所持有備用金的,除強行從有關往來、抵押金、工資等款項扣回外,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收取佔用費,必要時經過訴訟索取權利。

9、欠款單位或個人還款須經過銀行轉賬劃入公司賬戶或直接交回公司,嚴禁發生截留做備用金或其他舞弊行爲。一經發現全額追回款項外,給予當事人必須的行政及經濟處罰,必要時訴諸法律。

10、備用金應由專人保管,不能互相轉借,財務部按“誰借款,誰清欠”的原則,只對在財務的直接借款人清欠。

11、備用金賬戶一個月無業務發生的,收回備用金。

12、財務須給衝賬或還款的借款人出具證明或收據,保護員工的利益。

13、禁止條款:禁止以備用金支付職工工資和獎金;禁止以備用金支付單項超過貳仟元的材料、設備及低值易耗品款購置費、運費;禁止以暫估(因發票未到)等方式衝減個人借款,人爲調控備用金餘額;禁止挪用、套取備用金。

14、罰則:對以備用金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及獎金、以備用金支付單筆超過貳仟元的材料、設備及低值易耗品等購置費、設備租賃費的,對以暫估成本等方式衝減個人借款人爲調控備用金餘額的,按涉案金額的10%做負激勵,其中:主管副總經理5%、部門經理總監4%、項目經辦人1%。對以辦理公務爲由挪用套取資金的,按挪用套取資金金額的30%做負激勵,其中:主管副總20%,部門經理總監5%;經辦人5%。

(略)

六、附則

1、本制度財務中心解釋。

2、本制度執行董事批准後生效。

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目的

爲了加強公司(包括各子公司、部門、項目)備用金管理,規範借款行爲,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夯實成本費用覈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名詞解釋

備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或網銀轉賬方式借用的款項,包括臨時備用金和定額備用金。

第三條: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第四條:管理原則

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第五條: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需從oa中提請“借款單”,“借款單”

經審覈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填寫借款單,必須填寫聲明:此備用金僅限用於公司開展正常工作或業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則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在oa中提請“日常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覈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覈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景,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延期。

第六條: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覈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覈定借款額度。

第七條:項目備用金

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景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爲每項目1萬—5萬。特殊情景,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景,予以審批。

第八條:其他備用金

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景覈定金額。

第九條: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提請財務部,財務部按照借款用途審覈備用金借款金額,審覈無誤後提請總經理審批,部門負責人爲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第十條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四周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經過之日起實施。

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3

第1條目的

爲了加強公司各下屬單位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現根據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名詞解釋

備用金是公司各下屬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包括臨時備用金和定額備用金。

第3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對於私自挪用備用金等行爲,一經發現則嚴肅處理。

第4條本辦法規定了備用金借用和報賬手續及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第5條公司實施定額備用金與臨時備用金相結合的辦法。

第6條:定額備用金限額的計算方法如下列公式所示:定額備用金限額=年度日常費用預算總額360×10

第7條日常費用包括辦公費(包括日常性物料消耗)、市內交通費用(包括車輛使用費)、經常性業務招待費等。日常費用的具體額度由單位負責人申請,經財務總監審定。

第8條定額備用金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員名單須報財務部備案。各單位辦事人員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如需使用備用金,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可向保管人借支;業務辦理完畢後,經辦人員到財務部報銷並將報銷款項還給保管人,補足備用金。

第9條定額備用金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12月25日之前,備用金須足額還回財務部,逾期未還,經兩次催收後,財務部有權從單位負責人和保管人員工資中扣回。

第10條每年1月份第三週,各單位根據本年度審定的備用金額度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若尚未審定額度,延用上年額度,審定後多退少補。

第11條各下屬單位負責人和備用金保管人員崗位變動或離職時,定額備用金必須做相應交接,交接表原件的其中一份交財務部備案。

第12條臨時備用金的借用和報銷手續

一般情景下,不予借支臨時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借支須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公司經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批准。

2、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應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一式三聯放《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人員審覈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完整,審覈無誤後辦理付款手續。

3、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持報銷單據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單據經相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須由財務人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關制度審覈單據的合法性,審覈無誤後可辦理報銷手續。

4、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於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的'款項,應讓報銷人員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第13條臨時備用金的管理

1、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2、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且在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3、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年初的借款。

第14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其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15條本辦法報總經理審覈批准後,自頒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爲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加強費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節儉的原則,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費用是指差旅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業務招待費、通訊費、辦公費及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對象爲公司總經理及以下人員,總經理以上高層管理人員(僅限董事長)費用按實報銷,無出差補貼等。

第四條: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爲保證公司業務的合理需要,按審批權限批准後,可向財務部預借必須數額的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因公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即派差單,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到財務部應收往來會計處領取借款單並填制借款單(借條),按第四章規定權限審批後交應收往來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稽覈崗位會計複覈,出納根據複覈後的記賬憑證,向借款人支付備用金。借支5000元以上的大額備用金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第六條:備用金借款人須在公司業務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次年1月6日前,上年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從工資中扣回。

第七條:借款單是財務賬務處理的依據之一,是業務發生的原始記錄,報銷費用時借款單不予退還;歸還多借備用金時,由出納開具收據給報銷者本人,借款單也不予歸還。

第八條:備用金是爲保證公司業務需要而設,因私不得借支備用金。

第九條:費用報銷程序:報銷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貼票據並填制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報銷明細表),按第四章規定權限審批後交費用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稽覈崗位會計複覈,出納根據複覈後的記賬憑證向報銷人支付報銷款或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餘款;出納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餘款須向報銷人開具收據,借款單不予退回。

第十條:對原始票據的要求:

⑴、所有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票,除定額票據外,其餘票據都必須是一次性套寫清楚的票據,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不予報銷;業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特殊情景下,必須說明情景合理後,必須總經理簽字批准。

⑵、原始票據的粘貼:交通票據等小票據的粘貼範圍以粘貼單大小爲界,須緊靠粘貼單頂界和右界從右往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須留出必須間隔距離,票據較多時,可分行粘貼,不得豎向粘貼。

原始票據必須按交通票據、住宿票,招待票等不一樣類別和不一樣金額,分門別類進行粘貼或分類別審批報銷,不能混合粘貼。

⑶、除交通票據外的其他票據,報銷人須在每張票據正面空白處註明票據金額開支的用途並簽名。裝卸費、運雜費、倉租費、保險費等票據須註明業務或供給相應的單據號並簽名。

⑷、不貼合上述規定要求的報銷單據,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報銷人重新整理。

⑸、對於審批手續不全的原始憑證,會計不得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也不得付款。

⑹、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並從6日起按日加收借款額1%的資金佔用費用,從出差費用中補助費中扣除,當月費用必須在次月3號前報銷。

⑺、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或其他相關人員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爲取消該項費用報銷,並處於允許報銷總金額的20%的罰款。

⑻、出差人員應認真填寫派差單,派差單作爲差旅費報銷的依據,缺一不可,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各種費用(後附派差單)。

第十一條:費用報銷後,財務部費用會計應記錄個人費用登記帳簿,按月上報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閱。業務員的費用列入個人銷售費用進行收入成本費用考覈。

第十二條:備用金借支審批權限:

⑴、備用金借支金額在3000元(含本數)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覈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批准;

⑵、備用金借支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覈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覈准後,報總經理簽字批准;

⑶、財務部經理借支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十三條:費用報銷審批權限:

⑴、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報銷,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覈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覈准後,報總經理簽字批准;

⑵、部門經理的費用報銷由主管副總經理審覈簽字確認,報財務部經理審覈簽字後,報總經理簽字審批;

⑶、副總經理的費用報銷由財務部經理審覈簽字後,報總經理簽字審批;⑷、財務部經理的費用報銷由總經理簽字審批。

⑸、總經理不在時,備用金借支由財務部經理請示總經理批准,待總經理回到時補籤。

第十四條:總經理、董事長使用資金或報銷直接通知財務部經理,由財務部經理及時指派人員辦理。

第十五條:出差是指公司人員受公司主管負責人派遣(派差單)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區履行公務,並根據本制度的規定享受相應的出差伙食補貼標準、交通工具標準及出差住宿標準;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市內履行公務不享受出差伙食補貼。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出差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外出所發生的費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出差人數,並研究其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應向主管負責人報告,對因公出差人員,按相應標準報銷出差費用。

第十八條: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爲“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爲“長途”。

第十九條:長途出差地點區分爲1類區,2類區,港澳臺地區三種,即:二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廣州;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第二十條:出差住宿費報銷,在標準以內據實報銷。

職務一類區(元人天)二類區(元人天)一般人員120220科長、主管、工程師級140180部門經理級160220

第二十一條: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第二十條:長途出差補助,按規定標準填寫補助費,一類區40元天人,二類區60元天人。

第二十二條: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

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軟臥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臥僅限正職;

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

第二十三條: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之內憑票報銷,超標自付,從補助費中直接扣減補助費不足以扣除的',不足部分從工資中扣除。對於參加包括住宿、市內交通與生活費用在內的會議和由邀請方承擔費用的會議,不享受任何補助。

第二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貼天數按出差自然天數減去一天計算,即算頭不算尾(當天出差當天回到的不報銷伙食補貼);住宿標準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

第二十五條:出差人員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報銷,並須事先請示。

第二十六條:長途交通票據如果遺失,須寫出書面報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員或有關人員簽字證明,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主管副總、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後,按票價的50%報銷。

第二十七條:司機帶車出差且當天不能回到的,每一天住宿、生活補貼按一般員工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公司員工出差途中,經批准可繞道回家探親,其車船費由公司負擔,在家期間不享受伙食補貼,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第十八條:長期住外業務人員租房標準(含水電費、固定電話費、物業費等費用):特區800元月以內;直轄市600元月以內;其他地區300元月以內,據實報銷。

第二十九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公司所在地或辦事處所在地辦理公務所發生的交通費(包括公共汽車費和出租車費),公司員工上下班或因私所發生的交通費不在此列。

第三十條:有伙食補助的人員,市內交通費包含在補助費之內,沒有補助費的,按實際發生公交車費用報銷,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

第三十一條:所有因公報銷出租車費用的,必須在出租車票背面註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按審批權限進行批准。

第三十二條:通訊費指因公使用通訊工具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移動電話、固定電話等。通訊費一律實行憑票限額內報銷。

第三十三條:使用移動電話的員工,其裸機的購置費一律由使用者本人負擔。第三十四條:通訊費報銷標準:

副總經理300元月;

部門經理200元月;

車間主任、科長以及特殊崗位人員100元月。

第三十五條:對於享有出差補助費的業務人員,通訊費包含在補助費之內,不得另外報銷通訊費用。有規定定額通訊費的人員,不得以出差爲由,額外報銷通訊費。

第三十六條:享受通訊費報銷標準的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含節假日)通訊暢通。

第三十七條:業務招待費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和有關部門人員而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人員因公接待外單位人員,提議安排工作餐,需要到外面宴請的,須事先取得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銷。部門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按排並登記備案,記入部門招待費。

第三十九條:各部門人員因公出差確需應酬的,須事前電話請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同意,限額接待。

第四十條: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報銷時應附有業務事由、具體人數、時間、地點、批准領導等。

第四十一條:辦公費是指辦公用品、印刷品及其它辦公物品等的支出。公司辦公費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四十二條:各部門申請購置辦公用品、印刷品等其它辦公物品時,需註明用途、數量、規格型號,辦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調節使用,再確定是否購買,報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四十三條: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領發的人員,每月需填報辦公用品、印刷品等購、領、發、存報表,按部門分類歸檔,報送財務部和各有關部門。

第四十四條:禮品費。因工作、業務特殊需要,需贈送有關部門人員或客戶禮品的,由董事長或總經理安排採購,其他個人不得私自贈送禮品。

第四十五條:加班費。加班費由人力資源部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月底隨同當月工資一齊發放。

第四十六條:福利費。公司發放給職工的各種福利,須由總經理批准,由綜合管理部安排採購並按規定製度發放。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七條:主管及以上人員的職務以人力資源科的正式任免通知爲準,對外使用的職務不對內使用,也不享受本制度規定的各項對應級別標準報銷有關費用。

第四十八條:休探親假人員的費用報銷標準按人力資源部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備用金借支和報銷單據的審覈,財務部隨時受理,但審批和報銷款的領取時間爲每週星期2、4,其餘工作日財務部不予辦理。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實行。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爲了加強各分公司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

2.備用金是單位內部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採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本制度規定了備用金借用和報賬手續及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4.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4.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二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需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同意。深圳區域之外的分公司,當地財務部彙總員工的借款單及制編各項備用金的申報表,附上原始憑證統一呈報給當地負責人審批簽字同意。最終全部借款單和申報表,由深圳財務部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深圳出納審覈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覈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4.2專項借款人員在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報銷。各分公司固定數額備用金用到三分之二時就要到財務部申報借款,比如行政和調度備用金是5000元,在用完3000元左右時就要報銷。填寫好“報銷單”上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經理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深圳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覈,審覈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4.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5.備用金的管理

5.1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覈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

5.2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5.3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5.4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年借款。

6.適用範圍:集團內各分公司出納及部門經理的備用金撥付及使用。

7.備用金管理要求

7.1關於司機備用金,每位司機1000元人。只限於支付汽車過走過橋、停車費用報銷。司機油費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加油卡充值。車輛保養需提前申請(必須在4s店進行保養)。司機報銷部分仍由行政部籤批後,經財務經理、內部審計審覈後即能夠安排支付。分公司必須有分公司負責人籤批後,方可進行報銷並支付。

7.2關於出納備用金,只限於支付緊急情景下的現結費用,單筆低於500元以下的公司日常員工報銷等或公司一般的零星費用支出。不包含員工的`福利補助、宿舍租金、水電管理費用。如果費用金額過大,超過備用金額度的,則需要報批深圳財務部,審覈後撥款支付。

7.3關於行政備用金,只限於支付緊急單筆低於500元的行政部零星開支(不含司機及車輛開支保姆報銷),申請時部分需有對應呈批件及附件。如快遞費報銷要附上原件。超大金額的辦公用品及耗材由採購部找供應商購買。

7.4關於調度備用金用,只限於支付單筆低於500元零星現結成本的開支(不含固定或長期性合作的採購、運費等,且需計入成本工單),申請時需有相對應的工作附件。

7.5關於生產備用金,只限於支付單筆低於500元以下的生產車間用品零星購買。生產部連班和晚班的餐費由財務部審覈直接支付給餐飲公司。

8.報銷流程:

注:外地分公司由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如是外地分公司,則需要相應會計審計

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6

爲維護學校資金安全、完整,加強各部門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制定備用金管理制度。

1、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部門備用金申請額度一般不高於人民幣5000元,以供日常零星開支之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增加額度,須經部門主管及財務處處長審批,最高限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元。

2、各部門的備用金限用於採購部未能購置的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務性臨時開支。

3、各部門單筆金額1000元以下的費用零星開支可直接動用備用金,超過1000元的,可直接向財務部借款支付。

1、各部門主管指定專人申請借支,由部門主管人員監管使用,財務處以該申請人名義對借用備用金掛賬處理。

2、借款人借備用金時,先填寫“借款單”,交部門主管簽字,再經出納、財務處長審批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3、借款人直接採用備用金支付相關費用的,應在支付後一星期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流程參照《uic財務管理制度》)。

1、備用金使用部門的經管人員必須設立備用金臺賬,做到專款專用,如有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2、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採用備用金支付的發票、收據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在備用金臺賬中做好登記,記錄相關費用支付明細。

3、財務人員應不定期查閱部門“備用金”臺賬,每年至少一次,覈對賬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無法查明原因的,由經管人員負責賠償,最終構成核查報告。

4、經管人員在調換工作部門或離職時,應到財務部辦理歸還備用金手續。

5、備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結清。對無故拖延者,財務處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財務處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1.庫存現金的開支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等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教職工日常報銷及學生退費等相關支出。

(5)按規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2.庫存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保留庫存現金的最高數額。根據學校規定,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數額一般爲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限額一般不超過8萬元,超過限額規定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在庫存現金限額不足以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時,應當覈定後根據實際情景進行庫存限額的調整。

3.庫存現金管理的其他規定

(1)不得挪用現金和不貼合財務手續的原始憑證(俗稱“白條”)抵庫。

(2)不得公款私存,將收入的現金存入個人儲蓄賬戶。

(3)不得私設小金庫,一切現金收入都必須入賬,不得保留賬外現金。

(4)不準私人借用公款,因特如情景,必須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後辦理相關借款手續。

(5)不準編造、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6)除出納人員必須每一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外,上級領導還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並保留盤點記錄,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餘額相符。

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7

爲了加強公司各部門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是各部門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搬運、貨運、臨時網費及日常性費用之類的借用款項。

1、由財務中心門負責備用金的審覈、發放和收回;

2、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備用金髮放的初審及協助備用金的收回;

3、由總經理負責備用金的審批。

爲保證日常臨零支付而單獨儲備的現金。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出納備用金三種:

1、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週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

2、臨時備用金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而暫時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

3、出納備用金是指因結算需要而準備的庫存現金,具有金額較大、流轉快的特點,一般不超過規定限額。

1、備用金帳戶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部門需將備用金帳戶管理人員的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戶的收支記錄,備用金帳戶按季度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於每季度10號前將收支情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財務中心;

3、公司財務中心有權對各部門的.備用金帳戶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4、定額備用金每年爲一次週轉期,即年底收回備用金,備用金歸還後如需要繼續借用,其借款審批手續需重新辦理。

1、定額備用金和臨時備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門填寫《備用金申請表》——部門經理簽字——中心負責人簽字——財務中心核籤備用金額度——總經理審批——會計記帳——出納審覈付款;

2)各部門內部使用備用金,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3)備用金專管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季度10號前備用金專管員彙總清理備用金帳戶,並將備用金帳戶的收支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查;

4)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中心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

2、出納備用金的使用:

1)出納填寫《備用金申請表》——財務經理審覈——總經理審覈——執行董事審批,

填寫基本戶銀行支票(或網上銀行轉帳提現)——會計根據相關票據記帳。

2)出納備用金必須注意安全第一原則,有專用保險櫃存放現金,並且存放地點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則。

3)保險櫃隔夜存放現金額不得超過控制金額,特殊情況下的大額存放,必須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以便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出納備用金必須日清月結,每天覈對帳實數據。

5)出納備用金的直接責任人爲當事現金出納員,財務中心經理負管理責任。

3、因人員調動或離職等原因造成定額備用金責任人更換的,必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方法採用借還兩條線,即原責任人辦理還款,新責任人辦理借款。

4、備用金的申請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部門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中心負責人審覈,財務中心覈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劃入指定帳戶或領取現金;

5、上年度備用金帳戶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年度的備用金

1、從事工作未滿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爲備用金,僅作爲暫借款,在結算時由財務中心負責收回;

2、備用金借款的員工一旦離開公司或調離崗位,應在離開或調離之前還清備用金。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財務中心清帳,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相關部門負責。若無法歸還且造成經濟損失的,借款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使用備用金人員應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公司將不定期地對備用金私用現象進行檢查,促使備用金處於正常狀態。

1、出納在審批手續不全情況下借支備用金的,按借支金額10%處罰,情節嚴重者直接除名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2、到期臨時備用金借款未及時收回的,也無法提供其他特批書面報告的,每發現一筆,對出納扣罰100元;

3、對於超過週轉期還不能足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中心有權在工資中扣除,並對未歸還部分按月利率1%計算利息,計息日期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因長期出差在外無法回借款地歸還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續借的,必須提出書面報告,並經中心負責人審覈,總經理批准後免於罰息,提交財務中心備案;

4、財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對備用金定期盤點(一個月不少於一次),對因未及時盤點而出現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備用金盤點損失,一律由責任人賠償;

5、若借款人拒不歸還(超過歸還時間一個星期),由出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關人員在工資獎金中扣收借款額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處理,每次處罰100元,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

6、財務中心對借款人的借款信用進行評定,對於逾期還款或拒不還款等人員,嚴格控制以後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資格;

1.本管理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01日起執行。

政府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8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範圍

1、採購員零星採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於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於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單,並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覈簽字後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覈無誤後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後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並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覈無誤後,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覈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並規定使用範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景,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採購員借用的零星採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採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覈批准後,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採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採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覈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景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爲每週1萬—5萬。特殊情景,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景,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景覈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部門負責人爲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註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週內衝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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