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補充規定(精選9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9W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1

爲了規範集團員工考勤管理,明確相關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實,經總部領導研究決定,對《考勤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的若干問題進行補充說明如下: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精選9篇)

一、 關於出差假期補休的問題:

集團員工在國家法定假日期間恰逢因公出差,而無法回家休假者,可於回總部後申請補休。

1、補休以國家法定假日日數爲限,按1日補休1日標準執行,不另行計算加班工資或補貼。

2、補休條需經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籤批確認;補休時效以半年爲限,逾期者不予補休。

二、 關於長期休假的待遇問題:

1、員工申請長期因私事休假,休假期間不發放工資和績效、管理獎金、分紅,但不影響業務提成發放。

2、員工的非因產、病、婚、喪全年累計事假天數超過30天的,不享受年終分紅和獎金。

3、員工申請休產假,休假期在90天內的,不影響工資和績效、管理獎金、分紅髮放;但休假期超過90天的,休假內僅享受基本工資待遇。

三、關於生日獎金髮放的問題:

1、員工生日獎金僅限於轉正後員工享受,入職但未轉正的員工不享受生日獎金,但可以享受半日的生日休假。

2、因公出差恰逢生日,未有享受生日假的員工,可在回總部一週內,申請補休半天生日假。

三、 病假的證明問題:

員工因病請假在1.5天內的,可憑社區診所的證明覈報病假;超過1.5天的病休必須憑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覈報病假。

特此通知,請集團總部各部門、各省公司負責人組織員工學習、進行宣貫執行!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2

爲了進一步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確保公司考勤制度更好地執行,特制定以下補充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二、請事假1天扣發50元。

三、曠工1天扣發100元。

四、不簽到/簽退1次扣發20元。

五、查崗中發現遲到者1次扣發50元。

六、員工因個人原因忘記簽到/簽退者,須說明情況,並在24小時內填寫《補簽單》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字覈准,於次月1日前交綜合辦備案。

七、當月簽到/簽退口頭請假不得超過3次(含3次),超過3次的,按不簽到/簽退論處,每次扣發20元。

八、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公司組織的會議/活動,1次扣發50元;既不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及各項活動的按曠工論處。

九、以上補充規定與《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爲標準執行。

本補充規定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3

爲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以打卡的形式考勤。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打卡次數爲一天2次,員工應嚴格按工作時間的規定準時打卡上下班。

2、員工上班時間內應公事到盱眙以外出差,不需要打卡但必須有經批准的《出差審批單》,提前1天交辦公室,由辦公室根據該員工外出事由確定是否需要添加出勤記錄。

3、員工上、下班漏打卡者,2日內必須填寫《考勤補卡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覈確認後,交辦公室作補卡依據。當月累計補卡超過4次,從第4次起每次按50元處罰。(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休息日需加班的,必須事前填報《加班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審覈,總經理審批後方爲有效。沒有《加班審批單》的,考勤記錄不作爲加班依據。

5、所有員工上班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打卡,如發現打上班卡後不上班,或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而下班時間再回公司打卡,除按曠工處理外每次加罰款50元,以示警告,累計3次以上者扣除年終獎,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

6、員工考勤記錄作爲員工覈算工資的依據之一,每月辦公室編制《考勤統計表》,並予公示,如有疑問應在3日內提出更正申請,否則不予更正。

7、員工請假必須填報《請假條》,1天以內經部門主管審批;1天以上經部門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後,送交辦公室備存。無請假條按曠工處理。

8、一個月內連續請假10天以上,且無故不按時返回工作崗位者,視爲自動離職。公司可以單方面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特殊情況報請董事長批准。

7、本規定與公司原《考勤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爲準。

8、本規定從20xx年10月15日執行,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4

爲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力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社區工作人員形象,保證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結合我社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幹部管理制度。望所有幹部職工嚴格遵照執行。

考勤制度:

一、遲到、早退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內扣工資10元,半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扣50元。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日工資計算:月基本工資除以二十二個工作日),連續曠工15天或年累計30天,將按國家公務員條例予以辭退。

2、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未經領導批准擅自離崗者,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處罰(50-100元)。

3、請假程序:因病因事請假者,必須提前請假。請假半天以上者必須出具請假條,先由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後經領導批准持請假條在辦公室備案。遇有特殊意外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可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請假,不得由其他工作人員代話。

4、准假權限範圍:警務室工作人員請假由警務室警長批准,請假半天以上2天以內由警長批准後;告知社區主管領導。社區工作人員請假半天者由辦公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2天以內由主要領導簽字批准。

5、社區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值班,值班時發生遲到、早退、不到崗的現象,嚴格按工作時間考勤執行。

6、社區考勤一月一彙總。全體工作人員每月考勤彙總後,在社區範圍內通報。因遲到、早退、曠工、擅自離崗發生的罰款,應以現金的方式三天內交到辦公室。

二、病事假管理規定: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定》結合我社區實際情況,規定如下:

(一)病假

1、工作人員因病必須治療的,憑指定醫院醫師證明,向單位主管領導申請病假。病假到期後,持醫院發票報辦公室銷假。

2、長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醫院證明。

3、凡弄虛作假取得休病假的,一經查明,除按曠工處理外,須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二)事假

1、工作人員處理私事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

2、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2天。每月事假累計超過兩天者,每超一天扣50元。

3、單位幹部職工參加函大、業大等類學習,需脫產上課的,持授課通知單在辦公室備案,按照休假第3條執行。

(三)休假

根據自治區人事廳關於轉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如下:

1、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2、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職工,每年休假十四天。

3、病假年累計超過兩個月,事假年累計超過二十天的,不再享受當年休假,因公負傷住院治療期不影響當年休假安排,意外受傷的視條件狀況給予處理。

(四)婚假、喪假、產假的管理

1、職工初婚,按法定年齡結婚(漢男青年滿23歲,女年滿21歲;少數民族男滿21歲、女滿19歲)婚假3天。職工初婚屬於晚婚的(漢男青年滿25歲,女年滿23歲;少數民族男滿23歲、女滿21歲),再增加婚假

20天。

2、喪假3天(指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按事假對待)超假需另行請事假。

3、產假90天。初婚晚育120天,哺乳期享受每天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期爲10個月)。居委會工作人員按時在考勤人員處報到。

4、實施計生手術者按國家規定執行。

(五)年底考覈和評優的規定

1、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六個月,不能參加年度考覈。

2、病假年累計超過24天,事假年累計超過24天者,不參加年底評先選優。

(六)其它未列明事項,按有關文件法規規定執行。

綜合制度

(一)南社區工作人員行爲規範

1、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一律掛牌上崗,着裝整齊,不得穿奇裝異服或拖鞋上崗,警務室工作人員、社區保安一律穿着制服。

2、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接待辦事羣衆。

3、廉潔自律,不以權謀私。認真遵守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4、維護民族團結,樹立“三個離不開”的思想。正確處理工作中產生的矛盾,不造謠,不搬弄是非。

5、塑造自身形象,嚴禁酒後上崗。(酒後上崗者罰款100元。)

6、工作責任心強,提高辦事效率,改進工作作風。

7、營造良好的辦公環境。辦公場所禁止大聲喧譁,擾亂辦公秩序;禁止在辦公室吃零食。

8、工作中講大局,講協調,維護整體利益,不搞小集團利益。

9、服從組織分配,不消極怠工。

10、認真學習,勤奮工作,比業績,比貢獻。

(二)服務崗位責任制

爲進一步完善辦事處各部門崗位責任制,將優質服務納入日常工作,

結合辦事處已有崗位責任,進一步完善如下:

1、工作中,嚴禁利用手中的權力吃拿卡要,或互相推諉扯皮。

2、認真提高工作效率。熱情接待羣衆。推行首問責任制,對前來辦事的羣衆詢問時,要耐心解答,詳細講解,保證讓羣衆滿意而歸。

3、社區領導要督促好工作人員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認真學習,勤奮工作。

4、工作中發生辦事拖拉,與羣衆爭吵,服務態度不好等現象,將視情節輕重採取批評教育、警告、辭退等措施。

(三)工作人員離崗,脫崗管理辦法

爲認真加強和改善社區工作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羣衆滿意,特制定工作人員離崗脫崗管理辦法。

1、社區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本單位考勤制度,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工作期間嚴守八小時工作制,不得隨意離崗,脫崗。

2、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對前來辦事羣衆不得刁難,推諉扯皮。對因離崗脫崗造成的社區辦事效率低下,讓羣衆久等現象要嚴肅處理。

3、對擅自離崗脫崗1小時以內的人進行批評教育,離崗脫崗1小時以上不滿2小時者,給予警告。

4、對離崗脫崗2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並責令做出書面檢查。

5、對因離崗脫崗造成工作延誤,產生不良後果的,除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檢查外,將嚴肅追究責任。

6、社區考勤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人員離崗脫崗現象如實彙報不得隱瞞,如發現互相包庇者,一經查實,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出檢查,並追究相關責任。

7、社區主要領導不定時對工作人員在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本工作制度內容。

綜合管理制度

1、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掛牌上崗,着裝整齊。一次未掛牌罰款10

元;穿奇裝異服或拖鞋上崗者,一次罰款30元,並責令立即整改。

2、上崗期間,不準在辦公室吃零食,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雜活、私活,發現一次扣20元。

3、保持辦公場所的秩序和嚴肅性,禁止大聲喧譁。維護辦公場所的清潔衛生,辦公室衛生差,雜亂無章的,一次扣辦公室每位工作人員20元。

4、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義務勞動,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處,並在社區會議上進行通報。

5、工作中堅持文明用語,熱情接待,與辦事羣衆發生口角吵鬧者,不論對錯,一次扣50元。

6、工作中不得隨意離崗脫崗,一經發現嚴格按離崗脫崗管理辦法執行。

7、工作人員不得無故串崗,發現一次扣20元。

8、工作責任心不強,消極怠工,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處理。

9、不服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態度不端正,對本職業務心中無數,工作中造成失誤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辭退直至開除的處理。

10、嚴禁酒後上崗,發現酒後上崗者責令立即停止工作,並按曠工論處。酒後上崗並尋釁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予以停職待崗直至開除公職的處理。

11、愛護公共財物,損壞照價賠償。如發現將公共財物佔爲私有者,一經查實,除原物退回外,同時予以紀律處分。

12、維護團結,正確處理工作中產生的矛盾,發現有人爲製造工作障礙,造謠生事,搬弄是非,影響工作者,除責令在幹部大會上做出檢查外,將嚴肅處理。維護民族團結,對蓄意破壞民族團結,製造事端者,予以警告、停職待崗直至除名的處理,同時報上級部門備案。

13、維護集體榮譽和本單位榮譽。八小時之外發生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等影響本單位聲譽的事,一經查實,處罰200元,責令在社區會議上做

出檢查,同時視情節輕重以予通報批評、停職待崗、紀律處分。

14、最差工作人員的處理辦法:

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不服從分配,無責任心,工作無成績,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或思想政治業務水平、服務態度不能適應工作需要者,由社區領導、負責人對其做出鑑定結論,予以通報批評、大會檢查、停職待崗、辭退直至開除的處理。

15、領導幹部不得有特權思想,要帶頭遵守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如發現以權謀私,打擊報復的行爲,由單位做出鑑定結論,上報上級組織部門和紀檢部門。

16、補充說明:

1、工作人員待崗期間工資一律停發。

2、對違反本辦法第1-7條的,視爲輕微過失,取消本人當月獎勵(月獎勵計算:年度考覈獎勵工資除以十二個月)。

3、對違反本辦法第8、9、10、11、13條,情節輕微的視爲一般過失。取消本人本季度獎勵,不參與年終評先選優。

4、對違反本辦法第8、9、10、13條,情節較重的,視爲重大過失,取消本人全年獎勵,年終考覈爲不稱職。

5、對違反本辦法第11、12、13條,情節嚴重的,視爲特大過失。

霍爾果斯口岸X居委會

20xx年1月1日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5

一、目的

爲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規範公司的考勤管理,特制訂本補充規定。

凡本公司除經理級以外的全體員工均適用本辦法。

三、出勤補充規定 二、適用範圍

1、員工因個人原因忘記打卡,須說明情況,並在24小時內填寫《補卡單》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字覈准後交人事部存檔。當月因個人原因補卡超過5次(含5次)的,記曠工一個班處理。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或累計次數超過10次的,以曠工一個班處理。。

3、員工打過上班卡後必須馬上進入工作崗位,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外出及回宿舍辦理私事,違者根據其情節每人/次處罰10~50元。

四、公出補充規定

1、員工需外出辦理公事,應填寫《公出單》,若在打卡時間範圍內,必須要先打卡後外出,並保持手機開機狀態;回公司後應立即補填歸來時間,正常補填時間不超過24小時,逾時作未打卡處理。

2、員工公出期間不得處理私人事宜,一經發現,根據其情節每人/次處罰20~100元。

五、 加班補充規定

1、加班應預先計劃,填寫《加班申請表》,並提前經過其直接主管經理批准方可實行。如遇突發事件或客戶需要進行加班, 必須在加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經理說明情況並補填《加班申請表》,任何沒有提前申請及審批或不被批准的加班被視爲個人行爲,加班期間應正常打卡,否則不予記加班。

2、員工加班後,優先安排調休,銷售、市場、設計、技術等特殊崗位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調整的時間不記作加班。員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工作或其他需要臨時加班的,應主動加班工作,加班不計加班費或調休。

五、請假規定

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因病或因傷須於工作日休息或就醫的,應該事先向其直接主管經理請假,並填寫《員工請假單》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方式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如果確實需要延長假期的,經總經理批准後,還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需請長假的員工必須提前15天向人事部門申報,經主管和總經理批准後,做好工作安排方可休假。

2、部門主管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2天內(含2天),由其部門主管經理簽字審批後報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批即可;請假2天以上需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人事部

20xx-11-16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6

一、目的 學大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爲完善公司考勤制度,進一步規範各項考勤手續辦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爲《學大教育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V2.0》的補充規定,具有同等的執行效力。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專職員工。

三、內容

(一)加班認定

1、工作日延時:因工作需要,正常下班時間過後需要繼續工作的,一律不予計算加班。

2、休息日加班:因工作需要,休息日需要繼續工作且工作超過8小時,計爲休息日加班。

(二)加班審批

1、全體員工加班需提前申請,經直接經理和隔級經理審批、HR負責人複覈後方可執行。

2、因特殊情況需緊急加班(或相關權限主管外出)者,應在加班完成後兩個工作日內補辦加班審批手續,逾期提交不予加班認定。

3、主管(正職和副職)加班審批:

1)總公司各部門主管的加班由直接經理及總裁進行審批、人力資源總監進行復核。

2)分公司部門主管加班由分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分公司人事經理進行復核。

3)校區部門主管的加班由校區總監和分公司(副)總經理審批、分公司人事經理複覈。

(三)調休審批

1、員工在已有加班的前提下方可申請調休,調休經直接經理和隔級經理審批後方可執行。

2、主管(正職和副職)調休審批:

1)總公司各部門主管的隔級經理爲總公司總裁,調休由總裁進行審批。

2)分公司部門主管調休由分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

3)校區部門主管的隔級經理爲分公司(副)總經理,調休由分公司(副)總經理審批。

(四)年休假資格認定

爲簡化員工工齡資料收集及認定程序,對員工工齡按年齡和學歷分爲幾種認定方式:

1、 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的,以員工本科畢業時間爲工齡起始時間。

2、 全日制學歷爲大專(含大專)以下的,以員工全日制最高學歷畢業時間爲工齡起始時間。

3、 全日制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爲工作後繼續進修的,以最早第一學歷時間爲準。

4、 全日制學歷爲大專(含大專)以下的,如果其參加工作時不滿20週歲的,不予工齡認定。自20週歲(含20週歲)以後,開始累計計算工齡。

5、 員工學歷證明及身份證明以員工提交給HR存檔的資料爲準。員工無任何學歷證明和工作證明存檔的,自員工入職之日起開始計算工齡。

6、 對於個別工作年限較長(20xx年以上),難以收集相關證明資料的員工,由HR負責人和總裁(分公司總經理)進行工齡認定。

7、 按以上方式認定的工齡適用於員工醫療期覈定。

(五)年休假申請條件

1、員工入職一年後方可申請年休假。

2、員工兩次年休假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得小於12個月。

四、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五、本規定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7

爲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特通知如下:

一、考勤是考查員工工作出勤情況的記錄,公司考勤實行記載式和電子考勤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員工考勤記錄必須真實。

二、電子考勤打卡:公司員工在上下班、外出辦事等進出公司時必須按規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員)。

三、記載式考勤:公司各部門(車間)確定一名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記載考勤。每月考勤覈對無誤,並在“考勤員”一欄簽名確認、部門負責人審覈簽字後,報行政部。

四、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所有員工必須做到在職在崗,不得隨意串崗、脫崗、早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員工外出辦事必須先報部門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經批准外出辦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時回公司打卡的,應在當天或次日回公司後報單位考勤員覈實記載。

外出辦事批准權限:

1、部長以上,報公司經理同意;

2、主管、主任,報各部部長同意;

3、其他員工,報各單位負責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衛辦負責監督員工上下班及進出公司打卡情況,對違規打卡行爲進行登記後報行政部。

七、電子和記載式考勤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做到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或包疪、隱瞞虛假事實,一經發現,扣罰當日工資;屬考勤員或單位負責人審覈責任的,追究相應責任,扣罰考覈分2分/人次;情節嚴重的,

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八、本規定自11月18日起,以前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爲準。

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8

爲了進一步規範外協保運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強外協保運單位考勤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各外協保運單位按照公司覈定的在冊人數給予每人2天/月休息日,如有特殊情況請假天數超過2天的人員由各保運單位自行調節,但月度休假的總天數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額定休假天數(額定休假天數=月度在冊人數×2天),否則公司將按照規定予以考覈,當月休假天數未達到公司規定的額定休假天數的,下月不再進行累積。

二、各保運單位要嚴格履行安裝檢修公司請銷假程序,按照請假管理權限辦理請假手續,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崗,如有違反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按照《安裝檢修公司外協保運單位管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三、因節假日公司統一給保運單位放假的在假期期間休息的人員視爲正常請假(請假人員須履行請假手續),計入額定允許請假的天數。

四、各車間每月上報考勤時必須附帶請假單,經批准的休假天數且未超過額定總天數的部分公司將不予以考覈,超過額定總天數的部分或未經請假擅自休息的天數公司將按照規定予以考覈。

五、爲了加強人員的穩定便於考勤管理,對保運單位人員調換公司每月集中辦理二次,每月10日、20日前各保運單位遞交新進入人員申請表,次日起公司將向化工公司培訓中心提交新入廠人員考試申請,5個工作日內完成人員進廠的相關手續,車間接到保運人員流動介紹信後方可接收且列入考勤,同時完成與清退人員的交接手續後清退人員方可離廠。

六、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安裝檢修公司

考勤管理補充規定 篇9

隨着公司業務的不斷拓展,員工隊伍也在急劇增加,爲嚴格加強公司各項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在執行原《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同時,特制定以下補充規定:

第1條 公司所有員工一律嚴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所有員工外出前要提前填寫《外出申請單》或《出差申請單》,部門員工由部門經理簽字,部門經理由主管副總簽字,上述申請單均需提前一天填寫,在次月1日(含1日)之前遞交人力資源部,在次月1日(含1日)前沒有接到各種申請單的,人力資源部不再向本人索要,直接按照當月打卡標準計算考勤。對部門員工違反本規定的,每6個月累計一次,記載在員工半年考覈表中。

第2條 對忘記打卡的員工,按照審批程序當天填寫《忘打卡說明》,於次月1日(含1日)之前將《忘打卡說明》遞交人力資源部,並在當月薪資中扣款20元/每次,如在當月累計3次以上者,在當月薪資中扣款30元/每次。

第3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5分鐘之內遲到的,不計遲到。遲到時間規定在35分鐘之內,每遲到5分鐘(不足5分鐘的以5分鐘計)罰款5元,直至罰款30元。遲到35分至1小時按曠工0.5日罰款,遲到1小時以上至2小時按曠工1日罰款,遲到2小時以上按曠工2日罰款。嚴禁找其他藉口避免遲到罰款,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罰。

第4條 員工在下班之前提前離崗的,按早退計算,每早退10分鐘(不足10分鐘的以10分鐘計)按曠工1日罰款。

第5條 對各銷售部門辦事處員工的考勤,由銷售助理嚴格按照每天日誌、月考勤彙總、出差天數詳細統計後遞交人力資源部。若辦事處經理對本部門員工(或合併辦公員工)的 每天日誌、月考勤彙總、出差天數記載不全或記載重複、有誤、作弊的,部門經理負連帶 責任,每出現一次在對部門經理的考覈分中減5分。

第6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請假的審批權限爲1日(含)之內,超過1日以上的,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審批流程報批,每月最多3次,嚴禁部門經理爲本部門員工分多次、連續日期的籤批在權限之內的請假單。請假需提前申請,當日請假無效,病假除外,

部門經理的考覈分中每次減5分。 若請病假需提供北京市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如有部門經理違反本規定的,在對

第7條 公司只有生產部門員工加班有加班費,並按照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嚴禁生產人員下夜班時連續上白班,如有緊急情況需要員工連續上班的,要有本部門組長詳細填寫原因,報部門經理和主管總工程師簽字。生產部門員工的平日加班,要有員工所在的小組 長填寫加班內容、理由、簽字後報部門經理簽字;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報部門經理和總工程師簽字。如需調修需提前申請,當日申請無效。

第8條 除生產部門以外的其他所有員工利用非上班時間工作沒有加班費,沒有調休(參加招聘會除外)。若技術人員經總工程師的准許,需要節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可計加班費或調休。如需調修需提前申請,當日申請無效。

第9條 若公司員工(或各辦事處員工來公司總部的)在上班時間聊天、看報、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睡覺、查閱與公司業務無關網頁的,被發現者在當月扣薪50元/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每發現一次在對部門經理的考覈分中減8分。

第10條 以上補充規定與《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爲標準執行。

第11條 各銷售部門分管的辦事處由部門經理負責轉達本規定內容。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本規定的解釋。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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